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ho秀菜】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林语堂自传 作者:林语堂 弁言 我曾应美国一书局邀请写这篇个人传略,因为藉此可得有机会以分析我自己,所以我很喜欢的答应了。从一方面着想,这是为我的多过于为人的;一个人要自知其思想和经验究竟是怎样的,最好不过是拿起纸笔一一写下来。从另一方面着想,自传不过是一篇自己所写的扩大的碑铭而已。中国文人,自陶渊明之《五柳先生传》始,常好自写传略,藉以遣兴。如果这一路的文章涵有乖巧的幽默,和相当的“自知之明”,对于别人确是一种可喜可乐的读品。我以为这样说法,很足以解释现代西洋文坛自传之风气。作自传者不必一定是夜郎自大的自我主义者,也不一定是自尊过甚的,写自传的意义只是作者为对于自己的诚实计而已。如果他恪守这一原则,当能常令他人觉得有趣,而不至感到作者的生命是比其同人较为重要的了。 目录: 林语堂自传 一、少之时 二、乡村的基督教 三、在学校的生活 四、与西方文明初次的接触 五、宗 教 六、游学之年 七、由北平到汉口 八、著作和读书 九、无穷的追求 八十自叙 第01章 一捆矛盾 第02章 童 年 第03章 与西洋的早期接触 第04章 圣约翰大学 第05章 我的婚姻 第06章 哈佛大学 第07章 法国乐魁索城 第08章 殷内镇和莱比锡大学 第09章 论幽默 第10章 三十年代 第11章 论美国 第12章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第13章 精查清点 自传拾遗 第一辑 我的信仰 第二辑 关于幽默 第三辑 我的工作 第四辑 我的生活 第五辑 海外萍踪 林语堂自传 一、少之时   从外表看来,我的生命是平平无奇,极为寻常,而极无兴趣的。我生下来是一个男儿——这倒是重要的事——那是在一八九五年。自小学卒业后,我即转入中学,中学完了,复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到北京任清华大学英文教师。其后我结婚,复渡美赴哈佛大学读书一年(一九一九),继而到德国,在殷内和莱比锡两大学研究。回国后只是在国立北京大学任教授职,为期三年(一九二三——二六)。教鞭执厌了,我到武汉投入国民政府服务,那是受了陈友仁氏的感动。及至做官也做厌了,兼且看透革命的喜剧,我又“毕业”出来,而成为一个著作家,——这是半由个人的嗜好亦半由个人的需要。自兹以后,我便完全托身于著作事业。人世间再没有比这事业较为缺乏兴味的了。在著作生活中,我不致被学校革除,不与警察发生纠纷,只是有过一度恋爱而已。   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与平民的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最深刻的感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康健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庭的爱情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在这条件之下生长起来,没有人是走错的。在童时我的居处逼近自然,有山、有水、有农家生活。因为我是个农家的儿子,我很以此自诩。这样与自然得有密切的接触,令我的心思和嗜好俱得十分简朴。这一点,我视为极端重要,令我建树一种立身处世的超然的观点,而不至流为政治的、文艺的、学院的,和其他种种式式的骗子。在我一生,直迄今日,我从前所常见的青山和儿时常在那里捡拾石子的河边,种种意象仍然依附着我的脑中。它们令我看见文明生活、文艺生活、和学院生活中的种种骗子而发笑。童年时这种与自然接近的经验,足为我一生知识的和道德的至为强有力的后盾;一与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之势利互相比较,至足令我鄙视之。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是得之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因为我相信我仍然是用一个简朴的农家子的眼睛来观看人生。那些青山,如果没有其他影响,至少曾令我远离政治,这已经是其功不小了。当我去年夏天住在庐山之巅时,辄从幻想中看见山下两只小动物,大如蚂蚁和臭虫,互相仇恨,互相倾陷,各出奇谋毒计以争“为国服务”的机会,心中乐不可支。如果我会爱真、爱美,那就是因为我爱那些青山的缘故了。如果我能够向着社会上一般士绅阶级之孤立无助、依赖成性、和不诚不实而微笑,也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能够窃笑踞居高位之愚妄和学院讨论之笨拙,都是因为那些青山。如果我自觉我自己能与我的祖先同信农村生活之美满和简朴,又如果我读中国诗歌而得有本能的感应,又如果我憎恶各种形式的骗子,而相信简朴的生活与高尚的思想,总是因为那些青山的缘故。   一个小孩子需要家庭的爱情,而我有的是很多很多。我本是一个很顽皮的童子;也许正因这缘故,我父母十分疼爱我。我深识父亲的爱、母亲的爱、兄弟的爱、和姐妹的爱。生平有一小事,其印象常镂刻在我的记忆中者,就是我已故的次姐之出阁。她比我长五岁,故当我十三岁正在中学念书时,她年约十八岁,美艳如桃,快乐似雀。她和我常好联合串编故事,——其实是合作一部小说,——且编且讲给母亲听。这本小说是叙述外国一对爱人的故事,被敌人谋害而为法国巴黎的侦探所追捕。——这是她从读林纾所译的小仲马氏的名著而得的资料。那时她快要嫁给一个乡绅,那是大违她的私愿的,因为她甚想入大学读书,而吾父以儿子过多,故其大愿莫偿也。姐夫之家是在西溪岸边一个村庄内,刚在我赴厦门上学之中途。我每由本村到厦门上学,必须在江中行船三日,沿途风景如画,满具诗意。如今有汽船行驶,只需三小时。但是我从不悔恨那多天的路程,因为那一年或半年一次在西溪民船中的航程,至今日仍是我精神上最丰富的所有物。那时我们全家到新郎的村庄,由此我直往学校。我们是贫寒之家,二姐在出嫁的那一天给我四毛钱,含泪而微笑对我说:“我们很穷,姐姐不能多给你了。你好好的用功念书,因为你必得要成名。我是一个女儿,不能进大学。你从学校回家时,来这里看我吧。”不幸她结婚后约十个月便去世了。   那是我童年时所流的眼泪。那些极乐和深忧的时光,或只是欣赏良辰美景之片刻欢娱,都是永远镂刻在我的记忆中。我以为我的心思是倾于哲学方面的,即自小孩子时已是如此。在十岁以前,为上帝和永生的问题,我已斤斤辩论了。当我祈祷之时,我常常想象上帝必在我的顶上逼近头发,即如其远在天上一般,盖以人言上帝无所不在故也。当然的,觉得上帝就在顶上令我发生一种不可说出的情感。在很早的时候我便会试探上帝了,因为那时我囊中无多钱,每星期只得铜元一枚,用以买一个芝麻饼外,还剩下铜钱四文以买四件糖果。可是我生来便是一个伊壁鸠鲁派的信徒(享乐主义者),吃好味道的东西最能给我以无上的快乐。——不过那时所谓最好味道的东西,只是在馆中所卖的一碗素面而已,而我渴想得有银一角。我在鼓浪屿海边且行且默祷上帝,祈求赐我以所求,而令我在路上拾得一只角子。祷告之时,我紧闭双目,然后睁开。一而再,再而三,我都失望了。在很幼稚之时,我也自问何故要在吃饭之前祷告上帝。我的结论:我应该感谢上帝不是因其直接颁赐所食,因为我明明白白的知道我目前的一碗饭不是由自天赐,而却是由农夫额上的汗而来的;但是我却会拿人民的太平盛世感谢皇帝圣恩来作比方(那时仍在清朝),于是我的宗教问题也便解决了。按我理性思索的结果:皇帝不曾直接赐给我那碗饭的,可是因为他统治全国,致令天下太平,因而物阜民康,丰衣足食。由此观之,我有饭吃也当感谢上帝了。   童时,我对于荏苒的光阴常起一种流连眷恋的感觉,结果常令我自觉的和故意的一心想念着有些特殊甜美的时光。直迄今日,那些甜美的时光还是活现脑中,依稀如旧的。记得,有一夜,我在西溪船上,方由坂仔(宝鼎)至漳州。两岸看不绝山景、禾田,与乎村落农家。我们的船是泊在岸边竹林之下,船逼近竹树,竹叶飘飘打在船篷上。我躺在船上,盖着一条毯子,竹叶摇曳,只离我头上五六尺。那船家经过一天的劳苦,在那凉夜之中坐在船尾放心休息,口衔烟管,吞吐自如。其时沉沉夜色,远景晦冥,隐若可辨,宛是一幅绝美绝妙的图画。对岸船上高悬纸灯,水上灯光,掩映可见,而喧闹人声亦一一可闻。时则有人吹起箫来,箫声随着水上的微波乘风送至,如怨如诉,悲凉欲绝,但奇怪得很,却令人神宁意恬。我的船家,正在津津有味的讲慈禧太后幼年的故事,此情此景,乐何如之!美何如之!那时,我愿以摄影快镜拍照永留记忆中,我对自己说:“我在这一幅天然图画之中,年方十二三岁,对着如此美景,如此良夜;将来在年长之时回忆此时,岂不充满美感么?”   尚有一个永不能忘的印象,便是在厦门寻源书院(教会办的中学)最后的一夕。是日早晨举行毕业式,其时美国领事安立德(Julean Arnold)到院演说。那是我在该书院最后的一天了。我在卧室窗门上坐着,凭眺运动场。翌晨,学校休业,而我们均须散去各自回家了。我静心沉思,自知那是我在该书院四年生活之完结日;我坐在那里静心冥想足有半点钟工夫,故意留此印象在脑中以为将来的记忆。   我父亲是一个牧师,是第二代的基督徒。我不能详叙我的童时生活,但是那时的生活是极为快乐的。那是稍为超出寻常的,因为我们在弟兄中也不准吵嘴。后来,我要尽力脱去那一副常挂在脸上的笑容,以去其痴形傻气。我们家里有一眼井,屋后有一个菜园,每天早晨八时,父亲必摇铃召集儿女们于此,各人派定古诗诵读,父亲自为教师。不像富家的孩子,我们各人都分配一份家庭工作。我两位姐姐都要造饭和洗衣,弟兄们则要扫地和清除房屋。每日下午,当姐姐们由屋后空地拿进来洗净的衣服分放在各箱子时,我们便出去从井中汲水,倾在一小沟而流到菜园小地中,藉以灌溉菜蔬。否则我们孩子们便走到禾田中或河岸,远望日落奇景,而互讲神鬼故事。那里有一起一伏的山陵四面环绕,故其地名为“东湖”,山陵皆岸也。我常常幻想一个人怎能够走出此四面皆山的深谷中呢。北部的山巅上当中裂开,传说有一仙人曾踏过此山,而其大趾却误插在石上裂痕,因此之故,那北部的山常在我幻想中。 二、乡村的基督教   我已说过,我父亲是一个基督教的牧师,但是一个迥非寻常的。他最好的德性乃是他极爱他的教友。他之所以爱众人并不是以此为对上帝应尽之责,他只是真心真情的爱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是由穷家出身的。我在这简略的自传之中也不肯不说出这句话,因为我以为是十分重要的。有些生长于都市而自号为普罗作家者尝批评我,说我不懂得平民的生活,只因在我的文章里面常说及江上清风与山间明月之故,不禁令我发笑;在他们看来,好像清风明月乃是资本家有闲阶级的专利品。可是先祖母原是一个农家妇,膂力甚强,尝以一枝竹竿击败十余男子汉,而将他们驱出村外。我父亲呢,他在童时曾做过卖糖饵的小贩,曾到牢狱中卖米,又曾卖过竹笋。他深晓得肩挑重担的滋味,他常常告诉我们这些故事,尤其是受佣于一个没有慈悲心的雇主之下的经验,好作我们后生小子务须行善的教训。因这缘故,他对于穷人常表同情。甚至在年老之时,他有一次路见不平要同一个抽税的人几乎打起来。因为有一老头儿费了三天工夫到山斩了一担柴,足足跑了廿里路,而到墟场只要卖二百文铜钱,而那抽税者竟要勒索他一百廿文。我母亲也是一个最简朴不过的妇人,她虽然因是牧师的妻子而在村里有很高的地位。可是她绝不晓得摆架子是甚么一回事的。她常常同农人和樵夫们极开心的谈话。这也是我父亲的习惯。他两口子常常邀请他们到家里喝茶,或吃中饭,我们相处都是根据极为友善的和完全平等的原则。   在内地农村里当牧师,无异是群羊的牧人,其工作甚饶意义。我父亲不仅是讲坛上的宣教者,而且是村民争执中的排难解纷者,民刑讼事中的律师,和村民家庭生活中大小事务之帮闲的人。他常常不断的为人做媒;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令鳏夫寡妇成婚,如果不是在本村礼拜堂中,就是远在百里外的教堂中。在礼拜堂的教友心中,他很神秘的施行佛教僧人的作用。据村民陋习,凡有失足掉下野外毛厕里的,必须请一僧人为其换套新衣服,改换一条新的红绳为其打辫子,又由僧人给他一碗汤面吃,如此可以逢凶化吉。有一天,我们教会里有一个小童掉在毛厕里,因为我父亲要取僧人的地位而代之,所以他便要替他打红绳辫子,而我母亲又给他做了一碗汤面。我不相信我父亲所传给那些农民的基督教和他们男男女女一向所信奉的佛教有甚么分别,我不知道他的神学立场究竟是怎样,但是他的一片诚心,确无问题,——只须听听他晚上祷告的声音言辞便可信了。然而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为情势所逼,要宣传独一种的宗教而为农民所能明白的。这位基督教的上帝,犹如随便那一所寺庙中的佛爷,是可以治病、赐福,而尤为重要的乃是可以赐给人家许多男孩的。他常对教友们指出好些基督徒虽受人逼害,但结果是财运亨通而且子媳繁多的。在村民之信教者看来,如果基督教没有这些效力,简直全无意义的了。又有不少的信徒是来到治外法权的藩篱影子底下而求保护的。今日我已能了解有些反基督教者对于我们的仇恨了,然而在那时却不明白。   有一个在我生命中影响绝大决定命运的人物——那就是一个外国教士Young J.Allen。他自己不知道他的著作对于我全家的人有何影响。我在早年知道他的中国名字叫作林乐知——似与我们同姓本家,直至近年,我才知道他的本名。大概他是居于苏州的一个教士,主编一个基督教周刊——《通问报》,兼与华人助手蔡尔康翻译了好几种书籍。我父亲因受了范礼文牧师(Rev.W.L.Warnshuis)的影响而得初识所谓“新学”,由是追求新知识之心至为热烈。林乐知先生的《通问报》,报费每年一元,独为吾父之财力所能定阅的,而范礼文牧师与吾父最友善,将其所能得到的“新学”书籍尽量介绍。他藉林乐知的著作而对于西方及西洋的一切东西皆极为热心,甚至深心钦羡英国维多利亚后期的光荣,复因而决心要他的儿子个个读英文和得受西洋教育。我想他对于一切新东西和全世界之好奇之心和诧异之情,当不在我个人之下。   一日,他在那周刊上看见一个上海女子所写的一篇论说。他放下周刊,叹一口气,说:“哦,我怎能够得着一个这样的媳妇呢!”他忘记他原来有一个一样聪明而苦心求得新教育的亲生女儿呢。只是他因经济支绌,又要几个男孩得受高等教育,也是莫可奈何,这我也不能埋怨他啊。令他自己的女儿不能受大学教育,是他一生最痛心的大憾事。这是做父亲的才能明白。我还记得当他变卖我们在漳州最后的一座小房子,以供给我哥哥入圣约翰大学之时,他泪流满面。在那时,送一个儿子到上海入大学读书,实为厦门人所罕见的事,这可显出他极热的心肠和远大的眼光了。而在一个牧师,每月受薪仅得十六至二十元(只是我如今给家中仆人或厨子的工金),更是难之又难了。然而领得一个学额,加以变卖旧产,却筹得送家兄入大学之最低额的学费了。后来家兄帮助我,而我又转而帮助我弟弟,这就是我们弟兄几人得受大学教育的机缘,然而各人尚须幸得领受学额才能过得去。   我由基督教各传教会所领受的恩惠可以不必说出来的了。我在厦门寻源书院所受的中学教育是免费的;照我所知,在那里历年的膳费也是免缴的。我欠教会学校一笔债,而教会学校(在厦门的)也欠我一笔债,即是不准我看中国戏剧。因为我在基督教的童年时代,站在戏台下或听盲人唱梁山伯祝英台恋爱故事,乃是一种罪孽。不过这笔债不能算是大的;他们究竟给我一个出身的机会,而我现在正图补救以前的损失,赶上我的信邪教的同胞,以求与他们同样识得中国的戏剧、音乐,和种种民间传说。到现在我关于北平戏剧的知识还有很大的缺憾。在拙著《吾国与吾民》一书中,我已写出,当我在廿岁之前我知道古犹太国约书亚将军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可是直至卅余岁才知孟姜女哭夫以至泪冲长城的传说。我早就知道耶和华令太阳停住以使约书亚杀完迦南人,可是向不知后羿射日什落其九,而其妻嫦娥奔月遂为月神,与乎女娲氏炼石——以三百六十五块石补天,其后她所余的那第三百六十六块石便成为《红楼梦》中的主人宝玉等等故事。这些都是我后来在书籍中零零碎碎看得,而非由童年时从盲人歌唱或戏台表演而得的。这样,谁人又能埋怨我心中愤恨,满具被人剥夺我得识中国神话的权利之感觉呢?然而,我刚说过,传教士给我出身的机会,后来我大有时间以补足所失,因为年纪愈长,求知愈切,至今仍然保留小孩子的好奇之心啊。多谢上天,我还没有失了欣赏“米老鼠”漫画或是中国神仙故事之能力。 三、在学校的生活   父亲决心要我们进圣约翰大学,因是那时全中国最著名的英文大学。他要他的儿子获得最好的东西,甚至梦想到英国之剑桥、牛津、和德国之柏林诸大学。因为他是一个理想家。当我留美时,以经济支绌,迫而离美赴法,投入青年会为华工服务。后来写信给他说,我已薄有储蓄,加上吾妻的首饰,当可再去德留学。我知道这消息会给他以未曾有的欢喜,因为他常梦想着柏林大学啊!吾父与我同样都是过于理想的人,因为我父子俩都欣赏幽默和同具不可救药的乐观。我携同新妇出国留学之时,赤手空拳,只领有半个不大稳的清华学额和有去无回的单程旅费。冒险是冒险的了,可是他没有阻止我。这宗事凡是老于世故的人都不肯轻试的,然而我居然成行了。我顾忌甚么?我常有好运道,而且我对于自己有信心,加以童年贫穷的经验大足以增吾勇气和魄力,所以诸般困难,俱不足以寒我之胆而使我不勇往直前。   吾父既决心要我学英文,即当我在小学时已喜欢和鼓励我们弟兄们说英语,识得几个字就讲几个,如pen,pencil paper等,虽然他自己一字不懂。他尝问我一生的志向在甚么,我在意时回答,我立志做一个英文教员,或是物理教员。我想父亲必曾间接暗示令我对于英文的热心。至于所谓物理教员,我的原意是指发明机器。因为当我在小学的时候,我已经学得吸水管的原理;有好几个月间,我都以此为戏,深想发明一个改良的吸水管可以使井水向上流升,自动的一直流到我们园内。虽未成功,可是我到现在还是念念不忘要解决其中难题。虽然以我现在年纪已可以看见这宗事的愚蠢,可是那问题仍常萦扰于我心,即如一切其他尚未解决的问题一样。自从小孩子的时候,我一见机器便非常的开心,似被迷惑;所以我常常站立不动定睛凝视那载我们由石码到厦门的小轮船之机器。至今我仍然相信,我将来最大的贡献还是在机械的发明一方面。至于我初入圣约翰时,我注册入文科而不入理科,那完全是一种偶然的事罢了。我酷好数学和几何,故我对于科学的分析之嗜好,令我挑选语言学而非现代文学为我的专门科,因为语言学是一种科学,最需要科学的头脑在文学的研究上去做分析工作。我仍然相信我将来发明最精最善的汉文打字机,其他满腹满袋的计划和意见以发明其他的东西可不用说了。如果等我到了五十岁那一年,那时我从事文学工作的六七年计划完成之后,我忽然投入美国麻省工学院里当学生,也不足为奇。   十七岁,我到上海。从此我与英文的关系永不断绝,而与所有的中文基础便告无缘了。照现在看起来,当时我的中文基础其实也是浮泛不深的。实际上,我的中学教育是白费光阴。我所有的些少经书知识乃早年由父亲庭训而得。当投入圣约翰时,我对于苏东坡的文学已感到真的兴趣,而且正在读司马迁的《史记》,一旦便要完全停止了(这半是那大学之过,半亦是我自己之过)。我虚耗了在学校的光阴,即如大多数青年一般,这一点我只能埋怨那时和现在的教育制度。天知道我对于知识真如饥者求食一般的,然而现代的学校制度是基于两种臆断:一是以为学生对于各门功课是毫无兴味的;次则是以为学生不能自求知识。因此课程之编排是贬低程度,专为着那些对于功课毫无兴味的学生而设。除此两弊之外,更有极端费时无益之学制,即是要学生覆书和给予积分(强要学生默记事实和番号,此皆是为便于教员发问而设的)。这都是分班的教育制度之结果,因而有非自然的考试和积分用作量度知识的工具,而教员个人对于各个学生在心灵进步各时期之个性的需要,与乎各个人之真正所得,遂完全忽略了。我自知对于自然科学和地形学是兴味最浓的;我可以不须教员之指导而自行细读一本十万字的地理书,然而在学校里每星期只需读一页半,而费了全年工夫才读完一本不到三万字的地理教科书。其余各门功课,都是如此。此外,强迫上课之暗示,或对教员负责读书之暗示,皆极为我所厌恶的,因而凡教员所要我读的书我俱不喜欢。直至今日,我绝不肯因尽责之故而读一本书或一个人的著作,无论其在文学史上有如何价值。我们学生都觉得应该读书至最少限度,仅求积分及格便足。按我的天资,我向不须虑及积分及格问题,我自入学校以来积分从未低过及格的。结果,我便比别的学生工作反做少了;我吃饭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由一级升高一级,都常是名列前茅。我努力求学的推动力只有由我父亲寄给我的示函而得到,因为他常常以为我所写的家信是极可羞的。我在学校得到很高的积分或升到很高的一级,对于他并无意义,他是对的。如果当时有一图书馆,充满好书,任我独自与天下文豪结神交,我当得特殊的鼓舞。不幸在中学时,没有图书馆设备,而厦门这一所教会学校与其他非教会学校大异之点,就是我们教会学校学生不看中文报纸,或其他一切报纸。   我在中学以第二名毕业,在圣约翰亦然。毕业第二名似是我一生学校教育中的气运,我也曾分析其因果如下。大概在各学校中都有一个傻小子,如我一样聪颖,或稍逊一筹的,然而比我相信积分,而且能认真攻读课堂内的功课而为我所不能的。我相信如果我肯在功课上努力一点,便不难得到冠军,不过我不干。第一,我向来对于课程不大认真。其次,凡做甚么事我一生都不愿居第一的。这也许是由于我血液里含有道教徒原素。结果,无论在家或在校,每当考试的一星期,其他学生正在“三更灯火五更鸡”中用苦功之时,我却逍遥游荡,到苏州河边捉鳝鱼,而且搅风搅雨引诱别的好友一同去钓鱼。那时我真是不识得知识的魔力和求学的妙处,有如今日引吾入胜,使我深入穷知探奥之途,迷而忘返。   我之半生,或在校内或在校外,均是一贯不断的程序,从不知道身在校耶抑出校耶在学期中耶抑假期中耶。这对于我看书的习惯没有多大的分别,只不过在假期中我可以公然看书,显露头面,而一到学校开课便须秘密偷看而有犯规之虑。但是即使最好的教员和最优的学校,也莫能完全禁止我看些自己爱看的书。偶然用十分或廿分钟工夫来预备功课并不搅扰我的。但这却令我得了一种确信(即现今我常在报章论说上所发表的意见),学校是致令学生看书为非法行为的地方。那地方将全日最好的光阴作上课之用,由早晨八时至下午五时,把学生关闭在课堂内。凡在校时间偷看杂书,或交换意见(即所谓课堂闲谈)者,皆是罪过,是犯法。在中学课堂之中只许身体静坐,头脑空洞,听着别的学生错答问题而已。至在大学,这时间乃用在课堂听讲演。这我相信乃是人类虚耗时间之最大的发明。一个小子能够紧闭其嘴唇,腾空其头脑,便称为品行优良,得甲等操行积分,而课堂中最优的学生乃是一个善于揣摩教员心理,和在考试答案中迎合教员的意思者。在中国文字上,课堂中最优良的学生正是“教员腹内的扁带虫”,因为独有他晓得说教员所要他说的话,和思想教员所要他思想的意思。凡是离开这一道,或不合教科书的,或者是有些独立思想的,皆目为异端。由此不难知道,我为什么屡次毕业总是不能名列第一了。   在圣约翰的汉文课堂中是我的极乐世界,其间我可以偷看些书籍。我们的汉文教员是老学究,也许是学问深邃的,可是就我看来,均是十分怪诞可笑。他们都是旧式的温静文雅的君子,可是不会教授功课,加以他们不懂世界地理,有一位居然告诉我们可以用汽车由中国到美国去。我们饶有地理知识,忍不住的哄堂。记得有一位金老夫子,身材约四尺十寸高,费了整个学期的时间,只教了我们四十页大字印刷的中国民法。我十分愤怒。每一点钟,他只讲解其实不必讲解的十行,即使他最善虚耗光阴也不出十分钟工夫使可讲完了的,其他的时间他却作为佛家坐禅入定之用,眼睛不望着学生,不望着书卷,也不望着墙壁上。这真是偷看书籍最好不过的形势了。我相信我在此时看书是于人无损,于己有益的。在这时期,我的心思颇为发育,很爱看书。其中有一本我所爱看的乃是张伯伦《十九世纪的基础》(Chamberlain’s“FounBdations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却令我的历史教员诧异非常。我又读赫克尔《宇宙之谜》(Haeckel’s“Riddlle of the Universe”)、华尔德《社会学》(Ward’s“Sociology”)、斯宾塞《伦理学》(Spencer’s “Ethics”)及韦司特墨(Westermarck)《婚姻论》。我对于进化论和基督教的明证很感兴趣。我们的图书馆内神学书籍占了三分之一。有一次在假期回家,我在教会登坛讲道,发挥旧约《圣经》应当作各式的文学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歌,而《创世纪》和《出埃及记》是很好的,很有趣的犹太神话和传说。——这宣教辞把我父亲吓得惊惶无措。   我在英文课堂中也不见得好一点。我爱法文和心理学,可是我忍受法文和心理学两堂功课即如忍受汉文课程一般。我相信我那时是个不合时宜的分子。最同情于我的教员乃是一位历史教授Professor Barton,他就是见我读张伯伦的巨著而诧异的那位。可是他对于我在他讲演时间常向窗门外望,也不能惬意。总而言之,我由课堂的讲演中得益无多。在那里我没有很多发问的机会,而又不能剖开教员的心腹而细细察验,如同对付一本书的著者,也不能如在书中自由选择我所要知道要搜讨者。当我听讲演听得有合意的,有趣的句语,又不能个个字笔记起来。好像我看书时把合意的,有趣的几行用笔随意加以符号,藉以慢慢萦回咀嚼。我最恨积分,虽然各种考试我都合格。有时我只相信我已成功愚弄教员,令其相信我知晓功课而已,但有时我以为我的教授,并不是那样的傻子。我所需要的乃是一个完备的图书馆,可是那里却没有。后来到了哈佛大学,得在那图书馆的书林里用功,我才悟到一向在大学的损失。 四、与西方文明初次的接触   然而入学校读书,对于我个人究竟没有甚么损害的。在学校所必须学的东西,很不费力便可叼了去。我很感谢圣约翰教我讲英语。其次,圣约翰又教我赛跑和打棒球,因此令我胸部得发展;如果我那时进了别的大学,恐怕没有这机会了。这是所得的一项。至于所失的项下,我不能不说它把我对于汉文的兴味完全中止了,致令我忘了用中国毛笔。后来直到我毕业,浸淫于故都的旧学空气中,才重新执毛笔,写汉字,读中文。得失两项相比对,我们觉圣约翰对于我有一特别影响,令我将来的发展有很深的感力的,即是它教我对于西洋文明和普通的西洋生活具有基本的同情。由此看来,我在成年之时,完全中止读汉文也许有点利益。那令我树立确信西洋生活为正当之基础,而令我觉得故乡所存留的种种传说为一种神秘。因此当我由海外归来之后,从事于重新发现我祖国之工作,我转觉刚刚到了一个向所不知的新大陆从事探险,于其中每一事物皆似孩童在幻想国中所见的事事物物之新样,紧张,和奇趣。同时,这基本的西方观念令我自海外归来后,对于我们自己的文明之欣赏和批评能有客观的,局外观察的态度。自我反观,我相信我的头脑是西洋的产品,而我的心却是中国的。   我这对于西方文明之基本态度不是由书籍所教的,却是由圣约翰的校长卜舫济博士(Dr.F.L.Hawks pott)和其他几个较优的教授而得;他们都是真君子。而对于我感力尤大者则为两位外国妇人,一为华医生夫人,即李寿山女士(Mrs.Harmy,then Miss.Deprey),她是我第一个英文教师,一个文雅娴淑的灵魂也。其次则为毕牧师夫人(Mrs.P.W.Pitcher),即寻源书院校长之夫人,她是温静如闺秀之美国旧式妇女。完全令我倾倒的不是斯宾塞的哲学或亚兰布(E.A.Poe)的小说,却是这两女士之慈祥的音调。在易受印象的青年时期,我之易受女性感力自是不可免的事。这两女士所说的英文,在我听来,确是非常的美,胜于我一向所听得的本国言语。我爱这种西洋生活,在圣约翰有些传教士的生活——仁爱、诚恳、而真实的生活。   我与西洋生活初次的接触是在厦门。我所记得的是传教士和战舰,这两份子轮流威吓我和鼓舞我。自幼受教会学校之熏陶,我自然常站在基督教的观点,一向不怀疑这两者是有关系的,直到后来才明白真相。当我是一个赤足的童子之时,我瞪眼看着一九○五年美国海军在厦门操演的战舰之美丽和雄伟,只能羡慕赞叹而已。我们人人对于外国人都心存畏惧。他们可分为三类:传教士的白衣,清洁无瑕和洗熨干净;醉酒的水手在鼓浪屿随街狂歌乱叫,常令我们起大恐慌;其三则为外国的商人,头戴白通帽,身坐四人轿,随意可足踢或拳打我们赤脚顽童。   然而他们的铜乐队真是悦耳可听。在鼓浪屿有一个运动场,场内绿草如茵,其美为我们所从未看过的。每有战舰入口,其铜乐队即被邀在此场中演奏,而外国的女士和君子——我希望他们确是君子——即在场中拍网球,而且喝茶和吃冰淇淋,而其中国细崽衣服之讲究洁净远胜于多数的中国人。我们街上顽童每每由穴隙窥看,心中只有佩服赞叹而已。然而我在中学时期最为惊骇的经验,就是有一天外国人在他们的俱乐部中开一大跳舞会。这是鼓浪屿闻所未闻的怪事,由此辗转相传,远近咸知外国男女,半裸其体,互相偎抱,狎亵无耻,行若生番了。我们起初不相信,后来有几个人从向街的大门外亲眼偷看才能证实。我就是其中偷看之一,其丑态怪状对于我的影响实是可骇可怕之极。这不过是对外国人惊骇怪异之开端而已;其后活动电影来了,大惊小怪陆续引起。到现在呢,我也看得厌了,准备相信这些奇怪的外国人之最坏的东西了。 五、宗 教   我的宗教信仰之进化,和我离开基督教之长远而艰难的程序,与乎此程序所给我内心许多的苦痛,在此简短的自传中不能认真详述了,只可略说其梗概。我在童时是一个十分热诚的教徒,甚至在圣约翰加入神学院,预备献身为基督教服务的;我父亲对此举之同意,是很为疑惑和踌躇的。我在神学班成绩不佳,因为我不能忍受那凡庸琐屑和荒谬的种种,过了一年半便离开了。在这种神学研究之下,我大部分的神学信念已经弃去。耶稣是童女所生和他肉体升天两款是首先放弃的。我的教授们本是很开朗的,他们自己也不信这些教条,至少也以为是成为问题的。我已得入犹太圣殿的至圣所而发现其中的秘密了(其中是空的,无偶像的)。然而我不能不愤恨教会比那进步的神学思想如此落后,而仍然要中国教徒坚信耶稣由童女所生和肉体飞升两条才能领受洗礼,然而它自己的神学家却不置信。这是伪善吗?无论如何,我觉得这是不诚实,是不对的。   大学毕业之后,在清华大学授课之时,我仍在校内自动的担任一个星期日圣经班,因而大受同事们的非议。那时的形势实是绝无可能的。我在圣经班的恭祝圣诞会当主席,而我却不相信东方三博士来见耶稣和天使们半夜在天上欢唱等等圣诞故事。我个人久已弃置此等荒谬传说,然而此时却要传给无知的青年们。然而我的宗教经验已是很深的了,我总不能设想一个无神的世界。我只是觉得如果上帝不存在,整个宇宙将至彻底崩溃,而特别是人类的生命。我一切由理性而生的信念亦由理性而尽去,独有我的爱,一种精神的契谊(关系)仍然存留。这是最难撕去的一种情感。一日我与清华一位同事刘大钧先生谈话。在绝望之中,我问他:“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人,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为什么呢?”刘先生答:“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呀,只因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咧。”那一答语骤然便把我同基督教之最后的一线关系剪断了,因为我从前对于基督教仍然依依不舍,是为着一种无形的恐慌之故。以人性(人道)之尊严为号召,这一来有如异军突起,攻吾不备,遂被克服。而我一向没有想到这一点,真是愚不可及了。由是我乃觉得,如果我们之爱人是要依赖与在天的一位第三者发生关系,我们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人的要看见人的面孔便真心爱他。我也要依这一根据而决定在中国的传教士那个是好的,那个是不好的。那些爱我们信邪教的人只因为我们是人,便是好的传教士,而他们应该留在中国。反之,那些爱我们不因我们是中国人和只是人的缘故,但却因可怜我们或只对第三者尽责的缘故而特来拯救我们出地狱的,都应该滚出去,因为他们不特对中国无益,而对基督教也没有好处。 六、游学之年   我长成后的生活范围太大,在此不容易尽述。约而言之,我与我妻在海外游学那几年是我最大的知识活动时期,但也是我社交上的极幼稚时期。我俩本是一对不识不知坦白天真的青年,彼此相依相赖,虽有勇敢冒险之精神和对于前途之信仰,然而现金甚少而生活经验也不足。我妻的常识比我为多,所以她可以把逐个逐个银元拿在手上数数,藉知我们可以再留在外国几天,而我却绝对不晓得我们的经济支绌情形。我不知怎的,自信总可以过得去,到如今回想那留在外国神奇的四年,我以为我的观念是不错了。我们真个过得去,竟在外国留学四年之久。——那当然是要感谢德国马克之跌价了。我们俩在社交上共同出过几次丑,至少我个人是如此,因为直到今日我还不能记得清楚擦黄牛油的小刀是不可以放在桌布之上,而只可搁在放面包的小碟上的。而且我至今饮茶或喝酒之时,还错拿别人的杯。我们有一次走进一个教授的家里——在请帖所订时间一星期之前——告诉那个女仆我们是被邀请赴宴会而不会赶快退步走。我俩生活合作:我妻为我洗衣服和造很好的饭食,而我则躬任洗碗碟的工作。在哈佛之时,我绝不知道大学校里的生活,甚至未尝看过一次哈佛与耶鲁足球之战,这是哈佛或耶鲁教育之最要紧的一部分。然而我从游Bliss Perry,lrving Babbitt,Leo Werner,   von Jagemann几位名教授,却增长了不少真学问。卒之,我的半官费学额停止了——那半学额每月四十金元,是我在清华服务三年所博得的。由是我投车赴法国去,即在第一次大战告终之时。   在法国青年会为华工服务之时,我储蓄了些美国的金元,藉以可到德国去。我们先赴殷内(Jena)①,一个美丽的小市,过了一学期又转到莱比锡大学(Leipzig),因为后者以语言学驰名之故。在那里,我们一同上学,照旧日合作办法共同洗衣造饭。因为我们出卖金元太早,吃了亏,所以有时逼得要变卖我妻的首饰以充日用之资。然而此举是很值得的。外人不知道我俩是夫妻还是兄妹,因为那时我们没有儿女。及至我妻怀孕而经费渐渐不支,乃不得不决定回国分娩。那便逼着我要在大热天气中为博士考试而大忙特忙了。然而那却是我的旧玩意儿——考试求及格,我绝不恐慌,可是我妻却有些儿心惊胆震,我们居然预定船位在考试之后两星期即从真内亚登轮回国。我们预定在考试完毕那一天的晚上,即行离开莱比锡,到威尼士、罗马、拿波利等处游历两星期。我仍然具有从前坚定的自信力。这一场博士论文考完,最后的口试,我由一个教授室跑到别一个教授室,至十二点钟出来。我妻已倚闾而望。“怎么样啊?”她问。“合格了!”我答。她就在大街上给我一吻,双双并肩同到Rathaus餐室吃午餐。   ①现通译为耶拿。 七、由北平到汉口   于是我回国了,先在国立北京大学教授英文和语言学。在莱比锡时,我已读了许多的中国书,并努力研究中国语言学,颇有所得,因在莱比锡和柏林两地都有很好的中国图书馆,而由后一处又可以邮借所需的书籍来应用。盖自任清华教席之后,我即努力于中国文学,今日之能用中文写文章者皆得力于此时之用功也。   当我在北平时,身为大学教授,对于时事政治,常常信口批评,因此我恒被人视为那“异端之家”(北大)一个激烈的分子。那时北大的教授们分为两派,带甲备战,旗鼓相当:一是《现代评论》所代表的,以胡适博士为领袖;一是《语丝》所代表的,以周氏兄弟作人和树人(鲁迅)为首。我是属于后一派的。当这两个周刊关于教育部与女子师范大学问题而发生论战之时,真是令人惊心动魄。那里真是一个知识界发表意见的中心,是知识界活动的园地,那一场大战令我十分欢欣。我也加入学生的示威运动,用旗竿和砖石与警察相斗。警察雇用一班半赤体的流氓向学生掷砖头,以防止学生出第三院而游行。我于是也有机会以施用我的掷棒球技术了。我以前在外国各大学所错过的大学生生活,至是补足。那时,北平的段祺瑞政府算得是很放任的,亦极尊重出版和开会的自由。国民党也是学生运动的后盾,现在南京国民政府有几位要人便是当年学生示威运动之主脑和领袖。   在这时期还有两件可述的大事。一是政府围堵请愿的学生,枪杀两位女生及伤残五十多个学生。他们埋伏兵士,各提大刀和铁链,等候学生抗议游行到执政府,然后关起外门挥鞭动剑,在陷阱中置他们于死地。那时的情景值得一篇特写文章。我个人亲见一个女生(刘和珍)于下午一点钟时安放在棺木内,而在十二点时,我还看见她欢天喜地的游行和喊口号呢。还有一宗大事就是孙中山先生的出殡——这事令我震动于心比其他甚么事都厉害。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四五月间,狗肉将军张宗昌长驱入北平,不经审讯而枪杀两个最勇敢的记者(邵飘萍和林白水)。那时又有一张名单要捕杀五十个激烈的教授,我就是其中之一。此讯息外传,我即躲避一月,先在东交民巷一个法国医院,后在友人家内。有一日早晨,我便携家眷悄然离开北平了。   回到老家去,我在那奄奄欲睡的厦门大学惹起一场大风潮,直至我不能再在那里安身,就于民十六年春间离开,投身加入武汉的国民政府服务。我不能不把这一章纪事删去,只能说我那时身任外交部秘书,住在鲍罗庭的对门,不过我还没有见过鲍罗庭或汪精卫一次。 八、著作和读书   我初期的文字即如那些学生的示威游行一般,披肝沥胆,慷慨激昂,公开抗议。那时并无什么技巧和细心。我完全归罪于北洋军阀给我们的教训。我们所得的出版自由太多了,言论自由也太多了,而每当一个人可以开心见诚讲真话之时,说话和著作便不能成为艺术了。这言论自由究有甚好处?那严格的取缔,逼令我另辟蹊径以发表思想。我势不能不发展文笔技巧和权衡事情的轻重,此即读者们所称为“讽刺文学”。我写此项文章的艺术乃在发挥关于时局的理论,刚刚足够暗示我的思想和别人的意见,但同时却饶有含蓄,使不至于身受牢狱之灾。这样写文章无异是马戏场中所见的在绳子上跳舞,需眼明手快,身心平衡合度。在这个奇妙的空气当中,我已经成为一个所谓幽默或讽刺的写作者了。也许如某人曾说,人生太悲惨了,因此不能不故事滑稽,否则将要闷死。这不过是人类心理学中一种很寻常的现象罢——即是在十分危险当中,我们树立自卫的机械作用,也就是滑口善辩。这一路的滑口善辩,其中含有眼泪兼微笑的。   我之重新发现祖国之经过也许可咏成一篇古风,可是恐怕我自己感到其中的兴趣多于别人罢。我常徘徊于两个世界之间,而逼着我自己要选择一个,或为旧者,或为新者,由两足所穿的鞋子以至头顶所戴的帽子。现在我不穿西服了,但仍保留着皮鞋。至最近,我始行决定旧式的中国小帽是比洋帽较合逻辑和较为舒服的,戴上洋帽我总觉得形容古怪。一向我都要选择我的哲学,一如决定戴那种帽子一样。我曾做了一副对联:   两脚踏东西文化   一心评宇宙文章   有一位好作月旦的朋友评论我说,我的最大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这原意不是一种暗袭的侮辱,我以为那评语是真的。我最喜欢在思想界的大陆上驰骋奔腾。我偶尔想到有一宗开心的事,即是把两千年前的老子与美国的福特氏(Henry Ford.汽车大王)拉在一个房间之内,让他们畅谈心曲,共同讨论货币的价值和人生的价值。或者要辜鸿铭导引孔子投入麦唐纳(前英国内阁总理)之家中,而看着他们相视而笑,默默无言,而在杯酒之间得完全了解。这样发掘一中一西之元始的思想而作根本上的比较,其兴味之浓不亚于方城之戏,各欲猜度他人手上有什么牌。又如打牌完了四圈又四圈,不独可以夜以继日,日复继夜,还可以永不停息,没有人知道最后输赢。   在这里可以略说我读书的习惯。我不喜欢第二流的作家,我所要的是表示人生的文学界中最高尚的和最下流的。在最高尚的一级可以说是人类思想之源头,如孔子、老子、庄子、柏拉图等等是也。我所爱之最下流的作品,有如Baroness Crczsy,Edgar Wallace和一般价极低廉的小书,而尤好民间歌谣和苏州船户的歌曲。大多数的著书都是由最下流的或最高尚的剽窃抄袭而来,可是他们剽窃抄袭永不能完全成功。如此表示的人生中失了生活力,词句间失了生气和强力,而思想上也因经过剽窃抄袭的程序而失却真实性。因此,欲求直接的灵感,便不能不向思想和生命之渊源处去追寻了。为此特别的宗旨,老子的《道德经》和苏州船户的歌曲,对我均为同等。   我读一个人的作品,绝不因有尽责的感觉,我只是读心悦诚服的东西。他们摄引我的力量在于他们的作风,或相近的观念。我读书极少,不过我相信我读一本书得益比别人读十本的为多,如果那特别的著者与我有相近的观念。由是我用心吸收其著作,不久便似潜生根蒂于我心内了。我相信强逼人读无论那一本书是没用的。人人必须自寻其相近的灵魂,然后其作品乃能成为生活的。这一偶然的方法,也是发展个人的观念和内心生活之独一无二的法门。然而我并不强逼别人与我同好一个著者。我相信有一种东西如Sainte—Beuve之所谓“人心的家庭”,即是“灵魂之接近”,或是“精神之亲属”。虽彼此时代不同,国境不同,而仍似能互相了解,比同时同市的人为多些。一个人的文章嗜好是先天注定,而不能自已的。 九、无穷的追求   有时我以为自己是一个到异地探险的孩子,而我探险的路程,是无穷期的。我四十生辰之日,曾作了一首自寿诗,长约四百字,结尾语有云:“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我仍是一个孩子,睁圆眼睛,注视这极奇异的世界。我的教育只完成了一半,因关于本国和外国仍有好多东西是要苦心求学的,而样样东西都是奇妙得很。我只得有半路出家的中国教育和西洋教育。例如,中国很寻常的花卉树木之名目我好些不晓得,我看见它们还是初次相见,即如一个孩子。又如金鱼的习惯,植兰之技术,鹌鹑与鹧鸪之分别,及吃生虾之感觉,我都不会或不知。因此之故,中国对于我有特殊的摄力,即如一个未经开发的大陆,而我随意之所之,自由无碍,有如一个小孩走入大丛林一般,时或停步仰望星月,俯看虫花。我不管别人说甚么,而在这探险程序中也没有预定的目的地,没有预定的游程,不受规定的向导之限制。如此游历,自有价值,因为如果我要游荡,我便独自游荡。我可以每日行卅里,或随意停止,因为我素来喜欢顺从自己的本能,所谓任意而行;尤喜自行决定甚么是善,甚么是美,甚么不是。我喜欢自己所发现的好东西,而不愿意人家指出来的。我已得到极大的开心乐事,即是发现好些个被人遗忘的著者而恢复其声誉。现在我心里想着精选三百首最好的诗,皆是中国戏剧和小说里人所遗忘和不注意之作,而非由唐诗中选出。每天早晨,我一觉醒来,便感觉着有无限无疆的探险富地在我前头。大概是牛顿在身死之前曾说过,他自觉很像一个童子在海边嬉戏,而知识世界在他前头有如大海之渺茫无垠。在八岁时,塾师尝批我的文章云:“大蛇过田陌。”他的意思以为我辞不达意。而我即对云:“小蚓度沙漠。”我就是那小蚓,到现在我仍然蠕蠕然在沙漠上爬动不已,但已进步到现在的程度也不禁沾沾自喜了。   我不知道这探险的路程将来直引我到那里去。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其一是处置观念的;其他是处置别人的。我常常钦羡我的同事们有行政和执行的奇才,他们会管别人的事,而以管别人的事为自己一生的大志。我总不感到那有甚么趣。是故,我永不能成为一个行动的人,因为行动之意义是要在团体内工作,而我则对于同人之尊敬心过甚,不能号令他们必要怎样怎样做也。我甚至不能用严厉的辞令,摆尊严的架子以威喝申斥我的仆人。我羡慕一般官吏,以他们能造成几件关于别人行动的报告,及通过几许议案叫人民要做甚么,或禁止人民做甚么。他们又能够令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依时到实验室,每晨到时必要签名于簿子上,由此可令百分之七十五分三的效率增加到九十五分五。这种办法,我总觉得有点怪。个人的生命究竟对于我自己是最重要不过的。也许在本性上,如果不是在确信上,我是个无政府主义者,或道家。   现在我只有一种兴趣,即是要知道人生多些——已往的和现在此处的,兼要写人生,多半在脾气发作之时,或发奇痒,或觉有趣,或起愤怒,或有厌恶;我不为现在,甚至不为将来而忧虑。且确然没有甚么大志愿,甚至不立志为著名的作者。其实,我怨恨成名,如果这名誉足以搅乱我现在生命之程序。我现在已是很快乐的了,不愿再为快乐些。我所要的只是些少现金。致令我能够到处飘泊,多得自由,多买书籍,多游名山——偕着几个好朋友去。   我自知自己的短处,而且短处甚多,一般批评我的人大可以不必多说了。在中国有许多很为厉害的,义务监察的批评家,这是虚夸的宋儒之遗裔而穿上现代衣服的。他们之批评人不是以人之所同然为标准,而却以一个完善的圣人为标准。至少至少,我不是懒惰而向以忠诚处身立世的。   附记 这篇自传原是三十多年前应美国某书局之邀而用英文撰写的,我还不知道已经由工爻译出中文,登载在简又文先生所编的《逸经》第十七、十八、十九期。其中自不免有许多简略不详之处,将来有功夫再为补叙。但是可说句句是我心中的话,求学做人还是这些道理。文末所谓:“甚至不立志为著名的作者……如果这名誉足以搅乱我现在生命之程序”,也是老老实实肺腑之言。就当他为一篇自述以见志之文读去,也无不可。   五十七年一月十四日 八十自叙 第一章 一捆矛盾   有一次。几个朋友问他:“林语堂,你是谁?”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又有一次,他说:“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他喜爱矛盾。他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了车祸撞伤人,有一次他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他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他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现在他是专心致力于文学,可是他总以为大学一年级时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他之爱中国和中国人,其坦白真实,甚于所有的其他中国人。他对法西斯蒂和共产党没有好感,他认为中国理想的流浪汉才是最有身份的人,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才是独裁的暴君最可怕的敌人,也是和他苦斗到底的敌人。他很爱慕西方,但是卑视西方的教育心理学家。他一度自称为“现实理想主义家”。又称自己是“热心人冷眼看人生”的哲学家。他喜爱妙思古怪的作家,但也同样喜爱平实贴切的理解。他感到兴趣的是文学,漂亮的乡下姑娘,地质学,原子,音乐,电子,电动刮胡刀,以及各种科学新发明的小物品。他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藉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游水大约三码之远;喜爱辩论神学;喜爱和孩子们吹肥皂泡儿。见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则兴感伤怀,对于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一切山峦,皆所喜爱。与男友相处,爱说脏话,对女人则极其正流。   生平无书不读。希腊文,中文,及当代作家;宗教,政治,科学。爱读纽约《时代杂志》的Topics栏及《伦敦时报》的“第四社论”;还有一切在四周加框儿的新闻,及科学医药新闻;卑视一切统计学——认为统计学不是获取真理真情可靠的方法;也卑视学术上的术语——认为那种术语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饰。对一切事物皆极好奇;对女人的衣裳,罐头起子,鸡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一向不读康德哲学,他说实在无法忍受;憎恶经济学。但是喜爱海涅,司泰芬·李卡克(Stephen Leacock)和黑乌德·布润恩(Heywood Broun)。很迷“米老鼠”和“唐老鸭”。另外还有男星李翁纳·巴利摩(Lionel Barrymore)和女星凯瑟琳·赫本(Katherin Hepburn)。   他与外交大使或庶民百姓同席共坐,全不在乎,只是忍受不了仪礼的拘束。他决不存心给人任何的观感。他恨穿无尾礼服,他说他穿上之后太像中国的西崽。他不愿把自己的照片发表出去,因为读者对他的幻像是个须髯飘动落落大方年长的东方哲人,他不愿破坏读者心里的这个幻像。只要他在一个人群中间能轻松自如,他就喜爱那个人群;否则,他就离去。当年一听陈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动,就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充任外交部的秘书,做了四个月,弃政治而去,因为他说,他“体会出来他自己是个草食动物,而不是肉食动物,自己善于治己,而不善于治人。”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对妻子极其忠实,因为妻子允许他在床上抽烟。他说:“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对他三个女儿极好。他总以为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妻子对他表示佩服时,他也不吝于自我赞美,但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他以道家老庄之门徒自许,但自称在中国除蒋公中正及夫人之外,最为努力工作者,非他莫属。他不耐静立不动;若火车尚未进站,他要在整个月台上漫步,看看店铺的糖果和杂志。宁愿走上三段楼梯,不愿静候电梯。洗碟子洗得快,但总难免损坏几个。他说艾迪生二十四小时不睡觉算不了什么;那全在于是否精神专注于工作。“美国参议员讲演过了五分钟,艾迪生就会打盹入睡,我林语堂也会。”   他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另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时,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着。   只要清醒不睡眠时,他就抽烟不止,而且自己宣称他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构成的。他知道他的书上哪一页尼古丁最浓。喝杯啤酒就头晕,但自以为不能忘情于酒。   在一篇小品文里①,他把自己人生的理想如此描写:   ①参看《言志篇》。   “此处果有可乐,我即别无所思。”   “我愿自己有屋一间,可以在内工作。此屋既不须要特别清洁,亦不必过于整齐。不需要《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中的阿葛萨(Agathe)用抹布在她能够到的地方都去摩擦干净。这个屋子只要我觉得舒适,亲切,熟悉即可。床的上面挂一个佛教的油灯笼,就是你看见在佛教或是天主教神坛上的那种灯笼。要有烟,发霉的书,无以名之的其他气味才好……   “我要几件士绅派头儿的衣裳,但是要我已经穿过几次的,再要一双旧鞋。我须要有自由,愿少穿就少穿……若是在阴影中温度高到华氏九十五度时,在我的屋里,我必须有权一半赤身裸体,而且在我的仆人面前我也不以此为耻。他们必须和我自己同样看着顺眼才行。夏天我需要淋浴,冬天我要有木柴点个舒舒服服的火炉子。   “我需要一个家,在这个家里我能自然随便……我需要几个真有孩子气的孩子,他们要能和我在雨中玩耍,他们要像我一样能以淋浴为乐。   “我愿早晨听喔喔喔公鸡叫。我要邻近有老大的乔木数株。   “我要好友数人,亲切一切如常的生活,完全可以熟不拘礼,他们有些烦恼问题,婚姻问题也罢,其他问题也罢,皆能坦诚相告,他们能引证希腊喜剧家阿里士多莎(AristoBphanes)的喜剧中的话,还能说荤笑话,他们在精神方面必须富有,并且能在说脏话和谈哲学时候儿坦白自然,他们必须各有其癖好,对事物必须各有其定见。这些人要各有其信念,但也对我的信念同样尊重。   “我需要一个好厨子,他要会做素菜,做上等的汤。我需要一个很老的仆人,心目中要把我看做是个伟人,但并不知道我在哪方面伟大。   “我要一个好书斋,一个好烟斗,还有一个女人,她须要聪明解事,我要做事时,她能不打扰我,让我安心做事。“在我书斋之前要修篁数竿,夏日要雨天,冬日要天气晴朗,万里一碧如海,就犹如我在北平时的冬天一样。   “我要有自由能流露本色自然,无须乎做伪。”   按照中国学者给自己书斋起个斋名的习惯,我称我的书斋“有不为斋”。在一篇小品文①,他把自己人生里我自己解释说:   “我憎恶强力,永远不骑墙而坐;我不翻跟头,体能上的也罢,精神上的也罢,政治上的也罢。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样趋时尚,看风头。   “我从来没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取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压根儿就没有。   “我从未向中国航空基金会捐过一文钱,也从未向由中国正统道德会主办的救灾会捐过一分钱。但是我却给过可爱的贫苦老农几块大洋。   “我一向喜爱革命,但一直不喜爱革命的人。   “我从来没有成功过,也没有舒服过,也没有自满过;我从来没有照照镜子而不感觉到惭愧得浑身发麻。   “我极厌恶小政客,不论在什么机构,我都不屑于与他们相争斗。我都是避之惟恐不及。因为我不喜欢他们的那副嘴脸。   “在讨论本国的政治时,我永远不能冷静超然而不动情感,或是圆通机智而八面玲珑。我从来不能摆出一副学者气,永远不能两膝发软,永远不能装做伪善状。   “我从来没救少女出风尘,也没有劝异教徒归向主耶稣。我从来没感觉到犯罪这件事。   “我以为我像别人同样有道德,我还以为上帝若爱我能如我母亲爱我的一半,他也不会把我送进地狱去。我这样的人若是不上天堂,这个地球不遭殃才怪。”   ①参看《有不为斋解》。   我在《生活的艺术》里说,理想的人并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一个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而他也不过尽力做那么样的一个人罢了。 第二章 童 年   我生在前清光绪二十一年(西历一八九五年),时值满清帝国末叶,光绪年轻,虽然在位,伯母慈禧太后,独握大权,在国势岌岌可危之日,这位老太婆骄奢淫逸。我之降生,正值中日战争起,中国惨败,订马关条约,割台湾与日本。中日战争之前,慈禧太后将用以建立中国海军的款项,去修建颐和园。据记载,战争爆发后,中国一艘炮艇,曾以仅有之两发炮弹,参予战斗。腐败的满清官僚曾自各国采购大小不同的炮弹,藉以中饱自肥。日本则在明治维新之下,励精图强,后来在一九○四年在日俄战争中击败帝俄,满清王朝本已是行尸走肉,若干年之后,依然是行尸走肉。   我生在福建南部沿海山区之龙溪县坂仔村。童年之早期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是山景,二是家父,那位使人无法忍受的理想家,三是严格的基督教家庭。   坂仔村位于肥沃的山谷之中,四周皆山,本地称之为东湖。虽有急流激湍,但浅而不深,不能行船,有之,即仅浅底小舟而已。船夫及其女儿,在航行此急流之时,必须跳入水中,裸露至腿际,真个是将小舟扛在肩上。   板仔村之南,极目遥望,但见远山绵亘,无论晴雨,皆掩映于云雾之间。北望,嘉溪山矗立如锯齿状,危崖高悬,塞天蔽日。冬日,风自极狭窄的狗牙谷呼哨而过,置身此地,人几乎可与天帝相接。接近东南敞亮处,有一带横岭,家姐家兄即埋葬于斯。但愿他俩的坟墓今日仍然未遭毁坏。二姐之挣扎奋斗请求上学的经过,今日我依然记忆如新。   童年时,每年到斜溪和鼓浪屿去的情形,令人毕生难忘。在斜溪,另一条河与这条河汇合,河水遂展宽,我们乃改乘正式家房船直到县中大城漳州。到漳州视野突然开阔,船蜿蜒前行,两岸群山或高或低,当时光景,至今犹在目前,与华北之童山濯濯,大为不同,树木葱茏青翠,多果实,田园间农人牛畜耕作,荔枝,龙眼,朱栾等果树,处处可见,巨榕枝柯伸展,浓阴如盖,正好供人在下乘凉之用,冬季,橘树开花,山间朱红处处,争鲜斗艳。   父母让我和三兄弟到鼓浪屿求学,这样自然就离开了母亲。一去往往是一整年。坐在那种家房船里,我总是看见海上风浪女神妈祖的神龛,放置在船尾,不停的点着几炷香,船夫往往给我们说古老的故事。有时,我们听见别的船上飘来的幽怨悦耳的箫声。音乐在水上,上帝在天宫。在我那童稚的岁月,还能再希望什么更好的环境呢?   在《赖柏英》那本书里,我描写生在山间,是以高地的观点写的,而且是与生在平原以“低地”的观点相对的。这完全决定于你的性格。若想把高地和低地的观点说明,我最好是从《赖柏英》第九十五页引用几句了。细老那个男孩子在和阮娜说山的时候儿,他说:   “在黛湖我们有山。可是我在你们那个地方,可没看见那样的山。我们附近的山是真山,不是你在新加坡看见的那种不像样子的山。我们那儿的山令人敬,令人怕,令人感动,能够诱惑人。峰外有峰,重重叠叠,神秘难测,庞大之至,简直无法捉摸。”   他以突然兴奋的心情说话,好像倾吐出多年藏在心中的秘密一样,所以听他说话的人竟觉得突如其然,迷惑不解。他则接着说:“你一点儿也不知道。你若生在山里,山就会改变你的看法,山就好像进入你的血液一样……山的力量巨大的不可抵抗。”——他停下来在思索一个适当的字。他说:“山逼得你谦——逊——恭——敬。柏英和我都在高地长大。那高地就是我的山,也是柏英的山。我认为那山从来没有离开我们——以后也不会……”   阮娜听见这话,她的眼睛越睁越大。她简直没办法听懂。她只觉得细老越说越神奇,所谈论的山的影响力,是别人难以听得懂的。   “你意思是说你把对那山的记忆看得很珍贵呀!”   “不只是珍贵。那些山的记忆都进入我浑身的血液了。只要童年时成了个山地的孩子,担保一辈子是个山地的孩子,永远不会变的。你可以说天下有一种高地的人生观,还有一种低地的人生观。两者判若天渊,永无接近之日。”   阮娜神秘的微笑了。   她说:“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我所知道的只是你这个家伙太奇怪。”   细老说:“我给你说明白一点儿。我叔叔的人生观,就是低地的人生观。平的,什么都是平的。从来不抬头往上望。”“我再改个说法。比方你生在那些山间,你心里不知不觉评判什么都以山为标准,都以你平日看惯的山峰为标准。于是,你当然觉得摩天大楼都可笑,都细小得微不足道。你现在懂了我的意思了吧?对人生别的一切你也是同样一个看法。   人,商业,政治,金钱,等等,无不如此。”   阮娜把头向后一仰,低声嘻嘻的笑了。她说:“噢,那么……可是人都赞美摩天大楼呢。他们不像你把摩天大楼和山相比啊。”   细老说:“自然啦,我们的童年的日子,童年时吃的东西,我们常去捉虾捉小鲛鱼,泡泡水使脚清凉一下儿的小河——那些简单幼稚的事情,虽然你并不常想,可是那些东西,那些事情,总是存在你心坎儿的深处的。并没有消失啊。”在另一本书里,我也写过赣柏英她那山间的茅屋。《赖柏英》是一本自传小说。赖柏英是我初恋的女友。因为她坚持要对盲目的祖父尽孝道,又因为我要出洋留学,她就和我分离了。   “你整个下午都在白鹭窠消磨过了。他们的茅屋在西山的一个突出的地方。一个女孩子站在空旷处,头后有青天做陪衬,头发在风中飘动,就比平常美得多。她决不显得卑躬屈节摇尾乞怜的样子。她浑身的骨头的结构就是昂然挺立的。”   我之所以成为这样一个人,也就是因此之故。我之所以这样,都是仰赖于山。这也是人品的基调,我要享受我的自由,不愿别人干涉我。犹如一个山地人站在英国皇太子身旁而不认识他一样。他爱说话,就快人快语,没兴致时,就闭口不言。   父亲是个无可救药的乐观派,锐敏而热心,富于想象,幽默诙谐。在那些长老会牧师之中,家父是以极端的前进派知名的。在厦门很少男孩子听说有个圣约翰大学之时,他已经送自己的孩子到上海去受英国语文的教育了。家父虽然并不健壮,他的前额高,下巴很相配,胡须下垂。据我的记忆,我十岁时,他是五十几岁。我记得他最分明的,是他和朋友或同辈分的牧师在一起时,他那悠闲的笑声。他对我们孩子,倒是和蔼亲切,但是若以一般年老的父母而论,他也有几分严厉。纵然如此,他还不至于不肯和我们开玩笑,他还会把一个特别的菜放在母亲面前,有时也给母亲布菜。厦门是道光二十九年中国五口通商后开放给西洋人传教的一个都市。父亲说的笑话之中,有一个是关于在厦门传教的先驱搭拉玛博士。当年的教堂里是男女分坐,各占一边。在一个又潮又热的下午,他讲道时,他看见男人打盹,女人信口聊天儿。没有人听讲。他在讲坛上向前弯着身子说:“诸位姐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安稳一点儿了。”   家父很受漳州的基督徒所爱戴。他的话爽快有味,平常老百姓都能听懂。   据我所知,家父是个自学努力成功的人。他过去曾经在街上卖糖果,卖米给囚犯,获利颇厚。他也曾贩卖竹笋到漳州,两地距离约十至十五里地。他的肩膀儿上有一个肉瘤,是由于担扁担磨出来的,始终没有完全消失。有一次,有人教他给一个牧师担一担东西,表示不拿他当做外人。那个基督徒对这个年轻人却没有怜悯心,让他挑得很重,那些东西里有盆有锅。那人还说:“小伙子,你很好。你挑得动。这样儿才不愧是条好汉。”直到后来,父亲还记得在那个炎热的下午所挑的那一担东西。这就是他赞成劳动的缘故。   我记得他和当地的一个税吏打过一次架。那个税吏领有执照,得在每五日一次的集镇上,由他自己斟酌决定收取捐税。有一个卖柴的人,费了三天工夫,斫柴,劈成棍状,烘熏成炭,由山中运到集上卖。每一捆卖两百铜钱,而税吏每捆炭要他纳一百二十铜钱的税。家父赶巧在旁经过。看见税吏欺负穷人,上前干涉,于是恶语相侵。人群围起来。最后,税吏表示尊重家父的长者地位,答应减低捐税——减低多少,已经记不清。但是父亲回家告诉我们这件事时,税吏的邪恶不义,还让父亲怒火中烧。   家母出嫁得晚。她为人老实直率。她能看闽南语拼音的《圣经》。不管什么农夫,她都会请到家喝杯茶,在热天请人到家乘乘凉。她虽然是牧师的太太,但从不端架子。我记得母亲是有八个孩子的儿媳妇,到晚上总是累得精疲力尽,两只脚迈门坎都觉得费劲。但是她给我们慈爱,天高地厚般的慈爱,可是子女对她也是同样感德报恩。我十岁,也许是十二岁时,我的几个姐姐就能够做家中沉重的事情,母亲才得安闲度日。二姐和我总是向妈妈说些荒唐故事,以逗妈妈为乐。等妈妈发觉我们逗弄她,好像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就喊道:“根本没有这种事。你们说来逗我乐的。”母亲一向牙齿不好,每逢在大家面前笑时,总是习惯用手捂着嘴。   我们兄弟六人,姐妹二人,我是倒数第二。在家,男孩子规定是应当扫地,由井上往缸里挑水,还要浇菜园子。把水桶系下井去,到了底下时,让桶慢慢倾斜,这种技巧我们很快就学会了。水井口上有边缘,虽然一整桶水够沉的,但是我很快就发觉打水满有趣,只是厨房里用的那个水缸,能装十二桶水,我不久就把倒水推给二姐做。那时我们还不知道肥皂是什么东西。等我十岁左右,母亲用一种豆饼洗手时,有一种粘液。后来,我们用肥皂,是由商务印书馆买来的。母亲总是在太阳里把肥皂晒硬,好能用得久些。   在夏天,哥哥们回家来了,我们每逢上课前先打铃。父亲就是老师。他教我们念诗,念经书,古文,还有普通的对对子。父亲轻松容易的把经典的意思讲解出来,我们大家都很佩服他。快到十一岁时,我记得二姐常凝视着墙上的影子,用很惋惜,很不愿意的语气说:“现在我得去洗衣裳了。”在下午,天晚一点的时候,她又看一看墙上的影子,几乎是自言自语的说:“我该把晒的衣裳收回来了。”   在晚上,我们大家轮流读《圣经》,转过身去,跪在凳子上,各自祷告。有时候,我弟弟会睡着,大姐就会骂他“魔鬼撒旦”,或“魔鬼撒旦的儿子”。我们兄弟姐妹是不许吵架的,实际上我们也没吵过架。理由是:每个人都要“友好和善”。后来,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时,我不得不劝我弟弟不要对每个人都那样微笑表示友好。这个理想主义者的色彩现在还依然植在他心里,由他的来信,就显然可见。他还是相信人人若不遵照耶稣指出的道路走,世界和平便不可获致。也许他对。他是教友会和平主义论者。   我最早就有想当作家的愿望,八岁时我写了一本教课书。一页是课文,接着一页是插图。是我秘密中作的,很细心不使别人看到。等大姐发现时,我好难为情,不久之后,所有兄弟姐妹都能背了。文句是:     人自高 终必败     持战甲 靠弓矢     而不知 他人强     他人力 千百倍   以所用的字汇论,写的算不坏。写这篇文字时,是与新教堂正在建筑中的那些日子的情形,联想在一起的。   另一页是写一个蜜蜂采蜜而招到焚身之祸。有一张画儿,上面画着一个可以携带的小泥火炉。课文今已忘记。也是同样道德教训的意味。   我也以发明中国药粉治疗外伤为戏,名之为“好四散”。当时童年的幻想使我对这种药粉的功效真是信而不疑。几位姐姐因此常跟我开玩笑。   我曾写过一副对子,讽刺老师给我作文的评语。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如巨蟒行小径”,此所以言我行文之拙笨。我回敬的是“似小蚓过荒原”。现在我想到这副对联,还颇得意。   我还想起来,我十几岁时的头脑,常常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事。在很早的时候,我就问上帝是否是无所不在,若是的话,那一定是“头上三尺有神明”。还有,为什么我们每逢吃饭前先要感谢上帝。我很早就推出了结论,那就是,虽然我们吃的米不见得是上帝赐与的,我们总是要谢谢那位原始的赐与者,就犹如在历史有一段太平的岁月时,老百姓要感谢皇帝一样。   二姐比我大四岁,是我的顾问,也是我的伴侣。但是我们一块儿玩儿起来,还是和她玩得很快乐,并不觉得她比我大。   我们俩的确是一块儿长大,她教我,劝我,因为我是个可爱的孩子,又爱淘气。后来她告诉我,我既顽皮,又爱发脾气。我一听见要挨一顿棍子时,脸就变得惨白,父亲一见,手一松,棍子就掉在地上了。他的确是很爱我。他在十点左右吃点心时,往往是猪肝细面,他常留下半碗,把我叫进去吃。我从来没吃过味道那么美的猪肝面。   有一次,家里关上门,不许我回家,我往家里扔石头。母亲不知道把我怎么办。我再三纠缠母亲。我忽然想出一个妙计。我知道二姐必须洗衣裳,我就躺在泥里说:“现在你得给我洗衣裳了吧。”   二姐的眼睛特别有神,牙又整齐又洁白。她的同学都把她看做学校中的美女,不过这个我不想说什么。她的功课很好,应当上大学。但是我父亲要供给几个儿子。供给儿子上大学,可以;供给女儿,不行。福州的女子大学一学期学费要七、八十块钱。我父亲实在办不到。我深知二姐很想受高等教育。她已经在鼓浪屿上完了中学;那时是二十二岁,正是女孩子有人提亲的时候。但是她不管。在夜静更深时,我母亲就找个机会和她说亲事。她总是把灯吹灭,拒绝谈论此事。   最后,她看到别无良策,只好应允婚事。那年,我就要到上海去读圣约翰大学。她也要嫁到西溪去,也是往漳州去的方向。所以我们路上停下去参加她的婚礼。在婚礼前一天的早晨,她从身上掏出四毛钱对我说:“和乐,你要去上大学了。不要糟塌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愿望。”我上大学,一部分是我父亲的热望。我又因深知二姐的愿望,我深深感到她那几句话简单而充满了力量。整个这件事使我心神不安,觉得我好像犯了罪。她那几句话在我心里有极重的压力,好像重重的烙在我的心上,所以我有一种感觉,仿佛我是在替她上大学。第二年我回到故乡时,二姐却因横痃性瘟疫亡故,已经有八个月的身孕。这件事给我的印象太深,永远不能忘记。 第三章 与西洋的早期接触   我母亲有两张墙上挂的画,挂在一个大客厅里。那个客厅是由一个旧教堂的房子改为牧师住宅的。一张画上画的是一个西洋少女,很俊很甜的脸,手里拿着一个无边的女人帽子,里面装着几个鸡蛋。母亲一定是从很好的西洋杂志上剪下来的,大概是《星期六晚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她常用这本杂志夹针线和小的针线活计。另一张画上画的是清朝的光绪皇帝,他在光绪二十四年发动了维新运动,“百日维新”是人人知道的,圣旨一道一道的颁布,废科举,建铁路,开矿产,后来忽然被他的伯母西太后监禁于中南海瀛台,直到十年后不明不白的死去。他和西太后死在同一天,因为西太后知道自己死期已至,使人把光绪皇帝毒死,原因是她怕她死后光绪皇帝要在她的名声和政策上报仇,她认为那是不能容忍的。   家父,没有什么政治关系,但是一心赞成主张维新的光绪皇帝和他的新政,这和当时在日本的中国那些领导人物如孙中山先生他们一样。虽然慈禧太后在八国联军击败拳匪进入北京之时,已经仓皇狼狈的逃到西安,这时仍然算是在位当权。由于与列强议和,她才得以重握政权,但直到一九一一年(即宣统三年)清室被推翻,中华民国建立之前,她依然是顽固不改,作威作福。   本章的主题为西洋文明对中国的冲击,从思想方面到工业技术方面。牵扯到一连串的适应与整个问题的检讨。但是检讨这项繁难的重任是在中国方面,以后事实可以证明,在文化交流上,中国是负债方面。那种交流的进行至今尚未停止。   范礼文博士(Warnshius),后为伦敦纽约国际协会秘书。他为人胸襟开阔,眼光远大,通情达理,又多才多艺,实远超过当时一般的传教士。不知道由于什么好运气,西溪得以有这么个好牧师派来此地,这里离坂仔很近。范礼文博士大约六英尺高。使我们接受到西洋学问的,就是这位牧师。在“上海基督教文学会”,在由林乐知(Young J.Allen)主持之下,当时发行一份一张纸的周报,叫《通问报》(Christian Intelligence),油墨纸张甚劣。今日手下若还保存一份就太好了。范礼文博士不但把这份周报寄给我们,另外还寄上海基督教文学会出版的很多书和小册子。家父遇到了他,算是找到了知音,不久与他成了莫逆之交。   我们对西方最早的接触,是范礼文博士留下的一个领扣儿,因为他夫妇住在我家最上的一层楼,我们家也就是那个老教堂。孩子们对于那个光亮的领扣儿到底是什么东西,大家猜测了半天。他夫妇又留下了几个罐头筒儿,那一定是盛牛油的。我们中国人闻起来,简直全家里都是牛油味道。我记得他们走后,姐姐曾把所有的窗子敞开,好让屋里散掉那种气味。我相信家母用来夹针线的那本《星期六晚报》刊物,一定是来自范礼文太太之手的。   这些虽然是我对西方接触的一些不相干的事情,但是我认为对我很重要。家父知道圣约翰大学,就是在《通问报》上看到的,因此又梦想到牛津大学,柏林大学。家父的月薪是二十块,后来增为二十四块,收入虽极微薄,仍然不能打消他把自己的儿子送到上海基督教的高级学府去求学的愿望。   在坂仔建筑一个新教堂时,我大概是十二岁。那时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发生了。在三十或四十英尺宽的房顶的重压之下,教堂的墙壁,可以看得见被压得越来越歪。范礼文博士向美国购买钢筋。在钢筋渐渐束紧之下,把墙又拉正,大家可以看得见房顶的鹰架立起来。范礼文又在教堂进口处的钟楼上增加了一个钟。与基督教相竞争的佛教寺院里,也安装上一个大鼓。那个寺院也在那条街上,相距约六十英尺远近。   在礼拜天,教堂的钟鸣,寺院的鼓也响。   对于教会,有两个敌对者。一个是教徒的儿子,已然过了中年,大家叫他金老伯。他的房子坐落在河对面的木桥下面,那个桥通到当地唯一的一条有商店的街市。每数年之内,那座桥必然为洪水所毁,每毁一次,金老伯就发一次财。因为他又要募捐,再修造一座木桥。木板不平不直,过桥人可以看见脚下的流水。我们都知道,修桥就是他维生之计。那条有小商店的街道不断被洪水侵蚀,等我长大时,那些小商店只剩下一半了。   有一天,在清凉的月夜,家父一时兴起,从这座木板桥经过去布道。别人告诉我,我降生那一年,父亲是四十岁。有一次,外出之时,他染患了感冒,几乎丧命。讲道之时,他曾出大汗,回家之后又没换衣裳,得了很严重的肺炎。母亲非常焦虑。母亲那时正要生第五个儿子,她只好想办法自己接生。至于她怎么忍痛生产,就不得而知了。父亲则把他怎么样出去在房子后面那条小溪中去洗产后那些脏东西,对我不知说了多少次。   我第二次接触西方文明,是我第一次看见从Chioh—be和厦门之间汽船上蒸汽机的动作。我当时看得着了迷,呆呆的默然不语。后来在学校,看见一个活塞引擎图,自然充分了解。从那时起,兴趣始终是在科学上,很想以后做个物理教员。有人问我长大之后要入哪一种行业,我的回答是(1)做一个英文教员,(2)做一个物理教员,(3)开一个“辩论”商店。最后这一条是当地的一种说法,而不是指一个真正的行业。普通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你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我当时显然是以有此辩才而为人所知,因而兄弟姐妹们都叫我“论争顾客”。   我的中等教育是完全浪费时间。学校连个图书馆也没有。在厦门的寻源书院和非基督教学校之间的差别,就是非基督教学校看日报,而我们学校不看。我们有地理,算术,经典,一薄本的地质学。课后,我们只是玩耍游戏。踢毯子,玩由一个哑铃斫下来的两个木球,这就是我们最得意的游戏。我们都穿木屐,所以每逢踝子骨被一个木球打着,实在疼得很。   我们捉弄老师的鬼办法之中,有一件是背书的事,很好玩儿,每个学生都很得意。我们当年都站在走廊下等候,有的人被叫进屋去背书,通常是在两页到三页之内。他背完之后,就以开门为信号儿叫另一个人进去背,他做个信号儿,表明要背的那段文字是在前一半儿或后一半儿,由于把门开了三到四次,别人就知道要背的是哪一部分了。   我记得清楚的,只有校长的珠算盘。校长是一个贪婪无厌的人。当时鼓浪屿很繁荣,做房地产是好生意。我听见他那不停的打算盘声。他的办公室在第一层楼,正面对着楼梯口,因此他可以管理学生的出入。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出去买消夜食物,我们会用竹篮子把东西吊上楼去。   至于学校用的书,我既不喜爱,也不厌恶。太容易,太简单了。   我对西洋音乐着实着了迷。我是受了美国校长毕牧师夫人(Mrs.Pitcher)的影响。她是一位端庄淑雅的英国女士,她说话的温柔悦耳抑扬顿错,我两耳听来,不啻音乐之美。传教士女士们的女高音合唱,在我这个中国人的耳朵听来,真是印象深刻,毕生难忘。   我们也看见过法国美国的水手,普通大都是在鼓浪屿街上喝得醉醺醺,东倒西歪的。偶尔也有一个英国足球队在一个有围墙的球场赛足球,他们不喝茶,喝别的饮料,有时有军乐队演奏,由中国的仆役端送饮料。我夹杂在别的儿童之中,由围墙的缝隙中往里窥探,对他们洋人好不羡慕。   俱乐部若有舞会,我们寻源书院的学生常常立在窗外,看里面男男女女穿着晚礼服,在大庭广众之中互相拥抱,那种令人难以相信的人间奇观,真是使人瞠目吃惊。   在光绪三十三年,美国老罗斯福总统派美国舰队来到澳门,那时日俄战事刚刚结束不久。我们因为是教会学校的学生,应邀前往参观。那是伟大武力的最好的展览。这些都刺激我向西方学习的愿望。 第四章 圣约翰大学   我很幸运能进圣约翰大学,那时圣约翰大学是公认学英文最好的地方。由于我刻苦用功,在圣大一年半的预备学校,我总算差不多把英文学通了,所以在大学一年级时,我被选为ECHO的编辑人而进入了这个刊物的编辑部。我学英文的秘诀就在钻研一本袖珍牛津英文字典上。这本英文字典,并不是把一个英文字的定义一连串排列出来,而是把一个字在一个句子里的各种用法举出来,所以表示意思的并不是那定义,而是那片语,而且与此字的同义字比较起来,表现得生动而精确;不但此也,而且把一个字独特的味道和本质也显示无遗了。一个英文字,或是一个英文片语的用法,我不弄清楚,决不放过去。这样precarious永远不会和dangerous相混乱。我对这个字心中就形成一个把握不牢可能失手滑掉的感觉,而且永不易忘记。这本字典最大的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我就从这本字典里学到了英文中精妙的片语。而且这本字典也不过占两双袜子的地方,不论我到何处去旅行,都随身携带。   当时学习英文的热情,持久不衰,对英文之热衷,如鹅鸭之趋水,对中文之研读,竟全部停止,中国之毛笔亦竟弃而不用了,而代之以自来水笔。此时以前,我已开始读袁了凡之《纲鉴易知录》。此时对中文之荒废,在我以后对中国风俗,神话,宗教做进一步之钻研时,却有一意外之影响,详情当于次章论及。在圣约翰大学,学生之中文可以累年不及格而无妨害,可照常毕业。   当时有一位中国教师,是老派的秀才,不知道如何上课。将近一百页的民法,他继续不断的读,然后解释,这样一点钟上大约十行,这样一本如此薄薄的书,就可以拖长讲上一学期,每点钟讲完那十行,便如坐禅沉思,向我们学生凝神注视,我们也同样向那位老先生望着。因为学生不能在完全真空中将头脑镇定静止,我们大都乘机带进别的书去偷看,藉以消磨时间。我分明记得当时暗中看达尔文,赫克尔(Haeckel)的著作,还有张伯伦(William Howard Chamberlain)的《十九世纪之基础》(Foundations of NineteenthCentury),这本历史对教历史的教授的影响是很大的。那位老秀才有一次告诉我们可以坐汽车到美国,他于是成了学生们的笑柄。在民国十九年之后,圣约翰改成中国式的大学,里面的情形也就与前大不相同了。   诚然,圣约翰大学能举出优秀的毕业生如顾维钧,施肇基,颜惠庆等,他们都曾任驻美大使,但是就英文而论,圣约翰这个大学似乎是为上海培养造就洋行买办的。   一直等我进了哈佛大学,我才体会到在大学时代我所损失的是什么。圣约翰大学的图书馆有五千本书,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我对这整个的图书馆,态度很认真,很细心,其中藏书的性质,我也知道,我在这方面是颇为人所称誉的。来到中国做传教士的洋人之中,有些好教授,如巴顿·麦克奈(Barton McNair)教授,还有一位瑞迈尔(Remer),学识都很好;还有一位美国布鲁克林口音很重的教授,因为对圣约翰大学极具热心,自动义务来教书。   校长卜舫济博士(F.L.Hawks Pott),娶了一位中国的淑女为妻。他治事极具条理,据说他固定将一本长篇小说每周读一章,一年读毕。在他的图书室里,我看见一卷Bradley的著作。他有子三人。幼子后来为Elmira学院的院长。我永远不能忘记他在大会后每日早晨在校园的步行一周。在大会与全体祷告之后,带着他的黑口袋,由宿舍的舍监陪同,他各处去察看,要在回到办公室之前,注意一下儿哪些事要做。我相信,伦敦伊通学校校长安诺德博士对学校的理想,是认为学校是训练品格的地方,就好像天津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对学校的理想一样,安诺德博士他自己总是和学生一同做早晨的斋戒。现在中国好多有地位的领导人物是天津南开大学的毕业生。   我在圣约翰大学将近二年级时,学校又增加了一块私产,与原校产相接,有乔木,有草坪,极为美丽。我就在此美丽的环境中度过愉快的时光。倘若说圣约翰大学给我什么好处,那就是给了我健康的肺,我若上公立大学,是不会得到的。我学打网球,参加足球校队,是学校划船队的队长。我从夏威夷的男生根耐斯学打棒球,他教我投上弯球和下坠球。最出色的是,我创造了学校一英里赛跑的纪录,参加了远东运动会,只是离获胜还远得很。学校当局认为这种经验对我很有益处。我记得家父当时在上海,到运动场去看我,很不赞成我参加比赛,认为这与智能的比赛毫不相干。   我从来没有为考试而填鸭死记。在中学和大学我都是毕业时考第二,因为当时同班有个笨蛋,他对教授所教的各种学科都看得十分正经。在大家拼命死记准备考试得高分时,我则去钓鱼消遣。因为圣约翰大学濒苏州河湾,所以可以去捉死鳗鱼,鲦鱼,和其他小鱼,以此为乐而已。在二年级时,休业典礼上,我接连四次到讲台上去接受三种奖章,并因领导讲演队参加比赛获胜而接受银杯,当时全校轰动。邻近的女子大学圣玛丽大学的女生,一定相当震动。这与我的结婚是有关系的。   我曾经说过,因为我上教会学校,把国文忽略了。结果是中文弄得仅仅半通。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大都如此。我一毕业,就到北京清华大学去。我当时就那样投身到中国的文化中心北京,您想象我的窘态吧。不仅是我的学问差,还有我的基督教教育性质的影响呢。我过去受限制不得看中国戏,其实大部分中国人都是从中国戏里得以知道中国历史上那些名人的。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我都知道,我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而我身为大学毕业生,还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实在惭愧。   为了洗雪耻辱,我开始认真在中文上下功夫。首先,我看《红楼梦》,藉此学北京话,因为《红楼梦》上的北京话还是无可比拟的杰作。袭人和晴雯说的语言之美,使多少想写白话的中国人感到脸上无光。   我该怎么办呢?我无法问别人杜诗评注的问题,因为好多拥有哲学博士的教授,或是电机系的教授,他们中国文学的知识之贫乏,和我是伯仲之间。我找到了卖旧书出名的琉璃厂,那条街上,一排一排的都是旧书铺。由于和书商闲谈,我发现了我在国学知识上的漏洞,中国学者所熟知的,我都不知道。与书商的随便攀谈,我觉得非常有趣,甚至惊异可喜。我们的对话比如:“这儿又有一本王国维的著作《人间词话》。”其实我是生平头一次发现他的此一著作。又如:“这儿又有一套《四库集录》。”后来,我也学会谈论书籍,甚至谈论古本了。   民国六年到民国七年,是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期间,文学革命的风暴冲击到全中国,我是民国五年在圣大毕业的。中国那时思想上正在狂风急浪之中。胡适之博士在纽约已经开始提倡“文学革命”,陈独秀则领导对“孔家店”的毫不妥协的激烈攻击,攻击儒家思想如“寡妇守节不嫁”,“贞节”,两性标准,缠足,扶乩等等。胡适向中国介绍自由诗,提倡用白话写新诗,易卜生剧本《傀儡家庭》,以及王尔德的唯美主义,萧伯纳的戏剧。他更进一步指出中国的落后,不仅在科学,工艺,而且在现代政治组织,甚至文学,戏剧,哲学。所有的青年学生都受到鼓舞。好像是吹来一阵清风。其实吴稚晖早已提出了警告,他说“把线装书扔入厕所里去”。周树人后来也随着说“所有中国的古书都有毒”。   胡适在民国七年回到北京时,我以清华大学教员的身份也在场欢迎他。他由意大利返国,当时引用荷兰神学家ErasBmus的话说:“现在我们已然回来。一切要大有不同了。”我在北京的报上写文章,支持用白话写作,理由是欧洲各国文学在十五与十六世纪兴起时,都是用当时的白话,如意大利的但丁和包加邱都是。我的文章引起了胡适之注意,从那时起,我们一直是朋友。 第五章 我的婚姻   我以前提过我爱我们坂仔村里的赖柏英。小时候儿,我们一齐捉鲦鱼,捉螯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的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我们长大之后,她看见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返回故乡。我们俩都认为我俩相配非常理想。她的母亲是我母亲的教女。她已经成长,有点儿偏瘦,所以我们叫她“橄榄”。橄榄是一个遇事自作主张的女孩子,生的鹅蛋脸儿,目似沉思状。我是急切于追求新知识,而她则坚持要孝顺祖父,这位祖父双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离。她知道在漳州我家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瓜,美丽迷人的山。后来,长衫儿流行了,我姐姐曾经看见她穿着时兴的衣裳,非常讨人喜欢。我记得她平常做事时总是穿黑色的衣裳,到了礼拜天,她穿浅蓝的,看来好迷人。她祖父眼睛没瞎时,她总是早晨出去,在一夜落雨之后去看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我们俩彼此十分相爱。她对我的爱非常纯正,并不是贪图什么,但是我俩终因情况所迫,不得已而分离。后来,我远到北京,她嫁了坂仔本地的一个商人。   我这个青年,家虽贫,而我自己则大有前途,我妻子则是个富有银行家之女。她比起我来,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娇纵扶养之下长大的。依照旧传统,女孩子是为男子的需要而教养的;女孩子要学会烹饪,洗衣裳,缝纫,事实上,要教养她能做普通的家事,以便长大后嫁到丈夫家有过日子的本领。除去偶尔的拜神祭祀到坟茔寺庙之外,她们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广众之间出现的。对女孩子的这种歧视,因而造成一个显著的结果,就是使她们成了贤妻良母,而男孩子则娇生惯养,纵容坏了,结果,缺乏进取奋斗的意志,很少有什么成就。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家之后,我常到一个至交的家里,因为我非常爱这个朋友的妹妹C。他们家与后来我的妻子家是邻居。我也与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   在大学二年级时,我曾接着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传为美谈。那时我这位将来的妻子还没进圣玛丽,但是一定听见人说这件事。我由上海回家后,正和那同学的妹妹C相恋,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但是我俩的相爱终归无用,因为我这位女友的父亲正打算从一个有名望之家为他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而且当时即将成功了。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我们结婚之后,我一直记得,每逢我们提到当年婚事的经过,我的妻子就那样得意地吃吃而笑。我们的孩子们都知道。我妻子当年没有身在上海,但是同意嫁给我,这件事一直使她少女的芳心觉得安慰高兴。她母亲向她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的回答说:“穷有什么关系?”   我姐姐在学校认得她,曾经告诉我她将来必然是个极贤德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不能娶C小姐时,真是痛苦万分。我回家时,面带凄苦状,姐姐们都明白。夜静更深,母亲手提灯笼到我屋里,问我心里有什么事如此难过。我立刻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因为C小姐的父亲为她进行嫁与别人,我知道事情已经无望,我母亲也知道。   我的婚礼是在民国八年,蜜月是到哈佛去旅行。婚礼是在一个英国的圣公会举行的。   我要到新娘家去“迎亲”,依照风俗应当如此。新娘家端上龙眼茶来,原是做为象征之用,但是我全都吃了下去。举行婚礼时,我和伴郎谈笑甚欢,因为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为了表示我对婚礼的轻视,后来在上海时,我取得妻子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我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诚然!诚然!   我必须把新婚前夜的情形说出来。新婚的前夜,我要我母亲和我同睡。我和母亲极为亲密。那是我能与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我有一个习惯玩母亲的奶,一直玩到十岁。就因为有那种无法言明的愿望,我才愿睡在她身边。那时我还是个处男。   我们的孩子们说过好多次:“天下再没有像爸爸妈妈那么不相同的。”妻是外向的,我却是内向的,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我们就这么互相恭维。气球无坠头儿而乱飘,会招致灾祸。她做事井井有条,郑重其事,衣裳穿着整齐,一切规规矩矩。吃饭时,她总拣切得周正的肉块吃,如鸡胸或鸡腿,她避免吃鸡肫鸡肝儿。我总是爱吃翅膀儿,鸡肫,鸡脖子,凡是讲究吃的人爱吃的东西,我都喜欢吃。我是没有一刻安静,遇事乐观,对人生是采取游戏人间的态度。一切约束限制的东西我都恨,诸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儿。   妻是水命,水是包容万有,惠及人群的;我是金命,对什么事都伤害克损。   换句话说,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旧式的,是由父母认真挑选的。这种婚姻的特点,是爱情由结婚才开始,是以婚姻为基础而发展的。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由男女之差异而互相补足,所生的快乐幸福,只有任凭自然了。在年轻时同共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她多次牺牲自己,做断然之决定,都是为了我们那个家的利益。   在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时,我送给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James Whitcomb Riley的那首《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   When I should be her lover for ever and a day,   And sh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ill her golden hair was gray,   And we should be so happy when either’s lips were dumb,   They would not smile in heaven till other’s kiss had come。     同心相牵挂 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 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 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 除非相见时   我出国时,我们已经走上轮船的跳板,这时父亲送我们的那种景象,我始终不能忘记。父亲对我们双目凝视,面带悲伤。他的心思似乎是:“现在我送你们俩到美国去,也许此生难以再见。我把儿子交托这个做媳妇的。她会细心照顾你。”   我后来在德国莱比锡城听到父亲去世的消息。 第六章 哈佛大学   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对我而言,卫德诺图书馆就是哈佛,而哈佛也就是卫德诺图书馆。   我的房东太太告诉我卫德诺图书馆的书,若是一本书顶一本书那么排起来,可以排好多英里长。我住在赭山街五十一号,正在卫德诺图书馆后面。只要不上课,我就到图书馆去。当时我很穷,竟没钱买票去看哈佛对耶鲁的足球赛,两校谁胜谁败,自然不得而知。   由于在北京清华学校教书,我获得了一个“半额奖学金”,每月美金四十元。清华是中美庚款办的学校,把毕业生都送往美国留学。那些留学生除去由清华供给学费外,每月另有八十美元津贴。但是,不管怎么样计算,我也不应当到美国留学。可是当时我年轻,年轻就是勇气。那时战后一块中国墨西哥银洋比美元略高一些。我太太出嫁时,家里给了她一千银元做嫁妆。因为有这笔存款,我们才踏上出洋的旅途。总之,我们总算维持了四年,其间包括法国和德国那两段日子。当然,由于北京大学胡适之先生和我有个约定,我一直和他保持联系。我对新文化运动是坚定支持的。我利用和胡先生的约定,我曾两次打电报给胡先生,每次请寄给我一千元。其实胡先生寄给我的是他自己的钱,不是北京大学的公款。等我回国之后,这个秘密才发现。因为我去见校长蒋梦麟,为两千元的事向他道谢。蒋校长感到意外,问我:“哪两千块钱?”后来他说:“那是胡适之私人的钱。”于是我才明白胡适之先生对我的友情,在年底之前,我就把钱还给了胡先生。我现在正式记下这件事,用以显示胡先生这个人的慷慨和气度。这件事从没有公开向外人说过。   和上面可做显明的对比是,我必须要提一下儿留美学生监督施秉元。我在哈佛读完了一年,各科成绩都是A。这时使我感到诧异的一件事是,我的半额奖学金忽然被取消了,在关方面也并没提出理由。这位施秉元等于砍了我的头。等后来我听见他死亡的消息之时,我闻人死而感到欢喜雀跃,未有如此次之甚者,后来才知道他是自杀身死的。他原是清华学校的校医,由于他叔父是驻美大使施肇基这项人事关系,他才弄到这个多人觊觎的差事。他大概是做股票投机生意失败而自己上吊吊死的。他若不把我的奖学金取消,我就不致因为一般的货币贬值被迫到法国去半工半读,后来又到德国去。我有三次连续获得《中国学生月刊》的第一奖;后来,我是自动退出,把二十五美元的奖金让给别人,我就这样儿成了一个穷学生。   在哈佛,我进的是比较文学研究所。当时我的教授是Bliss Perry,Irving Babbitt(白璧德),Von Jagermaan(他教我“歌德研究”),Kittredge(教莎士比亚),还有另外一位教授意大利文。Bliss Perry教授最孚众望,学生人人喜欢他。他有几个漂亮女儿。我写了一篇文字,题目是《批评论文中语汇的改变》。他给这篇文章的评语很好,说这篇可写成硕士论文,因为我不久被迫离开哈佛,终于没写那篇论文。   白璧德教授在文学批评方面引起了轩然大波。他主张保持一个文学批评的水准,和J.E.Springarn派的主张正好相反。白璧德是哈佛大学里唯一持有硕士学位的教授。因为他学识渊博,他常从法国的文学批评家圣柏孚的Port royal和十八世纪法国作家著作中读给学生,还从现代法国批评家的Brunetière著作中引证文句。他用“卢梭与浪漫主义”这一门课,探讨一切标准之消失,把这种消失归诸于卢梭的影响。这门课论到德·斯达勒夫人(Madam de Stael)以及其他早期的浪漫主义作家,如Tieck,Novalis等人。   白璧德对中国现代文学批评的影响,是够深的。娄光来和吴宓把他的学说传到中国。吴宓,看来像个和尚,但其风流韵事则可以写成一部传奇。吴娄二人的中文都很好,对文学的观点都是正统的,因此与当时正风行的白话多少有点儿格格不入。他二人和我在班上坐一条长凳子。我被迫去借Port Royal浏览一下儿。我不肯接受白璧德教授的标准说,有一次,我毅然决然为Spingarn辩护,最后,对于一切批评都是“表现”的原由方面,我完全与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的看法相吻合。所有别的解释都太浅薄。我也反对中国的文体观念。因为这会把好作品都打落在一连串文章句法严格的“法规”之中,不论是“传”,是“颂”,或是“记”,或者甚至于一个长篇小说。殊不知苏东坡写作时,他别无想法,只是随意写来,如行云流水,“行于不得不行,止于不得不止。”   他心里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文体义法。   我无耐性读Kittredge教授开的莎士比亚的伊利沙白时代的英文,他的课我只听了一两次。他穿着灯笼裤,身子笔直,看他这位活百科全书在哈佛校园里漫步,倒还不错。   一场灾难来了。我太太得了急性盲肠炎,我把她送交一位天主教的医生。他一定是把我太太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三个钟头,一定以为这是观察中国妇女脏器的好机会。我认为割盲肠原算不了什么,所以当时我仍在看安格卢撒克逊文字的文法,后来才觉得手术的时间未免太长了。此后不久,我太太显示受了感染,要第二次开刀。我钱都已经花光,只落得用一罐老人牌麦片做一周食粮之用,又急着给她哥哥打电报,请惠借美金一千元。我太太以为我以坚苦卓绝的精神度此难关,颇有英雄气,后来常喜谈论此事。钱寄到了,我算得了救。第二次手术后,在医院住了很久。我记得那年的二月满街是雪,我是设法弄了一辆雪橇把妻接回家的。她康复还家,家人又行团聚,我们庆祝了一番。   在前面我应当已经提到在我们横渡太平洋时,妻曾经发作过盲肠炎。因为我们正在蜜月之中,清华同学发现我们老是在船舱里不出来,就向我们开玩笑。殊不知我们的痛苦之甚。我们须做个决定。是不是要在夏威夷上岸去把盲肠割除呢?这么一来,妻的嫁妆那笔钱我就要用个罄尽了。但是,痛苦终于慢慢减轻了。我们决定冒险继续前进,没料到大约六个月之后,这个病又犯了。   妻和我单独两个人在一起,时光好甜蜜。这一段时期,我正是理性高度发展,但是感情尚未成熟。直到如今,吃西餐时,我还不知道用哪个杓儿喝汤,用哪个叉子吃鱼。横渡太平洋时,妻对西餐桌上的礼貌规矩已经完全精通,我弄错时,她常常纠正我,这真出乎我的意外。   吃西餐时,我常把我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弄乱,不知哪个是我的,因而常喝错了酒。因为犯错出于无心,我还是一样心安理得。   大学里教授夫妇惯于照顾外国学生。绥尔太太是被指定照顾我们的社交生活的。她自己的名字是翟茜·威尔逊,是威尔逊总统的女儿,她丈夫是哈佛的教授。一个礼拜天,十二点钟,有人告诉我们,说绥尔夫妇要来看我们。那时,前面说过,我们正住在赫石街。那时我太太已经从医院回到家里。我们和房东太太共用一个厨房,我们住两间房。另外还有一个拳击教师,一个未嫁的小姐,他二人都在和大学有关的一家饭馆里做事。有一次,我负责清理厨房,从厨房门后的一个口袋里倒出一个死老鼠,慌忙之下,我把那个死老鼠扫到地板的一角儿,而没有藏在垃圾桶里。这件事,我觉得很丢脸。   我们已经到绥尔夫妇家去过。他一定是个北极探险家,因为他家客厅里摆着巨大北极熊的牙。还有威尔逊总统很宝贵的画像,像上有他三个女儿,围桌而坐。有一天傍晚,我们去吃饭,结果是弄错了日子。我们并没有急速返回,反倒硬赖着吃了一顿饭。绥尔教授出来欢迎我们。绥尔太太赶紧准备饭。那是我们社交上一次失礼。   在哈佛读书一年之后,系主任看了看我在圣约翰时的成绩单。因为我各科的成绩都是A,他要我到德国的殷内(Jena)去修一门莎士比亚戏剧。不必出席上课,即可获得硕士学位。这是我终于得到这个硕士学位的经过。 第七章 法国乐魁索城   我一决定离开美国,立刻就向法国的乐魁索城(Le Creusot)美国主办的中国劳工青年会申请一个职业。那是一九一九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一年。那个青年会接受了我的申请,并且愿付我夫妇的旅费,我一时简直快乐的迷糊了,天下会有这样好事;在一九一七年,也许是一九一八年,中国参加了协约国,并且派了十万劳工到欧洲去,工作是运送并葬埋死尸。在凡尔赛和约上,日本攫夺了中国的山东省和若干租界,因此在学生参加爱国运动声中,引起中国全国的罢工罢市的抗议。不过在乐魁索城(Le Creusot)的青年会与这件事则毫无关系。   我为中国劳工编了一本千字课。我们有四五个人在一个饭桌子上吃饭,这几个人里有一个中国厨子,他的一只手老是打哆嗦,所以每一次他手里端着一碟子菜时,你不知道他是要送给你呢,还是要从你手边要回去。青年会里的中国男人可以和法国小姐缔结良缘,因为当时法国男人太缺少了。我和妻住在青年会外的一栋房子里。我们睡的床非常非常之高,而床垫子又非常之厚。这栋房子的缺点是厕所在后花园之外。   不过我们住得很舒服。   在那时,我既不会法文,也不会德文。自己下功夫自修德文,我居然能自己动笔写德文信去申请人殷内(Jena)大学,颇为自得。妻从一位法国太太学法文,她们二人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妻在波士顿买的一件浅褐色的大衣,穿着看来满神气,我和妻在乐魁索城(Le Creusot)照的像片上,就是穿着那件大衣。   后来直到我们过了德国,才看见巴黎,所以我们对LouBvres,或是Champs—Elysées或是Concorde等地,都是一无所知,过了相当久之后,我们才从火车上向外望了望。我们倒是看见了凡尔登,那就是法德两国打沟壕战往复冲杀,一直打了三、四年的战场,结果双方都没得到那一片土地,那片土地打得不剩一棵树,没有一片荫。多少团的军队战死,他们的刺刀那时还依然乱抛在地面上。后来法国的马其诺防线就在那里兴建的,认为是百攻难破的坚强堡垒。我们经过时,谁都可以从地上拾取遗留下的刺刀。   在乐魁索城(Le Creusot)时,我很希望能找到我那失踪的祖父。我祖父在咸丰十年太平天国之乱时,漳州大屠杀中,被太平军夫拉走,去扛东西,后来始终音信杳然。我父亲当时藏身床下,仅以身免。祖母带着我父亲和另外一个婴儿,才一、两岁大,逃到鼓浪屿,后来把婴儿给了一个有钱的吕姓医生,我家和那位医生,一直相交甚好。他们的住宅很大。我们三兄弟在鼓浪屿读书时,都是他们吕家的女人的教子。我被给与曼娘,我在《京华烟云》里写的曼娘就是她的影子。她的未婚夫死了,她就成了未嫁的寡妇,她宁愿以处女之身守“望门寡”,而不愿嫁人。吕医师挑选了两个孩子,打算抚养长大。在我看来,这位处女寡妇不愧为中国旧式妇女中的理想人物。我到她屋里去时,她常为我梳头发。她的化妆品极为精美,香味高雅不俗。她就是我所知道的“曼娘”。“平亚”的死,在《京华烟云》里记载得很忠实。曼娘和木兰二人常常手拉着手。在《京华烟云》这本小说里,曼娘我最熟悉。   在两三岁时送给姓吕的那位叔叔,后来中了举人,我颇以有如此显贵的亲戚为荣耀,因为他是我们林家的血统。我姑母的儿子,在江苏也是满有名气的学者。我到鼓浪屿时,那位林叔叔死了。他死前曾把一个儿子送到英国去,后来做了工程师。我祖母再嫁给一个姓卢的,我们家还有他的一张照片。但是祖母仍然算我们林家人,我父亲也是一样。我在法国时,心里抱着一线希望,希望在那些华人劳工之中找到祖父。这种希望自然不大,我可是曾经仔细找,毫不放松,看看是否年龄上有相似的没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也很有趣。 第八章 殷内镇和莱比锡大学   在殷内镇,我们过的日子很快乐。殷内镇是歌德的故乡。是个小型的大学城,和海德堡一样,是个颇有古风遗俗的市镇。这个小镇的活动以在俱乐部里的学生为主,还有他们的女房东,学生的郊游,出去看决斗等事。他们的功课就是皮肤上的伤留下的瘢痕,似乎是瘢痕越多,学位越高。我和妻手拉着手去听课,一同去郊游,第一次尝到德国的大学生的生活滋味。我们都已成年,不再有点名和小考的麻烦。我们何时把功课准备好,就随时自动请求考试,三年、五年,甚至十年都可以。我们没有请假这件事。在春天我们可以到布拉格去,然后给教授寄一个明信片去问候即可。生活何等自由!虽然有此自由,上课的人数还是依然如常,每个人都照旧苦读,因为是出乎本心想求学。   我们住在公寓里,有沿着墙长的砖炉子。有人教我们调整火的大小,用灰埋火保持火种,使火整天保持温暖,并没有冷热水管子,我们要用壶和盆洗浴。我忽然想起来,歌德和席勒也是用同样的壶和盆洗浴,但是却写出那么好的诗。每天,我们享受愉快的散步;真是天上人间的生活。我由美国的哈佛大学而来,在此,我生活的观点也改变了,我爱上了这旧大陆的风光和声音,和新大陆是那么明显的不同。在美国,不管是在纽约,或是在旧金山,看见的是同样的冷饮柜台里同样的牙刷,同样的邮局,同样的水泥街道。欧洲则变化甚多,在法国罗亚尔河流域,有旧式古城堡,狭窄的街道;有布鲁塞尔的大教堂,比利时列日城繁华的市街,St.Moritz和Inetrlaken的灿烂风光。我对一切古老的东西,古老的风俗、衣着、语言,都是极其爱好,极其着迷。   我们看见歌德的房子,很受感动,尤其他收集的物种演化的资料,还有他自己零零星星的杂物。我很受他所著《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感动,也深爱读他的《诗与真理》。但是我读之入迷的是海涅的作品,诗之外,应以他的政论文字为最可喜。   不久之后,我就因为莱比锡大学是印欧文法的比较哲学的重镇,而被它吸引住了。Siebold的语音学是很杰出的。他曾发明了一套方法,用声调去分析一本古籍。我又读到Passy的语音学,是一部极具参考价值的书。这些都与分别中国古音的“等韵”研究有关。分别古韵对于决定古音是极有价值的。这要根据陈兰甫和黄季刚的根本研究入手。不过清儒王念孙,段玉裁,还有近来瑞典的学者高本汉(Bernhard KarlBgren),都已经有很大的成就。   关于Durerbund文学书目顾问学会,我认为大有用处。这个学术机构向读者提供忠告,使他知道对某一个专题当读某些书籍。Jagermaan教授是教我后期德国浪漫主义的讲师。我不能去找他打听相关的参考书目,也不能去问别的学生。后来,在纽约我帮助编了一本供大学生阅读的书,一定销售了一百多万册。一本好的导读类的书,对自己研究的学生就如同锁的钥匙一样。有这样导读的书在手,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对这项专题方面,你等于已经提供他浩繁的材料。这是我对大学生研究一项专题的方法。关于这个,容后再予详论。妻与我一同去上Max Forester的英文课。我们俩就犹如兄妹一样。从那时起,妻就注意到我必须衣着整齐,这是她对丈夫的要求,至于我个人,我倒认为无所谓。在食物方面,她使我一定要营养适当;可她对自己,则自奉甚简,绝不讲究。后来,一个和很出名的音乐批评家离婚的美国女士,是我们的朋友,她对我说:“林博士,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吗?”我回答说:“没有。”她甚为诧异,她于是知道了中国婚姻是与美国婚姻不同的。   在德国莱比锡我们没有朋友。若是到附近的地方去郊游,我们就到莱比锡的Denlsmol。每周我们也到火车站的浴池去好好儿洗个澡,买些好点心回家。我们渐渐和Schindler博士夫妇成了好朋友,这位博士后来成了Asia Major杂志的出版人。另一位特别要好的朋友是Frau Schaedlich,她一度是我们的房东。妻和这位太太无事时一同嚼鰽鱼。她有一个好漂亮的儿子,希特勒兴起时被杀身死的,那时他才二十岁的光景。这位太太是犹太人,逃到了伦敦。后来我听说,她又回去取东西,正赶上她的房子坍塌,她就活生生埋在里面。那是一九四五年。   在莱比锡工业展览时,所有欧洲的出版商都去参加。那时,我们正住在郊外。我们的女房东是一个孤独寂寞的寡妇,同时又患有色情狂。她无时不在喝啤酒,吃咸肉、抽烟。她把自己作的诗给我看,存心引诱我。她有一个女儿,已到适婚年龄,很厌恶她这位母亲的行为。有一次我在她门口经过,她正在发作,一阵病来就昏倒,要我过去把她扶起来。我叫我太太过去,她假装做苏醒过来。在工业展览期间,她有一个经常的客人和她一起住。她告诉我们那位男子像歌德一样,还告诉我们他俩在一起相处的乐事。   我前面曾说过我在清华学校时决心读中文。可是后来却以学校的教授身份来到莱比锡大学。在莱比锡大学有一位中文教授(Conrady),他的文言文很可以,但是读现代中国的报章杂志却有困难。他开了一门泰国文法,班上有四、五个学生。我觉得德国人遇事讲求彻底认真,居然有学生精研泰文文法。Conrady博士认为他有一位从北京大学来的我这位同事,颇以此为荣,因此对我热诚欢迎。中国研究室的中文书真是汗牛充栋。我也能够从柏林借到中文书。那时我才开始认真研究中国的音韵学。不久,我就沉迷在《汉学师承记》,《皇清经解》,尤其是《皇清经解续编》,这都是满清末叶体仁阁大学士阮元刻的。我这才熟悉了诸名家的考证注释的著作,其中大家如高邮王氏父子,段玉裁、顾炎武。概括言之,整个清朝的学术趋势是一反明朝的哲理研究,而回到汉朝的说经考证,而且对经书是相信今文,反对古文,因此引起中国经典研究上一个轩然大波。也引起自唐代以来伪经的争论,如《诗经》是根据“毛诗”和《左传》。若是根据西方的语言学来说,认为只有一个版本才正确,是很武断的。在汉初,由秦禁经典之后,一定发掘出来好多版本。国学大师章太炎还是相信经典的古文本为真本。钱穆曾写了一长篇文章,证明喊叫“伪造”经典是不肯细心读汉书的文人的道听途说。这种邪说至今日而愈甚,甚至梁启超不相信有老子其人。胡适之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伪造。康有为可算这种怀疑伪造之最大胆者,他竟说六经皆孔子所伪造,因而写出“新学伪经考”。我深幸还不为之动摇。认为《庄子》的前七篇真为庄子所作,其余各篇疑系伪作,而不说明若非庄子所作,《秋水》、《马蹄》、《肤箧》究系何人所作?证明古书之真正可靠与否,需要更审慎的研究,如此始能符合西方语言学的标准。高本汉(Bernhard Harlgren)氏的《左传真伪考》   是应用现代方法的一例。 第九章 论幽默   西方人,对幽默这一词,当然是毫无疑问,是人人接受的。可是对中国读者而言,一个报章杂志的编者会留一页,用以登载生活的轻松方面的文字,是不可想象的。中国的高级官员在新闻记者招待会上说句幽默的话,也是一样不可想象的。美国前故总统甘乃迪,在记者问他何以选他弟弟充任首席检察官时,他运用他的急智回答说——做了首席检察官之后,他再做律师就更有经验了。Russell Baker主办的《纽约时报》是尽人皆知的,而包可华专栏更是获得万千读者的欢迎。他有见识,也有良知,也有机智,敢把普通社论所不敢说的话,以滑稽突梯嫡笑诙谐的态度说出来。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幽默完全不离常人的淳朴自然。一次,他到达伦敦,是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因为迟到而正式道歉,说原因是他必须去租一件无尾的燕尾服,好符合那种文物衣冠上流社会的派头儿,但是此种礼服都已被参加此一宴会的文明绅士先生们全租去了。当时马克·吐温到宴会上,故意作违背礼俗之事,开了个玩笑说:“我已经吃过了。”而其他绅士先生则假装做他们还不曾吃过。   我们平常往往夸大其词,谈论断然行仁行义,做这做那,其实应当脚踏实地,归真返朴,切合实际才有实效。   “幽默”一词与中国的老词儿“滑稽”,两者颇多混乱之处。滑稽一词包括低级的笑谈,意思只是指一个人存心想逗笑。我想使幽默一词指的是“亦庄亦谐”,其存心则在于“悲天悯人”。我在上海办《论语》大赚其钱时,有一个印刷股东认为这个杂志应当归他所有。我说:“那么,由你办吧。”我那位朋友接过去。这份杂志不久就降格而成为滑稽笑话的性质,后来也就无疾而终。我后来又办了《人间世》和《宇宙风》,同样以刊登闲适性的小品文为特色——一直办到抗战发生,甚至日本占领上海之后,还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   在我创办的刊物上,我曾发表了对幽默的看法。题为《论幽默》,我自己觉得那是一篇满意的文章,是以乔治·麦瑞迪斯(George Meredith)的《论喜剧》为依据的。   虽然现代的散文已经打破了过去主张文以载道的桎梏,但那种硬性的义法还是对中国的散文家有支配的力量。苏东坡持有一种宽容的看法,程伊川则持武断硬性的看法。宋时,朝臣为司马光举行过严肃的丧礼之后,所有的朝臣又应当去参加一个节日典礼。那位理学家就引用孔子说的“子于是日哭,则不歌”那句话。这引起苏东坡对理学家激烈的批评。我们有很多这种背乎情理的事例。有一个理学家不去探视卧病在床的儿子,而去探视他的侄子,用以符合“孔孟之礼”,因为探问侄子比探问亲儿子更合乎古礼。   我创办的《论语》这个中国第一个提倡幽默的半月刊,很容易便成了大学生最欢迎的刊物。中央大学罗家伦校长对我说:“我若有要在公告栏内公布的事,只须要登在你的《论语》里就可以了。”我发明了“幽默”这个词儿,因此之故,别人都对我以“幽默大师”相称。而这个称呼也就一直沿用下来。但并不是因为我是第一流的幽默家,而是,在我们这个假道学充斥而幽默则极为缺乏的国度里,我是第一个招呼大家注意幽默的重要的人罢了。现在“幽默”一词已经流行,而“幽他一默”这句新的说法,就是向某人说句讽刺话或是向他开句玩笑的意思。   有一次,我参加在台北一个学校的毕业典礼,在我说话之前,有好多长长的讲演。轮到我说话时,已经十一点半了。我站起来说:“绅士的讲演,应当是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大家听了一发愣,随后轰堂大笑。报纸上登了出来,成了我说的第一流的笑话,其实是一时兴之所至脱口而出的。   另外我说的笑话已经传遍了世界的,是:“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   这话我是在巴西一个集会上说的。   在《读者文摘》上我看到的一个笑话是:“女人服装式样的变化,是不外乎她们的两个愿望之间:一个是口头说明的愿望——要穿衣裳;一个是口头上不肯说明的愿望——要在男人面前或自己面前脱衣裳。” 第十章 三十年代   北京大学的教授出版了几个杂志,其中有《现代评论》,由胡适之为中心的若干人办的;一个是颇有名气的《语丝》,由周作人,周树人,钱玄同,刘半农,郁达夫等人主办的。胡适之那一派之中包括徐志摩,陈源(西滢),蒋廷黻,周甦生,陶孟和。说来也怪,我不属于胡适之派,而属于语丝派。我们都认为胡适之那一派是士大夫派,他们是能写政论文章的人,并且适于做官的。我们的理想是各人说自己的话,而“不是说别人让你说的话。”(我们对他们有几分讽刺)对我很适宜。我们虽然并非必然是自由主义分子,但把《语丝》看做我们发表意见的自由园地,周氏兄弟在杂志上往往是打前锋的。   我们是每两周聚会一次,通常是在星期六下午,地点是中央公园来今雨轩的茂密的松林之下。周作人总是经常出席。他,和他的文字笔调儿一样,声音迂缓,从容不迫,激动之下,也不会把声音提高。他哥哥周树人(鲁迅)可就不同了,每逢他攻击敌人的言词锋利可喜之时,他会得意得哄然大笑。他身材矮小,尖尖的胡子,两腮干瘪,永远穿中国衣裳,看来像个抽鸦片烟的。没有人会猜想到他会以盟主般的威力写出辛辣的讽刺文字,而能针针见血的。他极受读者欢迎。在语丝派的集会上,我不记得见过他那位许小姐,后来他和那位许小姐结了婚。周氏兄弟之间,人人都知道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兄弟之间误会很深。这是人家的私事,我从来没打听过。但是兄弟二人都很通达人情世故,都有绍兴师爷的刀笔功夫,巧妙的运用一字之微,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那位哥哥鲁迅,悄悄的从教育部支领一笔薪金。他们还有一位弟弟周建人,是个植物学家,在商务印书馆默默从事自己本行的学术工作。   在《语丝》集会中给那个团体增加轻松快乐气氛的,是郁达夫,他那时已然是因诗歌小说的成就而文名确立了。郁达夫一到场,全席立刻谈笑风生。郁达夫酒量好,是鲁迅的至交。我们坐在低矮的藤椅上,他总是以放浪形骸超然独立而自满自足的精神,手摸索着他那留平头的脑门子。他那美丽的妻子王映霞后来和某巨公许绍棣发生了暧昧关系,而抛弃了他,郁达夫的婚姻便成了悲剧。他孤独而悲伤,只身逃到印尼,在日本军阀占领之下,隐姓埋名。但终被日本宪兵查出他的身份,据说最初他曾颇受礼遇。但日本战败撤退前,依照当时日本军方的政策,把他和一些别的人一起枪毙了。   其他《语丝》作家有钱玄同和刘半农。钱玄同是《新青年》杂志的编辑之一。刘复(字半农)也是力主改革的思想家。他专攻的学术是语言学。他倾全力提倡中文的拼音和中国文字的简化。在他反对儒家的一切思想,而且对一切都采取极端的看法这方面,我觉得他是个精神病患者。我认为在提倡社会改革上,应当采取中庸之道;但是在争论“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中去”,一般人听了确是心惊胆战,因此自然在宣传上颇有力量。钱玄同两眼近视,常常脸红,据我的记忆,他一直住在孔德学校,和太太分居。   刘半农教授则是另一类型。他在法国巴黎图书馆和英国大英博物馆,对敦煌古物做过很重要的研究。他的研究成绩获得了国际的名誉。陈源那时也在伦敦,曾经把他向人介绍,说他“也算是”北京大学的教授,他当时对这句话甚为敏感,从此以后,对陈源始终存有芥蒂。   北京当年人才济济,但《语丝》社和《现代评论》社诸同人,则各忙于自己的事。我们大家都是适之先生的好朋友,并且大家都是自由主义者。在外人看来,这两个杂志之间那种似乎夸大的对立,事实上,只是鲁迅和陈源的敌对而已。对三月十八日段祺瑞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一事,《现代评论》是采取亲北洋政府的态度,《现代评论》这种只顾自己利害的态度,激起了我们的愤怒,才对他们发动抨击。后来我们之中有人喊出“不要打落水狗了。”鲁迅却说:“落了水的狗也要打。即使是学会向主人摆尾巴的北京狗也要打。”他的原文已记不清楚,大意如此。   我不妨顺便提一下儿民国十五年从北京大学的大逃亡。在奉军张宗昌占领北京之后,军方抓去了两个报的编辑邵飘萍和林白水,在当夜十二点钟之前就拉出去枪毙了。我们知道北洋政府是开始下毒手了。当时军阀手中平时坦直批评政府的左翼教授名单上,共有五十四个人名字,包括共产党员李大钊。这个人倒是很老实,谁都对他有好评。毛泽东曾在北京大学做了一段图书馆员,那时已经离职去组织共产党了。他们都藏在东交民巷的法国大使馆。我家在东城船板胡同。当时我也预先做了准备,必要时跳墙逃走。我做好一个绳梯子,紧急时可以拉入阁楼。我后来以为不够安全,于是去藏在林可胜大夫家。那时我有两个孩子,小的才三个月大。在林大夫家藏了三个星期,我决定回厦门去。由于朋友联系,我和鲁迅,沈兼士,还有北京大学几个很杰出的人物,和厦门大学签订了聘约,我们前去教书。北京大学这批教授一到,厦大的国文系立刻朝气蓬勃。向第十一世纪兴建的那座古老的木造巨厦“东西塔”送上了一项研究计划。这却引起了科学系刘树杞博士的嫉妒。鲁迅那时单独住在一处,他的女友许小姐已经单独去了广州。我住在海边一栋单独的房子里,我觉得身为福建人,却没尽到地主之谊。由于刘树杞的势力和毒狠,鲁迅被迫搬了三次家。他那时正在写他的《小说旧闻钞》。他和他的同乡报馆的朋友孙伏园一起开伙。他们吃的是金华火腿,喝的是绍兴酒。他在这种情形之下,当然是无法在厦门待下去。他决定辞职,到广州去。他要离去的消息传出后,国文系学生起了风潮,要驱逐刘树杞。我也离开了厦大,到革命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部下去做事,我对陈是一向佩服的。他曾和英国交涉,收回了汉口租界。做了六个月之后,我对那些革命家也感到腻烦。从民国十六年,我就开始专心写作了。   在别的文章里,我提过蔡元培,他是北京大学校长,把北京大学变成了全国的改造中心。我们大家都向他敬称“蔡先生”。在国民党元老当中,他是唯一真正了解西方的。他中了进士,又是翰林院的翰林,这是人所争羡的,他也是国民党党员,在成立兴中会时,他和中山先生很密切。在康有为、梁启超保皇党瓦解之时,到法国、德国去求学。他归国做北京大学校长之时,把学术自由奉为第一要事,在北京大学里,教授的新旧派是兼容并包。他聘请旧派名儒刘师培、黄侃、大名鼎鼎的辜鸿铭。辜鸿铭在人人都已剃去了辫子之后,他还依然留着,表示忠于清朝。著名的英国小说翻译家林纾,他仍然称白话文为“引车卖浆者之言”。他曾写过洋洋万言的长文为文言辩护。另一方面,蔡元培也为胡适、陈独秀、沈兼士和《新青年》那一派敞开了大门。蔡元培平易近人,不斤斤于细节。蔡夫人曾经说:“米饭煮得好他也吃,煮焦了他也吃,”但是对重要的问题则严格认真,绝不妥协。我记得反对凡尔赛和约割让山东半岛给日本时,蔡元培站起来说话,他的声音很柔和,他说:“抗议有什么用?我是要辞职的。”第二天,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搭上蓝色的京沪快车离开了北京。   他吃饭时总是喝绍兴酒,就像法国人的边吃边喝一样。   中央研究院在上海成立时,他任命我为英文主编。我每天早晨和他同乘一辆汽车,因为我们俩住得距离不远。我恐怕当年是个爱说话的青年人,但是他总是很客气的说:“是是,你的说法不错。”   当时有一位杨杏佛,是蔡先生的助手,此人有非常之才,能一边与人闲谈一边写信,确实能如一般人所说的一目十行。他告诉我说,蔡先生对人的请示从不会置之不理。若是有人求他写一封介绍职业的信,他立刻就写。政府要人知道是他写的,反而置之不理。   蔡先生和宋庆龄、杨杏佛、艾格纳·史沫特莱(Agnes Smedley)、鲁迅、我,一同成立了一个自由保障大同盟,若有个人自由受到威胁,就予以保障。后来Noland的案子发生了。他是共产党员,被捕后监禁起来。我们这个委员会遂起而行动。宋庆龄和史沫特莱一同坐夜车由沪入京,向有关方面请求释放。国民党和共产党在上海正在交恶。杨杏佛因为曾说要把绑架共产党女作家丁玲的那辆车的牌照号码宣布出来,因而遭人谋害。此事之后,蔡先生主持的自由保障大同盟便无疾而终了。   萧伯纳——民国二十年一个晴朗的冬天,英国大名鼎鼎的作家萧伯纳到了上海。他十分健康,精神奕奕,身后映衬着碧蓝的天空,他显得高硕而英挺。有人表示欢迎之意说:“大驾光临上海,太阳都出来欢迎您,萧先生果然有福气。”萧伯纳顺口答道:“不是我有福气在上海见到太阳,是太阳有福气在上海看见我萧伯纳。”   在上海宋庆龄的寓所,有一个小聚会。我那时认识史沫特莱已经很久。另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共产主义作家Frome夫人,是一个古怪而虔诚的理想主义者,Vincent Sheen的Personal Biography(Modern Library版)一书中曾有记载。在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北伐之前,国共合作之时,虽然我始终不是国民党党员,她和我用英文展开一次笔战。后来,在汉口再度相遇。她和宋庆龄过从甚密,后来随宋与陈友仁到莫斯科。   我在这儿必须把宋庆龄和印度潘迪特夫人(Mrs.Pandit)相会的情形说一下儿。共产党占领了中国大陆不久。潘迪特夫人应邀赴中国大陆访问。用的语言当然是英文,她和宋庆龄都预期在别后重逢时畅谈一番。印度的代表团在十点钟有个约会,潘迪特夫人安排在九点半和宋庆龄见面。宋还是穿着正常的农民装,但是她身边站了一个翻译官。两位夫人见面照例的问候完了,宋庆龄竟无话可说,因为她知道她说的话是要向上级报告的,其实她们俩关于印度洋问题已经通信谈论多年。后来,潘迪特夫人也觉得无话可说。潘迪特夫人一看钟,时间已经是九点四十五,于是转达她哥哥尼赫鲁的问候之后,很热情的告别,回到印度代表团那里去了。后来,我在Ada-habad和潘迪特夫人相见,相处三日,她把那次会见的情形亲口告诉我的。尼赫鲁的气派宏伟的府第曾为我而开,招待我的菜是特别的法国菜。那时我才幸得机会在潘迪特夫人陪同之下在夜晚出去瞻仰恒河,她那时还不是统治亿万印度人的领袖。潘迪特夫人有三个女儿,我们都认识,现在都已结婚。她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主席时,我们常相见。有一次,尼赫鲁来和我们一同进餐,他在一整天的工作之后,吃完饭,转眼就睡着了。 第十一章 论美国   我之成为一个超然独立的批评家,是从我给英文刊物《中国评论》的“小评论”专栏(Little Critic)写稿开始,我既不是个国民党党员,那时我又不拥护蒋先生,有时写的批评文字苛酷无情。小心谨慎的批评家为讨人人高兴而所不敢言者,我却敢写。同时,我创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的秘诀就是把读者引为知己,向他说真心话,就犹如对老朋友畅所欲言毫不避讳什么一样。所有我写的书都有这个特点,自有其魔力。这种风格能使读者跟自己接近。   如果时机需要,我有直言无隐的习惯。民国十九年,丹麦王储将到南京访问。有一带穷人住的破房子,这位贵宾必须从那儿经过。南京的刘市长慌忙之下,要把那些破烂房子拆除,否则围起来,却不在别处为那些穷苦农人提供栖身之处,这样,贵宾就好像神仙一样驾一阵清风一直到达南京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了。这件事,没有人在乎,也没有人注意。我在《中国评论》上呼吁大家要想到穷人在寒风苦雨中的苦难。这篇文字触怒了当时给予这本杂志津贴的机关,怪我居然敢揭露其不仁民爱物之德政。此本刊物的经理人(K.P.Chu)立刻坐夜车赶往道歉,答应此后绝对身为良民,以国家利益为前提。   这若比起民国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则又微不足道了。北洋的段祺瑞执政府,在准许游行示威的学生进入北京铁狮子胡同的执政府的大门之后,由当时教育总长章士钊下命令,执政府的卫士挥动七节钢鞭把学生打倒在地。   我当时在场。各学校伤亡的学生都用洋车运走,头和身上血迹斑斑,一连串的洋车在东直门大街排成了一大行,我以女子师范大学的教务长身份到现场时,我看见两口棺材,里头装的是我们学校的两个学生。北洋政府真的考虑周到,居然还没忘记给他们打死的学生预先准备棺材。这种残忍的行动,在美国任何城市,都足以引起暴动的。第二天,在九个大学学院校长的会议席上,五个校长赞成支持北洋政府当局,四个打算表示以温和的态度向政府抗议。   那九个大专院校,因为是向北洋政府领经费,所以不宜于提出抗议,有人这样推断,不知算不算理由。遇到这种情形,我在《语丝》上肆无忌惮的说了话。   《中国评论》这份英文杂志得到赛珍珠的注意。在她和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 J.Walsh)环游世界时,她催我赶快把我的第一部书《吾国与吾民》写出来,这本书一出版,立刻成了美国的畅销书,也建立了我在美国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这本书在美国的畅销书目上成了第一本,其地位可谓空前的显要。Clifton Fadiman主编的《纽约人》(New Yorker),因为对本书评论稍迟,赶紧向读者道歉。在后来的版本中,我把认真痛论中国问题取消,改为评论中日战争的爆发,这是极为读者所需要的。   ……那时在反共战斗中,我是唯一为蒋中正先生效力的。当时我把喉咙都喊哑了。那是“戴维斯和塞维斯”(Davis and Sorvice)和史迪威时期。那时史迪威来到中国,犹如到印度去对一个印度酋长作战一样。史迪威这个人粗暴而傲慢。他要求在湖南控制人力而自己充任超级统帅时,实在超出了他的权限。蒋委员长要求美国政府撤换他。   因为有美国力量为后盾,史迪威就像个独裁暴君一样,他不是来帮助中国,他是来破坏中美的团结。他把枪炮和弹药全留给共产党用。倘若他很有效的克尽其职责,就像罗斯福总统派油轮到开罗去援助蒙哥马利一样,结果会大不相同吧?当然他有他的理由——根据他对民主的意见。不论怎么说,一国的使者企图干涉另一国的内政,我对这个深为气愤。美国的中央情报局不赞成韩国的李承晚总统,于是根据美国所谓的“民主”,便将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不赞成越南的吴廷炎,又根据所谓美国式的“民主”而把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推翻了越南的吴廷炎政府,还企图枪杀吴廷炎和他的政党。结果如何,是有目共睹的。史迪威之帮助中国共产党,根据他所称的美国式的“民主”,也正是他的职责。……无论如何,美国派到中国来的应当是个外交家,不要派个粗野的庄稼汉,要派一个中国人认为具有绅士风度的人来。   民国三十三年,我问军政部长何应钦在过去几年史迪威给了中国什么,他的回答是,只有够装备一个师的枪弹而已。在民国三十三年,我看见中国的驴由中国西北甘肃玉泉的油田,驮着宝贵的石油到西南的昆明,我真要为中国哭起来。何应钦胸怀愤怒,我也颇有同感。   史迪威的外交政策,只是赞同把“戴维斯和塞维斯”的报告限于对中国共产党的极力称赞。参议员Judd告诉我,他曾经到过中国,他带回五份报告,都是对中国共产党有利的,而没有对蒋先生有利的,他把这些文件给美国大使馆看。大使馆的人只对共产党的友人才伸出友善的手。在这种情形之下,蒋先生一年之内完成了滇缅公路,那是美国政府估计要三年才能完成的。布鲁克·阿金森(Brooks Atkinson)同史迪威返回美国时,竟宣称蒋先生对抗日没有兴趣,只是对打共产党有兴趣。   这是第一个错误。第二个最严重的错误是,苏俄在原子弹轰炸广岛三天之后参战,中国共产党企图进入东北接受日本在东北留下的战利品。中央军把进入东北的门户张家口封闭了。当时,在中央政府军与共产党军队之间有一个暂停火的协定。马歇尔命令中央政府军自张家口撤退。此后,共产党军队进入东北的路因而畅通。这一步之差,对以后的影响实在太大。共军部队去时带的是大口径的短枪,后来却有了全新的大炮做攻击之用。马歇尔只是使共产党军队乘机集中起来。马歇尔将军被国共双方的战事弄得心烦意乱,铩羽而归,希望中国出现一个崭新的第三势力领导中国。他真是和童稚一样天真,竟认为那是可能的事。他原先希望把国共双方的军队混而为一,却不知道中央政府已然把共军编入政府军有年共同抗战了,所以才有新编“第十八路军”的番号。   有一个对我中伤的谣言,在同情共产党的一派人之间流传。我写的书一直本本都成功而畅销,但是到民国三十三年我的《枕戈待旦》(The Vigil of a Nation)出版,情形有了改变。自由主义者对我突然冷落。传言何应钦付给了我两万美金。这谣言是我听见赛珍珠,J.J.Singh,史沫特莱三个人说的。在纽约市政厅的集会上,史沫特莱在大众之前提到这件事,我立刻质问她,要求她当众再公开说明。福尔曼(Foreman)到云南游历了三个月,于是自命是中国通。他问我:“林先生,你到过云南吗?”我说:“没有。可是共产党这些年一直在中国,我这些年一直和他们打交道。我记得他们在长沙的所做所为。”在会场上,史沫特莱有意不再提这件事。我敢说,我在蒋委员长侍从室那些年,只是挂了个名儿,我并没向中央政府拿过一文钱;只是为拿护照方便一点儿而已。   我在自由中国漫游一番,回到美国,当时的情形,我自然明白。我一回去,在广播电台上我说:“现在在重庆的那批人,正是以前在南京的那批人,他们正在掳胳膊,挽袖子,为现代的中国而奋斗。”第二天,我接到我的出版商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 J.Walsh)一个严厉的警告,告诉我不可以,也不应当再说那样的话。我当时不利的环境是可想而知的。我只是把那件事看做是一场失利的战役,我只是战场上的一名伤兵,对这事并不很放在心上。   我们这个时代的几个杰出的作家是:   托玛斯·曼(Thomas Mann)。他由日内瓦回来之后,我在纽约的国际笔会上遇见过他。他说英文,他的英文是复杂的德文结构,没法儿听,也没法儿懂。当时还有Eve Curie和另外几个人,大家一同在讲演人的台子上。我讲的是明朝的太监魏忠贤,他在世之时各县就给他立生祠。在与赛珍珠同坐的台子上,有一个客人问我:“太监是什么?”   我和Carl van Doren也见过多次,他对我很和善。他的妻子Irita,后来与Wendell Wilkie相交往,还有他哥哥Mark Van Doren(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都是我很好的朋友。我最喜爱活泼愉快斯文典雅的学者Irwin Ed-man,他是美国的哲学家,他的英文极为简练。他搜集了些很长的留声机片子,那是他业余的嗜好。   罗素,虽然年事已高,还机敏灵活,目光闪亮。我记得是在朋友的公寓住宅里遇见他的。不幸的是,他娶了一个美国菲列得尔菲亚城的小姐(大概是他第三个,也许是第四个妻子),这位妻子太以她的“爵士罗素”为荣而时时炫耀。每逢说话,她就一个人包办。很多朋友愿向罗素提问题,这位太太便插嘴代答。大家感到兴趣的是听罗素说话,没人喜欢听她的。所以朋友们见面也是人人感到失望。   在Knopf Sartre夫人的公寓住宅里和萨特(J.P.Sartre)相见,也是件新鲜事。萨特坐在一把椅子里,我们大家都坐在地板上。我们大家都很轻松。他的英文说得很好。他的措词用字极其精确,犀利而动人,但是有时他会前言不搭后语。我能想象到他在Raspail大道,一边喝咖啡,一边和许多崇拜他的“自觉存在论派”的小姐们闲话的神情。这些自觉存在论者创始了不擦口红不抹粉的时尚。这种时尚后来被观光的嬉皮游客所采取,就成了美国现代文化的特色。他们认为万事不如在佛罗伦斯(Horence)或是在罗马仰身而卧,或是伏卧在地,阻碍通往大教堂的道路,使人无法通过。   萨特否认人生有何意义,但却力言我们为何而生活,以何为目的,全由我们自己决定。他的主张也不完全是否定一切。   由于赛珍珠和她丈夫理查德·华尔舍,我才写成并且出版了我的《吾国与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这本书之推广销售也是仰赖他们夫妇。我们常到他们宾夕法尼亚州的家去探望。我太太翠凤往往用国语和赛珍珠交谈,告诉她中国过去的事情。赛珍珠把《水浒传》翻成英文时,并不是看着原书英译,而是听别人读给她,而边听边译的,这种译法我很佩服。就像林琴南不通英文,译司哥德的《撒克逊劫后英雄传》和《天方夜谭》时的情形一样。赛珍珠对收养美国父亲韩国母亲生的孩子,很感兴趣,后来又收养印度婴儿。她有一个农场养牛。收养婴儿与扣减所得税有关系。   赛珍珠懂中国话,说得也流利,她父亲曾在中国做传教士,她是随同她父亲Knickerbocker在中国生活,先是在安徽,后来到南京,她算是在中国长大的。后来她嫁给Lossing Buck教授,所以她对中国老百姓和中国的风俗,还有相当的了解。但是我发明中文打字机,用了我十万多美金,我穷到分文不名。我必须要借钱度日,那时我看见了人情的改变,世态的炎凉。人对我不那么殷勤有礼了。在那种情形下,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后来,我要到南洋大学去做校长,给赛珍珠的丈夫打了一个电报,告诉他我将离美去就新职。他连麻烦一下回个电报也不肯。我二人的交情可以说情断义尽了。我决定就此绝交。那是在我出版了抗战游记《枕戈待旦》(The Vgil of a Nation)之后。在Prentice Hall出版公司向我接洽,说我写什么他们都愿出版之时,赛珍珠这位丈夫正在出版我的《朱门》(Vermilion Gate)。我断了二十年的交情,写出了小说《奇岛》(The Unexpected Island),这出乎每个人的意料。在外国我出书,John Day出版公司一般都是保持百分之五十,但经朋友Hank Holzer夫妇帮助,我把一切权利都收了回来。有一次赛珍珠去看我,其实主要是看我何以度日,我们的友情没再恢复。   赛珍珠急于和共产党搭线,好和别人共同“前进”,她从未到台湾来过,我想台湾也不欢迎她。在一九七二年,她想办护照前往中国大陆去看看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但是共产党政权知道她若与中国农民交谈,会对中国大陆了解得太多,拒绝她前往。此后不久她就去世了。赛珍珠毕竟还是保持中立的态度,她并不是共产党员。 第十二章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自然的节奏之中有一条规律,就是由童年,青年,老年,衰颓,以至死亡,一直支配着我们的身体。在安然轻松的进入老年之时,也有一种美。我常引用的话之中,有一句我常说的,就是“秋季之歌”。   我曾经写过在安然轻松之下进入老境的情调儿。下面就是我对“早秋精神”说的话。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那么一段时光,个人如此,国家亦复如此,在此一段时光之中,我们充满了早秋精神,这时,翠绿与金黄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段时光,这时,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夏日茂盛的回音,在空中还隐约可闻;这时看人生,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如何真正生活;不是如何奋斗操劳,而是如何享受自己有的那宝贵的刹那;不是如何去虚掷精力,而是如何储存这股精力以备寒冬之用。这时,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一个地点,已经安定下来,已经战到自己心中想望的东西。这时,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是可贵而微小,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犹如秋日的树林里,虽然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经时而历久。   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气傲。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蔼然可亲的智慧。生活的秋季,知道生命上的极限而感到满足。因为知道生命上的极限,在丰富的经验之下,才有色调儿的调谐,其丰富永不可及,其绿色表示生命与力量,其橘色表示金黄的满足,其紫色表示顺天知命与死亡。月光照上秋日的林木,其容貌枯白而沉思;落日的余晖照上秋日的林木,还开怀而欢笑。清晨山间的微风扫过,使颤动的树叶轻松愉快的飘落于大地,无人确知落叶之歌,究竟是欢笑的歌声,还是离别的眼泪。因为是早秋的精神之歌,所以有宁静,有智慧,有成熟的精神,向忧愁微笑,向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对早秋的精神的赞美,莫过于辛弃疾的那首《丑奴儿》:   少年不识愁滋味   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   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我自己认为很有福气,活到这么大年纪。我同代好多了不起的人物,已早登鬼录。不管人怎么说,活到八十,九十的人,毕竟是少数。胡适之,梅贻琦,蒋梦麟,顾孟余,都已经走了。史塔林,希特勒,邱吉尔,戴高乐,也都没了。那又有什么关系?至于我,我要尽量注意养生之道,至少再活十年。这个宝贵的人生,竟美到不可言喻,人人都愿一直活下去。但是冷静一想,我们立刻知道,生命就像风前之烛。在生命这方面,人人平等,无分贫富,无论贵贱,这弥补了民主理想的不足。我们的子孙也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日子过,各自过自己的生活,消磨自己的生命,在已然改变了的环境中,在永远变化不停的世界上。也许在世界过多的人口发生爆炸之前,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当中,成百万的人还要死亡。若与那样的剧变相比,现在这个世界还是个太平盛世呢。   若使那个灾难不来,人必须有先见,预做妥善的安排。   每个人回顾他一生,也许会觉得自己一生所做所为已然成功,也许以为还不够好。在老年到来之时,不管怎么样,他已经有权休息,可以安闲度日,可以与儿孙,在亲近的家族里,享天伦之乐,享受人中至善的果实了。   我算是有造化,有这些孩子,孝顺而亲爱,谁都聪明解事,善尽职责。孙儿,侄子,侄女,可以说是“儿孙绕膝”了,我也觉得有这样孩子,我颇有脸面。政治对我并不太重要。朋友越来越少,好多已然作古。即使和我们最称莫逆的,也不能和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们一生的作为,会留在我们身后。世人的毁誉,不啻风马牛,也毫不相干了。无论如何,紧张已经解除,担当重任的精力已经减弱了。即使我再编一本汉英字典,也不会有人付我稿费的。那本《当代汉英词典》之完成,并不比降低血压更重要,也比不上平稳的心电图。我为那本汉英字典,真是忙得可以。   我一写完那好几百万字的巨册最后一行时,那最后一行便成为我脚步走过的一条踪迹。那时我有初步心脏病的发作,医生告诉我要静养两个月。 自传拾遗 第一辑 我的信仰 一、童年及少年时代   我生于十九世纪末。那一年是一八九五年,是中国和日本订立马关条约的那一年,条约规定割让台湾和承认朝鲜独立,就是甲午战争中国败给日本的第二年。中国惨败在日本手中,是因为满清政府的寡后把准备建设近代海军的钱,移去做现在北京郊外著名夏宫的建筑费。旧的夏宫已在一八六○年为英法联军劫掠及焚毁,而这个无知又顽固的妇人和她的排外心理,助成数年后拳匪之乱的突发。曾听父亲说过关于拳匪之乱时那个寡后和皇帝逃走的情形,当时我五岁。查考年鉴,我发现订立马关条约那一年,同时也是德国物理学家乐琴发现X光的那一年。   童年最早的记忆之一是从教会的屋顶滑下来。那间教会只有一个房子,而紧挨着一座两层楼的牧师住宅,因此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可以透过教堂后面的一个小窗望下去,看见教堂内部。在教堂的屋顶与牧师住宅的桁桷之间,只有一个很窄的空间,小孩可以从这面的屋顶爬上去,挤过那个狭窄的空间,而从另一面滑下来。我记得自己曾是那个站在阳台上的小孩,惊讶上帝的无所不在。它使我困惑,我因此想如果上帝是无所不在,他是否就在我的头顶上几寸。我还记得曾为每日谢饭的观念而自辩,得到的结论是:这是对生活的一般感恩,我们对一切生活都该用同样的心情表示感谢,帝国的居民也该因为能生活在和平及秩序里而向皇帝表示感谢。   童年是新奇的时代,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就能发现好多新鲜的东西。眼前是南山的十个峰,后面是另一个高山的石壁。我们的乡村深入内陆,四周环绕着高山,当地人称它“湖”。由这儿到最近的港口——厦门,差不多有六十英里,当时,坐帆船大概要三天。坐帆船的旅行,是另一种永远印在我心灵的经验。因为住在南方,乡村到漳州的西溪河谷这一段路真是美不可言,不像北方光秃的黄土冈。可是正因为深入内陆,到了离乡村约六英里的地方,河上不能行帆船,我们只得换一艘小很多的轻舟,这种小舟,真正是由那些船夫把它举起来渡过急湍的,船夫把裤子卷到腿上,跳入河中,把船扛在肩上。   有些事情和住在这环山的村落有关,因为接近高山就如同接近上帝的伟大。我常常站着遥望那些山坡灰蓝色的变幻,及白云在山顶上奇怪的,任意的漫游,感到迷惑和惊奇。它使人轻忽矮山及一切人为的、虚假的、渺小的东西。这些高山早就成为我及我信仰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使我富足,心里产生力量与独立感,没有人可以从我身上带走它们。这山还印证了《圣经》上的那句话:“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我开始相信,一个人如果不能体会把脚趾放进湿草中的快感,他是无法真正认识上帝的。   我们家有六个兄弟、两个姐妹,而我们这些男孩经常要轮流到家里的水井汲水。学习打水很有趣。当吊桶到达井底时要摇动,这样它就会翻转来装满水,我们不知道有小机器,因为那是煤油灯的时代;我们有两盏这样的灯,同时还有几盏点花生油的锡灯。肥皂直到我十岁左右才进入我们的生活。母亲常用的是一种大豆残渣做成的“豆饼”;它只有一点点的泡沫。刚有肥皂的时候,它的形状像一根方木条,农夫常把它放在太阳下晒干,使它坚实一些,在洗濯的时候,才不会用得太快。   父亲是当时前进的先锋。他是一个梦想者,敏锐、富于想象力、幽默,并且永不休止。他传授给我们孩子一切新的及近代的东西,就是对西方知识被称为“新学”的强烈兴趣。母亲刚好相反,拥有一个被孺慕之情所包围的简单、无邪的灵魂,而我们兄弟姐妹常联合起来作弄母亲。我们常编造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告诉她。她肯听,可是有点不大相信,直到我们爆出笑声,她才皱起面孔,她会说:“你们又在戏弄笨娘了。”她为养育孩子,曾忍受许多苦,可是我十岁的时候,我的姐姐们已把烹饪、洗涤等家庭杂务拿来做。我们每天晚上上床前做家庭祷告,我们是在一个虔诚、相爱、和谐而有良好工作秩序的家庭中长大。别人常以为我们兄弟会争吵,可是我们从来没有争吵过。   父亲是不随俗的。我们家的男孩不像其他的孩子一样梳辫子,而是留一种僮仆式的短发;姐姐常为我们编一种便帽,是厦门对面鼓浪屿街上法国水手们所戴的那一种。父亲是一个十分好动的人,月色皎洁的夏夜,他常会一时冲动,走到河岸近着桥头的地方传道,他知道那些农夫聚集在那里,坐在夏日的微风中赏月。母亲告诉我他有一次几乎因肺炎死去,因为在收割月满后外出传道时流了很多汗,回家时没有擦干。他常建教堂,被派到同安传道时在那儿曾建过一所。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看见他建筑在坂仔的新教堂,教堂是用太阳晒干的泥砖造成,上面盖着瓦,外面涂石灰。当屋顶的重量渐渐把四周的墙挤开的时候,出现了一场大骚动。住在六十英里外小溪旁的范礼文(A.L.Warnshuis)牧师,听到这种情形,从美国定购了一些钢条来。这些钢条用一只大钉固定在中间,那只大钉可以把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上,螺旋钉一扭紧,钢条把木条牵拉在一块儿,大家可以清楚的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这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刻。   虽然父亲是牧师,却绝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家。我记得曾帮他装裱大儒家朱熹的一副对联,用来张挂在新教堂的壁上。这副对联的字体大约有一方尺宽窄,父亲走了一趟漳州才取回这些墨宝的拓印本,因为朱熹曾做过漳州的知府。朱熹生于十二世纪,据猜测是因介绍女人缠足的方法而把“文化”带入我们这一省。就我所见,他的工作不算成功,因为这省女人所缠的脚既不小,又不成样子。   我最先和西方接触是在一对传教士住在我们家访问的时候。他们留下了一个沙丁鱼罐及衬衣领子的一粒钮扣,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我常觉得它很奇怪,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他们走了以后,屋子内到处仍充满了牛油味,姐姐强迫把窗子打开,让风把它吹走。我和英文书本的第一次接触,是一本不知谁丢在我家的美国妇女杂志,可能是“Ladies Homejournal”(《妇女家庭》杂志)。母亲常把它放在针线盒里,用里面的光滑画页夹住那些绣花线。我相信没有一本美国的杂志能用得这么长久。在建筑教堂的时候,范礼文也曾寄给我们一组西方木匠用的工具,其中有一个旋转机,我对它们十分好奇,觉得它们做得相当好。   父亲和范礼文牧师成为好朋友、好伙伴,因为范礼文牧师发现父亲对一切西方的及新的东西有兴趣。他介绍一份油墨印的,名为《通问报》的基督教周报给我们。他寄给我们各种小册子及书籍,其中有基督教以文学及上海基督教广学会所印行的有关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西学就是这样来到我家。我相信父亲曾读过一切关于西方的有用的东西,我记得有一天他讽刺的笑着说:“我读过所有关于飞机的东西,可是我从没有见过一架,我不知道是否可信。”这大约是莱特兄弟试验飞行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怎么得来这消息,只是当他和我们兄弟谈到柏林大学和牛津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时,眼里射出亮光,似真似假的希望我们兄弟有一天能在那里攻读。我们是一个绝对的梦想主义者的家庭。   十岁的时候,我和两个弟弟离家去厦门上学,那四所本地学校父亲断言它不够好。因为旅程要很多天而且要花钱,寒假我没回去,这等于离开母亲一整年。但男孩就是男孩,很快的我就学会不想家而沉溺在学校里面的种种活动,这包括赤脚踢从哑铃锯下来的木球。这是学校里孩子们的普遍运动,但没有任何事像回到母亲身边那么快乐。进入被群山包围的坂仔河谷之后,还有一英里就到家,我们三兄弟不能再忍受小船慢慢的摇,就起程步行。我们曾计划怎么样向母亲宣布我们回来了,是在门外大喊一声“我们回来了!”还是再一次戏弄母亲,用老乞丐的声音,要一点水;或蹑入家里,找到她,然后突然对她大叫。这个世界实在太小,约束不住孩子的心,这就是那些久住在中国的西方人所称的“中国人的顽皮性格”。   假期我们家就变成学校。我说过父亲是一位牧师并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者,当我们男孩擦好地板,女孩子洗完了早餐的碗碟后,铃声一响,我们就爬上围着餐桌的位子,听父亲讲解儒家的经典及《诗经》,其中包含许多首优美的情歌。(记得有位害羞的年青教师,当他不得不讲解那些孔子自选的情歌时,满面通红。)听课到十一点时,二姐望着墙上的日影,慢慢地站起来,一脸不情愿的表情说:“我要去烧午饭了。”有时晚上我们也集合读书,然后她又不得不停止阅读,起来说:   “我要去洗东西了。”   我之所以必须写到二姐,不只因为她占了我童年生活的大部分,同时可以显示在我们家里,大学教育的意义是什么。我记得二姐很疼我(一切佛洛依德派的说法,都给我滚!),因为我是一个头角峥嵘但有点不守规矩且喜恶作剧的孩子。当弟兄们安份而细心的研读功课,我却到院子里玩。长大些时,她告诉我,孩童时的我,相当顽皮,而且常发脾气,有一次和她争吵过后,我钻入后花园里的一个泥洞,像猪一样在里面打滚,爬起来时对她说:“好啦,现在你要替我洗干净了!”   在这一刻我看来一定又脏又可爱!   姐姐曾读过史各德、狄更斯、柯南道尔、哈葛德的《所罗门的宝藏》以及《天方夜谭》,这一些书都早由同乡林纾译成中文。事实上林纾不识英文,完全是靠一位魏先生翻成福州话。然后这位伟大的作者,再把整个故事用美丽的古文写出。林纾大大的出了名,他进而翻译莫泊桑、及小仲马的《茶花女遗事》,这本书震动了中国社会,因为女主角是个得了肺痨病的美人,十分像中国的罗曼史《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中国的典型美人似乎不是患上了肺痨,就是憔悴得差不多要死的贵妇。甚至在古代,最著名的中国美人,不是患心绞痛,就是患某种神经病的,而她最著名的姿势,是忍受极端痛苦而把眉头皱起来的那一刻。姐姐和我,读过了霍姆兹及作者名字已记不得的法国某作家的侦探小说后,编集了一个我们自己的长篇侦探故事来作弄母亲使她开心,这个故事一天天连续下去,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逃亡和冒险。姐姐是天才,像黛博拉·寇儿一样,有伶俐而敏锐的表现力,因此当数年前我在银幕上首次见到寇儿的时候,我心跳得好快,握着女儿的手惊叫:“那就是我二姐的样子!”我太太见过二姐,她很赞同我的看法。   姐姐在厦门高中毕业以后,想去福州女子大学升学。我听到她在家庭祷告后提出要求,可是一切徒劳。她不想马上结婚,她想去读大学。我说这个故事,原因在此,我父亲却不这么想。姐姐恳求,美言劝诱,而且作种种承诺,可是父亲说“不行”。对我而言,这很可怕。我并不怪父亲,事实上,他不是不希望有一个又能干又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我还记得他读完一篇上海某杂志的一位女作家的文章后说:“真希望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当我的媳妇!”但是像他这样的梦想者,他看不清有什么方法可以办到。女子受大学教育是种浪费,而我们的家庭委实也无法供给。更何况这是一个甚至厦门富裕家庭的儿子也不会到福州或上海去求学的时代。父亲听说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全中国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我相信他大部分是从《通问报》读到的。我听到父亲自己告诉一个朋友,当他卖去我们在漳州唯一的房子来让二哥可以入大学的契约上签字的时候,眼泪止不住滴在纸上。这就是一个牧师能力的极限。儿子,可以;女儿,不可以;在这个时代,不可以。这不是学费的问题,因为我深信二姐可以在一所基督教大学获得一个名额。这是旅费及零用钱的问题,它可能每年要花费五十至六十银圆。这样,我二姐只好彷徨又彷徨,在厦门教书,等待结婚。这个时代是,女孩一过了廿岁,便必须急于嫁人。我二姐有一个等了很久的求婚者,可是每次母亲晚上找她谈这个问题时,二姐就把灯吹熄避而不谈。她不能进大学,那时候又已经二十一岁。   二哥即将毕业,可以赚钱供我读书时,大家庭提议我去圣约翰大学攻读,但是到最后一天才决定,因为父亲要狠下心向一个又是好友又是他的过去学生借一百银圆。按照古代中国的规矩,老师是终生的主,是儒家“君、亲、师”中的一位。这位学生现在已成富翁,父亲每次过漳州,都住在他这个学生的家里。因为在他们之间还有一层更深的关系:这个富翁过去是一个聪明却贫穷的孩子,当他在父亲的门下受业的时候,父亲送他一顶帽子,他对这件礼物终身不忘,等它破烂到不能戴的时候,他发誓一生不再戴其他的帽子,而他的确做到了。这就是古代中国所谓的忠——在中国小说或在舞台上所教的强烈的忠,无论武将与文臣,家仆、夫妇之间,都讲究忠。   父亲知道只要他开口,一定可以借到这笔款。到今天,我还不知道这笔钱偿还了没有。   这样,我便和二姐及家人一同乘帆船直下西溪,她要到一个叫做“山村”的小村去行婚礼,而我是预定起程到上海读我大学的第一年。那一百银圆的借款问题,像一把达摩克利兹的剑悬在我头上,但我是开心的。那时我十六岁。婚礼过后,二姐从嫁衣的口袋里拿出四角钱给我。分手时她含泪说:“和乐,你有机会去读大学,姐姐因为是女孩不能去。不要辜负自己的机会,下决心做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著名的人。”这就是我家庭模式的全部。   两年后二姐死于瘟疫,但这些话一直常在我耳际回响。我所以谈这些事,因为它们对于形成我个人的德性有很大的影响力。想成为一名基督徒,就是如二姐告诉我的,是想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吗?在上帝的眼里,读书人对律法及先知的一切知识、学问都没有意义;对一个谦虚、单纯的人,却尽力找出他身上最好的东西;而对于跌倒的,却能把他扶起来。这是耶稣基督的教义中最单纯而不夹缠的纲领。我现在仍能想象出自己是那个在烂泥中打滚来报复姐姐的孩子,而我相信她因此而爱着我。耶稣最特别的地方,他的无与伦比之处,是让税吏、娼妓,比当时那些饱学之士更亲近他。   圣约翰大学在那个时候已在国际上享有相当的名声,因为它出了几位中国大使,颜惠庆(来自我的家乡厦门),施肇基,顾维钧。它的确是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而在学生们的心中,这也就是圣约翰大学之所以存在的缘故。虽然它是圣公会办的,它对大多数学生的秘密使命却是培植他们成功为买办来做上海大亨们的助手。事实上学生英文的平均水准,并不超过一个买办的条件。校长卜舫济博士,一个真正伟大的人物,他对于自己任务的了解,我想和英国鲁比或伊顿学校的校长差不多。   他对学生父亲式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每天清晨,早祷会后,他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皮包,带着一个总务,巡视整个校园。我相信这是他每天九点坐进办公室前的晨规。他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所以有人说他一年要读一本长篇小说来使自己一星期中有一个小时来松弛一下。至于图书馆,藏书不超过五、六千本,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籍。其实到哪一所大学读书并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图书馆。学问的实质,像天国一样,在于本身,必须出自内心。我们的心就好比一只猴子,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哪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带领它走向那些好果子。我在那个贫瘠的森林中漫游,读达尔文、赫克尔、拉马克,及小说家温斯顿·邱吉尔的《杯盘之内》。此外,我学习打网球踢足球,甚至向那位从夏威夷来的同学学打棒球,虽然我永远不能把它长成曲线。我参加划船队及五英里竞走的径赛队。说句公道话,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自己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青春的心是跃跃欲试的,我张望着所能找到的,贪吃一切可食的,就像一只公园里的松鼠,无论他吃什么都能吸收而且滋朴。那个好思想的心,一经入水,便航行在一望无涯且时有暴风雨的海上。人仰望群星而惊异,而船却在挣扎撞击,在波浪中前后左右摇动。我记得二年级时回家度暑假。父亲请我讲道(这种事我甚至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已做过好多次,因为父亲不喜拘泥传统习惯,而且想让爱饶舌的我出出风头)。我选择了一个讲题:《把圣经当文学来读》。对那些农夫基督徒谈到《圣经》像文学,的确是毫无意义,但这种观念当时在我意识的最前线,于是它就溜出来了。记得我曾说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灭尽亚玛力人及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是进化的,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进而为万国万民的独一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你该可以想象得到礼拜天晚餐时我父亲的脸色!他可能看出,他已经做了一件错事。他认得一个厦门人,英文很好,却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是一个恶兆,“英文好,但却是一个无神论者。”因此他很怕我也会走上无神主义的道路。   我很喜欢那所大学却不重视功课。考试那一礼拜,其他学生都在拼命补习,我却到苏州河钓鱼,脑筋里从来没有想到考试会不及格。在中学及大学我都常常是第二名,因为常有死读书的笨蛋,把第一名拿了去。   在这里我必须提到中文课程,因为它在我后来的基督教信仰上,造成了很大的反动。例如,上中文民法课时在书桌底下读张伯伦的《十九世纪的基础》。为什么会有民法一科,我始终无法了解。那位中国老师是一位老秀才,戴着一副大眼镜,体重至少有八十磅。秀才是从来没有学过授课或演讲的。那本民法教科书是一本用大字编印只有一百多页的东西,可以坐下来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们却当它是整学期的教材。因为它被列入课程中,所以我们要强迫捱过。每周那位民法“教授”读给我们听十至十五行左右,需时约十五分钟,那一小时其他时间,他就不言不动,在他的座位上缩成一团,可能是透过眼镜注视我们,而我们也在沉默中看着他。不幸这是一种我无法通过的表演,内心的一种绝对的空虚是难以自抑的,而我也并不想像佛家禅宗般的入定。这是圣约翰大学中文课的典型。最坏的是即使连着几年中文课程考试不及格,仍可以得到一张圣约翰大学的文凭。事实上,学校并不重视对中国事情的研究,这种现象到一九三○年以后才好转。   刚开始的时候,我对中国历史有兴趣,可是进入圣约翰大学,就突然中止。一心不能事二主,而我爱上英文。我丢开毛笔拿起了自来水笔,甚至我在莱比锡研究的时候,父亲仍常来信说他非常以我的书法为耻。中国书法是一种要用平生努力才能写到完美的艺术,这必须完全投入而亲身去做,而且必是大学之后的一部分教育。心的持续生长与成熟,大部分是仰赖把中学及大学的所学抛弃。以我的情形来说,这种抛弃的过程,是走一条曲线返回中国学术的研究,而且把我的基督信仰跟着抛弃。   这时我学习当牧师,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在圣约翰大学神学院注册,这是第一次被暴风袭击。训诂学对别人比对我合适,因为我要追寻伟大的思想及理想。不久,我成为福禄特尔的崇拜者,虽然在离开圣约翰大学以前,并没有对福禄特尔作直接的探讨。我的问题,有时会发现互相矛盾的答案,有时没有答案。一被袭击,我就逃走,再度被袭击,再次后退。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的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二、大旅行的开始   毕业后,我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住在北京就等于和真正的中国社会接触,可以看到古代中国的真相。北京清明的蓝色天空,辉煌的庙宇与宫殿及愉快而安分的人民,给人一种满足及生活舒宜的感觉。朝代已经改变,但北京仍在那里。有卧佛睡在西山,玉泉山喷射出晶明的喷泉,而鼓楼使守夜者惊醒。人何求于上帝?有了生命的恩赐,人生在世还能求甚么?北京,连同它黄色屋顶的宫殿,赤褐色的的庙墙,蒙古的骆驼以及衔近长城、明冢,这就是中国,真正的中国。它是无神论的,有无神论者的快乐和满足。   在中国做一个基督徒有甚么意义?我是在基督教的保护壳中长大的,圣约翰大学是那个壳的骨架。我遗憾地说,我们走进一个自己的世界,在理智上和审美上与那个满足而光荣的异教社会(虽然充满邪恶,腐败及贫穷,但同时也有欢愉和满足)断绝关系。被培养成为一个基督徒,就等于成为一个进步的、有西方心感的、对新学表示赞同的人。总之,它意味着接受西方,对西方的显微镜及西方的外科手术尤其赞赏。它意味着对赞成女子受教育及反对立妾制度及缠足,保持明显而坚决的态度。(皈依基督教的妇人首先要放脚,而我的母亲,自小是一个异教女孩,曾放了她的脚改穿一双袜子。)它意味着赞同教育普及及民主观念,且以“能说英语”即为具有良好教养的标志。它同时意味文字罗马拼音化及废除对中国字的知识,有时且废除一切对中国民间传说、文学、及戏剧的知识,至少在厦门是如此。罗马拼音法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们在厦门有一套七声的完整罗马拼音系统,它是对反对它的汉学家的嘲讽。我的母亲可藉罗马拼音法把全部《圣经》读通,此外也曾藉此自习汉字的《诗经》,而且她曾用完全清楚的罗马拼音字写信给我。罗马拼音并非不能实行,但在心理上我们不愿意要它。   而同时基督教教育也有其不利之处,这点我们可以很快看出的。我们不只要和中国的哲学绝缘,同时也要和中国的民间传说绝缘。不懂中国哲学,中国人是可以忍受的,但不懂妖精鬼怪及中国的民间故事却显然是可笑的。刚好我童年所受的基督教教育是太完美了。那是因为我的教会是加尔文派。我不准去听那些漳州盲人游吟歌手用吉他伴奏所唱的古代美丽的故事。这些盲歌手,有时是男的,但多数时候是女的,晚上在街上经过,手里拿着一副响板及一个灯笼,讲述中国古代的魔法故事及历史上的奇事。我的母亲是在异教家庭中长大的,告诉我这一类的故事,但我从来没有从那些游吟歌手那儿听过这些故事。当我们这些男孩经过鼓浪屿广场上一个戏台时,我们以为该直向舞台观看而不是边走边看。现在,舞台是教育中国人(包括文盲非文盲)知道他们的历史的普通媒介。任何中国的洗衣工人都比我更熟识三国时代的男女英雄。我甚至在童年就已经知道约书亚的角声曾吹倒了耶利哥城。当我知道杞梁的寡妇因发现丈夫被征筑长城而死,流的眼泪溶化了一大段长城时,我十分愤怒。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孩子所做的“好事”。我决心反抗而沉入我们民族意识的巨流。   我灵性的大旅行于是开始。我们经常留在基督教的世界里面生存,活动,及安身立命,我们也是满足的,就像北京异教徒的满足一样。但身为中国基督徒,走进一个我所称为真正的中国世界里面,睁开了他的眼敞开了他的心,他就会被羞耻感刺痛,面红耳赤,一直红到耳根。为甚么我必需被剥夺?事情并不如我描写的这般简单。甚至那个缠脚及立妾的问题也不是如我所想象的这般干脆和简单。在我没听辜鸿铭为这二者有力地辩护以前,事实上我并不欣赏立妾及缠足的伦理学及审美学。在本书结束之前,我将会谈到许多关于辜鸿铭的事。   在这里我必须提及两件事,鸦片及祖先崇拜——其中之一导致中国人的一种深厚的屈辱感及对西方的厌恶感,另外一种使一个中国基督徒在某一方面有被剥夺国籍的感觉。中国基督徒不近鸦片,那些传教士当然谴责它。它的戏剧性和悲剧性成分,是传教士的同胞们把它带进来而且用枪逼我们接受。那位伟大无畏的中国官吏林则徐(我的著名同宗)做广东总督的时候,在广州各码头上烧毁了许多箱鸦片,引起了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失败后,林则徐被充军新疆死于戍所,而中国国门因此大大开放。一箱箱的鸦片,厚颜无耻地大量滚入。但问题是,传教士进入中国时正是中国人被鸦片恶臭熏醒的时候。然后再加上第三个因素——传教士及鸦片都在战舰的荫庇之下得益,使这情形变得不但可叹,而且十分滑稽可笑。那些传教士十分反对那些商人;而那些商人极端反对那些传教士;大家都认为对方疯狂。一个中国人所能看得到的是,传教士曾关心拯救我们的灵魂,所以当战舰把我们的身体轰成碎片的时候,我们当然是笃定可上天堂,这样便互相抵消,两不相欠。   现在我回头谈祖先崇拜,它是做中国人基本的一部分。中国基督徒被禁止参加,便等于自逐于中国社会之外,而使那所谓“吃洋教”的控告属实。这个问题是基本而中心的,而且质问一个草率的教会伤害它的教徒能到何等程度。祖先崇拜是儒家被视为一种宗教时唯一可见的宗教形式;在孔子庙崇拜孔子常是学生及考试得中的人的事。但即使是如此,中国基督徒没有理由不参加,且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自摒于中国文化之外。   祖先崇拜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存在,任何读过中国经典的人都应该知道。当孔子试图重建在他之前七世纪时周朝创立的祖先崇拜的形式及规律时,他事实上是在做考古的工作。周朝的创立者距离孔子比乔塞距近代学者更远,比Beowudt史诗则近一点。祖先崇拜,在中国人看来,是对过去的崇敬与连系,是源远流长的家族系统的具体表现,而因此更是中国人生存的动机。它是一切人要做好人,求光荣,求上进,求在社会上成功的准则。事实上,中国人行为的动机是:“你要做好,这样你的家人可因你而得荣耀;你要戒绝恶事,这样你就不至于玷辱祖宗。”这是他要做一个好儿子,一个好弟兄,一个好叔伯,一个好公民的理由。这是中国人要做一个中国人的理由。至于崇拜的形式,只有把想象力尽量扩张,才可以称它为如中国教会所谓的“拜偶像”。把它和在某些基督教大教堂供奉神像的陋习(特别是在意大利及法国)比较起来,这些写上了某一祖宗的名字的四方木牌,看来好像某些毫无想象力的理性主义者的作品。上面只有几个字,比基督教的墓碑的字更少。祖宗祠堂有一张祭桌,后面摆满了一堆这样的木牌,这些木牌,看来好像一把把特大的尺,上面的记号是每一个男女祖宗之灵的座位。崇拜的时候,祭桌上点着烛和香。至于跪在这些木牌前叩拜,实在就是基督教教会反对的主要一点,因为他们忘记了中国人的膝常比西方人的膝易屈得多,我们在某些郑重的场合中,也常向在世的父母及祖父母跪拜。屈膝是一种顺服的表示。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你把一个人洗擦干净,你将发现有一种洗擦不去的以祖宗为荣的骄傲。   现在,在厦门的非基督徒对我们是宽容的。在那里没有社会排斥。基督教社会在厦门及漳州和当地人亲密地相处,像所有人都是一个教区的分子一样;他们进步而成功,他们的孩子,不论男孩或女孩,求学都有较大的便利。如果有敌意,我想是因为祭祖的问题。我们没有被人囚禁,我们却把自己囚禁起来而自绝于社会。在一个现代城市里,这倒没有甚么关系,但在乡村中,这对一个中国基督教信徒,可是最尴尬的个人问题。有些基督徒曾以最诚恳的态度来问我父亲,他们可否为社会节庆中的演戏捐一点钱。这些基督徒真正想问的是他们是否要在他们的堂兄弟、叔伯、及族里其他人的眼中,把自己逐出社会。这是基督教教会所禁止的,但他们却在父母生前、欢乐地庆祝母亲节、父亲节;而父母死后,做极近乎偶像崇拜的事——用实际的相片来代替像米达尺的木牌。中国有一句俗谚说:“饮水思源”。中国基督徒难道只可以从自来水龙头饮水,而不准去想水的源头吗?   孩童时代,我年纪太小,不会感到任何敌意及中国基督徒已自绝于他们所属社会的事实。在学校的日子里,我们是愉快地求学,以致不能感觉到任何事情。但我记得在我村中某些非基督徒的领袖人物是对教会有敌意的。这些偶发事件是琐屑而有趣的——并没有爆发到像被称为拳匪之乱这样的暴行和仇恨。我父亲完成了教堂建筑的后一年,一个考试落第而又失业的吸食鸦片的文士,意图捐集款项在教堂的同一条街道上兴建一座佛庙,他就这样做了。他是一个可怜人,不知是他的老婆拒绝替他洗衣服,抑或是他自己想以囚首垢面来表示他通天灵;我最记得的是他满口黑牙,穿一件污秽而只扣了一半钮扣的长衫。不论他想不想洗干净,却总有意让人看见他永不洗濯的面容,我相信他是想保留死后在佛教的天堂中作海绵浴的快乐,尽管有一道澄清的溪流刚好流经他的寺庙。但这个可怜人至少有他的机智,他是赖此为生。我们的教会有一口美国人捐赠的钟,我们为它在前门建筑了一个约五十尺高的钟楼;而这位失业的文士后来有了一面装设在他佛庙里的鼓,这种事是不常见的(佛庙里常用他无法提供的钟)。当教堂礼拜日鸣钟时,他也注意去击他的鼓。如他所说:“耶稣叮当佛隆隆”。我们孩子们决心不让他赢。我们轮流帮助拉绳,而倾听鼓声何时停歇。我们继续这种竞赛,直至父亲以为我们是疯了,制止我们。后一年,我从学校回来,那个鼓不见了。那个黄牙齿的人大概已把它卖掉买鸦片了。于是我们胜了。   另一位非基督徒的领袖,因为他的年纪和他的胡子而较为可敬。他是整个河谷的绅士。我父亲和“金公公”保持友好的关系,但金公公从来不来教堂,且阻止别人来教堂。那条河是从山上下来,在河曲有一道桥,河的一旁是有许多商店的坂仔街,高踞在堤岸之上,经常受河水侵蚀的威胁,因为当洪水来的时候,它会受到漩流的全力打击;在河的另一旁是一个多石的浅滩,这个地区的轮回市集,每五天在这里举行一次。在浅滩那一边的桥脚下便是金公公的家,在这种情势之下,他大可说那道桥是他的。桥是木做的,上面草率地用圆木条铺平,但没有铺上厚横板。因为那些木条不是完全直的,人可从那些间隙中看见下面的河水,而那些缠脚女人必须小心行走,以免她们的鞋跟被桥洞卡住。我知道那道桥是金公公收入的来源,因为他也吸鸦片,需要钱去买。若有一场大洪水时,那道桥不是被冲走就是要修理。每次洪水来过,金公公便出去向乡民募集款项来修理,而桥完全被冲走时,当然是一次意外收获。现在秋水泛滥在我们村里相当常见,为金公公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金钱来源。还有,由于经常注意那道桥构造上的裂痕,知道桥本身接榫的脆弱,金公公可以断定这道桥对于河水的水平线的些微变动都很敏感。唯一要等待的是天公公和金公公的合作而已。我记得金公公是一个斯文而讲理的人,他对基督教有敌意的唯一理由是他开了一个赌局,而我父亲极力阻止基督徒赌博。因此他也不得不阻止那些赌徒成为基督徒。   对一个有知识的中国人来说,加入本国思想的传统主流,不做被剥夺国籍的中国人,是一种很自然的期望。我是在全国英文最好的大学毕业的——那又有甚么了不起?我因为幼承父亲的庭训,对儒家经典根底很好,而我曾把它铭记于心。每一个有学问的中国人,都被期望能铭记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话,它是有学问的人会话的重要内容,但我的书法很糟,是中国缺乏教养的人的最显著的标记。我对于中国历史,中国诗,中国哲学,及中国文学的知识,充满漏洞。现在我是在北京,中国文化的中心。我觉得好像一个在剑桥大学一年级的英国学生和他的导师谈话一样。那个导师用菸烟喷他并且喋喋不休地谈及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对于这些文学家,那个学生只有一个泛泛了解。一个有才智的小伙子经过这样会谈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到图书馆去读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这样他在第二次会谈时,才不会显得那般土气和无知。这是我们所称为的真正大学教育正常的程序,通过心与心的关联,甚至也可以说是由于传染。我带着羞愧,浸淫于中国文学及哲学的研究。广大的异教智慧世界向我敞开,真正大学毕业后的教育程序——忘记过去所学的程序——开始。这种程序包括跳出基督教信仰的限制。   外表上我是一个有成就的教师,我在清华大学干得不错。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还庚子赔款建立的,这所大学突飞猛进,成为中国最现代及设备最好的大学之一,而它那时正开始建筑一座壮丽的图书馆。它有一位不平凡的中国籍校长及一批本国及美国的好教授,它坐落在北京郊外一个从前满洲王公的花园。但心智上我是笨拙的,而且不善适应。直到那个时候我仍有时被胡适博士视为清教徒。我是一个清教徒,我对一位非基督徒的诗人或学者有和善及友爱的期望。我的体质不适于饮酒,酒可使我眼睑干闭。至于烟斗,我愿为这可靠的精神安慰者永远辩护。虽然我自称为异教徒,像罗马酒神节日这样的东西,那时仍非我的能力所能理解,至于现在仍是如此。在一种罗马将领的宴会中,斜倚在卧榻上吃用金盘送上来的一束葡萄,我依然一直是一个旁观者。至于女人,在清教徒教育中的训练则有某些益处。当礼拜天我的某些同事去嫖妓,我却在清华大学主持一班主日学,而清华是一所非基督教大学。一位同僚教授称我为处男,直到结婚时我仍是如此。这就是为甚么我这么喜欢巴黎夜总会的脱衣舞。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我永不会像大学里的富家子弟那般文雅和自信,虽然我在后来的日子中学习在男人及女人的社会中安详、自然,我仍学不会在一个家伙背上猛烈地一拍的动作。我想这是因为高山的精神永远影响着我,而我本质上就是来自乡村的男孩,这是“异教徒”一字语源学的真义。直到现在我仍喜欢穿着袜子在我系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视之为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我以为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叫人行走而造成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于它们,不能再有甚么改良,而穿鞋是一种人类退化的形态。汤玛斯·渥尔夫曾在《望乡》(Look HomeBward)一书中亲切地写,天使脚趾翘起,因为他生来就是如此。有时,晚上在曼哈顿区的街上散步,我因妻子一个大声的呵欠,或突然的,故意的拖长的尖叫声而对她愤怒。因为我虽然在曼哈顿士敏土的行人道上行走,我的眼仍看见山巅未受拘束的太空,我的耳朵仍听到山泉甜蜜的笑声,而我并不害怕。   我常想,做一个富家子弟,要文雅,要知道在甚么时候闭嘴,要懂得安静等待升官,真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是怎样的。因为在中国,做一个学生,就要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曾看见一位来自官宦家庭的同事,他的出身和前途无可怀疑的是官场。但我来自福建——不是来自上海或北京。我们在整部中国历史上出产诗人、学者①,他把自己人生,及美人,但没有高等官吏。   在外交部的短暂时期中,我发现这位同事已学会闭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文雅而态度自然。他在办公室,把时间①上一代有三位伟大的中国作家来自福建:严复,亚当·斯密、孟德斯鸠、及赫胥黎的翻译者;林纾,司各德、狄更斯的翻译者,关于他,我在上文已曾提及;以及辜鸿铭(请看下文)。——作者自注。都花在喝茶及看报纸上。我对自己说,这个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一省的首长,结果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常想彻底地知道这种不说话的神秘,与闭嘴魔术和升官主义的关系。而我所得的结论是:一个兵把他的血贡献给国家,但永不放弃他的荣誉;一个真正成功的官吏为他的国家放弃他的荣誉,但永不奉献他的血。一个兵的责任是只去做及去死,一个好政治家的责任是只去做而永不谈及它。他所做的只是爱他的国家。   我短暂的神学研究曾动摇我对教条的信仰。有一位教授想用如果这里有A及B,则二者之间必有一条联系线C,来说服我相信圣灵在神学上的必要。这种经院派一法的傲慢和精神的独断,伤害我的良心。这些教条产自迂腐的心,处理灵性的事情像处理物质的事情一样,而甚至把上帝的公正和人的公正相提并论。那些神学家这么自信,他们想他们的结论会被接受成为最后的,盖上了印装入箱子保留至永恒。我当然反抗。这些教条中有许多是不相关的,且掩蔽了基督的真理。按典章编成的次序而论,保罗比彼得知道得多,而第四世纪的教父比保罗知道得多。按他们真言的比较而论,耶稣知道得最少。   我已失去对信仰的确信,但仍固执地抓住对上帝父性的信仰。圣诞节在清华大学主领主日学班时,那颗大星怎样准确地把三位东方博士领导到马槽所在的那条街,这种想象对我已经有很大的困难。我只能在桑塔亚那的感觉中,欣赏天使们夜半歌声的象征美。圣诞老人是失去了魅力的神话,但仍是一个美丽的神话。虽然如此,但在我自己切断和基督教会的连系之前,还必须遭遇某些事。   在北京,我和两位有一流才智的人接触。他们给了我难以磨灭的影响,对我未来的发展有不同的贡献。其一是代表一九一七年中国文化复兴的胡适博士。文化复兴,和其他较重要的事,严格说来就是反儒学。胡适博士,当时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在纽约放出第一炮,这一炮,完全改变了我们这一代的中国思想及中国文学的趋势。这是文学革命,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一个路标,提倡以国语取代文言,以国语作为文学表现的正常媒介。同时,北京大学有一个信奉共产主义的教授陈独秀,编辑《新青年》。胡适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博得全国的喝彩。我和他在清华大学相会,这是像触电般的经验。对于这个运动的整个进步,我直觉地同情。同代的中国大学者,梁启超、蔡元培,及林长民,都参加了这个运动。然后保罗·门罗、约翰·杜威,在我出国留学之前,又来北京大学访问。(我一九二三年从德国回国在北京大学任教,毛泽东在那里当图书馆管理员——但没有人注意他,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他。)   总之,文化复兴是一种解放的力量,是中国知识分子对过去所作的一种全面的决裂。一方面军阀们在交兵,一方面中国知识分子为向他们自身挑战及斗争的紧张情绪所支配。北京是充满活力的。林纾,那位我姐姐曾读过他的作品的伟大翻译者,那时也在北京大学,谴责白话为“引车卖浆者的语言”。哪里有斗争哪里便有活力,便有思想及研究的推动,有为它而战或为它而反抗的主义。年轻的中国彻底的被震动。共产主义者陈独秀继续谴责儒家的整套系统,特别反对祭孔及寡妇守节。而胡适,一个典型的理性主义者,以科学考据为依准,其实较为温和,写出来的文章像一位学者。陈独秀谴责迷信,如扶乩。当然,《新青年》能轻易地做反对缠足的努力,因为我们已经生活在民国的时代,所以这种努力有点儿像马后炮。一个热心的学生写着:“我们大家都要背起所有中国女人的小脚(的责任)在我们的肩头”——对新自由战士而言确是一种不寻常的任务。你想,事实上最少有五千万双中国女人的小脚要背,而这位青年可能有一双软弱的膝头。我不免被北京大学吸引,而我出洋回国之后,便在那里任教。在这思想大动乱当中,我为自己的得救,而埋头研读中国哲学及语言学——每一种我可以抓得到的东西。我飘浮在中国觉醒的怒潮里。   但是,却有一个不加入呐喊的人。他一八八五年从柏林大学、爱丁堡大学、及牛津大学学成回国,他比我高一代,在他看来,我们这些民国时代的青年新贵,是无知而鄙陋的,即使不被现在称为德谟克拉西的近代群众崇拜所腐化,灵魂也已被玷污得鬼鬼祟祟。他说我们是“近代没有辫子的时髦中国人,回国的留学生”,“曾从英美的人民学习,不是循规蹈矩,而是‘行为不端’的人”。他是一个怪物但不令人讨厌,因为他是具备一流才智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有见识和深度,不是这时代中的人能有的。在中国的人没有一个能像他这样用英文写作。他挑战性的观念,目空一切的风格,那种令人想起马太·安诺德的泰然自若及有条有理地展示他的观念和重复申说某句话的风格,再加上汤玛斯·喀莱尔的戏剧性的大言,及海涅的隽妙。这个人就是辜鸿铭。辜鸿铭是厦门子弟,像是料理中国人文主义大餐前的一杯红葡萄酒。由于他把一切事情颠倒,所以在我信仰的方向上扮演着一个吹毛求疵的角色。   我觉得最好是引用索美塞得·毛姆对于他的描写。毛姆没有提及辜鸿铭的名字,而在他那本《谈中国屏风》书中用“那个哲学家”来代替。毛姆在扬子江上游的四川省见过他,那时大约是一九二一年。下面是一篇生动的描写,极能显示这个人性格的要点。     这里住着一位有名的哲学家,我这次有点吃力的旅行动机之一就是想见一见他。他是中国儒学的权威。据说他英文、德文都说得很流利。他曾好几年做皇太后总督之一的秘书,但现已退休。每星期的几天里,他家大门都为那些寻求知识的人开放,宣讲孔子的教训。他有一班门徒,但人数不多,因为那些学生大都喜欢他简朴的住宅及朴实中的高贵。如果向他提及外国大学的建筑及那些野蛮人的实用科学,只会被他轻蔑地开除。从我对他一切所闻看来,我断定他是一个有个性的人。   当我提出想和这位著名的绅士见面时,主人立刻安排,但是经过许多天还没有消息。我问起来,主人耸耸两肩。   “我送了一张便条通知他来这里一趟,”他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来。他是一个脾气很大的老人。”   我不以为用这般傲慢的方式接近一位哲学家是适当的,所以我并不惊讶他对这种呼召置之不理。我寄一封   信给他,用我能想到的最有礼貌的词句问他可否让我去见见他,就在两小时之后,接到他的复信,约定明天早晨十时。   当那哲学家进客厅来时,我立刻向他的赐会表示感谢。他指给我一张椅子,帮我倒茶。   “你想见我对我是一种奉承,”他回答,“你们国家的人只和苦力及买办交易,他们以为每一个中国人如果不是这一种就一定是那一种。”   我想冒险抗议,可是我还不了解他的真意。他把背倚在椅子上,用一种嘲弄的表情望着我。   “他们以为只要他们点头,我们就一定会去。”我知道他仍然对我朋友草率的通知感到不满。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喃喃地说了一些恭维的话。   他是一个老人,身材高,有一条炭色的细辫子,明亮的大眼,眼睑下有很重的眼袋。他的牙已残缺而且变色。他过度地瘦,手优美而小,干枯的像鸟爪。曾有人告诉我他吸食鸦片。他穿着一件黑长衫,戴着一顶小黑帽,都破旧不堪了,穿一条深灰色的裤子束在足踝上。他在观望,不十分知道应采取什么态度,是一种戒备状态。   在我从他的风度上感到可靠的松驰。他像一个全身端严起来等待人家来替他拍照的人,听见镜头遮蔽器一响,才恢复他的自然。他拿他的书给我看。   “我在柏林取得哲学博士学位,”他说。“后来我又在牛津读了一个时期。但英国人对于哲学没有很大的胃口。”   虽然他把话说得像有点歉意,但显然他还蛮高兴说一件大家多少不能同意的事。   “我们曾有过一些对于思想界略具影响的哲学家。”我提醒他。“休姆和伯克里?当我在牛津时这两位哲学家在那儿任教,他们深恐会得罪他们的神学同事。他们不会追求他们思想的逻辑结论,因为怕危及他们在大学社会里的地位。”   “你曾研究过哲学在美国近代的发展吗?”我问。   “你是说实用主义?它是那些对不可思议的事想相信不疑的人的最终避难所。我喜欢美国的石油甚过美国的哲学。”   接着还有更多类似的尖酸话。我想毛姆的人物造型是真实的(我曾立誓不用批评家所爱用的空词套语“有洞察力”那个字),他说:“他对于西方哲学的研究,只能满足他所谓的‘智慧只能在儒家经典范围内找得到’的那种想法。”   有一次我的朋友看见辜鸿铭在真光电影院,他的前面坐着一个秃头的苏格兰人。白人在中国到处都受到尊敬,辜鸿铭却以羞辱白人来表示中国人是优越的。他想点着一支一尺长的中国烟斗,但火柴已经用完。当他认出坐在他前面的是一个苏格兰人时,他用他的烟斗及张开的尖细的手指轻轻地敲击那个苏格兰人的光头,静静地说,“请点着它!”那个苏格兰人被吓坏了,不得不按中国的礼貌来做。辜鸿铭被中国人熟悉,可能是因为他对立妾制度有隽妙的辩护。他说:“你见过一个茶壶配四只茶杯,可是你看见过一只茶杯配四个茶壶吗?”在我们之中也曾传说如果你想看辜鸿铭,不要到他的住宅,到八大胡同红灯区便可以看到他。这不是一个老浪子的姿态,而是一种对某些重要哲学主张的信念。他劝那些无知的西方人去逛八大胡同,如果他们想研究真正的中国文化,可以从那里的歌女身上,证实中国女性本质的端庄、羞怯、及优美。辜鸿铭并没有大错,因为那些歌女,像日本的艺妓一样,还会脸红,而近代的大学女生已经不会了。   辜鸿铭曾任张之洞的“通译员”,(张之洞是十九世纪末叶,主张维新的伟大满洲官吏之一,是使长江一带不受拳匪扰乱的一个重要角色。)我曾见过辜鸿铭,他留着薄薄的头发,在中央公园独自散步。有人会以为他是一个走霉运的太监,或者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多么孤独骄傲的心啊!虽然如此,但我觉得不配去接近这位精通马太·安诺德、罗斯金、爱默生、歌德及席勒的专家。尽管当陈友仁(后来在一九二八年担任国民政府的外交部长)和辜鸿铭一九一五年在《北京新闻》(一份陈所编的英文日报)大开笔战的时候,我在圣约翰大学里就对他颇为仰慕。辜是一个众所共认的保皇党及失势的支持者,而陈却是一个革命党。两者都精于谩骂,而且无懈可击地精通英文。陈称辜是江湖术士及抄经文士,而辜却称陈是走狗和一知半解的印度绅士(一个失去国籍,半英国化的印度人),因为陈生于千里达岛,说中国话像外国人。当我在德国读书的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我发见辜鸿铭在德国的那段日子还很有名气。他那本小书“Veteidigung Chinas gegen Europa”(如果我还记得清楚,有一个德国人曾将他这本书译为《中国文化的精神》)在文化界知者甚多。这本书写于一九一五年,大战爆发后不久,虽然他用很不含糊的话来谴责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但他把大战首先归咎于卑劣的英国帝国主义及伦敦的暴民崇拜。他说了一些同情德国人的话,说他们“热爱公义”,整洁而有秩序,有“道德性格”。他精通歌德及席勒,而且是大腓特烈及俾斯麦王子的伟大仰慕者,所以虽然他在美国是完全籍籍无名,他的话德国人很喜欢听。   辜鸿铭是一块硬肉,不是软弱的胃所能吸收。对于西方人,他的作品尤其像是充满硬毛的豪猪。但他的深度及卓识,却使人宽恕他许多过失,因为真正有卓识的人是很少的。他了不起的功绩是翻译了儒家四书的三部,不只是忠实的翻译,而且是一种创作性的翻译,古代经典的光透过一种深的了然的哲学的注入。他事实上扮演了东方观念与西方观念的电镀匠。他的《孔子的言论》,饰以歌德、席勒、罗斯金、及朱贝尔的有启发性的妙语。有关儒家书籍的翻译,得力于他对原作的深切了解。中国的古经典从来没有好的译本。那些外国的汉学家译得很糟,中国人自己却忽略了这件事。把中文翻成英文是困难的。观念不同,思想的方式不同,而更糟的,是中文文法的关系只用句子的构造来表示,没有字尾变化,且没有常用的连接词及冠词,有时更没有主词。因此中国哲学的“源头”,直到今天,仍被覆盖在似雾的黄昏中。结果使剑桥大学前任中文教授赫伯特·吉利斯说孔子可能只是一个好吹牛、平凡、陈腐的三家村老学究。在哲学观念上翻译的陷阱是很大的。仁的真意(benevolence?mercy?humanity?manhood?)义的真意(Justice?right?righteousness?)礼的真意(ritualism?courtesy?goodform?socialorder?)甚至还不被人了解。   谈到这里请大家宽恕我介绍一段经过翻译的迂回累赘的话。它是采自詹姆士·来兹的儒家经典的译本,已被编入为麦克思·缪勒所编辑的《远东的圣书》中。来兹作了一次对文字的盲目崇拜,一种真正的外国远古气氛,比意义更是显明忠实的标志。孟子所说的在中文刚好是十二个字,当军队列阵拿着利矛坚盾攻袭敌人城堡的时候,他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the weather less important than terrain,and the terrain less important  than the army morale.)如果有人宁愿逐字直译,那就可把它译为“sky-times not so good as ground-situation;   ground-situation not so good as human harmony.”对于任何中国孩子“sky-times”是指天气而不能作别解;“ground-situation”是指地势,而“human harmony”   是指士气。但按照来兹所译,则孟子是说:“opportunites of   time (vouch safety Heaven are not equal to advantages of situation (afforded by) the Earth,and advantages of situation (afforded by) the Earth are not equal to (the union arising from) the accord of men.”(天所惠赐的时间上的机会不如地所提供的形势上的好处;而地所提供的形势上的好处不如人的团结一致。)辜鸿铭的翻译却永远站得住,因为它们来自对两种文字的精通,以及对于它们较深奥意义的了解,是意义与表达方法二者愉快的配合,辜鸿铭的翻译是真正的天启。受过马太·安诺德、喀莱尔、罗斯金、爱默生、歌德、及席勒等人的陶冶,辜鸿铭自信在他之前,没有人能像他这样了解儒家。他的中心观念是绕着雅与俗的问题转。雅是意指孔子对于君子的理想;而俗,用罗斯金的话,简单地说就是“身体与灵魂的死硬化”及缺乏感觉。使他的治与乱的辩论成为有效是由于白人帝国主义一方面用武力攫取中国的土地,另一方面它的使徒(当然包括某些基督教的传教士在内)又武断地说“中国是信邪教的”,他们具有开化中国文化的使命,这种情形特别是在拳匪之乱以后特别明显。用“门户开放”的名义,公然抢夺中国土地而伴以他所谓“英国的芜词滥调”来谈及文化,当白人在《北中国每日新闻》辱骂皇太后的时候,辜鸿铭大大地被激怒。他狂猛地抨击他所谓“伪善的英帝国主义”,攻击那些迎合伦敦人经商攫取钱财及“暴民崇拜”的天性,更抨击英皇帝“吃人的殖民政策”。他说他们集竖子、小人于一身,他们的灵魂十分需要拯救。这是充满了激动及报复心在内的国家主义,加上一种忠心拥护帝制反对民主的偏见(喀莱尔的影响)。   辜鸿铭认为,拳乱是人民之声。这些议论在他一九○一年出版的《总督衙门来书》一书中表露出来。这时他正处在从迷惑中醒觉过来的心态。当然,拳乱是由传教士、鸦片、及战舰等三项因素所引起,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记得因为杀害一个教士,中国要偿付威廉大帝青岛港口及山东全省的铁路建筑权。白色帝国主义是无约束的。当中国的统一受威胁时,辜鸿铭只是用全力来批评及攻击英国暴民崇拜的宗教及该撤走的殖民政策。他著《近代传教与新近动乱之关系》一书,声音喊得天般高。《总督衙门来书》包含了一篇最长的文章——《中国问题的新近纪录》(初在横滨《日本邮报》发表)。这篇文章已证明对英、法、德、美等国的文化及其衰颓作了一次历史性的考验。他的声音是尖锐的;他的灵魂中没有和蔼,充满了烈酒般的讽刺。下面这一段话,是他对在中国的英国人轻微的嘲弄。     自贝康思菲尔特爵士死后,英国贵族阶级再度成为无望,他们的领袖索尔斯柏利爵士,遇见了一位有伦敦人才智的伯明罕青年。这个伯明罕的伦敦人曾企图以模仿贝康思菲尔特爵士的帝国主义旗号来谄媚英国贵族的优越感,并想在高处挥舞这个旗子以取悦安格鲁撒克逊族的自信心!真的,如果美好的英国老贵族的情景不是这般悲惨的急需金钱、理想、和主意,一个小伯明罕的伦敦人用他安格鲁撒克逊自信心的破布来领导,将会造成像苏格兰“一个兰恩血统的一文不名的少女”一样滑稽的情景①,他把自己人生。   ①此文及下面一段引用文是采自1901年在上海出版的《总督衙门来书》。——引者自注。   辜鸿铭用敏捷的,印象主义的笔触,探索德国及法国知识分子的没落。   腓特烈之后,普鲁士就是德国。德国是欧洲的苏格兰,普鲁士人是住在平原的低地苏格兰人,缺乏想象力。   普鲁士的气温冷酷得多,因此那些普鲁士人除了缺乏想象力外,还有一种可怕的食欲。俾斯麦王子说:“我们家庭中每一个人都是大吃家。如果许多人都有像我们这样的食欲,国家将不可能存在,我会被逼得迁居。”……腓特烈没有想象力。但他除了天才之外,有法国的教养,那种源自法国的心灵颤动及清醒。腓特烈之后,普鲁士的清教徒因为缺乏想象力不能继续做全德国的保护领主。   而拿破仑必须回来在耶拿光荣复职。……爱默生曾以伟大的卓见,谈及拿破仑被送到圣赫勒那不是由于战败,而是因为他身上那种粗鄙的味道,中产阶级的气质,及伦敦人的派头。当拿破仑以散布革命自由观念者的身份出现的时候,欧洲所有的绅士都对他高声欢呼。可是等他们发现这个科西嘉岛的小资产阶级不过是想建立一个皇朝时,所有欧洲绅士都对他大倒胃口。然后普鲁士的清教徒穿着“Vor—Warts”(前进军)的军服,加入欧洲绅士对这个科西嘉小资产阶级的追捕。……当“Vor—   Warts”(前进军)把拿破仑逐出德国时,他同时想把法国革命伟大的自由观念也驱逐出去。为抗拒这一点,全德国的知识分子都起来和他作战。这就是“文化斗争”的开始。……法国革命的真正伟大自由观念是在政治上的“门户开放”及在宗教上的“开展”。但“Vor—Warts”(前进军)的苏格兰低地人的自私倾向使他们不喜欢“门户开放”,而普鲁士人想象力的缺乏,也妨碍他们了解宗教上“开展”的真正意义。   辜鸿铭继续娓娓而谈。他连跳带跑通过了近代欧洲史的种种背景,而达到值得注意的结论:“今天世界的真正动乱不在中国——虽然中国忍受它的影响——而是在欧洲及美洲。”他向欧洲人大喊:“注意,欧洲人!照顾你们神圣的文化珍宝吧!”   辜鸿铭并不攻击耶稣基督的教训,他尊敬真正的基督教,但他猛烈地攻击耶稣会与法国军队,及德国主教与德国军队在拳匪之乱时的主动合作。下面是他痛恨的一例:     基督教最初是一种力量,足以减低德国苏格兰低地人的自私心及庞摩尔兰尼亚省大吃家的可怕的食欲,但现在在德国的基督教死得像一个老顽固。他们已经正式设立一个主教安沙尔,胶州的名人,国家社会党,及那些歌颂德皇所说“我们怎样处置那五万投降的中国人呢?养他们吗?不成!”在名为《将来》(Zukunft)诗篇中写最后一章的政客们的基督教来代替它。因此,当我们遇见五万毛毛虫的时候,我们怎样做呢?用一个滚压机来压死它们。讨厌的工作!但没有办法。我们不知道耶稣会怎样说。如果他不是生在一个和平的世界,而是战争的世界。依照这个牧师的见解,耶稣也会变成食肉的动物。   下面是他说及真基督徒和真基督教的话。他引用孔子的话说: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无论你是犹太人、中国人、德国人,是商人、传教士、兵士、外交家、苦力。若你能仁慈不自私,你就是一个基督徒,一个文化人。但如果自私、不仁,即使你是世界的大皇帝你仍是一个伪善者,一个下流人,一个非利士人,一个邪教徒,一个亚玛力人,一个野蛮人,一只野兽。   然后辜鸿铭进而引用歌德在《虚伪与真实》中的观念——歌德认为基督教是进步的,基督教的文化在乎仁慈、体贴他人,以人道胜过不人道。他说:“我们将会知道,无论欧洲人或美国人,要处理中国的问题时,采用歌德的关于文化的概念,抑或采用想使耶稣基督成为食肉动物的德国政客的滚压机!”     真正的基督徒是因为爱好圣洁及基督教里面一切可爱的东西而自然成为基督徒的。而那些因为害怕地狱之火而做基督徒的,是伪善的基督徒。那些只是为了想进入天堂饮茶及与天使们共唱圣诗而做基督徒的,是下流的基督徒。现在的那些耶稣会教士是那些自己不大相信天堂、天使、及地狱之火,但却想让别人相信这些东西的基督徒。   这些文章十分激烈;很容易刺激一个青年读者的思想。它是好文章,但同时具有一种特别刺激灵魂的本质。因为人常会问什么是基督教的本质?究竟什么是儒家?这样他们就可以宽心和愉快的倚在椅子上,舒适地多读对于不同的国家的奇怪的批评。   美国人难以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文化,因为美国人通常是宽大、单纯,但不够深刻。英国人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文化,因为英国人一般是深刻、单纯,却不够宽大。德国人也不能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及中国文化,因为德国人深刻、宽大,但不够单纯。至于法国人,在我看来是能了解并已经是最了解真正中国人及中国文化的。……因为法国人在心灵的性质上曾达到一种卓越的程度,这是上文中我所曾提及的其他国家的人所没有的——那是一种想了解真正中国人及中国文化所必需具有的灵慧。一种精细的灵性。   从我在上文所说可以看出,如果美国能学习中国文化,将会获得深度;英国人将会获得宽大;德国人将会获得单纯。而所有美国人、英国人、德国人,由于学习中国文化,研究中国的书籍及文字,将得到一种精细的灵性。我放肆地说,在我看来,他们通常都没有达到这样卓越的程度。   它是令人安慰而又真实的。我对于中国宽宏或宽大这一点,想提出异议,但他们的确单纯、精细、且有深度。但有人会被这样的文章所刺激,再去发现自己的国家,且在中国思想的茂密森林中探索旅行,来试着达到某种了解。 三、人的灵性问题   辜鸿铭帮我解开缆绳,推我进入怀疑的大海。也许没有辜鸿铭,我也会回到中国的思想主流;因为没有一个富研究精神的中国人,能满足于长期的对中国本身一知半解的认识。去认识自己国家的历史遗产的声音是一种从内心深处发出的渴求。在中国语言里面有某些东西,是虽然看不见却能有力地改变人们的思想方式的。思想方式、概念、意象、每句话的音调,在英语与中国话之间非常不同。说英语时,人们用英国的方式来思想;而用中国话来说话时,就不免用中国的方式来思想。如果我在一个早上写两篇题目相同、见解相同的文章,一篇是用英文写,一篇用中文写,这两篇文章自会显现有别,因为思想的潮流随着不同的意象、引述、及联想,会自动地导入不同的途径。人并不是因为思考而说话,而是因为说话,因为安排字句而思考,思想只是解释话语而已。当我们说另一种不同的语言的时候,概念的本身就披上了不同的衣服及肤色,因为那些字眼会有不同的音色及不同的联想。因此,我开始用中国式的思考来研究中文,而因此使我本能地了解及接受某些真理及意象,在中文和英文两种如此不同的语文中间思考真是有点奇怪。我的英文嘲笑中文单音字是光滑、发光的圆石;而我的中文承认英文思想具有较大的明定性及准确性,但仍笑它是可疑而抽象的杂碎。   我必须说,中国人对抽象的观念不感兴趣。中国的语言就好像女人的闲聊,每一桩事情不是爬,就是走,不是嫁出去,就是娶回来。中国人的抽象观念,遵循中国人务实的思想常规,常是两种真实性的混合,因此大小代表“面积”(那颗钻石大小如何?),长短代表“长度”,而轻重代表“重量”。更令人不可解的,代表“物”的常用字是“东西”(你的冰箱里有没有可吃的东西?)。严格的哲学概念,“正”、“义”、“忠”、“利”,都是深奥的单音字,且常流于相似。以是与非为例,它把真与假,对与错两种相对的观念并合起来,区域的界线是消灭了。还有心与头脑分离成为二而一的东西,当一个中国人承认他们用他们的心来思想(我在我的肚子里想,有时我在我的心里想)的时候,那个“心”字是同时指心肠及头脑,因此中国人在他们的思想中是感性的。《圣经》“肠”(owels)字和它最为相近①克伦威尔在一六五○年写信给苏格兰教会会员大会说:“我以基督的‘肠’(爱心)恳求你们考虑你们是否可能有错。”因此,中国人的思想中的抽象概念相当少,或者根本没有,他们从来没有离开生活的范围,没有沉溺在抽象推论太久的危险。人,像是一条鲸鱼,必须升上海面来呼吸自由的空气,偶然瞥望一下云彩及天空。这种思想的一个结果是在中国哲学中没有理论的术语,没有专门传达思想的暗号,没有“群众”知识与科学知识之间的分别。用一种普通人所能懂的语文来写关于哲学的文章,绝不会是一件丢面子的事。中国的学者并不以知识“大众化”为耻。据说柏拉图写了两本哲学书,一本是专家的,一本是通俗的,幸而后来那本专家本遗失,所以近代读者可以享受柏拉图对话录的明朗。如果西方的哲学家,能用柏拉图简明的笔调来写英文,则哲学在普通人的思想中仍可获得一席之地。(我猜如果他们写得清楚一点,会泄露出他们实在没有什么事情要说。)   ①Owels,在《圣经》中,有时作“肠”解,有时作“爱心”解。——译注。   有时我会问自己,中国曾产生过像康德这样的思想吗?答案显然没有,而且中国不可能有。一个中国的康德,当他谈到“物”本身的那一霎那会讥笑自己:他的理性——他可能有一种有力的理性,直接的,直觉的——会告诉他是可笑的。一切知识,在康德看来,是从知识得来:是好的。一切理解是被一种先天的心的规律所决定:是好的。一个盲人可能藉他的手指的触觉,感觉到梨皮和香蕉皮的组织是不同而得到关于梨及香蕉的知识。不错,但中国哲学家会觉得在梨皮及香蕉皮中必然有不同的性质是与触觉上的不同相一致的。这种知识不是“真”的吗?为什么你要知道香蕉的本身和梨子的本身呢?假定有一种和人不同的存在,结构不同,且被赋以不同的精神力量,例如,火星人,会用一种不同的官感,不同的方法,去感觉香蕉皮与梨皮之间的不同。这种不同不仍是与香蕉本身及梨本身的不同符合一致吗?然而我们谈到以香蕉及梨子的本身来代替对梨子皮的坚韧和香蕉皮的软滑的直接感觉与经验的了解,有什么好处?梨皮的坚韧及香蕉皮的软滑,就足以告诉人它自己是什么,这是直接的、正确的、且最有用的。耳朵对于不同的声波,眼睛对于不同的光波的直接了解,也是一样。这是“知识”的自然的方式,这般微妙地发展,使一只鹿用他的嗅觉、听觉或视觉能老远就知道有一只老虎走来。这些感觉必需正确,且必须和真实环境相符合,所以必须是“真”的,否则那只鹿便不能够生存。我们要记得,例如,外面世界变迁的画面,一辆在二百码以外的汽车对着一个人的方向驶来或驶去,记录在面积不过半寸的视网膜的影像之内,因此这辆汽车的影像的本身大约只能有千分之一英寸大小,而这万分之一英寸的细微的活动,直接记录下来且常常不会有差错,为什么康德却要谈到那辆车的本身呢?西方的哲学家会立刻回答,“中国佬,你不了解康德所说的是什么。”中国人则反唇相讥,“我当然不懂。”“现在我可以吃我的香蕉吗?”这样,东方与西方一定各自耸耸肩膀走开。   我也曾问我自己,中国曾否产生过像亚里士多德这样的思想呢?答案显然是没有。中国也不可能产生。中国不讲究分析的能力、观念的及系统化逻辑的检测;对思想的途径及知识范围的差异也没有客观的兴趣。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令人注意的地方是他们推理的方式是现代的,而中国的推理方式完全不同。中古学究型的推理及认识论的寻求毕竟以亚里士多德开始。一个中国人乐于倾听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政治学及诗学,……而对于他的植物学、天文学、气象学、及生物学知识,虽然观念粗一点,但为他的渊博所惊及感动。平心静气地考察到,在物理学及生物学中,他对生命的一切片段、好奇的、客观的解剖(因为亚里士多德是一位医生)是惊人的。中国人有限的视野逼使他把一切的鸡以科学分类为不是“硬的”,就是“软的”。至于它和别的鸟类,例如雉,珠鸡的可能关系,当作是没用的而丢开。孔子有一个学生子夏,他有一种收集事实报导的嗜好,且对《诗经》所提及的鸟类、虫类有兴趣,孔子对他说:“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记问之学,不足以为人师。”   中国人事实上耽溺于对全体的直觉的了解,耶鲁大学教授诺斯拉普称之为“无差别的美学的连续”。诺斯拉普教授的意思是,中国人喜欢在第一个印象中估量事物,而以这样来保留对它们全体的较好的感觉。他们永远怀疑对不可分割的东西的分割,他们宁愿信赖直接的观感。孚来第尔用爱默生的语气对思想所说的话,道出中国哲学家的真相:“他的见解就在这里,事前未作准备的,无可争辩的,像航海家从云雾罩着的深海中露出来的信号。……他的风俗、作品、及思想,都是一个绝对的印象主义者。他永不会用一种明确的、逻辑的、或精心结撰的方式提出他的意见,而是用自然且常是偶然发出的命令的方式。像‘内容的次序’、‘绪论’、‘转调’这种东西,对他并不存在。他开始想申述某个观点时,我们以为他是在有系统地编织它,从各方面来说明它,且为它巩固防线以抵抗一切可能的攻击。谁知突然有外来的一张图画,或一个明喻,一句警句或一段摘要感触他,充塞在他思想的环节中间,主题从此以后便旋转在一个新的轴心上。”   伟大的旅行便这样开始,最初我毫无感觉。我的心像任何大学毕业生一样装备了近代思想的武器,必然会掠过那些思想的大陆,且发见它们奇怪、乏味、空虚(孔子的话初听常似有点空虚)。我四十岁生日时为自己写了一副对联:“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我必须用更精确的逻辑思想的框架,阐释中国人的良心及直觉的知识,且把西方思想的建议放在中国直觉的评判下测验。   因此我必须停下来,用分章描述在我终于接受基督教做为对人灵性问题的满意答复之前,我的沿途所见。我转回基督教,有些人曾表示惊讶,且觉得难以相信我会放弃对现世及现实主义的接受,而去换取较为可疑、且较为形而上的基督教“信仰”。我以为我应详述中国方式的美和缺陷,指出在那里他们已达到最高峰,并指出在那里他们答复不完满的地方,从而将我的演进和转变作清楚的说明。我也应该说清楚天堂与地狱和这件事没有什么关系,我仍然如我曾在别的地方所说,认为如果上帝有一半像我的母亲这样爱我,他将不会送我去地狱——不是五分钟,不是五天,而是永远的沦落在地狱里——这是一种甚至世俗法庭也永不会觉得心安的判决。我不会相信这样的事情。我之回到基督教,不如说是由于我的道德的一种直觉知识,由中国人最为擅长的“从深处发出的讯号”的感应。我也必须说明经过的程序不是方便而容易的,我不易轻易地改变一直崇信的道理。我曾在甜美、幽静的思想草原上漫游,看见过美丽的山头;我曾住在孔子人道主义的堂室,曾爬登道山的高峰且看见它的崇伟;我曾瞥见过佛教的迷雾悬挂在可怕的空虚之上;而也只有在经过这些之后,我才降落在基督教信仰的瑞士少女峰,到达云上有阳光的世界。   我将只讨论儒家,道家这两支最重要且最有影响力的思想主流,及东方第三大灵性势力的佛教。在古代的中国哲学中,除了儒家及道家之外,还有诡辩家、法家、论理学家、墨家(墨翟的门徒)及杨朱派(为我而活),此外还有一些小流派。我甚至不想谈到墨家,因为这一派在主前三世纪及二世纪已经绝迹,并没有在中国人的思想上留下永久的影响。但墨翟及他的门徒,因为问答方法及论理学的发展而为人所注意。他的学说实际上是一个可注意的以“上帝的父性”及人与人是兄弟关系的教义为基础的苦行及舍己为人的宗教。据说墨家是“清苦派”的,这是说他们为帮助别人,劳苦到只剩一把骨头。墨翟同时坚决地主张一神,他称自己为天,在中国,天是上帝的通称。   在后面论及儒家、道家及佛教的三章中,我认为要关心的是人的灵性问题,及这些可敬思想系统关于宇宙及人生哲学的见解。我最关心生命的理想及人类的品性。耶稣的教训是在一个独特的范畴里,独特而且具有奇怪的美,阐述一些在其他宗教找不到的、人所公认的教训。但首先我想在这里说明白,我们不能只为方便地作一种黑暗与光明的对比,说基督教是“真”的,因此儒家是“假”的。我们不能因此而用简单的句子摒弃佛教为“拜偶像的邪教”。不能因此而说耶稣谈及爱,谦虚的教训是对的,而老子谈及爱的力量的教训是错的。或许也就是因为这个理由,我必须在作比较之前,先进入这三个思想系统及这些生活的理想。   其次,我们必须指出这些思想系统在一切观念上都很少互相排挤。甚至斯多噶学派及伊壁鸠鲁学派表面上是互相排挤,但如果你细心观察,它们其实是相近的。而对于中国各家的教训,由中国人自己看来,尤其是如此;它不是中国的怀疑论,而是中国人对于无论在哪里找到的真及美都能接受的本领。伟大的中国人,像白居易(八世纪)及苏东坡(十一世纪),过的是儒家的生活,却写了渗透着道家见解的佛教诗。特别儒家的情形是如此,我们说一个基督徒不能同时是儒生,因为儒家是“君子”与“好教养”、“有礼貌”的人的宗教,而这样便等于说一个好基督徒不相信人要做一个君子和有礼貌的人。道家过份加强基督教主张的爱及温柔的教训,使许多人不敢接受。如果说佛教拯救的方式和基督教的方式不同,它的基本出发点——对于罪的承认及深深地关切人类受苦的事实,却是和基督教很接近的。   这种文化融合的最好实例,可在苏东坡给他的侍妾朝云的诗中找到。苏东坡——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及伟大的儒家学者,在六十岁的时候,过的是被流放的生活。他的妻已死,而他的少妾在一○九四年自愿随他到戍所惠州。朝云当时已成为佛教徒,而苏写诗赞美她在对神(佛)的服事上,像一个维摩天女。在这些诗中有一首,苏东坡谈及她把从前的歌衫舞扇抛在一旁,而专心致志于佛经及丹炉(道教)。当不死之药找到的时候,她将和他说再见而到仙山去,不再像巫峡的神女和他结成生死姻缘(儒家)。这首诗之所以比其他的诗突出,就是因为这种情感的奇妙的混合。佛教维摩天女的意象在诗中重现。按照佛教的传说,天女从天上散花,花瓣落在圣者的衣服及身上将会滑落,但却附着在那些仍有世间情欲的人身上。     白发苍颜,正是维摩境界。空方丈散花何碍?朱唇箸点,更髻鬟生采。这些个千生万生只在。好事心肠,着人情态。闲窗下敛云凝黛。明朝端午,待学纫兰为佩,寻一首好诗要书裙带。   次年夏天朝云死了,她在呼吸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念了一句佛偈,而按照她的意思,葬在一座佛寺的附近。那首苏东坡题在她墓旁白梅树上的词,是我所读过的最纤美的东西。   玉骨那愁瘴雾,冰姿自有仙风。海仙时遣探芳丛,倒挂绿毛幺凤。素面常嫌粉污,洗妆不褪唇红。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   这是真的人生,及痛苦、死亡、孤独的问题:用伟大的人类心灵来表现灵性与肉体的关系。在这里,人的心灵遇到了人生的问题,遇到它的悲凄和美。而耶稣用简单明了的方法解决了这些人生问题。①   ①以上三节分别选自《从异教徒到基督教徒》的第一章、第二章,以及第三章的第一节。第三章第一节篇名为编者所拟。该书为林语堂探讨东西方思想异同的集大成之著作;他以宗教入手,打着皈依基督教的招牌,充满了对东方思想的赞美,实践了他对西方人讲中国文化的诺言。该书据林语堂称,“记载了自身在信仰上的探险、疑难及迷惘”(《绪言》),可视作林语堂个人的精神自传,心灵自传。只是议论太过专门,不易阅读,故节取两章一节,以便读者窥豹。 四、论东西思想法之不同   (一)中西思想法之不同   少时读《亚里斯多德》,使我不胜惊异的,就是读来不像古代人的文章,其思想、用字、造句,完全与现代西洋文相同,使人疑心所读的不是二千多年前古代希腊哲学家所写的,而是十九世纪或二十世纪的西洋论著。亚里斯多德的学问,不但是分科的,而且是分析的,对于动植物学、物理学、政治学,甚至对于诗文修辞,都有精细的推论。最重要的是他的《逻辑学》(Organon)定逻辑的形式系统。后来这逻辑系统统制西欧二千年的学术。西洋学术是出于这系统,所以难怪今日西人思想法与亚里斯多德同一面目。后来我回来重读中国经史,就觉得中国思想大不相同。初看时,似乎推理不够精细,立论不够谨严。格言式的判断多,而推理的辩证少。子思言“率性之谓道”,怎么“率性”,率什么性,子思不肯阐发下去,只由读者去体会罢了。经过几十年的思考,才觉悟这体会之道,与演绎之理,大大不同。这是中西思想法不同之大关键,就是直觉与推理之不同。直觉就是体会、体悟、妙悟。因这思想法之不同,乃使中西哲学走入不同的趋向。要明白中西哲学思想之精奥,必先明白这思想法之不同,然后可得平衡之论而明白利弊。   单以道字而论,中国所谓道,非西洋所谓真理(Truth)。中国人讲天道人道,西洋人也讲天道人道。但是中文道字,西文没有。西文Truth字,讲客观的真理,中文也似乎少这观念。老实说,中国人对客观的确与不确,不大感兴趣。对于行为的是非,乃大感兴趣。中文是非两字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客观的事实之真伪,一是行为之是非,含有道德上的评判。英文便分出真伪之True—false及是非之Right—wrong。我们所谓“各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常常含有道德上之评判,不单是真理之是非。中国之所谓道是要行的,可行之谓道,去行无所谓道。所以孔子说,“道不远人。人以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西人言客观的真理,只要是真,虽然远人,为什么不可以为道?这样讲下去,东西思想内容难免就不同了。   大体上,我们可以说:   一、西洋重系统的哲学,而中国无之。系统的哲学就是所谓Systematic philosphy,就是把一条理论,贯串一切,自己成立一理论的大系统,如康德、黑格尔等。在西洋人看来,你没有系统的哲学,就不足当“哲学”二字的名称。系统的哲学,是一种推论的结构,有前题,有证实,有结论的踪迹可寻,如七宝楼台,有轮廓,有基石,有顶层,琳琅满目。中国的哲言,字字珠玑,如夜明宝珠,单独一个,足以炫耀万世。又如半夜流星,忽隐忽现,不知来源,不测去向。爱墨生(Emerson)是美国有名的论文家,所说的都是精深的议论,很近中国式。就有人批评他不足称为哲学家,因为他有雕金削玉的名言,却找不到系统的线索。正要听他阐发论据时,他已经谈到别的题目去,也只让读者自己体会去罢。中国思想,如墨子,如王夫之,有精细详切的推论的极少。   二、中国人不重形而上学,因为与身体力行无关。老庄有形而上学,但是言简意赅,还是令人自己揣摩。子贡问“死者有知乎?”孔子很幽默答道“等你死后,就知道了”(见《孔子家语》)。一句话把死的问题排开。董仲舒讲阴阳,有天人合一之论,是有形而上学色彩的。后来宋朝周濂溪、张横渠诸人,都有相当清楚的宇宙论,但这些都是受佛学的影响。佛学在中国,能为学人所看重,因为他有这一套形而上学的辩论,是古代中国哲学所无的。世界思想三大系统,一是孔孟思想,二是佛教,三是希腊及西洋思想,而实际上佛学的推论,还是近于亚利安族(Aryan)思想方式,近于西洋,而不能归入东方思想的系统。后来宋儒输入佛家的血脉,成为理学,谈心说性,而根本谈不到佛家的知识论(所谓“意识”),硬把格物致知套上。实际上,程朱等之形而上学,还是谈不过释迦,没有什么出色。   三、中国人不注重逻辑,尤不喜爱抽象的术语。佛家因明之学,不受中国人欢迎。别墨好辩,也是自生自灭。庄生评惠施“其道舛驳”,公孙龙“能胜人之口,不能胜人之心”,庄生言“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就是看不起争辩的词汇。现今西洋学术文字,最明显的就是专门抽象名词之多。专门术语就是逻辑的工具。古人之道常隐于荣华,今日之常隐于专门术语。见道不笃,则荣华术语日多。中国人留学学心理学、社会学,那里是学社会学,常只是学社会学的专门术语而已。凡能深入浅出的人,都不肯靠这些专门术语为学问的华冕。以上所举三点,是西洋思想之长处,也就是他们的短处。系统的哲学,主见太深。形而上学易入空虚。抽象的名词理论,易脱现实,失了刚健的现实感。   总而言之,中国重实践,西方重推理。中国重近情,西人重逻辑。中国哲学重立身安命,西人重客观的了解与剖析。西人重分析,中国重直感。西洋人重求知,求客观的真理。中国人重求道,求可行之道。这些都是基于思想法之不同。   (二)直觉与逻辑   这思想法之不同,简单的讲,可以说是直觉与逻辑,体悟与推理之不同。逻辑是分析的,割裂的,抽象的;直觉是综合的,统观全局的,象征的,具体的。逻辑是推论的,直觉是妙悟的,体会出来的。西洋逻辑是思想的利器,在自然科学,声光化电的造诣,有惊人的成绩。格物致知,没有逻辑不成。宋人讲格物致知,其实是全盘失败的。宋人讲格物,摸不到门径,结果不得其门而入。王阳明拿凳子坐看园中竹子,想格出竹子之理,格了九天便病下来。结果退下来,说“反求本性,便是格物”,实在是很勉强的说法。朱子虽言“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原则上很好,略如西方笛卡儿所说。实际上逻辑辩证法还没有建立,如亚里斯多德之Organon及佛兰瑟·培根的Novum Organon树立科学的辩证及试验的方法。朱子所谓“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不过是推类至尽的意思,但不同类而要推知其理,就犯上逻辑上的大毛病。程伊川谓“万物皆备于我”,就是犯这毛病。所以宋人格物是失败的,也是中国科学不能条畅发展的原因。   但是逻辑这种利器,也是危险的。行之于自然科学可谓无孔不入,无往不利;用之于人类社会安身立命之道,就是“行不得也么哥”。凡人伦大端,天地之和,四时之美,男女之爱,父子之情,家庭之乐,都无从以逻辑推知,以论辩证实。温莎尔伯爵夫人最近一本书,叙述她和退位的英国皇帝的恋爱,书名叫Love has it’s reasons.语出巴斯葛的名言,“爱情有他的理由,非理智所能知道的”。这是双关语“Love has it’s reasons of which reason knows  nothing”,不仅此也,凡人生哲学的大问题,若上帝、永生、善恶、审美、道德、历史意义,都无法用科学解决。上帝不是一个公程式,永生并非一个三段法,善恶美丑都无法衡量,无法化验。无法化验则无法证实,无法证实则无从肯定或否认。所以伦理系统,建立不起来。今日的社会学家,因为要科学,要客观,闭口不言善恶。今日的哲学家,闭口不言伦理,今日的存在论家,闭口不言人生意义,甚且否定人生意义。今日之大思想家闭口不言上帝。凡逻辑无法处置的问题,都摈诸门外,绝口不谈,一谈就不科学。这是今日西方学术的现象。   所谓直觉,常为人所误会。直觉并非凭空武断,乃其精微危一处,可以意会,不可言传。直觉不是没有条理,是不为片面分析的条理所蔽,而能统观全局,独下论断。秘书每长于议论,部长却应有明决之才。此乃直觉与逻辑之辨。女人向称有六感,乃近于部长之才。女人常知某人是真朋友,某人不可交,谓之第六感,而理由说不出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是没有根据,而是所根据难以分析,在可以意会不可言传之间耳。我们常言某人相貌似广东人或江浙人。这是根据以前的复杂的印象,却难作“广东脸”或“江浙脸”的定义。这样讲,直觉仍是根据经验而来。古者贤君,每有知人之明,先觉之见,就是根据这种经验,而为论断。其间貌合神离,或口蜜腹剑之徒,毫厘之差,精微处惟凭孟子所谓眸子而鉴察之。   且凡天下之事,莫不有其理,亦莫不有其情,于情有未达则其理不可通。理是固定的,情是流动的。所以我在《吾国与吾民》书中说:西人断事之是非,以理为足,中国人必加上情字,而言情理,入情入理,始为妥当。因为我们知道,理是定的,推演的;情是活的,须体会出来的。近情合理始是真知,去情言理,不足以为道。这是中国人思想法之特征,所以生出中国之近情哲学。情字用法,亦西洋所无。大都指变动之情势。(参见《论情》篇)。若单言“状况”,指固定的,亦可以英文Condition表出,若言“情状”则必有深一层的理会。孟子所谓“苟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良吏断狱,亦必廉察其情。凡吾所谓“民情”“军情”“敌情”,都含有形容难以数字表出之情势。耶鲁大学诺尔摄教授常论中西思想之不同,也说中国人所见的宇宙万物,是“未经分析无已进行的动流”。这动流是难以逻辑切开的,抽刀断水水长流。这是精微之处,也只好用体会体悟方法觉察。这就叫做直觉。   (三)逻辑与西洋哲学的困扰   中国人思想法重直感,西洋人的思想法重逻辑;西洋人求知,中国人求道,因此中西思想重点趋向各不同。求道就不能不把知降一格,把行字提高一格,而所谓求知的知也变质了。结果二千五百年之中国哲学经过任何变化,不离道之一字,而成为实践主义的思想。道就是路,就是子路由也所欲由的路。此地先讲西洋哲学,因为偏重逻辑所发生的问题,及所遭的困扰,与最近稍为补正之办法。   逻辑之用处在于辩,不辩则无所用乎逻辑。但是辩有个范围,辩也者有不见也。执不可辩而辩之,问题就多起来。佛兰瑟·培根早已看得清楚,说我们认识自然,只能观察自然,不要存在任何成见,也不应离开视察去追求幻想万物之起源(cause)“哲学之坠落,最大的原因就是要寻找爱神(Cupid)的父母,(按爱神原无父母)……但是哲学家却按辩论的义法,推演出来逻辑及数学的琐屑结论,极平常的意见,及越出自然界的范围,想入非非之见。”(On Principles and OriBgins,1623—1624)这就是庄生所谓好辩之人“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昭文鼓琴,师旷技策,艺术之事,父尚不能教其子,师不能教其徒弟,而况天地之奥,宇宙之秘。故非所明而明之,结果沦于饾灯章句,坚白异同之黯昧,及琐屑无足重轻之意见。   这倒成一个大问题。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故哲学家好言度数道术,而结果“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形而上学的问题,常常辩无终极,而结果莫衷一是。万物本原谈呢?不谈呢?谈则扑朔迷离,不谈则哲学范围日益缩小。逻辑之为物,善于剖窍导窾,分析毫厘,但是功夫愈精,愈近于坚白同异之论。就使不谈本原,单讲事实,但是一加分析,穷究起来,什么叫做事实?这一问题,也就变成哲学的问题。事实是零片的、间断的,(术语叫做atomistic)如剑桥罗素所主张。或者是不可割裂,不能独立,必有关系的,去其关系牵连某时某地之情境,不足知道“事实”之真谛,如牛津勃莱利(F.H.Bradley 1846—1924)所主张。这种精细之分析,讲到几微处,就同于文词上的捉迷藏。历代反对这种诡辩的作风,也不乏人。最近风行的“逻辑的证实主义”(Logica Positivism)根本就反对平常哲学所用的名词,要给他肃清一下。Wittgenstein(1889—1951)算是其中之发言人,他是奥国人,后入英籍,在剑桥讲学。他就于一九一八年声明放弃哲学,认为哲学是“生根于狂妄”,而那些形而上学的讨论,连他自己的名著《逻辑哲学论》(Tractatus Logico—Philosphicus)在内,都是胡说(nonsense)。我们所以喜欢胡说,就是因为可以在哲学名词上翻筋斗。他实在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杰出人才,主张哲学的目的,应该在于去疑辨惑,而必须脱去术语,回到语言文字的平常意义。这岂不是同于庄子“为是不用,而寓诸庸”经过多少困扰辨惑所得到的结论归宿吗?庄子意思是庸者用也,是指实用,又庸是庸常,就是应当回到文字语言平常实用的意义。   辩也者,有不见也。非所明而明之,就要以坚白之昧终。实际上我们读西方哲学,就好像公孙龙复生,而我们所读的连篇累牍,好像就是别墨派坚白同异两可之辞。今日西方哲学,诡辩雄才日以逞,而立身安命之道日以穷。执不可辩而辩之,就可生出不须有的无谓的纷扰。姑举一二例。   中世纪的僧院哲学(Scholastic philosophy)就有很多的例。譬如耶稣死后,三日升天,这三天两夜中耶稣在那里,就是莫须有而大可不必的争辩。是在地狱,是在天堂,谁也不知道。但是那些和尚纯以理智论断,偏偏知道耶稣是在地狱,而且非常自信,列为信条(使徒信经)。历史上最重要的是“三位一体上在”之辩。因这争辩,在第十一世纪希腊公教脱离罗马天主教而独立。   “体”是体质(Substantia),“位”是人格(Persona)。我想上帝之“体”质大可不必谈吧,以体质、人格论神,本来就不应该。但人是有头脑的,有头脑就须把三位上帝弄个清楚。他们用理智断定三位上帝体质是一样的,而人格中却是独立的,断然而无疑(见Athanasian Greed)。今日教会,这项信条还明明的摆着。且必须把三位关系分析停当,然后三位神可以各归入他们的逻辑鸽屋里。这就大费争辩了。三位都是与宇宙俱来,不是创造的,而耶稣独是神父所“生”。但是圣神既非所生,那末,圣神是怎样关系呢?那些僧院学者断定:不是“生”,而是“出”(Proceedeth),这种玩意儿只有学者干得出来。解者自解,听者自听,但是如果你说圣神是上帝所“生”,便是邪道,应驱逐出教。他们是那样心雄万夫,判定上帝的关系了。然而事情尚未完。圣神是直接   “出”于神父或是间接“出”于神子?真有这回事,因为这直接间接之争辩,希腊公教脱离天主教而独立,以异端邪教相视了。   再如概念是真实或是虚名(Realist and Nominalist)之争辩,一直发源于柏拉图之所谓象及亚里斯多德之所谓范畴(即分类)。同类同名,是否名同而已,还是别有独立之象在先?一直到十一世Abelard之时,那时争辩犹甚烈。在ABbelard初办巴黎大学之时,巴黎大学生就为这争辩在街上打架。十七世纪巴斯葛(Blaise Pascal 1623—1662)时犹争辩未已。十九世纪德国诗人海涅(Heirrich Heine)描写神道学生的争辩,也是如此。海涅是个通人,又是幽默大家,写来真有趣。今日二十世纪萨尔忒(Sartre)犹汲汲争辩esse及existentia(Being and Existence)之先后异同,而萨尔忒之所以有资格称为哲学家,就是他在辨“常有”“常无”及“存在”的书中L’Etre eCt le Neant能详细剖析这些抽象观念之精意。   西方这种精微的分析,起于逻辑,故重于知。所谓知之辩论,不但指知识论(epistemology)之知,而是广泛的凡事物之理的知。这倾向当然着重于知之是非,及抽象的分析。但是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圣人议而不辩。抽象的辩论愈多,则人生立身安命之道愈丢在脑后。后来这所谓知,即科学真确可以证实之知。凡无法适用科学证实的问题,都闭口不敢言。开其端者是近代哲学始祖笛卡儿(Rene Descartes,1566—1650),所以巴斯葛说:“我不能原谅笛卡儿”。我也不能原谅笛卡儿。因为他的影响后人,必然削减哲学之区域,凡人生立身安命之大本大经,不能证实的,摈之门外,不敢谈而不屑谈了(见上第二段)。请问礼义廉耻,国之四维,有什么方法可用逻辑去处置?   总而言之,我们看见(西方人也看见)科学知识之节节前进,虽然常常调整,但是是一种稳扎稳打的办法,而哲学的悬空理论,几千百年来,讲来讲去,尔是我非,尔非我是,重翻旧案,毫无进展,所以亟思改善,赶上科学的方法,而且治哲学的人,多半是治数学的人。世事茫茫渺渺,惟数学与逻辑为可靠的工具,所以现代哲学思想乃为数学所统制。十七世纪的巴斯葛就是数学巨擘,笛卡儿出身,也是以科学与哲学合一为职志,近人若罗素及A.N.Whitehead更是明显的例。罗素自身以数学名,他的企图就是要把数学归入逻辑范围,或者整理逻辑,使能容纳数学。数学与逻辑是科学的工具,所以大体上,今日哲学已成为数学的附庸,道跑那里去了?谁管?这是今日西方哲学所以脱离人生的空虚现象。   衬救之道,今日哲学有二条恰恰相反之道:一是摒开一大部分不谈,而使哲学纯粹科学化。这是所谓“逻辑的证实主义”。意思是把上帝、永生、灵魂、善恶、爱情这些名词完全摒开。他们以为这些名词,不但混杂含糊,而且了无意义(Senseless),应专以科学的“证实”(Verifiability)为主。所以生出现代风行的新的《语意学》(Semantics)。这些人专在研究语义之变化范围与构造。另一方向,即所谓存在主义,或有神论(如Kierkegaard)或明白的无神论(如萨尔忒)。以上走第一条路的人所不谈的,这些人乃大谈特谈。总而言之,又回到人生切身道德问题,而社会人生良心自由乃成为研讨之中心。他们对人生之负责,如Sartre,Camus虽然是无神论,却能使人肃然起敬,而他们所觉得在黑暗里的摸索哀鸣,更使人可怕。   在这混乱场中,有几个人是矫立不倚,形神俱足的,一是George Santanaya(1863—1952)因为他是主张妙悟的,叫人无法归类。一是美国诗人Walt Whitman(他说“我就是我”,不像笛卡儿乞求哀怜于他的Cogito来证明其有我相)。在哲学上,最近于中国思想的有两位。一是上文已经说到十九世纪英国唯一的大哲学家勃莱利。他文字佻挞,批评各种支离破碎之论,体无完肤,而重立情感(feeling)在哲学上的地位。又一位是法国柏格森H.L.Bergson(1859—1941),独创直觉与逻辑对立之说。他的巨著《时间与自由》,在法文原名简直是同于王阳明的“致良知”(Essai Surles donnees immediates de la conscience)而能为直觉树立充分的哲学基础。因为法国人头脑有这一点妙语,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是非常完满可喜的,而实际上是与数学派的哲学家背道而驰的。所以勃莱利普通人不甚了了,而柏格森煊赫一时,因为他有“创造的天演论”,为人所注意。实际上,他们还不会懂得柏格森。   (四)有干劲与无干劲的儒家   我有一句话想说说,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自然是儒道之中心思想,也是儒道的本源,也是吾国思想系统所以独异于西方哲学,而足以救西方专求知不求道的空疏迂阔之谬。但是西方虽无儒学,却能生出很多的名相干才,(如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之Gladstone,Disraeli及美国之佛兰克林、林肯等。)远超过清代以名臣兼名儒的朱学者流。如何使儒学适合今日世界,由致虚守寂的静的儒道,变为有作为有干劲的动的儒道而成为一种活的力量。——这倒是应当推求的根本问题。我想孔孟强哉矫哉活泼泼的道理,经过宋儒受佛学的熏陶,由动转入静,而沦于半禅定或准禅定的状态,是个中国的差错。要回复孔孟教人的力量,非夺朱回孔不可。   上文已经说过,中国二千五百年来的思想,无论如何变化,千锤百炼,不离其宗,总是实践第一,这才是东方思想的本来色彩。做人是第一,文章好不好在其次,读书不读书也是工具,并非目的。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明明是孔子之明训,人做好了,还有“余力”,才去读书。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不曾读书,我必说他已经读过书。”(子夏)孔门看来,读书不是那么要紧,为什么呢?孔门求可行之道而已,平易笃实,直截了当。孔子不曾讲本体,也不曾讲功夫,更不谈性与天道。后来佛学东渐,晋唐极盛,中国思想,已是禅家的天下,宋朝大儒,没有一个不是学过禅。虽然立意辟佛,然而既入其室而操其戈,实际上已是援佛入儒。禅家要清心寡欲,我们也来清心寡欲;他们明心见性,我们也来明心见性;(“见性”二字本是禅宗“直指本心见性成佛”之语。)他们内视看看自己肚脐眼想我们未出生以前气象,我们也来看看“喜怒未发时气象”。由是不禅定,也已半禅定了。颜习斋所谓“静坐内视论性谈天而国亡”。就使东晋之亡,亡于清谈,南宋之亡,理学独能辞其咎吗?“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心已明了,性已见了,于国家何补?   向来儒家,就是儒。至少我少时所看见的村学究,没有一个不是畏首畏尾,踧踖不安,嗫嚅耳语,正襟危坐之辈。那里知道他们是为要明心见性,“戒慎恐惧”、“常惺惺”,为程朱所教来的?若说这些踧踖不安,嗫嚅喔咿,说话吞吞吐吐,一生不曾看过张口大笑一回的老儒生是孔门的真弟子,我心里就不服。不必说不会踢足球,不会游泳,就是以六艺而论,射箭、骑马都不敢来。是孔子之所长,乃彼辈之所短,孔子之所短,乃彼辈之所长。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可见孔子有钓鱼射箭的相当本领。至于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阳明山公园,风乎草上路上,唱歌归来,更是孔门中人所不敢为而不屑为的鄙事了。最近澳洲首相虽然浮海而亡,然而他是动的,非静的,这力量哪里来的?也不见得是他们得天独厚,还是教养的不同吧。   大概宋儒理障,曲解儒道有三:   一、格物致知,转入穷理读书。这本来不能完全怪他们。以今科学眼光,自然不能不说他们格物不得其门而入,是全盘失败的。《大学》格物致知第五章已亡,朱子窃程子之意以补之,补的不好。本来知至而后意诚,在我看接不起来,知是外物之知,意是内心修养,范畴不同,不易联系,(不能说地球绕日意就诚,日绕地球意就不诚)。那时大家都以“万物皆备于我”,万物之理相同,给他硬联起来。也不仅是程朱而已,陆象山也是这个想法。但是朱子解为穷理,而穷理只在读圣贤书,由是格物变为读圣贤书,物也可不格了。说格而未尝格,在当时实在是无可奈何的解释,由是朱子之学,重学问,重工夫,也算是很负责,比起空谈心性,当下承当一派,也很可取。李二曲说:“晦庵之后,堕于支离葛藤,故阳明出而救之,以致良知,令人当下有得,及其久也,易至于谈本体而略工夫”(南行述)。   二、明心见性,这种禅宗的道理,是使儒道由动转入静的最大原因,《易经》言万物生生不息,本来是动的。生生不息,无一非动,无时不动。不在动字着想,只求致虚守寂,是背乎入世之常理,禅宗本来是极聪明人的道理,是中国人的智慧碰上印度佛学所引起的反应,不关达摩。达摩面壁,由他面壁,不言之教,无言之辩,庄子早已言之。但是禅宗乃出世之学,非入世之学,以出世之学行入世之道,自然要出毛病。我们知道阳阴变易,生生不息就是动,由动可以见性,喜怒哀乐,喜有喜容,怒有怒容,喜怒未发,有什么“气象”可言,观有何益?陆桴亭评程朱“静中验喜怒哀乐未发气象”说得好:“尝于夜间闭目危坐,屏除万虑以求其所谓‘中’(即未发气象)……或一时强制得定,嗒然若忘,以为此似之矣。然此境有何佳处,而先儒教人为之。……故除却‘戒慎恐惧’,别寻‘未发’,不是槁木死灰,便是空虚寂灭”。   圣人何曾教人这个样子?   向来反对这种不务实地做事,谈空说理之人甚多,不必说颜习斋指出程朱教出“弱人、病人、无用人”如“妇人女子”之弱书生,费燕峰说得尤透彻:“后儒所论,唯深山独处乃可行之,……果静极矣,活泼泼地会矣,冲汉无朕至奥,心无时不在腔子里,性无不复,即物之理无不穷……亦止与达摩面壁天台止观同一门庭,何补于国,何益于家,何关于政事,何救于民生?”他们都是明末清初亲感到亡国之痛。所以顾亭林也深感末学之空疏以致亡国之祸,所以坚决排除明心见性之流弊。“今之君子……聚宾客门人之学者数百人,……而皆与之言心言性,舍多学识以求一贯之方,置四海困穷不言,而终日讲危微精一,是必其道之高于孔子,而其门弟子之贤于子贡也。”“是故性也命也,孔子之所罕言,而今之君子之所恒言也。”   三、理欲之辨,这更是学佛不成转而学儒者的话,也是宋儒戒慎恐惧由动转入静的大原因,释迦来心理学,所以他们也来心理学,而作为天理人欲之辨,一心求“人欲净尽,天理流行”,仿佛人欲就是人生苦海万劫不复的孽障,欲求天理流行,必先断去人欲,而后涅槃可得也。这话一点也不冤枉程朱。他们最怕心不见理不明,就是因为“物欲”所蔽,求其不蔽,只有静之一法,只有戒慎恐惧,一尘不染,然后能修到老寡妇死水不波的心境,一切无动于中。这岂是所以应世用世之方?人生岂能无欲,无欲又何必有作有为,生生不息?戴东原极辟理欲为二之谬,而谓圣人必顺人之情,遂人之欲。颜习斋明言,“欲之不存,性将安附?”所以那些去欲言性,或存天理、灭人欲的话,都是犯幼稚的毛病,未曾晓悟情性之为物。王夫之最好,他说:“天理即在人欲之中”。去人欲而言天理,都是寥阔迂谬之谈。依我看来,王夫之最合现代人的心理学。他论性之动最好:“与其专言静也,无宁言动,何也。动静无端者也。故专言静,未有能静者也。性效体静之而效动,苟不足以效动,则静无性矣。既无性,又奚所静耶?性效于才,才效于情,才情之效,皆以动也。……故天下之不能动者,未有能静者也。”所以如果说静胜于动“是圈豕贤于人,而顽石飞虫贤于圈豕也”。   总而言之,宋儒的理学在孔学演化中的过程,是一种差错的扭转,使孔门平易孝弟忠信重实行的教训,转为迂阔空疏之谈。朱子之平实笃学,自然可以敬佩,只可惜他不走明道存养的大道,而入伊川冷若冰霜的迂径。影响所及,支杂破碎,遂引起明代心学之反抗,卒使清儒并宋明之学而弃之,而思汉学之复兴。至少在今日“存天理,灭人欲”是万万讲不通的。人欲净尽,不是天理流行,而是寂灭虚空,有违上天好生之德。此话还是现在不要讲好。若张子西铭,民胞物与,却是有活生生的力量,宋儒也有伟大可喜可佩之处。伊川自言“千年来无真儒”,而他弟兄独得千载不传之秘。其实千年来不曾援佛入儒,援佛入儒自伊川始。岂援佛始可以称真儒?从此而使天理人欲分为二物,儒者一味戒慎恐惧,而戒慎恐惧遂为儒者之特征,所谓“常惺惺”者,结果不免为假惺惺。此儒家之所以不是出家人,而似出家人懦弱无能之真因。   今日的世界是动的世界,是各国称雄并驾,日日改进,时时改进的世界。我们再要半禅定,准禅定,即不足以自存。   今日世界也是功利世界,儒家非无利用厚生学以致用之精神,西方文化之压力何在?就是赶我们在利用厚生学以致用着想。我敢相信,亭林复生,不易斯言。颜习斋提出,改“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值得我们详细体会。荀子人定胜天之论,也是合于科学实用精神。我常想,荀子“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是那里科学馆的最好的碑铭。“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裁之。”(“裁”字依王念孙改)是那里农林馆最好的碑铭。“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是那里水利局的碑碣。“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是那里化学馆的匾额。“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应该是那里原子炉的箴言,这样驱荀韩,直追孔孟,是可以使儒家恢复本有的力量。 五、我的信仰   我素不爱好哲学上无聊的理论、哲学名词,如柏拉图的“意象”,斯宾诺沙的“本质”、“本体”、“属性”,康德的“无上命令”等等,总使我怀疑哲学的念头已经转到牛角尖里去了。一旦哲学理论的体系过分动听,逻辑方面过分引人入胜时,我就难免心头狐疑。自满自足,逻辑得有点呆气的哲学体系,如黑智儿的历史哲学,卡尔文的人性堕落说,仅引起我一笑而已。等而下之,政治上的主义,如流行的法西斯主义与共产主义,那简直是胡闹了。不过这二者之间,共产主义还较能引起我的尊重,因它在理想方面毕竟是以博爱平民为主旨;至于法西斯主义则根本上就瞧不起平民。二者都是西方唯智论的产物,在我看来似都缺少自制克己的精神。   科学研讨分析生命上细微琐碎之事,我颇有耐心;只是对于剖析过细的哲学理论,则殊觉厌烦。虽然,不论科学、宗教、或哲学,若以简单的文字出之,却都能使我入迷。其实说得浅近点,科学无非是对于生命的好奇心,宗教是对于生命的崇敬心,文学是对于生命的叹赏,艺术是对于生命的欣赏;根据个人对于宇宙之了解所生的对于人生之态度,是谓哲学。我初入大学时,不知何者为文科,何者曰理科,然总得二者之中择其一,是诚憾事也。我虽选文科,然总觉此或是一种错误。我素嗜科学,故同时留意科学的探究以补救我的缺失。如果科学为对于生命与宇宙之好奇感的话不谬,则我也可说是个科学家。同时,我秉心虔敬,故所谓“宗教”常使我内心大惑。我虽为牧师之子,然此殊不能完全解释我的态度也。   我以普通受过教育之人的资格,对于生命,对于生活,对于社会、宇宙、及造物,曾想采取一个和谐而一贯的态度。我虽天性不信任哲学的理论体系,然此非谓对于人生——如金钱、结婚、成功、家庭、爱国、政治等——就不能有和谐而一贯的态度。我却以为知道毫没破绽的哲学体系之不足凭信,反而使采取较为近情、一贯而和谐的人生观较为简易。   我深知科学也有它的限度,然我崇拜科学,我老是让科学家去小心地兢兢业业的工作着,我深信他是诚实可靠的。我让他去为我寻求发现物质的宇宙,那个我所切望知道的物质的宇宙。但一旦尽量取得科学家对于物质的宇宙的知识后,我记住人总比科学家伟大,科学家是不能告诉我们一切的,他并不能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事物,他不能告诉我们使人快乐的事物。我还得依赖“良知”(bon sens),那个似乎还值得复活的十八世纪的名词。叫它“良知”也好,叫它常识也好,叫它直觉或触机也好,其实它只是一种真诚的由衷的,半幽默半狂妄,带点理想色彩而又有些无聊然却有趣的思维。先让想象力略为放肆着,然后再加以冷嘲,正如风筝与其线那样。一部人类历史恰如放风筝:有时风太急了,就把绳收得短些;有时它被树枝绊住了,只是风筝青云直上,抵达愉快的太空——啊,恐不能这么尽如人意吧。   自有伽利略以来,科学之影响如此其广且深,吾人无有不受其影响者。近代人类对于造物、宇宙,对物质的基础性质及构造,关于人类的创造及其过去的历史,关于人的善与恶,关于灵魂不灭,关于罪恶,惩罚,上帝的赏罚,以及关于人类动物的关系等等的观念,自有伽利略以来,都经过莫大的变动了。大体上我可说:在我们的脑筋里上帝是愈来愈伟大,人是变得愈渺小;而人的躯壳即变得愈纯洁,灵魂不灭的观念却亦愈模糊了。因此与信仰宗教有关的重要概念,如上帝、人类、罪恶、及永生(或得救)均得重新加以检讨。   我情不自禁的寻求科学知识之进步怎样予宗教的繁文缛节以打击,并非我不虔敬,倒是因为我对于宗教非常感觉兴趣。虽则基督之山上垂训,与乎道德境界及高洁生活的优美,仍然深入人心,然我们必须大胆承认宗教的工具——宗教所赖以活动的观念,如罪恶、地狱等——却已为科学摧残无余了。我想真正想象地狱的,在今日大学生中恐百不得一,或简直千不得一罢。这些基本的观念即已大大的变更了,则宗教本身,至少在教会,当然是难免要受影响的了。   方才我说上帝在我们脑中比前来得巨大而人却变得渺小,我意指物质方面而言。因为上帝既然充其量只能与宇宙同其广大,而现代天文学告诉我们的物质的宇宙愈来愈广阔无际,我们自然心头起恍惚畏惧之感。宗教与夫以人类为中心的种种信念的最大敌人是二百英寸的望远镜。数星期前我读纽约报纸的记载,说是有一位天文学家新近发现一簇离地球有廿五万光年的星群,那时我顿觉往昔对于人类在天地间所处之地位观念未免太可笑了。这些事物对于我们的信念,其影响不能谓为不大。许久以前我就觉得我在造物宇宙的心目中是何等渺小卑微,而灭亡、惩罚、赎罪等办法何等乖谬狂妄了。上帝以人有缺点而加以惩治,正如人类制定法规,以惩治虫蛆蚂蚁,或使其悔改赎罪,同样荒谬无据。   善恶报应,以及代人赎罪之价值与必要等观念,皆因科学与近代知识之进步而变更了。理想化的至善与罪恶之对立观念已不足信了。知道人由下等动物进化而来而并承受动物之本能,则觉向来人性善恶之争颇属无谓。吾人之不能责人类有情欲,正如吾人不能责海狸有情欲一样。因此基督教基础的关于肉欲之罪恶的神秘思想显然失其意义了。所以那中古的、僧侣的、与夫宗教所特有的对于身躯及物质生活的态度,均归消灭了,取而代之是一种较为健全合理的对于人及尘世一切的看法。谓上帝因人类有缺点或因正在进化的半途中尚未达至善之境而恼怒,是诚无聊的话耳。   宗教最使我不满的一端便是它的看重罪恶。我并不自知罪孽深重,更不觉我有何为天所不容之处。多数人如能平心静气,亦必已与我抱同一之见解。我虽非圣贤,做人倒也相当规矩。在法律方面,我是完美无疵的;至于在道德方面则不能十全十美。但是我道德上之缺点,如间或有之的说说谎与撒撒烂污之类,给他算个总帐,叫我妈妈去审判,充其量,她也只能定我三年有期徒刑而已,决不会说是判我投入阎王那里的油锅的。这不是吹牛;我朋友中间该受五年有期徒刑的也委实很少。如果我能见妈妈于地下而无愧,则在上帝面前我有何惧哉!我母亲不能罚我入地狱里的油锅,这是我所深知的。我深信上帝必也同样近情与明鉴。   基督教教义的另一端是至善的观念。所谓至善,便是伊甸乐园里的人的境界;亦即是将来天国里的境界。干么至善呢?我委实不懂。所谓至善,实也不是爱美的本能所产生的。至善之观念,即为耶稣降生后数百年中小亚细亚的那种逻辑的产物,其意乃谓我们欲与上帝为伴,既想与上帝为伴而进天国,则非做到至善的地步不可。故只是想进天国至乐之境一念之产物,并无逻辑之根据,纯是一种神秘思想而已。我诚疑基督徒如不许以天国,不知还愿做一个至善的人否?在实际日常生活中,所谓至善是并无任何意义的。因此我亦不赞成“完人”那种思想。理想的人倒是一个相当规矩而能以自己之见解评判是非的人。在我看来,理想的人无非是一个近情的人,愿意认错愿意改过,如斯而已。   以上所说的那种信仰未免太使真诚的基督教徒惶惑不安了。然而非大着胆不拘礼节地说老实话,我们是不配谈真理的。在这点上,我们该学科学家。在大体上,科学家的守住旧的物质定义不愿放弃,不肯接受新的学说,亦正有如我们的不愿放弃陈旧的信仰。科学家往往与新的学说争执,然而他们毕竟是开通的,故终于听命他们的良心拒绝或接受新的学说了。新的真理总是使人不安的,正如突如其来的亮光总使我们眼睛觉得不舒服一样。然而我们精神的眼睛或是物质的眼睛经过调节以后,就觉得新的境遇毕竟也并不怎样恶劣。   然则剩下来还有什么呢?还有很多,旧的宗教的外形是变迁至模糊了,然宗教本身还在,即将来亦还是永远存在的。此处所谓宗教,是指激于情感的信仰,基本的对于生命之虔诚心,人对于正义纯洁的确信之总和。也许有人以为分析虹霓之彩色,或是在公园喷泉上设置人为的虹霓,我们对于主宰的信心就要消失,而我们的世界将要沦为无信仰的世界。然而不,虹霓之美,固犹昔也。虹霓或溪边微风并未因此而失去其美丽与神秘之一丝一毫。   我们还有一个信仰较为简单的世界。我爱此种信仰,因为它比较简单,颇为自然。我所说的得救的“工具”已没有了;其实对于我“得救”的目的也已没有了。那严父样的上帝,对于我们的琐事也要查问的上帝,也没有了。在理论上互有关连的人本善说、堕落、定罪、叫人代理受罚、善性的回复,这些也被击破了。地狱没有了,天堂跟着也消逝了。在这样的人生哲学中,天堂这东西是没有地位的。这样也许要使心目中向有天堂的人不知所措了。其实是不必的。我们还是拥有一个奇妙的天地,表面上是物质的,然其动作则几乎是有灵智的,似有神力推动者然。   人的灵性亦并未受到影响。道德的境界乃非物理定律的势力所能及的。对虹霓的了解是物理学,然见虹霓而欣喜则属于道德的范围了。了解是不会、不应、并且也是不能毁灭心头的欣喜的。这便是信仰简单的世界,既不需用神学,亦不乞助于无据的赏罚,只要人的心尚能见美而喜,尚能为公道正义慈爱所感动,这样也就够了,规规矩矩的做人,做事以最高贵最纯洁的本性为准绳,原是应该的。其实这样也就是合乎教义了。我们既有秉自祖先的兽性——就是所谓人类进化过程中的罪恶——则以常识论,我们有一个较高贵的我与一个较低级的我。我们有高尚的本能,同时有卑劣的本能。吾人虽不信我们的罪恶是由撒旦作祟,然此非谓我们行事须依顺兽性也。   孟子说得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敬畏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人心,人皆有之。”孟子又说:   养其大者为大人,养其小者为小人。   以论理言,唯物主义非必随旧的宗教观念之消灭与俱来,然在事实上唯物主义却接踵而至。因人本非逻辑的动物,人事本有奇特可笑处,在大体上,近代社会日趋唯物,而离宗教日远。宗教向为一组经神批准的一贯的信仰,它是不期然而然的情感冲动,并非理智的产物。冷酷的合理的信仰是不能替代宗教的。复次,宗教一事,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有传统的力量,这部传统的规范倘或失去,并非佳事;然事实上竟已失去。这个时代又非为产生新教教主的时代。我们太爱批评故也。而个人私信对于合理的行为的信念,其力量以之与伟大的宗教相较,直有大巫小巫之差。这种私人的信念,以语上也者之君子则有余,对于下也者之小人则不足应付也。   我们已处于进退维谷左右为难之时代矣。   摩西与孔子对于行为的规范均与以宗教的意味,洵智慧的办法也。但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既不能产生一个摩西或一个孔子,我们惟有走广义的神秘主义的一途,例如老子所倡导的那种。以广义言之,神秘主义乃为尊重天地之间自然的秩序,一切听其自然,而个人融化于这大自然的秩序中是也。   道教中的“道”即是此意。它含义之广是以包括近代与将来最前进的宇宙论。它既神秘而且切合实际。道家对于唯物论采宽纵的态度。以道家的说法看来,唯物主义并不邪恶,只是有点呆气而已。而对于仇恨与妒忌则以狂笑冲散之。对于恣意豪华之辈道教教之以简朴;对于度都市生活者则导之以大自然的优美;对于竞争与奋斗则倡虚无之说刚克柔之理以救济之;对于长生不老之妄想,则以物质不灭宇宙长存之理以开导之。对于过甚者则教之以无为宁静。对于创造事业则以生活的艺术调和之。对于刚则以柔克之。对于近代的武力崇拜,如近代的法西斯国家,道教则谓汝并非世间惟一聪明的家伙,汝往前直冲必一无所得,而愚者千虑必有一得,物极则必反,拗违此原则者终必得恶果。至于道教努力和平乃自培养和气着手。   在其他方面宗教的改革,我想结果是不会十分圆满的。我对宗教下的定义,方才已说了,是对于生命的崇敬心。凡是信仰总是随时变迁的。信仰便是宗教的内容,故宗教的内容必随时而异。   宗教的信条亦是无时不变的。“遵守神圣的安息日”此教条往昔视为重大非凡,不得或违,在今人看来则殊觉无关紧要。时处今日,来一条“遵守神圣的国际条约!”的信条,这倒于世有益不浅。“别垂涎邻居的东西”这条教条,本含义至广,然另立一条“别垂涎邻国的领土”而以宗教的热诚信奉之,则较妥善多多,并更为有力量矣。“勿得杀人”的下面再加“并不得杀邻国的人”这几个字,则更为进步了。这些信条,本该遵守,然事实上则并不。于现代世界中创造一个包含这些信条的宗教殊非易事。我们是生存在国际的社会中,然而没有一个国际的宗教。   我们乃是活在一个冷酷的时代中。今人对于自己及人类,比一百五十年前法国的百科字典家还悲观无信念。与昔相较,我们愈不信奉自由平等博爱了。我们真愧对狄德罗及达·郎贝耳诸人。国际道德从没如今这样坏过。“把这世界交给一九三○——一九三九年的人们真是倒霉!”将来的历史家必是这么写的。只以人杀人一端而论,我们直是处于野蛮时代。野蛮行为加以机械化敢不是野蛮行为了么?处于这个冷酷的时代惟有道家超然的愤世嫉俗主义是不冷酷的。然而这个世界终有一天自然而然的会变好的。目光放远点,你就不伤心了。 六、从人文主义回到基督信仰   许多人问我,为什么多年来自认为无宗教信仰的我,现在又回到了基督教的信仰。   要我解答颇不容易,因为宗教的本质是很偏向于个人的。但我相信许多人在寻找一种可满意的宗教时,曾遭遇和我相同的困难。一个有思想的人若处在漫无目标的信仰中——不管称它为哲学或宗教——来了解自己,以及自己的动机、行为和归宿。   三十多年来我唯一的宗教乃是人文主义:相信人有了理性的督导已很够了,而知识方面的进步必然改善世界。可是观察二十世纪物质上的进步,和那些不信神的国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我现在深信人文主义是不够的。人类为着自身的生存,需与一种外在的、比人本身伟大的力量相联系。这就是我回归基督教的理由。我愿意回到那由耶稣以简明方法传布出来的上帝之爱和对它的认识中去。   为着说明我的立场,我想应该叙述一点自己的背景。我是一个第三代的基督徒,父亲是长老会牧师,在闽南离海岸约六十里一个偏僻山谷中的小乡村传道。在那里我过着非常愉快的童年——靠近上帝和它的伟大创造。我所接触的世界何等美丽,综错山峰上的灿烂行云,夕阳底下的淡灰色草原,溪间流水所发出潺潺水声……我所以提起这些,乃是因为这些记忆和我的宗教信仰颇有关系。它们使我厌恶一切造作、复什、和人为的琐碎事物。   第二件事是我童年时代的家庭生活。我们家宗教气氛非常浓厚,充满着基督教的纯洁和爱,以及追求学问的热心。说来也许难以叫人相信,在那样偏僻的小乡村中,而且是当慈禧太后还统治着中国的时代,我父亲却告诉我关于柏林大学和牛津大学了,且半开玩笑地说希望有一天我能到这些大学念书。我们一家人都很会做梦!   我到上海进大学之初,自愿选修神学,准备参加教会工作。可是神学上的许多花枪很使我厌烦。我虽然相信上帝,却反抗教条,于是我离开了神学和教会。爱默生所说的一句话很可以描写我那时的情况:“你不可能藉死的公式认识上帝,但从花园小径走去或者可达。”那时我离开了教会,在花园中徘徊,寻找那可通的途径。   另一叫我倾向于我不要宗教的力量,这时也活动起来。大学毕业后我到北京清华大学教书。和许多教会学校出身的学生一样,我对于中国民俗非常生疏。我幼年时就熟识约书亚的号筒吹倒耶利哥城垣的故事,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我孟姜女哭塌了一段长城的故事。来到这历史性的古都,又接触了真实的中国社会,这才对自己的无知深觉惭愧,于是埋头研究中国文学哲学,对教会给我的教育及其他一切均生反感。   记得我之决意脱离宗教是在一位同事谈话之后。他根据儒家的人本观念说,“只因我们是人,所以我们得做好人。”孔夫子提倡礼、忠恕、责任心,和对人生的严肃态度。他相信人的智能,也相信人藉着教育的力量,可以达到完美境界。这种哲学和欧洲的人文主义颇相似,现在成为我自己的哲学了。   许多年来我满足于这种哲学,相信人的理性足够改善自己及改善世界。可是在我的生活中,从思想和经验所得,对此渐生疑念。我看出人的自信心的增加并不使他成为更好的人,他可能比前机智,但是比那站立在上帝面前的人,他是一天天减少谦让温和的气质了。现代史指示我们,人沦入于野蛮的危险性何等之大,尽管物质生活和技术知识是很进步的。   我对人文主义的信仰既逐渐减退,因此常常自问,有没有一种宗教可以满足那些受过现代教育的人?   东方有许多卓越的道德学说和宗教,其中重要的有佛教和道教。但这两种宗教都不能解答我的问题。佛教以慈悲为本,认为这感觉世界不过一幻景耳,而人生的一切都是至堪悲悯的。对来生的盼望和对今世的逃避——各种宗教都含此种成分——几乎是佛教最牢不可破的观念。   道教提倡一种对那虚幻、无名、不可捉摸而却无所不在的“道”的崇敬,而这“道”就是天地主宰,他的法则神秘地和必然地管辖着宇宙。道教所主张的谦虚和新约《圣经》中的登山宝训颇为相近。道教的先知老子确是一位杰出教师,可是它那回复自然和拒绝进步的本质对于解决现代人的问题不会有什么贡献。   我想这时期我已不知不觉地倾向于童年时代的基督教信仰了。可是那教条式的说教使我难以听见信仰的心声,相信有许多现代人交互同感。我的内人无论同我旅行到什么地方总是要上礼拜堂去的,有时我陪她同去,但往往又因听见那些不甚高明的证道演讲而失望回来,以后就不想再去了。我正走在十字路口不知往何处去。某一礼拜天在纽约,内人又劝我陪她同往礼拜。这回是我的转机了。当天所听见的证道内容丰富,令人兴奋,台上牧师并不耍神学上的花枪,却深刻而富启发性地道出基督教信仰的一个基本要点——永生。从此以后我每礼拜都上那礼拜堂去,内心殊觉喜慰,自自然然地,未经与家人商议,我恢复了对基督的信仰。   现在我重新体会到耶稣那简明、纯朴,可敬畏而发人深省的教训。历史上从来没有人说过像耶稣所说的话,也没有人以这样的爱心说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历史上也没有人能说出如此美丽的话:“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比拟的教训!”天地之主这样说,怎不使人油然生敬畏之心呢?   上帝已不再是虚幻的,它已从耶稣基督身上具体地表现了出来。这就是宗教,完整而纯粹,绝对不是一种假设。没有任何一种宗教能给予这种从上帝而来的亲切感力。建立个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乃是基督教的无比贡献。   人往往企图以自己的思想及形式加在纯朴的真理上面。那些希望接近基督福音之无比能力的人,往往要与那些蒙蔽这能力的教条相抗拒。我想现代所累积的关于宗教的学问,很可以和耶稣时代的律法及先知的学说相竞赛。耶稣为我们清除了这一切,把纯朴真理的核心指示我们,命令我们爱上帝和爱邻舍,以后又补充说:“一切律法和先知的话都包括在这两条诫命中了”。   现在我不再询问有没有一种能使那受现代教育的人得到的满足的宗教。我的搜寻已告终结,我已回到家中了。 第二辑 关于幽默 一、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   我早就想要做一篇论“幽默”(Humour)的文,讲中国文学史上及今日文学界的一个最大缺憾。(“幽默”或作“诙摹”,略近德法文音。)中国人虽素来富于“诙摹”,而于文学上不知道来运用他及欣赏他。于是“正经话”与“笑话”遂截然分径而走:正经话太正经,不正经话太无礼统。不是很庄重的讲什么道德仁义治国平天下的道理(这个毛病在中国很古的,所以诗有毛序,韩序,申培诗说,而《左传》文中便出了一位道学先生——刘歆),便是完全反过来讲什么妖异淫秽不堪的话(这个毛病在中国也是很古的,所以有《杂事秘辛》、《飞燕外传》、《汉武帝内传》等等屈指不可胜数的杰作)。因为仁义道德讲得太庄严,太寒气迫人,理性哲学的交椅坐的太不舒服,有时候就不免得脱下假面具来使受折制的“自然人”出来消遣消遣,以免神经登时枯馁,或是变态。这实是“自然”替道学先生预防疯狂的法子,而道学先生不自觉。所以今日上海三马路及北京东安市场能够有什么《黑幕大观》、《中国五千年秘史》、《妇女百面观》、《九尾龟》等等之盛行于世;所以某报之“俱乐部”除了“三河县的老妈”、“公寓中之生活”、“厕所里的婚姻问题”、“新文化之狗男女”、“同床共宿”一种题目以外,便无所以为俱乐之资料;所以六十岁老翁无肉欲可言之“吴吾”除去“杂事还须续秘辛”以外便无法以资消遣。换过来说。拿起西人詹姆士的一本心理学或是F.C.S.Schiller’s Humanism讲学理的书,虽无肉欲可言之六十岁老翁,也未尝不可以借作一种最高尚的精神消遣。说来说去,还是我们中国人吃亏,其原因乃西洋讲学理的书常可以带说一两句不相干的笑话,惟此笑话不是彼笑话,不是三河县老妈的笑话,乃是“幽默”(幽默是什么东西,让我在此地神秘一点儿别说穿了妙)。我们应该提倡,在高谈学理的书中或是大主笔的社论中,不妨夹些不关紧要的玩意儿的话,以免生活太干燥无聊。这句话懂的人(识者)一读便懂,不懂的人打一百下手心也还是不知其所言为何物。所以从前陈独秀大肆其锐利之笔锋痛诋几位老先生们,从一方面看起来,我也以为是他欠“幽默”(impotence of humour)。我们只须笑,何必焦急?近来做杂感栏文章的几位先生好的多了,然而用别号小品文字终觉得有点儿不希奇。若是以“鲁迅”来说些笑话,那是中国本有的惯例,若是以堂堂北大教授周先生来替社会开点雅致的玩笑,那才合于西洋“幽默”的身格(幽默不是怎样卑鄙的,说他也不是丢脸的事)。若是做细腻可爱骂人有步骤的只是“○然”、“○生”,那是无可无不可的,若是有一位周作人先生不屑说些不相干的话来占《晨报副刊》的篇幅,我才承认新文学受过了西方化,因为有这个观念常在我心头,所以今天早上看见《东方时报》英文第一面有一段文论南池子路旁一个露天的拴马的地方,替这马做了一段很不短的文章,又给他照了五个影片,加以记者极有趣的按语,临时触着我的意念,以为这种“不大正经”的勾当在中文报上主笔先生们一定是“不屑干”的。其中英文又极好,又可以拿来做说不正经话不必丢脸的例,及如何可以使我们的生活不太干燥无聊的例,所以就立定主意拿他来做这征求翻译的试题。 二、幽默杂话   我上回介绍幽默有点不规矩的说,“幽默是什么东西,让我在此地神秘一点别说穿了妙。”近日这名目渐有些人引用,因此我不免觉得上次那样匆匆几句诡秘神奇不照法子的介绍这新名目有点对不起读者,而更加为对不起幽默。固然我这样诡秘神奇的介绍,原以为幽默之为物无从说起,与其说的不明白,不如简直不说,故谓“懂的人(识者)一读便懂,不懂的人打一百下手心也还不知其为何物。”至今我还有点相信这话,并且相信“别说穿了妙。”况且要正式翻起什么西洋讲幽默学理的书来做一篇《幽默说》、《幽默论》,恐怕不但读者一定以不读他为对付方法,并且连我自己也要不耐烦。而且太庄重的介绍幽默有点近于不知趣(法国几百年前有一自不知趣的演说家,自己剌剌不休的劝人缄默的道理,卒成书三十卷)。若要研究幽默学理的人们可去看看哲学家柏格森的Le Rire、文学家George Meredith:Essay on the Idea of Comedy and the Uses of the Comie Spirit,及心理学家Th.Lipps:Komik and Humour、心理学分析家Sigmund Freud:Der Witz等书。但是学理可以不讲,而由上篇文章介绍幽默几句所直接间接发生的疑问,却不妨拿来谈谈,或者可以帮助大家对于幽默的了解与兴会。   (1)有人问:幽默译音,何所取义?   答:幽默二字原为纯粹译音,行文间一时所想到,并非有十分计较考量然后选定,或是藏何奥义。Humour既不能译为“笑话”,又不尽同“诙谐”、“滑稽”;若必译其意,或可作“风趣”、“谐趣”、“诙谐风格”(humour)实多只是指一种作者或作品的风格。无论如何总是不如译音的直截了当,省引起人家的误会。既说译音,便无所取义,翻音正确便了。不但“幽默”可用,并且勉强一点“朽木”、“蟹蟆”、“黑幕”、“诙摹”都可用。惟是我既然倡用“幽默”,自亦有以自圆其说。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与粗鄙显露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故译为幽默,以意义言,勉强似乎说得过去。   (2)问: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之道何如?   答:试以品茗为喻。最佳的茶无论是武夷小种,或是铁观音、铁罗汉,都是初喝时若不觉其味,静默三分后才得其此中不足与外人道之底蕴。若有西洋人以铁观音之味为不甚明显强烈,必先加以牛奶而次加以白糖,那简直是没有喝铁观音的资格。幽默也是雅俗不同,愈幽而愈雅,愈默而愈俗。幽默固不必皆幽隽典雅,然以艺术论自是幽隽较显露者为佳。幽默固可使人隽然使然而笑,失声呵呵大笑,甚至于“喷饭”“捧腹”而笑,而文学——最堪欣赏的幽默,却只能够使人家嘴旁儿轻轻的一弯儿的微笑。   (3)问:然则三河老妈的笑话好像是加牛奶加白糖的铁观音了?   答:哪里的话!三河县老妈的笑话唯一的趣味,是他的一点腥气,异常脍炙猫口,其实一点的文学趣味都够不上。说他是加牛奶加白糖的西湖龙井、雨前、香片,我还要说“彼乌足以当此!”大概是没有喝过铁观音的人总能有此等发问。   喝过铁观音而不觉其味者,亦在其例。   (4)问:“陶然”先生以为中国人对幽默或爱伦尼(irony)完全没有理解的能力,确否?   答:这是千真万真。梁漱溟先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第一章绪论,述及当时北大教职员欢送蔡孑民先生游欧的集会,散会后梁先生问陶孟和及胡适之所谓中国文化何所指,陶胡二先生答以“今天天气太热”。这本是不大正经幽默式的答语,而梁先生拿他太当真,遂以为陶胡对于中国文化果无见解,他们“所说的(文化)完全是虚伪,完全是应酬!非常无味,非常要不得!”这些话实在牢骚;梁先生是我所敬重的一人,然而老实说,此地梁先生有点欠幽默。前个月还有人要加副刊记者以提倡“胡适论”及痰迷诗的嫌疑。前几天还有蓝公武的那封信。此种欠幽默的读者在北平城里可以说是“随拾即是”。   (5)问:中国人是否天性若此,不然何以养成这全国欠幽默的读者?   答:欠幽默读者之养成,排场一点,可以说是端赖于礼教霑化之方,浅显一点,应说是当归功于那些威仪棣棣道学先生的板面孔。板面孔之文学即不幽默之文学,二而一,一而二也。其实面孔愈板愈靠不住,愈近于不通秀才之嫌疑。以当代通人论之,章氏梁氏只有一个牢骚气,或蔼然可亲之貌,何尝板其面乎?(或问“板其面乎”之笔法何自而来?曰,比喻于西洋文之Out—Herod Herod,out—Zola Zola及中国古文之“人其人”,“庐其居。”)   (6)问:阁下谈的是幽默,何以突如其来的攻击板面孔?   答:这正是问题中心。板面孔一日不去,幽默的文家一日不能发达,而诸位板面孔先生一日不能不藏藏躲躲的看三河县老妈一类的笑话,或赋痰迷诗。中国人天性富于幽默,这是我一再说过的,其所以不敢运用幽默之风趣于高谈学理书中及大主笔社论中,只是舍不得这副极面孔而已。其实说来也是顽固的很。面孔固然不必太板,也不必过于鄙俗不文;我们不必讲玄奥(什么主义,什么观,什么派)的高明话,然而又何必讲不自重的三河县老妈的笑话?若以为扯下板面孔来便失了身格的尊严,那是一种顽固不堪的谬见。大家诚诚实实,嘻嘻哈哈的谈谈学理多好,又何所用于板面孔?故正经说,非易板面孔的人生观以幽默的人生观,则幽默文学不能实现;反而言之,一个人有了幽默的人生观,要叫他戴上板面孔做翼道,辅道,明道的老夫子,就是打死他,也做不来的。   (7)问:幽默的人生观可得而闻否?   答:可。幽默的人生观是真实的、宽容的、同情的人生观。幽默看见人家假冒就笑。所以不管你三千条的曲礼,十三部的经书,及全营的板面孔皇帝忠臣,板面孔严父孝子,板面孔贤师弟子一大堆人的袒护,推护,掩护,维护礼教,也敌不过幽默之哈哈一笑。只要他看穿了你的人生观是假冒的,哈哈一笑,你便无法可想。所以幽默的人生观谓之真实的,以与假冒的相对。(或较新鲜一点,用“写实的”realistic view of life 也可以。)还有宽容与同情二字尚须说明,张敞为妻画眉一段故事,“上问之,对曰,臣闻之,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句后,书上尚说:“上爱其能,弗备责。”这故事固然好在张敞之幽默之诚实,而尤好在汉宣帝之幽默之宽容。若当时两位君臣板起面孔来,什么话都不好说,张敞非亡命不可。汉宣帝之不严于责人轻于责己就是汉宣帝的幽默。(以上结宽容二字。)再说幽默之同情,这是幽默与爱伦尼(暗讽)之所以不同,而尤其是我热心提倡幽默而不很热心提倡爱伦尼之缘故。幽默决不是板起面孔(pull a long face)来专门挑剔人家,专门说俏皮、奚落、挖苦、刻薄人家的话。并且我敢说幽默简直是厌恶此种刻薄讥讽的架子。幽默看见这可怜不完备的社会挣扎过活,有多少的弱点,多少的偏见,多少的迷蒙,多少的俗欲,因其可笑,觉得其可怜,因其可怜又觉得其可爱,像莎士比亚之看他戏中人物,像狄根司之看伦敦社会,像贵推之Olympian humour虽然不免好笑,却是满肚我佛慈悲,一时既不能补救其弊,也就不妨用艺术功夫著于纸上,以供人类之自鉴。故谓幽默之人生观为我佛慈悲之人生观,也无不可。幽默如此做法实能帮助人类之同情使略有同舟共济之念。有时候社会出了什么事,大家较不会冷酷的把一人的名誉用“众所共弃”四个字断送,而自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正人君子了。因为冷酷的非笑他人而自以为是了不得的正人君子,头一桩便是犯了“不幽默”的罪过。   话说到此,本想要一直写下去,讲讲关于什么生活干燥无聊,幽默何以与笑话不同,什么是幽默感,道学先生何以非看《金瓶梅》不可,礼教何以被幽默一笑便糟……等等一样琐碎的问题。但是话实在太长了,而今天又是星期日,怕往后没工夫续下去,不如就此结束了省事。只是有一样我须声明的,就是我是绝对不会做幽默文的人。若有人问我何不以身作则,我只能回答:幽默之事不能勉强的。这发问有点欠幽默罢?   好了,就此告别!端阳佳节去此已是不远,若可再发个二成三厘八的欠薪,我们天天与粉笔黑板相周旋的朋友们,或者可以抖擞抖擞精神在这佳节时候,再来在道学先生跟前说些顽皮话罢。 三、会心的微笑   看见本月九日侍桁先生在自由谈《谈幽默》一文,有很好的幽默的界说。   “这个名词的意义虽难于解释,但凡是真实理解这两个字的人,一看见它们,便会极自然地在嘴角上浮现出一种会心的微笑来,所以你若听见一个人的谈话或是看见一个人作的文章,其中有能使你自然地发出会心的微笑的地方,你便可断定那谈话中或文章中,是含有‘幽默’的成分。或者,呼那谈话,是幽默的谈话;呼那文章,是幽默的文章,也未为不可。在西欧的文艺的分野上,幽默的作家和幽默的作品,已经显然成为一大流派了。”   “幽默”二字,太幽默了,每每使人不懂,我觉得这“会心的微笑”的解释,是很确当,而且易解。侍桁君又谓“新文艺作品中的幽默,不是流为极端的滑稽,便是变成了冷嘲……‘幽默’既不像滑稽那样使人傻笑,也不是冷嘲那样使人在笑后而觉得辛辣。它是极适中的使人在理智上以后在情感上感到会心的甜蜜的微笑的一种意味。”这是就最高级的幽默而言。我们觉得幽默之种类繁多,微笑为上乘,傻笑也不错,含有思想的幽默,如萧伯纳,固然有益学者,无所为的幽默,如马克·颓恩,也是幽默的正宗。大概世事看得排脱的人,观览万象,总觉得人生太滑稽,不觉失声而笑。幽默不过这么一回事而已。在此不觉失声中,其笑是无可勉强的,也不管他是尖利,是宽洪,有无裨益于世道人心,听他便罢。因为这尖利,或宽洪,或浑朴,或机敏,是出于个人性灵,更加无可勉强的。 四、论幽默译名   青崖吾兄:得札论以“语妙”二字作为Humour之第二华译,语出天然,音韵本相近,诚有可取。幽默已成口语,不易取消,然语妙自亦有相当用处,尤其是做形容词,如言“何等语妙”!某人太幽默,亦可说“某人太语妙了”。《论语》本拟逐期选登中国幽默文字,列入幽默文选栏,也就可常用此语。   弟意“语妙”含有口辩随机应对之义,近于英文之所谓wit。即略限其用法亦可。   “幽默”二字本是纯粹译音,所取于其义者,因幽默含有假痴假呆之意,作语隐谑,令人静中寻味,果读者听者有如子程子所谓“读了全然无事”者,亦不必为之说穿。   此为牵强说法,若论其详,Humour本不可译,惟有译音办法。华语中言滑稽辞字曰滑稽突梯,曰诙谐,曰嘲,曰谑,曰谑浪,曰嘲弄,曰风,曰讽,曰诮,曰讥,曰奚落,曰调侃,曰取笑,曰开玩笑,日戏言,曰孟浪,曰荒唐,曰挖苦,曰揶揄,曰俏皮,曰恶作谑,曰旁敲侧击等。然皆或指尖刻,或流于放诞,未能表现宽宏恬静的“幽默”意义,犹如中文之“敷衍”、“热闹”等字亦不可得西文正当译语。最近者为“谑而不虐”,盖存忠厚之意。幽默之所以异于滑稽荒唐者:一在于同情于所谑之对象。人有弱点,可以谑浪,已有弱点,亦应解嘲,斯得幽默之真义,若单尖酸刻薄,已非幽默,有何足取?张敞谓夫妇之间有甚于画眉者,汉宣帝,不究其罪,此宣帝之幽默。郑人谓孔子独立郭门,“累累然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未也,而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此孔子之幽默。二、幽默非滑稽放诞,故作奇语以炫人,乃在作者说者之观点与人不同而已。幽默家视世察物,必先另具只眼,不肯因循,落人窠臼,而后发言立论,自然新颖。以其新颖,人遂觉其滑稽。若立论本无不同,故为荒唐放诞,在字句上推敲,不足以语幽默。滑稽之中有至理,此语得之。中国之言滑稽者,每先示人以荒唐,少能庄谐并出者,在艺术上,殊为幼稚。中国人最富幽默,虽勇于私斗,睚眦必报,极欠幽默之态度,而怯于公愤,凡对于国家大事,纸上空文,官样文章,社章公法,莫不一笑置之,此乃中国特别之幽默性。中国之永远潦倒,即坐此幽默之亏。中国文人之具有幽默者,如苏东坡,如袁子才,如郑板桥,如吴稚晖,有独特见解,既洞察人间宇宙人情学理,又能从容不迫出以诙谐,是虽无幽默之名,已有幽默之实。《论语》发刊以提倡幽默为目标,而杂以谐谑,但吾辈非长此道,资格相差尚远。除介绍中外幽默文字以外,只求能以“谑而不虐”四字自相规劝罢了。 五、论幽默   幽默本是人生之一部分,所以一国的文化,到了相当程度,必有幽默的文学出现。人之智慧已启,对付各种问题之外,尚有余力,从容出之,遂有幽默——或者一旦聪明起来,对人之智慧本身发生疑惑,处处发见人类的愚笨、矛盾、偏执、自大,幽默也就跟着出现。如波斯之天文学家诗人荷麦卡奄姆,便是这一类的。“三百篇”中《唐风》之无名作者,在他或她感觉人生之空泛而唱“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之时,也已露出幽默的态度了。因为幽默只是一种从容不迫达观态度,《郑风》“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的女子,也含有幽默的意味。到第一等头脑如庄生出现,遂有纵横议论捭阖人世之幽默思想及幽默文章,所以庄生可称为中国之幽默始祖。太史公称庄生滑稽,便是此意,或索性追源于老子,也无不可。战国之纵横家如鬼谷子、淳于髡之流,也具有滑稽雄辩之才。这时中国之文化及精神生活,确乎是精力饱满,放出异彩,九流百家,相继而起,如满庭春色,奇花异卉,各不相模,而能自出奇态以争妍。人之智慧在这种自由空气之中,各抒性灵,发扬光大。人之思想也各走各的路,格物穷理各逞其奇,奇则变,变则通。故毫无酸腐气象。在这种空气之中,自然有谨愿与超脱二派,杀身成仁,临危不惧,如墨翟之徒,或是儒冠儒服,一味做官,如孔丘之徒,这是谨愿派。拔一毛以救天下而不为,如杨朱之徒,或是敝屣仁义,绝圣弃智,看穿一切如老庄之徒,这是超脱派。有了超脱派,幽默自然出现了。超脱派的言论是放肆的,笔锋是犀利的,文章是远大渊放不顾细谨的。孜孜为利及孜孜为义的人,在超脱派看来,只觉得好笑而已。儒家斤斤拘执棺椁之厚薄尺寸,守丧之期限年月,当不起庄生的一声狂笑,于是儒与道在中国思想史上成了两大势力,代表道学派与幽默派。后来因为儒家有“尊王”之说,为帝王所利用,或者儒者与君王互相利用,压迫思想,而造成一统局面,天下腐儒遂出。然而幽默到底是一种人生观,一种对人生的批评,不能因君王道统之压迫,遂归消灭。而且道家思想之泉源浩大,老庄文章气魄,足使其效力历世不能磨灭,所以中古以后的思想,表面上似是独尊儒家道统,实际上是儒道分治的。中国人得势时都信儒教,不遇时都信道教,各自优游林下,寄托山水,怡养性情去了。中国文学,除了御用的廊庙文学,都是得力于幽默派的道家思想。廊庙文学,都是假文学,就是经世之学,狭义言之也算不得文学。所以真有性灵的文学,入人最深之吟咏诗文,都是归返自然,属于幽默派、超脱派、道家派的。中国若没有道家文学,中国若果真只有不幽默的儒家道统,中国诗文不知要枯燥到如何,中国人之心灵,不知要苦闷到如何。   老子庄生,固然超脱,若庄生观鱼之乐,蝴蝶之梦,说剑之喻,蛙鳖之语,也就够幽默了。老子教训孔子的一顿话:“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若是而已。”无论是否战国时人所伪托,司马迁所误传,其一股酸溜溜气味,令人难受。我们读老庄之文,想见其为人,总感其酸辣有余,湿润不足。论其远大遥深,睥睨一世,确乎是真正eomic spirit(《说见》下)的表现。然而老子多苦笑,庄生多狂笑,老子的笑声是尖锐,庄生的笑声是豪放的。大概超脱派容易流于愤世嫉俗的厌世主义,到了愤与嫉,就失了幽默温厚之旨。屈原、贾谊,很少幽默,就是此理。因谓幽默是温厚的,超脱而同时加入悲天悯人之念,就是西洋之所谓幽默,机警犀利之讽刺,西文谓之“郁剔”(Wit)。反是孔子个人温而厉,恭而安,无适,无必,无可无不可,近于真正幽默态度。孔子之幽默及儒者之不幽默,乃一最明显的事实。我所取于孔子,倒不是他的踧踖如也,而是他燕居时之恂恂如也。腐儒所取的是他的踧踖也,而不是他的恂恂如也。我所爱的是失败时幽默的孔子,是不愿做匏瓜系而不食的孔子,不是成功时年少气盛杀少正卯的孔子。腐儒所爱的是杀少正卯之孔子,而不是吾与点也幽默自适之孔子。孔子既殁,孟子犹能诙谐百出,踰东家墙而搂其女子,是今时士大夫所不屑出于口的。齐人一妻一妾之喻,亦大有讽刺气味。然孟子亦近于郁剔,不近于幽默,理智多而情感少故也。其后儒者日趋酸腐,不足谈了。韩非以命世之才,作《说难》之篇,亦只是大学教授之幽默,不甚轻快自然,而幽默非轻快自然不可。东方朔、枚皋之流,是中国式之滑稽始祖,又非幽默本色。正始以后,王何之学起,道家势力复兴,加以竹林七贤继出倡导,遂涤尽腐儒气味,而开了清谈之风。在这种空气中,道家心理深入人的心灵,周秦思想之紧张怒放,一变而为恬淡自适,如草木由盛夏之煊赫繁荣而入于初秋之豪迈深远了。其结果,乃养成晋末成熟的幽默之大诗人陶潜。陶潜的责子,是纯熟的幽默。陶潜的淡然自适,不同于庄生之狂放,也没有屈原的悲愤了。他《归去来辞》与屈原之《卜居》、《渔父》相比,同是孤芳自赏,但没有激越哀愤之音了。他与庄子,同是主张归返自然,但对于针砭世俗,没有庄子之尖利。陶不肯为五斗米折腰,只见世人为五斗米折腰者之愚鲁可怜。庄生却骂干禄之人为豢养之牛待宰之彘。所以庄生的愤怒的狂笑,到了陶潜,只成温和的微笑。我所以言此,非所以抑庄而扬陶,只见出幽默有各种不同。议论纵横之幽默,以庄为最,诗化自适之幽默,以陶为始。大概庄子是阳性的幽默,陶潜是阴性的幽默,此发源于气质之不同。不过中国人未明幽默之义,认为幽默必是讽刺,故特标明闲适的幽默,以示其范围而已。   庄子以后,议论纵横之幽默,是不会继续发现的。有骨气有高放的思想,一直为帝王及道统之团结势力所压迫。二千年间,人人议论合于圣道,执笔之士,只在孔庙中翻筋斗,理学场中捡牛毛。所谓放逸,不过如此,所谓高超,亦不过如此。稍有新颖议论,超凡见解,即诬为悖经叛道,辩言诡说为朝士大夫所不齿,甚至以亡国责任,加于其上。范宁以王弼何晏之罪,浮于桀纣,认为仁义幽沦,儒雅蒙尘,礼坏乐崩,中原倾覆,都应嫁罪于二子。王乐清谈,论者指为亡晋之兆。清谈尚不可,谁敢复说绝圣弃智的话?二千年间之朝士大夫,皆负经世大才,欲以佐王者,命诸侯,治万乘,聚税敛,即作文章抒悲愤,尚且不敢,何暇言讽刺?更何暇言幽默?朝士大夫,开口仁义,闭口忠孝,自欺欺人,相率为伪,不许人揭穿。直至今日之武人通电,政客宣言,犹是一般道学面孔。祸国军阀,误国大夫,读其宣言,几乎人人要驾汤武而媲尧舜。暴敛官僚,贩毒武夫,闻其演讲,亦几乎欲愧周孔而羞荀孟。至于妻妾泣中庭,施施从外来,孟子所讥何人,彼且不识,又何暇学孟子之幽默?   然幽默究竟为人生之一部分。人之哭笑,每不知其所以,非能因朝士大夫之排斥,而遂归灭亡。议论纵横之幽默,既不可见,而闲适怡情之幽默,却不绝的见于诗文。至于文人偶尔戏作的滑稽文章,如韩愈之送穷文,李渔之逐猫文,都不过游戏文字而已。真正的幽默,学士大夫,已经是写不来了。只有在性灵派文人的著作中,不时可发见很幽默的议论文,如定庵之论私,中郎之论痴,子才之论色等。但是正统文学之外,学士大夫所目为齐东野语稗官小说的文学,却无时无刻不有幽默之成分。宋之平话,元之戏曲,明之传奇,清之小说,何处没有幽默?若《水浒》之李逵、鲁智深,写得使你时而或哭或笑,亦哭亦笑,时而哭不得笑不得,远超乎讽谏褒贬之外,而达乎幽默同情境地。《西游记》之孙行者、猪八戒,确乎使我们于喜笑之外,感觉一种热烈之同情,亦是幽默本色。《儒林外史》几乎篇篇是摹绘世故人情,幽默之外,杂以讽刺。《镜花缘》之写女子,写君子国,《老残游记》之写玙姑,也有不少启人智慧的议论文章,为正统文学中所不易得的。中国真正幽默文学,应当由戏曲、传奇、小说、小调中去找,犹如中国最好的诗文,亦当由戏曲、传奇、小说、小调中去找。   因为正统文学不容幽默,所以中国人对于幽默之本质及其作用没有了解。常人对于幽默滑稽,总是取鄙夷态度。道学先生甚至取嫉忌或恐惧态度,以为幽默之风一行,生活必失其严肃而道统必为诡辩所倾覆了。这正如道学先生视女子为危险品,而对于性在人生之用处没有了解,或是如彼辈视小说为稗官小道,而对于想象文学也没有了解。其实幽默为人生之一部分,我已屡言之。道学家能将幽默摒弃于他们的碑铭墓志奏表之外,却不能将幽默摒弃于人生之外。人生是永远充满幽默的。犹如人生是永远充满悲惨、性欲,与想象的。即使是在儒者之生活中,做出文章尽管道学,与熟友闲谈时,何尝不是常有俳谑言笑?所差的,不过在文章上,少了幽默之滋润而已。试将朱熹所著《名臣言行录》一翻,便可见文人所不敢笔之于书,却时时出之于口而极富幽默味道。   试举一二事为例:     (赵普条)太祖欲使符彦卿典兵,韩王屡谏,以为彦卿名位已盛,不可复委以兵柄。上不听。宣已出,韩王复怀之请见。上曰:卿苦疑彦卿何也?朕待彦卿至厚,彦卿能负朕耶?王曰:陛下何以能负周世宗?上默然,遂中止。   此是洞达人情之上乘幽默。     昭宪太后聪明有智度,尝与太祖参决大政。及疾笃,太祖侍药饵,不离左右。太后曰:汝知所以得天下乎?上   曰:此皆祖考与太后之余庆也。太后笑曰:不然,正繇柴氏使幼儿主天下耳。   太祖所言,全是道学话,粉饰话。太后却能将太祖建朝之功抹杀,而谓系柴氏主幼不幸所造成。这话及这种见解,正像萧伯纳令拿破仑自述某役之大捷,全系其马偶然寻到摆渡之功,岂非揭穿真相之上乘幽默?   关于幽默之解释,有哲学家亚里斯多得、柏拉图、康德、哈勃斯(Hobbes)、柏格森、弗劳特诸人之分析。柏格森所论,不得要领,弗劳特太专门。我所最喜爱的,还是英小说家麦烈蒂斯在《剧论》中的一篇讨论。他描写俳调之神一段,极难翻译,兹勉强粗略译出如下:     假使你相信文化是基于明理,你就在静观人类之时,窥见在上有一种种灵,耿耿的鉴察一切……他有圣贤的头额,嘴唇从容不紧不松的半开着,两个唇边,藏着林神的谐谑。那像弓形的称心享乐的微笑,在古时是林神响亮的狂笑,扑地叫眉毛倒竖起来。那个笑声会再来的,但是这回已属于莞尔微笑一类的,是和缓恰当的,所表示的是心灵的光辉与智慧的丰富,而不是胡卢笑闹。常时的态度,是一种闲逸的观察,好像饱观一场,等着择肥面噬,而心里却不着急。人类之将来,不是他所注意的;他所注意是人类目前之老实与形样之整齐。无论何时人类失了体态,夸张,矫揉,自大,放诞,虚伪,炫饰,纤弱过甚;无论何时他看见人类懵懂自欺,淫侈奢   欲,崇拜偶像,作出荒谬事情,眼光如豆的经营,如痴如狂的计较;无论何时人类言行不符,或倨傲不逊,屈人扬己,或执迷不悟,强词夺理,或夜郎自大猩猩作态,无论是个人或是团体;这在上之神就出温柔的谑意,斜觑他们,跟着是一阵如明珠落玉盘的笑声。这就是徘调之神(The comic spirit)。   这种的笑声是和缓温柔的,是出于心灵的妙悟。讪笑嘲谑,是自私,而幽默却是同情的,所以幽默与谩骂不同。因为谩骂自身就欠理智的妙悟,对自身就没有反省的能力。幽默的情境是深远超脱,所以不会怒,只会笑,而且幽默是基于明理,基于道理之参透。麦烈蒂斯说得好,能见到这俳调之神,使人有同情共感之乐。谩骂者,其情急,其辞烈,惟恐旁观者之不与同情。幽默家知道世上明理的人自然会与之同感,所以用不着热烈的谩骂讽刺,多伤气力,所以也不急急打倒对方。因为你所笑的是对方的愚鲁,只消指出其愚鲁便罢。明理的人,总会站在你的一面。所以是不知幽默的人,才需要谩骂。   麦烈蒂斯还有很好的关于幽默嘲讽的分辨。     假使你能够在你所爱的人身上见出荒唐可笑的地方而不因此减少你对他们的爱,就算是有俳调的鉴察力;假使你能够想象爱你的人也看出你可笑的地方而承受这项的矫正,这更显明你有这种鉴察力。   假使你看到这种可笑,而觉得有点冷酷,有伤忠厚,你便是落了嘲讽(Satire)的圈套中。   但是设使你不拿起嘲讽的棍子,打得他翻滚叫喊出来,却只是话中带刺的一半褒扬他,使他自己苦得不知人家是否在伤毁他,你便是用揶揄(Irony)的方法。   假使你只向他四方八面的奚落,把他推在地上翻滚,敲他一下,淌一点眼泪于他身上,而承认你就是同他一样,也就是同旁人一样,对他毫不客气的攻击,而于暴露之中,含有怜惜之意,你便是得了幽默(Humour)之精神。   麦烈蒂斯所论幽默在本质已经很透辟了。我尚有补充几句,就是关于中国人对于幽默的误会。中国道统之势力真大,使一般人认为幽默是俏皮讽刺,因为即使说笑话之时,亦必关心世道,讽刺时事,然后可成为文章。其实幽默与讽刺极近,却不定以讽刺为目的。讽刺每趋于酸腐,去其酸辣而达到冲淡心境,便成幽默。欲求幽默,必先有深远之心境,而带一点我佛慈悲之念头,然后文章火气不太盛,读者得淡然之味。幽默只是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常于笑中带泪,泪中带笑。其文清淡自然,不似滑稽之炫奇斗胜,亦不似郁剔之出于机警巧辩。幽默的文章在婉约豪放之间得其自然,不加矫饰,使你于一段之中,指不出那一句使你发笑,只是读下去心灵启悟,胸怀舒适而已。其缘由乃因幽默是出于自然,机警是出于人工。幽默是客观的,机警是主观的。幽默是冲淡的,郁剔讽刺是尖利的。世事看穿,心有所喜悦,用轻快笔调写出,无所挂碍,不作烂调,不忸怩作道学丑态,不求士大夫之喜誉,不博庸人之欢心,自然幽默。   幽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西文用法,常包括一切使人发笑的文字,连鄙俗的笑话在内。(西文所谓幽默刊物,大多是偏于粗鄙笑话的,若《笨拙》、《生活》,格调并不怎样高。若法文Sourire,英文Ballyhoo之类,简直有许多“不堪入目”的文字。)在狭义上,幽默是与郁剔、讥讽、揶揄区别的。这三四种风调,都含有笑的成分。不过笑本有苦笑、狂笑、淡笑、傻笑各种的不同,又笑之立意态度,也各有不同,有的是酸辣,有的是和缓,有的是鄙薄,有的是同情,有的是片语解颐,有的是基于整个人生观,有思想的寄托。最上乘的幽默,自然是表示“心灵的光辉与智慧的丰富”,如麦烈蒂斯氏所说,是属于“会心的微笑”一类的。各种风调之中,幽默最富于情感,但是幽默与其他风调同使人一笑,这笑的性质及幽默之技术是值得讨论的。   说幽默者每追源于亚里斯多德,以后柏拉图、康德之说皆与亚氏大体相符。这说就是周谷城先生(《论语》廿五期《论幽默》)所谓“预期的逆应”,就是在心情紧张之际,来一出人意外的下文,易其紧张为和缓,于是脑系得一快感,而发为笑。康德谓“笑是紧张的预期忽化归乌有时之情感”。无论郁剔及狭义的幽默,都是这样的。佛劳德在《郁剔与潜意识之关系》一书引一例甚好:     MNJHUY76某穷人向其富友借二十五元。同日这位朋友遇见穷人在饭店吃一盘很贵的奶浆沙罗门鱼。朋友就上前责备他说:“你刚来跟我借钱,就跑来吃奶浆沙罗门鱼。这是你借钱的意思吗?”穷人回答说:“我不明白你的话。我没钱时不能吃奶浆沙罗门鱼,有钱时又不许吃奶浆沙罗门鱼。请问你,我何时才可以吃奶浆沙罗门鱼?”   那富友的发问是紧张之际,我们同情那穷人,以为他必受窘了,到了听穷人的答语,这紧张的局面遂变为轻松了。这是笑在神经作用上之解说。同时另有一说,也是与此说相符的,就是说,我们发笑时,总是看见旁人受窘或遇见不幸,或做出粗笨的事来,使我们觉得高他一等,所以笑。看人跌倒,自己却立稳,于是笑了。看人栖栖皇皇热衷名利,而自己却清闲超逸,于是也笑了。但是假如同作京官而看同级的人擢升高位,便只有眼红,而不会发笑;或者看他人被屋压倒而祸将及身,也只有惊惶,不会发笑。所以笑之发源,是看见生活上之某种失态而于己身无损,神经上得一种快感。常人每好读骂人的文章,就是这样道理。或是自述过去受窘的经过,旁人未有不发笑。然在被笑者,常是不快的,所以有所谓老羞成怒之变态。幽默愈泛指世人的,愈得各方之同情,因为在听者各以为未必是指他个人,或者果指他一阶级,他也未必就是这阶级中应被指摘之分子。例如《论语》骂京官,京官读了仍旧可以发笑,或者骂大学教授,“温故”讲义而四处“支薪”,大学教授也可以受之无愧,因不十分迫近本身也。所以两方争辩,愈涉及个人,如汪精卫与吴稚晖之对骂,愈不幽默,而易渗入酸辣成分;反之,愈是空泛的笼统的社会讽刺及人生讽刺,其情调自然愈深远,而愈近于幽默本色。   在这由紧张达到和缓的转变,其中每有出人意外(即“逆应”)的成分。其陡转的工夫,或由于字义之双关(此系最皮毛之幽默,但也有双关得机警自然,实在佳妙的),有的是出于无赖态度(如上举穷人一例),有的是由于笑话中人的冥顽,有的是由于参透道理,看穿人情。大概此种陡转,出于慧心,如公孙大娘舞剑,如天外飞来峰,没有一定的套板。善诙谐者,自出机智。如Lloyd George,一次在演讲,有女权运动家起立说,“你若是我的丈夫,我必定给你服毒。”氏对口应曰:“我若是你的丈夫,我定把毒吃下。”这种地方,只在人随机应变。无盐见齐宣王愿备后宫,实在有点无赖,也是一种幽默。然无赖或胡闹,易讨人厌。好的幽默,都是属于合情合理,其出人意外,在于言人所不敢言。世人好说合礼的假话,因循不以为怪,至一人阐发真理,将老实话说出,遂使全堂哗笑。这在佛劳德解释起来,是由于吾人神经每受压迫抑制(inhibition),一旦将此压迫取消,如马脱羁,自然心灵轻松美快,而发为笑声。因此幽默每易涉及猥亵,就是因为猥亵之谈有此放松抑制之作用。在相当环境,此种猥亵之谈是好的,是宜于精神健康。据我经验,大学教授、老成学者聚首谈心,未有不谈及性的经验的。所谓猥亵非礼,纯是社会上之风俗问题,在某处可谈,在某处不可谈。英国中等阶级社交上言辞之束缚,每比贵族阶级更甚。大概上等社会及下等社会都很自由的,只有读书的中等阶级最受限制。又法国所许的,在英国或者不许,英国所许的,中国人或者不许。时代也不同,英国十七世纪就有许多字面令人所不敢用的,莎士比亚时代也是如此。但现代人之心灵不定比莎士比亚时人清洁,性之运用反益加微妙了。在中国,如淳于髡答齐威王谓臣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威王问他既然一斗而醉,何以能饮一石?淳于髡谓在皇上侍侧一二斗便醉;若有男女杂坐,“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可八斗而醉”;及“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当此之时,髡乐甚,可饮一石。”这段虽然不能算为猥亵,但可表示所谓取消神经抑制,及幽默滑稽每易流于猥亵之理。张敞为妻画眉,上诘之,答曰:夫妇之间,岂但画眉而已。亦可表示幽默,使人发笑,常在撇开禁忌,说两句合情合理之话而已。   这种说近情话的滑稽,有数例为证。德国名人Key-serBling编著《婚姻书》邀请各国名家撰论,并请萧伯纳作一文关于婚姻的意见。萧伯纳回信说:“凡人在其太太未死时,没有能老实说他关于婚姻的意见。”一语破的,比书中长篇大论精彩深长。Keyserling即将该句列入序文中。相传有人问道家长生之术,道士谓节欲无为,餐风宿露,戒绝珍肴,不近女人,可享千寿。其人曰,如此则千寿复有何益,不如夭折,亦是一句近情的话。西洋有一相类故事,谓某塾师好饮,饮必醉,因此没有生徒,潦倒困顿。有人好意规劝他说:“你的学问很好,只要你肯戒饮,一定可以收到许多生徒。你想对不对?”那塾师回答道:“我所以收生徒教书者,就是为要饮酒。不饮酒,我又何必收生徒呢?”   以上所举的例,可以阐明发笑之性质与来源,但是都属于机智的答辩,是归于郁剔滑稽一门的。在成篇的幽默文字,又不同了,虽然他使人发笑的原理相同。幽默小品,并非此种警句所合成的,不可强作,亦非能强作得来。现代西洋幽默小品极多,几乎每种普通杂志,要登一二篇幽默小品文。这种小品文,文字极清淡的,正如闲谈一样,有的专用土白俚语作时评,求其淡入人心,如Will Rogers一派。有的与普通论文无别,或者专素描,如Stephen Leacock。或者是长议论,谈人生,如G.K.Chesterton,或者是专宣传主义,如萧伯纳,大半笔调皆极轻快,以清新自然为主。其所以别于中国之游戏文字,就是幽默并非一味荒唐,既没有道学气味,也没有小丑气味,是庄谐并出,自自然然畅谈社会与人生,读之不觉其矫揉造作,故亦不厌。或者在正经处,比通常论文更正经,因其较少束缚,喜怒哀乐皆出之真情。总之西洋幽默文大体上就是小品文别出的一格。凡写此种幽默小品的人,于清淡之笔调之外,必先有独特之见解及人生之观察。因为幽默只是一种态度,一种人生观,在写惯幽默文的人,只成了一种格调,无论何种题目,有相当的心境,都可以落笔成趣了。这也是一句极平常的话,犹如说学诗,最要是登临山水,体会人情,培养性灵,而不是仅学押平仄,讲蜂腰鹤膝等末技的问题。   因此我们知道,是有相当的人生观,参透道理,说话近情的人,才会写出幽默作品。无论哪一国的文化、生活、文学、思想,是用得着近情的幽默的滋润的。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其结果必有天下相率而为伪的生活与文章,也必多表面上激昂慷慨,内心上老朽霉腐,五分热诚,半世麻木,喜怒无常,多愁善病,神经过敏,歇斯的利,夸大狂,忧郁狂等心理变态。《论语》   若能叫武人政客少打欺伪的通电宣言,为功就不小了。 第三辑 我的工作 一、关于《翦拂集》   据说出文集是文人的韵事。在作者死后,朋友们替他搜集遗著以表示其爱好珍惜者且勿论,在作者生时刊行的,至少也应有悲欢交集的一种感慨,然而在于我却是如枯木似的,一点的蓬勃的气象也没有。我惟感慨一些我既往的热烈及少不更事的勇气,显然与眼前的沉寂与由两年来所长进见识得来的冲淡的心境相反衬,益发看见我自己目前的麻木与顽硬。这自然有种种的原因。一是自己年龄的不是,只能怪时间与自己。一是环境使然,在这北伐业已完成,训政将要开始,天下确已太平之时,难免要使人感觉太平人的寂寞与悲哀。   在这太平的寂寞中,回想到两年前“革命政府”时代的北京,真使我们追忆往日青年勇气的壮毅及与政府演出惨剧的热闹。天安门前的大会,五光十色旗帜的飘扬,眉宇扬扬的男女学生的面目,西长安街揭竿抛瓦的巷战,哈达门大街赤足冒雨的游行,这是何等悲壮!国务院前哔剥的枪声,东四牌楼沿途的血迹,各医院的奔走舁尸,北大第三院的追悼大会,这是何等的激昂!其实,拿“三一八”屠杀而论,通共不过杀了四十八个青年,这在长了两年见识的我们,还值得大惊小怪吗?然而在当日,却老老实实不知堕了多少青年的眼泪,激动了多少青年的热血,使青年开过几次的追悼会,做过几对的挽联,及拟过多少纪念碑的计划。到如今,纪念碑一个没有成立,(除去燕大魏女士以外;刘和珍是没有的。)不但往日的热血与悲哀,愤慨与眼泪只剩些冷冰冰的纸上空文,甚至欲再观一个青年烈士追悼会而不可得。这种活泼有生气的青年团结大概是再看不到了。我们朋友当中做无名英雄的固然不少,而往日的学者与教授,正在效忠党国的也自颇不乏人。时代既无所用于激烈思想,激烈思想亦将随而消灭。这也是太平人所以感觉沉寂的原因。   有人以为这种沉寂的态度是青年的落拓,这话我不承认。我以为这只是青年人增进一点自卫的聪明。头颅一人只有一个,犯上作乱心志薄弱目无法纪等等罪名虽然无大关系,死无葬身之地的祸是大可以不必招的。至少我想如果必须一死,来为国牺牲,至少也想得一班亲友替我挥几点眼泪,但是这一点就不容易办到,在这个年头。所以从前那种勇气,反对名流的“读书救国”论,“莫谈国事”论,现在实在良心上不敢再有同样的主张。如果学生寄宿舍没有电灯,派代表去请校长装设,这些代表们必要遭校长的指为共产党徒,甚至开除。致于无书可读,则寄宿舍代表愚见亦大可以不必做,还是做年轻的顺民为是。校事尚如此,国事更可知了。这一点的见解是于“莘莘学子”实在有益的。   所以这书中的种种论调,只是一些不合时宜的隔日黄花,读者也尽可以隔日黄花视之,好在作者并无立说立言藏诸名山传诸其人的梦想。激烈理论是不便于任何政府的,在段祺瑞的“革命政府”提倡激烈理论是好的,但是在这革命已经成功的时代,热心于革命事业的元老已不乏人,若再提倡激烈理论,岂不是又与另一个“革命政府”以不便?这是革命前后时代理论上应有的不同。   然而我也颇感觉隔日黄花时代越远越有保存之必要,有时夹在书中,正是引起往日郊游感兴的好纪念品。愈在龌龊的城市中过活的人,愈会想念留恋野外春光明媚的风味。太平百姓越寂寞,越要追思往昔战乱时代的枪声。勇气是没有了,但是留恋还有半分。远客异地的人反要做起剪纸招魂无谓的举动;南下两年来,反使我感觉北京一切事物及或生或死的旧友的可爱。魂固然未必招得来,但在自己可得到相当的慰安,往日的悲哀与血泪,在今日看来都带一点渺远可爱的意味。所以我只把这些零乱粗糙的文字,当做往日涉足北京文坛撮来的软片。摄照的工艺实在粗糙的很,又未经照相专家照例应有的修改。不过所照的当日正人君子学者名流的影子实在多,而因为是偶尔随兴所暗摄的,正人君子又不曾刮脸修发正襟危坐来向我排八字脚,事后又未加以点缀修饰,所以正人君子的面孔看来仍旧逼肖而特别亲切。在当日是无何等意义的,时移境迁看来也就别有隽趣。虽然还是粗拙的很,却也索性粗拙为妙。这就是我所以收集保存他的理由。或者因为所照的学者名流,当日虽是布衣,现在都居荣官显职,将来一定还要飞黄腾越,因而间接增加这些他们布衣时代的遗影的价值,也是意中事吧?吾文集之无聊,于此已可想见。 二、关于《大荒集》   因为想把这五六年来的零篇文字集成一书,便为保存,所以想起集名。向来中国人的文集取名,都很雅致,如同书斋的取名一样,可以耐人寻味。因此想到已出的《翦拂集》,而以为此集命名,应该与上集集名意义稍微联贯,才有意思。最初想到“草泽集”、“梁山集”,都觉得不当。因而想到《大荒集》这名词,因为含意捉摸不定,不知如何解法,或是有许多解法,所以觉得很好。由草泽而逃入大荒中,大荒过后,是怎样个山水景物,无从知道,但是好就在无人知道,就这样走,走,走吧。   不过有一点,大荒旅行者与深林遁世者不同。遁世实在太清高了,其文逸,其诗仙,含有不吃人间烟火意味,而我尚未能。也许戈壁荒漠过去,就是深林,与木石交,与鹿豕游,那末下一次文集便须以“深林集”或“鹿豕集”名,但也许过去正是新都的十字街头,也是可能的。总而言之,在荒野中的人尚不知道。   在大荒中孤游的人,也有特种意味,似乎是近于孤傲,但也不一定。我想只是性喜孤游乐此不疲罢了。其佳趣在于我走我的路,一日或二三里或百里,无人干涉,不用计较,莫须商量。或是观草虫,察秋毫,或是看鸟迹,观天象,都听我自由。我行吾素,其中自有乐趣。而且在这种寂寞的孤游中,是容易认识自己及认识宇宙与人生的。有时一人的转变,就是在寂寞中思索出来,或患大病,或中途中暑,三日不省人事,或赴荒野,耶稣、保罗、卢梭……前例俱在。   吾生平读书绝少,无论中外文学,都是这样。因为不阿世好,所以也不赶看时行所尚的书。但是有时偶然得一好书,或发现一新作者,则欢喜无量,再读三读而获益无穷。这就是孤游者之快乐。但是我相信,凡读书的人都应如此,必须得力于一家,不可泛览,以致博学而无所成名。曾子高于子夏,就在这一点。读书应取其性情相近者而精读之,才容易于见解思想上有所启发,如此时久日渐,自然也可有成就。常人学与思,总是学占大部分而思少,就是因为所学是趋时之学,不一定与自己思想能发生关系。要多思不如少学,才不会精神浪费,但要如此,又非取孤游办法不可。栖栖皇皇,汲汲成名,人云亦云,是不足取的。我想从容的,慢慢的,如野游般沿路读来才好。像Samuel Butler那样孤芳自赏的作家,是我所佩服的。   有人出书,是因为偶然先想到一个书名,觉得太好了,非出不可,然后去做书。有人是先做好了书,才想起书名,甚至屡次易名,如同家中的宁馨儿,先生出来,再给取名,却因为宠爱,连起三四个绰号,随生随灭,听其自然,但也不觉得重复。名之来源,常人都不知道,有时做父母的也不知道。大半总是偶然呼出,觉得顺口,音韵好听,而有什么极小事故的关系。《大荒集》,是先想出书名,属于第一类的。今晨因想到这书名,觉得音韵甚好,义也可取,所以也把一时感想写成一篇序。序既写好,又感觉不得不赶紧搜罗旧作,编集起来,待看能合书名否?   这只能算是序书名,并非序书。至于书之内容皆系革命以后之作品。但料想已无《翦佛集》之坦白了。而且并非包括我革命以后的最好作品。最好的还是我游欧一年与我的小孩的通信,而那些通信的最好部分,并不是我写的。 三、我办《论语》①   ①原题为《方巾气之研究》。   在我创办《论语》之时,我就认定方巾气道学气是幽默之魔敌。倒不是因为道学文章能抵制幽默文学,乃因道学环境及对幽默之不了解,必影响于幽默家之写作,使执笔时,似有人在背后怒目偷觑,这样是不宜于幽默写作的。惟有保持得住一点天真,有点傲慢,不顾此种阴森冷猪肉气者,才写得出一点幽默。这种方巾气的影响,在《论语》之投稿及批评者,都看得出来。在批评方面,近来新旧卫道派颇一致,方巾气越来越重。凡非哼哼唧唧文学,或杭哟杭哟文学,皆在鄙视之列。今天有人虽写白话,实则在潜意识上中道学之毒甚深,动辄任何小事,必以“救国”、“亡国”挂在头上,于是用国货牙刷也是救国,卖香水也是救国,弄得人家一举一动打一个嚏也不得安闲。有人留学,学习化学工程,明明是学制香水,炼牛皮,却非说是实业救国不可。其实都是自幼作文说惯了“今夫天下”、“世道人心”这些名词还在潜意识中作祟吧。所以这班人,名词虽新,态度却旧,实非西方文化产儿,与政客官僚一样。他们是不配批评要人“今夫天下”的通电的。西洋人讨论女子服装,亦只认为审美上问题,到中国便成了伦理世道什么夷夏问题。西人看见日蚀,也只当作历象研究,一到中国,也变成有关天下治乱的灾异了。西方也有人像李格,身为大学教授,却因天性所近,好写一些幽默小品,挖苦照相家替人排头扭颈,作家读者也没想到“文学正宗”“国家兴亡”上面去。然而幽默文学,却因此发达。假如中国人如作一篇《吃莲花的》,便有人责问,你写这些有何关于世道人心,有何益于中国文化?这不是桐城妖孽还在作祟是什么?因此一着,写作的人,也无意中受此辈之压迫,拿起笔来,必以讽世自命,于是纯粹的幽默乃为热烈甚至酸腐的讽刺所笼罩下去。   办幽默刊物是怎么一回事?不过办一幽默刊物而已,何必大惊小怪?原来在国外各种正经大刊物之内,仍容得下几种幽默刊物。但一到中国,便不然了。一家幽默,家家幽默,必须“风行一时”,人人效颦。由于誉幽默者以世道誉之,毁幽默者,亦以世道毁之。这正如一个乳臭未干专攻文学三年的洋博士回到中国被人捧为文学专家一样的有苦难言,哭笑不得。其实我林语堂并无野心,只因生性所近,素恶《东方杂志》长篇阔论,又好杂沓乱谈,此种文章既无处发表,只好自办一个。幸而有人出版,有人购读,就一直胡闹下去。充其量,也不过在国中已有各种严肃大杂志之外,加一种不甚严肃之小刊物,调剂调剂空气而已。原未尝存心打倒严肃杂志,亦未尝强普天下人皆写幽默文。现在批评起来,又是什么我在教中国或亡中国了。   《人间世》出版与《论语》出版一样。因为没人做,所以我来做。我不好落人窠臼,如已有人做了,我便万不肯做。以前研究汉字索引,编英文教科书,近来研究打字机,也都是看别人不做,或做不好,故自出机杼兴趣勃然去做而已。此外还有什么理由?现在明明提倡小品文,又无端被人加以夺取“文学正宗”罪名。夫文学之中,品类多矣。吾提倡小品,他人尽可提倡大品;我办刊物来登如在《自由谈》天天刊登而不便收存之随感,他人尽管办一刊物专登短篇小说,我能禁止他吗?倘使明日我看见国中没有专登侦探小说刊物,来办一个,又必有人以为我有以奉侦探小说为文学“正宗”之野心了。这才是真正国货的笼统思想。此种批评,谓之方巾气的批评。以前名流学者,没人敢办幽默刊物,就是方巾气作祟,脱不下名流学者架子,所以逼得我来办了。   今日“大野”君在《自由谈》(《申报》副刊)劝我“欲行大道,勿由小径,勿以大海内于牛迹,勿以日光等于萤火”。应先提倡西洋文化后提倡小品。提倡西洋文化,我是赞成的。但是西洋文化极复杂,方面极多,“五四”的新文化运动,有点笼统,我们应该随性所近分工合作去介绍提倡吧。幽默是西方文化之一部,西洋近代散文之技巧,亦系西方文学之一部。文学之外,尚有哲学、经济、社会,我没有办法,你们去提倡吧。现代文化生活是极丰富的。倘使我提倡幽默,提倡小品,而竟出意外,提倡有效,又竟出意外,在中国哼哼唧唧派及杭哟杭哟派之文学外,又加一幽默派、小品派,而间接增加中国文学内容体裁或格调上之丰富,甚至增加中国人心灵生活上之丰富,使接近西方文化,虽然自身不免诧异,如洋博士被人认为西洋文学专家一样,也可听天由命去吧。近有感想,因见上海弄堂屋宇比接,隔帘花影,每每动人,想起美国有自动油布窗幔,一拉即下,一拉即上,至此无人“提倡”“介绍”,也颇思“提倡”一下。倘得方巾气的批评家不加我以“提倡油布窗幔救国”罪名,则幸甚矣。   在反对方巾气文中,我偏要说一句方巾气的话。倘是我能减少一点国中的方巾气,而叫国人取一种比较自然活泼的人生观,也就在介绍西洋文化工作中,尽一点点国民义务。这句话也是我自幼念惯“今夫天下”之遗迹。我生活之严肃人家才会诧异哩。   因为西方现代文化是有自然活泼的人生观,是经过十九世纪浪漫潮流解放过,所以现代西洋文化是比较容忍比较近情的。我倒认为这是西方民族精神健全之征象。在中国新文化虽经提倡,却未经过几十年浪漫潮流之陶炼,人之心灵仍是苦闷,人之思想仍是干燥。一有危艰,大家轰轰然一阵花炮,五分钟后就如昙花一现而消灭。因为人之心灵根本不健全,乐与苦之间失了调剂。叫苦固然看来比嬉笑或闲适认真爱国,无奈叫苦了喉干舌燥。这一股气既然接不上去,叫苦之后就是沈寂,宛如小孩哭后,想睡眠。虽然偶然在沈寂中哼唧一两声,也是病榻呻吟,酸腐颓丧,疲靡之音。现在文学中好像就没听见声音宏亮的喊声,只有躲在黑地放几根冷箭罢了。但人之心理,总是自以为是,所以有吮痈之癖。自己萎弱,恶人健全;自己恶动,忌人活泼;自己饮水,嫉人喝茶;自己呻吟,恨人笑声,总是心地欠宽大所致。二千年来方巾气仍旧把二十世纪的白话文人压得不能喘气,结果文学上也只听见嗡嗡而已。   所谓西洋自然活泼的人生观,可举新例说明。譬如游玩是自然的,以前儒塾就禁止小孩游玩,近来教育观念解放了,近乎自然了,于是不但不禁止游玩,并且在幼稚园、小学、中学利用游玩养儿童的德性。西洋夫妇卿卿我我,携手同游,也不过承认男女之乐为人类所应有,不必矫饰,于是慨然携手同行于街上,忝不为怪,由中国人看来,也只能暗羡洋鬼子会享艳福。一旦中国人也男女解放起来,却认为不可,说是伤风败俗。看见西人男女裸身海浴水戏,虽然也会羡慕,但是看见中国男女裸身海浴,必登时骂其为世风不古。西洋女子服装尽管妖艳,西洋现代的批评,却没见有人说她们是有伤风化,因为他们已有浪漫派容忍观点。然在中国看见西洋女子之妖装艳服,虽然佩服,看见中国女子一样服装,便要骂其为摩登。西洋舞台跳舞,如草裙舞,妖邪比中国何只百倍,但是未闻西方思想家抨击,而实际上西人也并未因看草裙舞而遂忘了爱国。中国人却不能容忍草裙舞,板起道学面孔,詈为人心大变天下大乱之征。然而中国人并不因生活之严肃而道德高尚,国家富强起来。全国布满了一种阴森发霉虚伪迂腐之气而已。所以这种方巾气的批评家虽自己受压迫而哼几声,唾骂“文化统一”,哀怨“新闻检查”,自己一旦做起新闻检查员来,才会压迫人家得利害。我看见女儿见两只臭虫在床板上争辩,甲骂乙“你是臭虫”!乙也回骂甲“你是臭虫”!我却躲在旁边胡卢大笑。   因为心灵根本不健全,生活上少了向上的勇气,所以方巾气的批评,也只善摧残。对提倡西方自然活泼的人生观,也只能诋毁,不能建树。对《论语》批评曰“中国无幽默”。中国若早有幽默,何必办《论语》来提倡?在旁边喊“中国无幽默”并不会使幽默的根芽逐渐发扬光大。况且《论语》即使没有幽默的成功作品,却至少改过国人对于幽默的态度,除非初出茅庐小子,还在注意宇宙及救国“大道”,都对于幽默加一层的认识,只有一些一知半解似通非通的人,还未能接受西方文化对幽默的态度。这种消极摧残的批评,名为提倡西方文化实是障碍西方文化,而且自身就不会有结实的成绩。《人间世》出版,动起杭哟杭哟派的方巾气,七手八脚,乱吹乱擂,却丝毫没有打动了《人间世》。连一篇像样的对《人间世》的内容及编法的批评,足供我虚心采择的也没有。例如我自己认为第一期谈花树春光游记文字太多不满之处,就没有人指出。总而言之,没有一篇我认为够得上批评《人间世》的文字。只有胡鲁一篇攻击周作人诗,是批评内容,但也就浅薄得可笑,只攻击私人而已。《人间世》之错何在,吾知之矣。用仿宋字太古雅。这在方巾气的批评家,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罪案。 四、《论语》三周年   在三年前此日,《论语》呱呱坠地,可是其呱呱是笑声,不是哭声,虽然他是法文所谓enfant terrible(好在人前说毫无顾忌的老实话的小孩),但是一则因他天真,本无恶意,也与人不怀宿怨,二则他可哄人笑,三则大人长者实在终日拘束的甚是无聊,一旦有一小孩直指客人鼻上一只苍蝇,须上一粒饭粒,心里顿觉一阵凉爽,所以也就任他去了。说放肆也有时有点放肆,若不是长者宽厚为怀,早就打他一下嘴巴,以后他也就慢慢不敢放肆,专学说些客套去了。可是这小孩,虽好嘻嘻哈哈终日,究非不上进的村童可比,也颇自知自好,客人须上有一粒饭粒,他必要指出,但叫他怎样无理取闹,或者口吻粗鄙,骂人王八,他也不来的。因此上下都爱他,偶有不顺,也只说他淘气,笑笑完事,而他人所不许说的话,他许说了,别个小孩不敢出口的话,他也敢说了,兜的全家上下团团转,有时大人谈话无味,反要喊小孩出来说:“你说说笑话给我们听吧!”   因此《论语》居然度过三岁了。其实也是现代与往日不同了。若在往日,小孩在人前淘气,或在学堂玩笑,都要挨鞭杖,即使学生在课室看见一只蝴蝶,喝声好看,都要遭先生白眼一下。现在可就不同了。你看学堂还给球教学生踢,若有小孩喜欢看蝴蝶,教师也趁机会,说说毛虫化蝶的道理给他听。教科书还有画图给学生看。这样一来,念书可就快活的多了,不似以前子曰诗云叫人坐冷板凳。因此学生身体也强健起来,精神也活泼了。现在读书人会跑,会跳,也会游泳,也会踢球,比以前读书人的身体就大大不同了。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小孩生下来,本有一股天真活泼之生气,学生中你敲我一背,我拧你一下,都不是坏根性,也是无害于读书上进的。大概小孩愈聪明,愈活泼,愈淘气,倒是那些终日静坐循规蹈矩的小孩,本来元气不足,将来长大更加无用。所以聪明的教师看见某生淘气,心里早就想到自己童年也是在学堂捣鬼者之一,口头虽然不得不喝他一声,心里却甚怜爱,明白这个小孩将来非同小可。因为他书的确念得好,所以有时虽然在课室和同学捣鬼,也装做不见,由他去了。若是他真不念书,一味顽皮,那就不同。苟能知上进,闲时淘汽吵架,倒不能算为坏根器,是合乎自然。你想这种教学心理,不是比以前进步吗?所以《论语》也安然淘了三年气。   我们眼看这小孩做三岁生日,想想倒也不容易。别的小孩有的出痧,有的惊风死了。他还是一个圆脸蛋,终日嘻嘻哈哈兜着人笑。本来三岁上下的孩子,最易患病,最多波折,有时好好的小孩,不知怎的,会无疾而终,我想《论语》所以今日无恙,还是靠他平日有说有笑,能吃能玩的充实元气吧。现在他算长大了,虽然未多见世面,但是也不能让他放肆无礼,大人跟前说话,也应顾忌一点,不过也不应常吆喝他,管教太严;千万不可使他失了活泼天真,慢慢的沉闷,慢慢的虚伪,不敢再说说笑笑,将来闷成一个无名病出来,那可不是玩的。 五、关于《人间世》①   ①原题为《关于本刊》。   凡创作的理想,必经过相当的试验、误会、坚持,然后成功。本刊出版以来,经各方投稿者的赞助,始有今日,近来外稿越来越多而越好,更能接近原来的理想。但是在本人仍认为心中想要实现的理想杂志尚未实现,其能实现与否须靠撰稿人帮忙,所以把这一点意思写下如左。   本刊宗旨在提倡小品文笔调,即娓语式笔调,亦曰个人笔调,闲适笔调,即西洋之Familiar Style,而范围却非如古之所谓小品。要点在扩充此娓语笔调之用途,使谈情说理叙事纪实皆足以当之。其目标仍是使人“开卷有益,掩卷有味”八个大字。   要达到这八个大字的目标,非走上西洋杂志之路不可。西洋杂志好的就是叫人开卷有益,掩卷有味。中国的杂志文字,轻者过轻,重者过重,内容有益便无味,有味便无益。如某杂志一翻开目录,就是××之鸟瞰,××之展望,××之检讨,××之动向,老实说,谁会去读这些文章,故曰有益而无味。如小品之风也月也雪也金鱼也,味倒有矣,而益则无,虽可读,却非不可不读,读了也毫无所得,故曰有味而无益。然在西洋杂志却常见既有味又有益的作品,增加我们的知识,启迪我们的灵机,非但可读,并且不可不读。我尝给他分析一下,得以下结果:   (一)意见比中国自由。因用了个人笔调,篇篇是有独见,得自经验,出自胸襟的话,或牧师叙述为何不叫他的儿子做牧师,教科书书局编辑揭教科书之黑幕,某人赞成纳妾,某人反对蜜月旅行,大家自由的,大胆的,发挥下去,这是有价值的文学,也即是诚实的文学。中国所以如此大家依样画葫芦,因为中国人善骂,怕骂便不能说出心中的话,而结果流为白茅千里世界。口未开已先知其卫道,笔未下已可断其投机。故必有人敢挨骂,吊诡谲奇,才能打破这个伪道学的局面。《论语》曾经有过两篇大胆的文章,一是洋人写的《开房间》,一是女子写的《一月一次的刑罚》,便是此种大胆的文字,也是诚实的文字。   (二)文字比中国通俗。西洋杂志撰文者,并不把文字看成宝贝,就是用笔说话而已,而且因为西洋杂志是要给家家户户妇人小子看的,他们已经演成极通俗的杂志文体,叫人人看得下去。   (三)作者比中国普遍。中国文字成为一种阶级的专利,报上投稿者,都是靠笔吃饭的人。这些人三成是书呆子,七成是未曾好好读书的。我自己二者兼而有之,我们这般人谈天说地有什么价值?叫我写一篇蕃薯种法我是写不来的。因为你也是文人,我也是文人,说来说去还是我们的玩意儿,看谁书袋掉的利害,笔锋练的尖利,谁便是高手,但是这种文字有什么价值?西洋人没有这样尊重文学,所以杂志投稿的人,也各种各式的人都有。有卖汽车的教人买旧汽车的秘诀,有救火队长叙述救火的内行话,我读了也有味也有益。中国教科书的黑幕,有书局老板敢写出来吗?中国银行界怎样靠公债维持,写来岂非有味而又有益的文章,但是银行经理,他肯执笔吗?交易所伙计他敢执笔吗?上海爱多亚路宝成里之夜生活,小瘪三鸦片鬼不乏能文之人,他们肯特写出来吗?中国纳妾者,离婚者多多少少,他们肯赤条条把他们实情实理讲出来吗?再浅一点,男女同学是好是坏,此中不乏问题,为何没人肯来反对或辩护,或叙述他或她的经验?更浅一点,结婚男女第一年经验如何,谁肯老实写来?再高一点,考试院成立以来所干何事,有人能系统的记载及说明其苦衷吗?这些都可代表西洋杂志的文章题目。可见中国杂志是死的,西洋杂志是活的。西洋杂志是反映社会,批评社会,推进人生,改良人生的,读了必然增加智识,增加生趣。中国杂志是文人在亭子间制造出来的玩意,是读书人互相慰藉无聊的消遣品而已。   本刊为要打开此一条路,拟先将二种想法开始做去。(一)提倡“特写”。特写是西洋杂志所谓Features。特写之特征是材料须直接由现实社会去调查搜寻,然后组织成篇,或加以批评意见。西洋记者都受过这种训练,要攒入社会中去访察材料,不容你随便拿起笔来,抄抄书乱放屁。从前美国记者Agnes Smedley住上海,这位美国姑娘才利害哩!她不会说中国话,但是不到几个月,已写成上海工厂生活之大文,竟有许多我们都还不知道的事实。她就是跑,她不轻视外勤工作。所以她的材料是活的。文笔好见解好的人,写出来自然好,因为他能抓到重要问题,而不失于琐碎,又能运用轻松笔调,写来叫人喜欢。譬如西洋Arthur Ransome,Walter Duran-ty便是此类有学问有思想的上乘记者,他们的文章声价非常之高。本刊登过的《王德林》、《牙行》、《马来人》及《斗行》诸篇便属于特写性质。随举一二题目,如《古北口之战》、《我入关的经验》、《今日之青岛》、《易培基之行踪》、《一来年之江民声》便是,只要大家有好脚腿,肯跑,便有文章可做。   (二)辟“西洋杂志文”一栏。从下期起,取消“译丛”,而添此栏,每期四五千字。宗旨:(A)叫许多不懂洋文的人也可看到西洋杂志文,(B)叫人看西洋杂志文之体裁笔调及材料是怎样个样式。我们不管文学不文学,此栏并不要介绍西洋文学,只是叫人见识见识西洋杂志是怎样有益而且有味与社会人生有关之文字。要想投稿的也可以来。   话虽这样说,非破除文人阶级,等到中国的银行经理、救火队长、教育行政官、书局老板、流氓瘪三、狱卒监犯都肯撰稿,我这理想终久不会实现。今日杂志文一大毛病就是:文人笔力太好而脚腿太坏。 六、关于《吾国与吾民》   亢德来函叫我写一篇《我怎样写〈吾国与吾民〉》。但最近我正在写我的第二部书《生活的艺术》,赶本月底完稿,每日三千字一段,自九时半至十二时半坐在书斋工作,像机器一样,不容少许停顿或出岔,此刻书记在忙着抄改,只好偷闲写一点点,我想拉杂报告一点关于这两本书的消息。   《吾国与吾民》著于民国廿三年春夏秋三季,一部分是在庐山避暑山居时写的。通共约十个月。那时又是《人间世》最热闹时期,兼办《论语》,所以可算是忙里偷闲的工作。自“有闲阶级”之口号发生,“忙闲”二字常在我脑中盘旋。什么是忙,什么是闲,越想越糊涂。忙者未必有功于世,鸡鸣而起孳孳为利是也;闲者未必是新名教罪人,删诗讲《易》作《春秋》之某翁是也。现在物质主义侵入中国,大概若非谈出口入口通货膨胀之徒,便不足齿于忙人之列。我即异于是。张山来说得好:“能忙人之所闲者,始能闲人之所忙。”皮鞋用机器制造,产量才大,才叫做忙,叫做摩登,由皮匠手制的,而三日甚至六七日做成一双,产量便小,便是闲,便是封建。无奈好皮鞋都是手制而不是机器造的。凡是艺术,都是心手俱闲时慢慢产生出来的。六七日做双皮鞋,才做出好皮鞋,而皮鞋始成艺术。甚矣乎,新旧时代精神之相反也。在我看来,打个入厂时刻卡片按时入厂之厂工,未必便文明到怎样,而在家里慢慢一针一针做去的皮匠,未必便野蛮到怎样——如果在生活的艺术标准上衡量起来。皮匠如何一针一针钉去,本不该我事,我的意思不过说我的著书也是在青山白云芒鞋竹杖影中写出来的,也是心手俱闲时一段一段一章一章写出来的。我只知道像皮匠这样一针一针钉下去,其为功为罪,为革命为反革命,皆可勿论。   这样讲离题似远而实近。我不能按图索骥分甲乙丙丁讲下去,因为半小时内就得再起稿写书。我忙人也,忙人只好用闲适笔调优游自在用野老谈天方法做文章,不然便急死了。横竖还有十五分钟,何妨瞎谈一下。《吾国与吾民》已将出第十一版,此十一版系修订而加插图的,尺寸略加大。初版错误都已改正。插图用照相,共十六页。德文法文挪威文译本早已出版,还有几种尚未出版。中文译本已请友人在翻译中,不久即可在本社出版。   现在写的讲生活之艺术,名为The Importance of Living。起初我无意写此书,而拟翻译五六本中国中篇名著,如《浮生六记》、《老残游记二集》、《影梅庵忆语》、《秋镫琐忆》,足以代表中国生活艺术及文化精神专书,加点张山来的《幽梦影》格言,曾国藩、郑板桥的“家书”,李易安的《金石录后序》等。(见辛报说我译《浮生六记》“全本”上王均卿之当,实则此全本出版我曾在《人间世》为文辨伪。)然书局老板意见,作《生活的艺术》在先,译名著在后。因为中国人之生活艺术久为西方人所见称,而向无专书,苦不知内容,到底中国人如何艺术法子,如何品茗,如何行酒令,如何观山,如何玩水,如何看云,如何鉴石,如何养花、蓄鸟、赏雪、听雨,吟风、弄月。……夫雪可赏,雨可听,风可吟,月可弄,山可观,水可玩,云可看,石可鉴,本来是最令西人听来如醉如痴之题目。《吾国与吾民》出,所言非此点,而大部分人注目到短短的讲饮食园艺的《人生的艺术》末章上去,而很多美国女人据说是已奉此书为生活之法则。实在因赏花弄月之外,有中国诗人旷怀达观高逸退隐陶情遣兴涤烦消愁之人生哲学在焉。此正足于美国赶忙人对症下药。因有许多读者欲观此中底奥及一般吟风弄月与夫家庭享乐之方法,所以书局劝我先写此书。不说老庄,而老庄之精神在焉,不谈孔孟,而孔孟之面目存焉。这是我写此书之发端。   三月初动手,写了二百六十页,忽然于五月初一夜在床上作起序来,乃觉今是昨非,将前稿尽行毁去。因原来以为全书须冠以西方现代物质文化之批评,而越讲越深,又多论辩,至使手稿文调全非。自五月三日起乃重新编起,至七月底全书七百页,所以在这三月里如文王囚在羑里一般,一步也走不开。然而并不叫苦,反如受军事训练,一切纪律化、整齐化、严肃化。要在早睡早起,夜眠必足,眠足则翌晨坐在明窗净几,一面抽烟,一面饮茗,清风徐来,鼻子里嗅嗅两下,胸部轩动,精神焕发,文章由口中一句一句一段一段念出,叫书记打出初稿,倒也是一种快乐。夜眠不足,文章便吐不出来。《吾国与吾民》是在打字机上自己打出的,而这书是口述而由人笔记的。平常也无甚腹稿,只要烟好茶好心情好,便可为文。   在纽约如何讲品茗供花等等题目呢?原来我带来不少此类书。陈眉公《宝颜堂秘笈》,王均卿《说库》,开明圣经纸五册《廿五史》全部运来,又有《文致》《苏长公小品》《苏长公外纪》《和陶合笺》《群芳清玩》《小窗幽记》《幽梦影》以至燕儿蝶儿匡儿图我都带来,只忘记带《欣赏篇》《说郛》《樵歌》《寒山诗集》,至悔。哥伦比亚中文图书馆丛书备得不少,但我懒得出门,至今未去查过。屠隆《冥寥子游》给我全部译出列入书中了。我最快活的是集中国咏命遣怀一类诗四十余首,其达观味道实与Omar Khayyam相等,如白居易对酒诗“昨日低眉问疾来,今朝抆泪吊人回”“相逢且莫推辞醉,听唱阳关第四声”。及“不开口笑是痴人”之句,与Omar何别?觉隐诗“一脉青山景色幽,前人田产后人收,后人收得休欢喜,又有收人在后头”,何尝不警悟?李密庵《半半歌》何尝不冲淡?东坡《述怀行香子》词何尝不高逸?《骷髅赞》何尝不悲壮?……这样把乐天、东坡、石田、子畏……等等诗人请来欢聚一堂,唱和酬咏,倒也可以凑成代表中国诗人人生哲学的“人生曲”,名为The Hu-man SymphoBny,又名为A Chinese Fantasia。话不多谈了,已写过时候,可见《宇宙风》文本月不该写的,后悔无及。 七、关于《生活的艺术》   这是一篇私人的证言,是一篇关于我自己的思想和生活经验的证言。我不想在客观的立场上发表意见,也不想建立甚么不朽的真理。老实说,我颇看不起客观的哲学;我只想表现个人的观点。我很想把这本书题名为“抒情哲学”,用“抒情”一词去代表一种极端私人和个人的观念。然而,这个书名太美了,我非放弃它不可,因为我恐怕把目标定得太高,因而使读者期望太大,同时也因为我的思想的主要成分是实事求是的散文,这个水平线是比较容易维持的,因为比较自然。让我低低地躺着,紧贴着土壤,和草根地亲近着,我便会觉得十分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在沙土里舒服地蠕动着,觉得快活。有时当一个人沉醉在这土地上时,他的神灵似乎那么轻飘,使他以为是在天堂。可是事实上他不过是站在地上的六尺之躯。   我也很想把这本书全部用柏拉图对话那种方式写出来。把私人偶然想到的话说出来,把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意义的琐事插进去,尤其是在美妙恬静的思想的草地上闲荡着,这是一种多么便当的方式啊。可是,不知怎样,我并没有这么做。我不晓得什么缘故。或者我怕这种文章方式现在很不流行,也许没有人要读它,而一个作家终究是要人家读他的著作的。当我说“对话”时,我的意思并不是指报纸访问记之类的对话,或那些切成许多短段落的时评;我的意思是指真真好的,长的,闲逸的谈论,一说就是几页,当中有许多迂回曲折,后来在最料不到的地方突然一转,绕过一条捷径,而回到开头所讨论的问题来,好像一个人爬过一道围篱回家去,使他同行的伴侣惊奇不置一样。啊,我多么喜欢爬过后门的篱笆,绕着小路回家啊!至少我的同伴会承认我对于回家的道路和周遭的乡野是熟识的……可是我不敢这样做。   我并不独出心裁。我在这里所表现的观念早已由东西许多思想家再三思想过,表现过了;我由东方借来的真理,在那边都算是陈旧平常的真理。虽然如此,它们却是我的观念;它们已经变成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如果它们在我的生命里生了根,那是因为它们能在我的思想上表现一些独出心裁的东西;我第一次碰到它们时,我的心思便本能地表示同意了。我喜欢它们,因为它们乃是思想,而不是因为表现这些思想者是甚么重要的人物。老实说,我在读书和写作的时候,是绕着小路走的。我所援引的作家有许多是默默无闻的,有许多也许会使中国文学教授大惑不解。我所援引的如果有些是名人,我只在我直觉的认可之下接受他们的观念,而不是因为这些作家是著名的。我有一种习惯,就是去购买一些冷僻无闻的旧书的便宜版本,看看可以在这些书里发现甚么东西。如果文学教授们知道我的思想的源流,他们一定会对这么一个俗物表示惶骇。可是在一个灰烬罐里拾到一粒小真珠,是比在珠宝店窗内看见一粒大真珠更快活的。   我的思想并不深刻,所读的书也不广博。一个人所读的书如果太广博,便不知道是为是,非为非了。我没有读过洛克(Locke),休谟(Hume),或柏克立(Berkeley)①的著作,   ①洛克,17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17世纪苏格兰哲学家;柏克立,17世纪爱尔兰哲学家。   也没有念过大学的哲学课程。由专门技术上说来,我所用的方法和我所受的训练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不读哲学,而只直接拿人生当课本读,这是不依传统的哲学研究方法——错误的方法。我的理论根据有些是,我家里所雇用的老妈子黄妈,她具有培养中国良好女人的一切思想;一个满口咒骂的话的苏州船娘;一个上海街车的卖票员;我的厨子的老婆;动物园里一只小狮子;纽约中央公园一只松鼠;一个说过一句好话的船上膳务员;一个在某报天文栏上写文章的记者(已经死了十多年了);箱子里所收藏的新闻纸;以及任何一个不消灭我们的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或任何一个不消灭他自己的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我怎么能够枚举得完呢?   我因为这样缺乏学院式的哲学训练,所以比较不怕写一本哲学的书。为了这个缘故,一切看起来似乎比较清楚,比较容易;这在正统哲学家的眼中,不知是不是一种补偿。我颇为怀疑。我知道一定有人会埋怨我所用的词字还不够长,埋怨我把东西弄得太容易了解,最后又埋怨我缺少谨慎,埋怨我在哲学的圣殿里没有低声下气地说话,没有用矜持的步伐轻轻地走着,没有露着一种应有的恐惧样子。勇气似乎是现代哲学家最罕有的美德。可是我始终是在哲学的境界外徘徊流浪着的,这倒给我勇气。你可以根据自己直觉的判断,思索出自己的观念,创立自己独特的意见,用一种孩子般的厚颜,在大庭广众之间供认这些见解;这么一来,世界另一角落里的确有一些具着同感的人,会跟你表示同意的。一个用这种方法创立观念的人,常常会在惊奇之中发见另外一个作家也说过同样的话,也有过同样的感觉,但或者用一种较容易,较优雅的方法把思想表现出来。这样,他发见了一个古代的作家,而这个古代的作家做了他的证人;他们变成永久的精神朋友了。   所以,我对这些作家,尤其是我精神上的中国朋友,是应该致谢的。我在写这本书时,有一群温厚和蔼的天才和我合作;我希望他们喜欢我,跟我喜欢他们一样。因为,在一种很真实的意义上说来,这些神灵是与我同在的,他们和我有着精神上的交通,这是我所认为真实的交通方式——两个不同时代的人想着同样的思想,具着同样的感觉,彼此完全互相了解。我在著作这本书的时候,有一些朋友曾用他们的贡献和忠告,给我以特殊的帮助:第八世纪的白居易,十一世纪的苏东坡,以及十六十七两世纪间那一大群独出心裁的人物——浪漫风流、口若悬河的屠赤水,戏谑诙谐、独出心裁的袁中郎,深刻沉着、堂皇伟大的李卓吾,感觉锐敏、熟悉世故的张潮,美食家的李笠翁,快活有趣的老快乐主义者袁子才,和谈笑风生、热情洋溢的金圣叹——这些人全是不依传统的人,这些人因为具着太多的独立见解,对一切事物具着太深的感觉,所以不能得到正统派批评家的喜悦,这些人因为太好了,所以不能遵守“道德”,因为太有道德了,所以在儒家的眼中是不“好”的。这群精选出来的伴侣人数不多,因此他们的存在使我享受到更宝贵、更诚恳的喜乐。这些人物有几个也许在本书里没有提到。可是他们依然是跟我同在这部著作里的。他们在中国恢复他们的重要地位,不过是时间问题……还有另外一些人物,虽然较不著名,可是他们的恰切适当的言论是受我同样欢迎的,因为他们把我的意见表现得那么好。我叫他们做我的中国的亚密尼尔Amiel)①——一些说话说得不多,可是始终说得很近情的人,我钦佩他们的明达懂事。此外更有东西各国,古代今代的不朽哲人,他们跟伟大人物的无名祖宗一样,在有灵感的当儿,说出一些比他们所知道的更睿慧的话。最后又有一些更伟大的人物:我比较不当他们做精神上的伴侣,而当他们做师傅,他们的明朗的理解是那么近情,又那么神圣,他们的智慧已经变成完全自然的东西,因此似乎表现得很容易,丝毫不需要努力。庄子就是这么一个人物,陶渊明就是这么一个人物:他们精神的简朴纯真,是较渺小的人们望尘莫及的。在本书里我有时在相当的声明之后,让这些人物直接向读者说话,有时则替他们说出来,好像是我们自己在说话似的。我和他们的友谊维持得越久,受他们思想的影响也就越大;我的思想在他们的熏陶之下,是倾向于亲昵,不拘礼节,不可捉摸,无影无形的类型的,这种影响正和父母对良好家庭教养的影响一样。要指出某一个相同之点是办不到的。我也想以一个过着现代生活的现代人的立场说话,不但以中国人的立场说话而已;我不想仅仅做古人的恭敬的翻译者,我只要把我个人吸收进自己现代脑筋里的东西表现出来。这种程序是有其缺点的,可是在大体上说来,一个人这样却能做比较诚实的工作。因此,我所选择和弃掉的东西都是根据个人的见解的。我在这里不想把任何一个诗人或哲学家的思想全部表现出来;要根据本书里所举的例证去批判他们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在结束这篇自序时,必须照例地说,本书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该大部分归功于我的合作者的有益建议,至于一切错误,缺点,和不成熟的见解,是应该由我完全负责的。我要向华尔舍先生与夫人(Mr.and Mrs.Richard J.Walsh)表示很大的谢忱,第一,谢谢他们鼓励我著作本书的念头,第二,谢谢他们有用而坦白的批评。我也得感谢华特先生(Mr.Hugh Wade)帮助我做本书付印和校对的工作,感谢佩佛女士(Miss Lillian Peffer)替我编好书后的索引。   ①亚密厄尔(1821——1881),瑞士作家。 八、关于《京华烟云》①   ①此为作者1940年9月4日写给郁达夫的信。   达夫兄:得亢德手札,知吾兄允就所请,肯将弟所著小说译成中文,于弟可无憾矣,计此书自去年三月计划,历五阅月,至八月八日起稿,今年八月八日完篇。纪念全国在前线为国牺牲之勇男儿,非无所为而作也。诚以论著入人之深,不如小说。今日西文宣传,外国记者撰述至多,以书而论,不下十余种。而其足使读者惊魂动魄,影响深入者绝鲜。盖欲使读者如历其境,如见其人,超事理,发情感,非借道小说不可。况公开宣传,即失宣传效用,明者所易察。弟客居海外,岂真有闲情谈说才子佳人故事,以消磨岁月耶?但欲使读者因爱佳人之才,必窥其究意,始于大战收场不忍卒读耳。故卷一叙庚子至辛亥,卷二叙辛亥至新潮,专述姚家二姐妹,曾家三妯娌,外亲内戚,家庭之琐碎,及时代之变迁。卷三乃借牛曾二家结怨,写成走私汉奸及缉私锄奸之斗争,重心转入政治,而归结于大战。由是旧派节妇孙曼娘反成抗日精神之中心,牛家叛徒黛云出而为锄奸杀兄之领袖。至陈三环儿黛云之入游击队,阿通肖夫之从戎,阿梅之受辱,素云之悔过不甘为汉奸,为日人所杀,曼娘之惨死乡下,木兰之逃难,遂入开战初半年范围。廿七年元旦,木兰陪夫挈女,在四十万难民之旋律中,载满一小车孤儿向天台山进发。适遇开赴前方军队,万民欢呼之声,如裂帛,如洪涛,排山倒海而来,军士唱着“还我河山”之歌,——河山响应,动天地而泣鬼神,易惨戚为悲壮。木兰亦心动神移。此时由朱门闺秀转入山居贤妇之木兰,又一转而置身大众入无我相境界矣。天台山和尚送木兰至外门,远眺木兰全家入难民队中,渐行渐远,至不可复辨,木知所终而止。故其父以坐禅得无我,木兰乃于人群接触中得之,此书中女主人翁姚木兰精神态度转变之经过也。弟既无暇自译,所以必求兄弟译者以此。非敢以无聊因缘,污吾兄笔砚。大约以书中人物悲欢离合为经,以时代荡漾为纬。举凡风尚之变易,潮流之起伏,老袁之阴谋,张勋之复辟,安福之造孽,张宗昌之粗犷,五四、五卅之学生运动,三一八之惨案,语丝现代之笔战,至国民党之崛起,青年之左倾,华北之走私,大战之来临,皆借书中人物事迹以安插之。其中若宋庆龄、傅增湘、林琴南、齐白石、辜鸿铭、王克敏,及文学革命领袖出入穿插,或藏或显,待人推敲。至故事自身以姚木兰、姚莫愁二姐妹为主人翁。木兰嫁入曾家,曾家三媳妇,曼娘古,木兰新,素云迷醉租界繁华,适成今日中国社会之断片。重要人物约八九十,丫头亦十来个。大约以红楼人物拟之,木兰似湘云(而加入陈芸之雅素),莫愁似宝钗,红玉似黛玉,桂姐似凤姐而无凤姐之贪辣,迪人似薛蟠,珊瑚似李纫,宝芬似宝琴,雪蕊似鸳鸯,紫薇似紫鹃,暗香似香菱,喜儿似傻大娘,李姨妈似赵姨娘,阿非则远胜宝玉。孙曼娘为特出人物,不可比拟。至曾文伯(儒),姚思安(道),钱太太(耶),及新派人物孔立夫(科学家),陈三(革命),黛云(女革命),素云(“白面女王”),莺莺(天津红妓女),巴固(留英新诗人),则远出红楼人物范围,无从譬方。以私意观之,木兰、莫愁、曼娘、立夫、姚思安(木兰父,百万富翁,药店茶号主人)、陈妈、华大嫂为第一流人物。孙亚、红玉、阿非、暗香、宝芬、桂姐、珊瑚、曾夫人、锦罗、雪蕊、紫薇、银屏次之。他若素云之势利,环玉之贪污,雅琴之懦弱,莺莺之无耻,马祖婆(牛太太)之专横,姚太太(木兰母)之顽固,不足论矣。以全书结构而言,木兰、莫愁、立夫、姚思安,为主中之主。孙亚、襟亚、曼娘、暗香、红玉、阿非、迪人、银屏为主中之宾。牛黛云、牛素云、曾夫人、钱桂姐、童宝芬,为宾中之主。珊瑚、莺莺、锦罗、雪蕊、紫薇、环儿、陈三、陈妈、华大嫂又为宾中之宾。地理背景以北京为主,苏杭为宾。以逃难起,以逃难终。全书以道家精神贯串之,故以庄周哲学为笼络,引齐物论“梦饮酒者,日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旦暮遇之也”为格言。   Those who dream of the banquet wake to lamenta-tion and sorrow.Those who dream of lamentation and sorrow wake to join the hunt……This is a paradox.Tomorrow a sage may arise to explain it;but that tomorrow  will not be until ten thousand generations  have gone by.Yet you may meet him any day just around the corner.书长三十六万言,凡四十五回,分上中下三卷。书名Mo-ment in Peking,似可译为《瞬息京华》,唯吾兄裁之。①   ①郁达夫终于未能将此书译出。现有郁达夫之子郁飞译本等。通行译此书名为《京华烟云》。 九、关于《苏东坡传》②   ②此文系《〈苏东坡传〉序》,有删节。   我写《苏东坡传》并没有什么特别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存心给他写本传记的念头,已经存在心中有年。民国廿五年我全家赴美时,身边除去若干精选的排印细密的中文基本参考书之外,还带了些有关苏东坡的以及苏东坡著的珍本古籍,至于在行李中占很多地方一事,就全置诸脑后了。那时我希望写一本有关苏东坡的书,或是翻译些他的诗文,而且,即便此事我不能如愿,我旅居海外之时,也愿身边有他相伴。像苏东坡这样富有创造力,这样守正不阿,这样放任不羁,这样令人万分倾倒而又望尘莫及的高士,有他的作品摆在书架上,就令人觉得有了丰富的精神食粮。现在我能专心致力写他这本传记,自然是一大乐事,此外还需要什么别的理由吗?   元气淋漓富有生机的人总是不容易理解的。像苏东坡这样的人物,是人间不可无一难能有二的。对这种人的人品个性做解释,一般而论,总是徒劳无功的。在一个多才多艺,生活上多彩多姿的人身上,挑选出他若干使人敬爱的特点,倒是轻而易举。我们未尝不可说,苏东坡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民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珈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癖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可是这些也许还不足以勾绘出苏东坡的全貌。我若说,一提到苏东坡,在中国总会引起人亲切敬佩的微笑,也许这话最能概括苏东坡的一切了。苏东坡的人品,具有一个多才多艺的天才的深厚、广博、诙谐,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正如耶稣所说具有蟒蛇的智慧,兼有鸽子的温柔敦厚,在苏东坡这些方面,其他诗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这些品质之汇萃于一身,是天地间的凤毛麟角,不可数数见的。而苏东坡正是此等人!他保持天真淳朴,终身不渝。政治上的勾心斗角与利害谋算,与他的人品是格格不入的;他的诗词文章,或一时即兴之作,或是有所不满时有感而发,都是自然流露,顺乎天性,刚猛激烈,正如他所说的“春鸟秋虫之声”;也未尝不可比做他的诗句:“猿吟鹤唳本无意,不知下有行人行。”他一直卷在政治漩涡之中,但是他却光风霁月,高高超越于苟苟营营的政治勾当之上。他不忮不求,随时随地吟诗作赋,批评臧否,纯然表达心之所感,至于会招致何等后果,与自己有何利害,则一概置之度外了。因是之故,一直到今天,读者仍以阅读他的作品为乐,因为像他这一等人,总是关心世事,始终抗言直论,不稍隐讳的。他的作品之中,流露出他的本性,亦庄亦谐,生动而有力,虽胥视情况之所宜而异其趣,然而莫不真笃而诚恳,完全发乎内心。他之写作,除去自得其乐外,别无理由,而今日吾人读其诗文,别无理由,只因为他写得那么美,那么遒健朴茂,那么字字自真纯的心肺间流出。   一千年来,为什么中国历代都有那么多人热爱这位大诗人,我极力想分析出这种缘故,现在该说到第二项理由。其实这项理由,和第一项理由也无大差别,只是说法不同而已。那就是,苏东坡自有其迷人的魔力。就如魔力之在女人,美丽芬芳之在花朵,是易于感觉而难于说明的。苏东坡主要的魔力,是熠煜闪灼的天才所具有的魔力,这等天才常常会引起妻子或极其厚爱他的人为他忧心焦虑,令人不知应当因其大无畏的精神而敬爱他,抑或为了使他免于旁人的加害而劝阻他、保护他。他身上显然有一股道德的力量,非人力所能扼制,这股力量,由他呱呱落地开始,即强而有力在他身上运行,直到死亡封闭上他的嘴,打断了他的谈笑才停止。他挥动如椽之笔,如同儿戏一般。他能狂妄怪癖,也能庄重严肃,能轻松玩笑,也能郑重庄严,从他的笑端,我们能听到人类情感之弦的振动,有喜悦、有愉快、有梦幻的觉醒,有顺从的忍受。他享受宴饮、享受美酒,总是热诚而友善。他自称生性急躁,遇有不惬心意之事,便觉得“如蝇在食,吐之方快。”一次,他厌恶某诗人之诗,就真说那“正是东京学究饮私酒,食瘴死牛肉,醉饱后所发者也。”   他开起玩笑来,不分敌友。有一次,在朝廷盛典中,在众大臣之前,他向一位道学家开玩笑,用一个文词将他刺痛,他后来不得不承担此事的后果。可是,别人所不能了解的是,苏东坡会因事发怒,但是他却不会恨人。他恨邪恶之事,对身为邪恶之人,他并不记挂心中。只是不喜爱此等人而已。因为恨别人,是自己无能的表现,所以,苏东坡并非才不如人,因而也从不恨人。总之,我们所得的印象是,他的一生是载歌载舞,深得其乐,忧患来临,一笑置之。他的这种魔力就是我这鲁拙之笔所要尽力描写的,他这种魔力也就是使无数中国的读书人对他所倾倒,所爱慕的。   本书所记载的是一个诗人、画家与老百姓之挚友的事迹。他感受敏锐,思想透澈,写作优美,作为勇敢,绝不为本身利益而动摇,也不因俗见而改变。他并不精于自谋,但却富有民胞物与的精神。他对人亲切热情、慷慨厚道,虽不积存一文钱,但自己却觉得富比王侯。他虽生性倔强、絮聒多言,但是富有捷才,不过也有时口不择言,过于心直口快;他多才多艺、好奇深思,虽深沉而不免于轻浮,外世接物,不拘泥于俗套,动笔为文则自然典雅;为父兄、为丈夫,以儒学为准绳,而骨子里则是一纯然道家,但愤世嫉俗,是非过于分明。以文才学术论,他远超过其他文人学士之上,他自然无须心怀忌妒,自己既然伟大非他人可及,自然对人温和友善,对自己亦无损害,他是纯然一副淳朴自然相,故无需乎尊贵的虚饰;在为官职所羁绊时,他自称局促如辕下之驹。处此乱世,他犹如政坛风暴中之海燕,是庸妄的官僚的仇敌,是保民抗暴的勇士。虽然历朝天子都对他怀有敬慕之心,而历朝皇后都是他的真挚友人,苏东坡竟屡遭贬降,曾受逮捕,忍辱苟活。   有一次,苏东坡对他弟弟子由说了几句话,话说得最好,描写他自己也恰当不过:     “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   所以,苏东坡过得快乐,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不无缘故。   苏东坡一生的经历,根本是他本性的自然流露。在玄学上,他是个佛教徒,他知道生命是某种东西刹那之间的表现,是永恒的精神在刹那之间存在躯壳之中的形式,但是他却不肯接受人生是重担是苦难的说法——他认为那不尽然。至于他自己本人,是享受人生的每一刻时光。在玄学方面,他是印度教的思想,但是在气质上,他却是道地的中国人的气质。从佛教的否定人生,儒家的正视人生,道家的简化人生,这位诗人在心灵识见中产生了他的混合的人生观。人生最长也不过三万六千日,但是那已然够长了;即使他追寻长生不死的仙丹露药终成泡影,人生的每一刹那,只要连绵不断,也就美好可喜了。他的肉体虽然会死,他的精神在下一辈子,则可成为天空的星、地上的河,可以闪亮照明,可以滋润营养,因而维持众生万物。这一生,他只是永恒在刹那显现间的一个微粒,他究竟是哪一个微粒,又何关乎重要?所以生命毕竟是不朽的、美好的,所以他尽情享受人生。这就是这位旷古奇才乐天派的奥秘的一面。 十、关于《无所不谈合集》①   ①此为《无所不谈合集》序,有删节。   一九四六年冬,马星野先生来美,约我为中央社专栏撰稿人之一。我自一九三六年辞去《论语》半月刊、《人间世》、《宇宙风》的编辑责任,赴美专著英文书籍,中文写作此调不弹已三十年。马先生给我这个好机会,复归旧业,不免见猎心喜,欣然答应。自一九六五年春至一九六七年间陆续撰文发表。后因与香港中文大学订约编纂《当代汉英词典》,势难兼顾,乃又中辍。计三年间所作不下一百八十篇,前出一、二集已经售罄,读者向隅。乃与开明书店商量,连同一九六八年所写(本应为三集),汇为合集,复分类排比或略补注篇题,以求详备。甫琴先生毅然首肯,且拟重新用老五号字排印,为重修定本,耳目一新。甫琴先生半世知己之隆情厚意,铭感不忘。   书中杂谈古今中外,山川人物,类多小品之作,即有意见,以深入浅出文调写来,意主浅显,不重理论,不涉玄虚,中有几篇议论文,是我思想重心所寄。如《戴东原与我们》、《说诚与伪》、《论中外之国民性》诸篇,力斥虚伪之理学,抑程朱,尊孔孟,认为宋儒之以佛入儒,谈心说性,去孔孟之近情哲学甚远,信儒者不禅定亦已半禅定,颜习斋、顾亭林已先我言之。此为儒家由动转入静之大关捩,国人不可不深察其故。《论东西思想法之不同》,是我一贯的中心思想,尤详述此议,心所谓危,不敢不告。 十一、我编《当代汉英词典》①   ①原题为《当代汉英词典缘起》。   编一部中文词典,以仿牛津简明字典,是我数十载的夙愿。民国三十三年,书成,共六十余册,由家兄憾庐及海戈先生编成。抗战初发,毁于兵火,仅余带走美国之十三册。三十年来常怀此志,民国五十五年,退隐台北,七载辛勤,始偿素愿,受举大旨如下。   国语必有详确纪载国语的词书,这个观念与字书完全不同。中国字书,一概以字为本位,不以语文中之词为本位。所以到现在,还没有由现代语言学观点编成的一本中国语文词典的专书。西方的英文、法文“字典”,都是以那些的国语为本体,凡国语中的词的用法及文法词类,及其变化,都纪载详尽。我国的词书,如《辞源》、《辞海》,虽然以词为单位,内容却偏于百科全书性质,未能就词论词,研究其在句中之文法地位及变化,也不能于单音组及数音组缀合所成之词,加以整理及分析。中国语言中平常的词,如:“如果”、“倘使”“一下子”就不屑列入。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独具只眼,能辨明词意之孳乳,遂能于六书之“转注”加以新解释,以“长成”之“长”与“家长”之“长”,“命令”之“令”与“县令”之“令”(段氏“假借”之例)认为转注。因为他通达音声之理,所以能注重语言中之音声,通其语音之转变,而超出说文研究字形的范围。   中国向来无国语,因国语尚未统一。经五十年来国语统一会诸公(如吴稚晖、黎锦熙等)的高瞻远瞩,不断的讨论,始定北平话为国语。一九三二年《国音常用字汇》,一九四七年《中华新韵》颁布出版,而后读音始有统一的标准。又跟着一九一八年颁布的注音字母各处推行,始有今日普遍承认之国语与读音。又自从文学革命以来,以白活为文学工具,教育部乃成立中国大辞典编纂处,经三十年之搜集材料始由汪怡主编《国语辞典》,在抗战期间由一九三七年出版第一册,至一九四五年出版第四册,而后我们可以说中国国语有一部详尽准确的词书。对于已往的白话文学(诗、词、曲及明清小说)及现代北平国音所有的材料都已有系统的纪录。这是开山的工作,前人筚路蓝缕之功,我们后学乃受其赐。所以我才敢梦想做一本更合时代的汉英词典。   一、范围——本书的范围,凡当代国语中通用的辞语,报纸、杂志及书籍可以见到的,一概列入。现在国语基本文法是白话的,但文言中传下来不少丰富的辞汇,已经混成一片。所谓文言与白话的区分并无严格的畛域。今日报章所见,文言与白话的成分各不同,但是白话既成了国人的文学工具、必定要吸收古代诗文中丰富的、锻炼过的、多含蓄的意象。如“集思广益”、“欲速则不达”、“飞黄腾达”、“通宵达旦”及“不即不离”,已经为教育界文人所通用的成语,绝非用白话所能达意。如今“而立之年”已成陈迹,士子亦不屑引用,认为炫弄而已,但是“不即不离”,以白话翻译,已经失其传神之用。文言中许多常用的辞语,如“心许其人”、“其貌不扬”,还是通用的文雅词语。因为有了这些三千年锻炼下来的辞音,所以今日的语文,传神达意之妙,可以媲美英文、法文。凡这些辞语,都应该成为国语的一部分,在这词典都应该收入。   二、国的语文,必须应时而变。如“超音速”“原子能”是以前没有的。我们细读一九七○年十一月十二日的《中央日报》经济部长的话,就明白西洋所有的词语,我们都有了。他说:“今日的中国要积极发展高级化及现代化的基本关键工业”,“改善投资环境”,“探勘大陆礁层的石油资源”,而“由轻油裂解的设备,年产乙烯二十万吨以上”。这种思想比前精确多了,与古文“鸡有五德”,思想文字,全不同了。现代语文、英文、法文所能表出,我们也能表出。   三、定辞——定辞是本书的基要工作,目的为定单音组及多音组的辞语(WORDS)及其文法词类。国语有多少辞语,到现在无人晓得。这个悲惨的局面,是作者发愤负起这重大责任的原因。   以前的字书,忽略“词”的形成及其词类。文言是多单音组的,现代的国语决不是。因为在文字上,我们已有部首的分别,如“胡、湖、糊、蝴”,不受同音字的困扰。在口语上,一定须解决这个困扰,所以胡成胡子、糊成浆糊、蝴成蝴蝶、虎成老虎、月称月亮、日称太阳。因为意思明了,是语言第一条通则,多音组的辞语自然而然演化出来。   今日的国语,八成是多音组的,文言之单音必定加上一音。例如通常的助动词及介词:   能——能够 但——但是 可——可以 虽——虽然必——必须 且——而且 将——将要 或——或者需——需要 如——如果 应——应该 倘——倘使我们文化思想的字就是多音辞。如问题、答案、会议、议论、相信、怀疑、服从、决定、研讨、梦想、推敲、推测、推动、推举、赞成、反对等,不一而足。所以,辞不定,就意象不明,学者捉摸不定。“重”字有沉重一义,而不能不举出严重(时局、病势),隆重(典礼)、稳重、厚重(人品)。相反的“轻”一字,孳乳成为轻浮(人品——形容词)、轻松(一下——动词),轻易(不可告人——状词)。轻慢(鄙薄)是他动词,轻薄是形容词,或作他动词用,(给他轻薄一顿)。   没有这些多音组的辞,我们只能说粗鄙光滑滑的字了。   四、情景——由以上所述,我们可知国语中,辞语有情景的限制,用处各有不同,或他地可能用,此地不能用。凡语言都始于“情景”,最平常如打电话叫对方不要挂起来,便是一种情景,英文为wait a minute,法文为ne quittez pa,德文为ein Augenblick,情景同而文字不同。这种情景的限制,必一一标出。   本书中(AC)即指经书、史记、汉书、六朝古文的古义,现在并不通行。在这部词典,古义从简,不过聊备一格而已,且不必举例。   (MC)即指中古白话,是已往白话文学,唐诗、宋词、元曲及明清小说,所有过去的白话,现在并不通用,出处可查国语词典。   (LL)指文言与白话相对。由古文中提炼出来之辞语,虽然或出诗、书、易,但已浑成国语之一部。但文言辞语不宜乱用,否则行文时,多古僻字句。   (DIAL)指方言辞语及用法。   此外很多辞语,用处用地都有情景的限制。如   (Court)限于礼貌称呼时用之。   (SI)即指俚语。此外,还有讥讽(satir),戏谑(facet),轻鄙(derog),谩骂(abuse),鄙俚(vulgar),文雅(litr)等用法,合时用之,则得宜。   (Coll)指口语,在口语上用之,行文则难登大雅之堂。五、传神——白居易说得好:“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上自圣贤,下至愚癔,微及豚鱼,幽及鬼神,群分而气同,形异而情一。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与元稹书》)。他独得千古之秘,深知语言发乎情景,而寄托音声,始由音声生出意义。语言不但达意,且可传神。传神必有其地其时,故又曰:“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文章诗歌,都有感人作用,必得其地,必得其事,必得其情,必得其景,然后感人也深。故本书于辞语之用处,三致意焉。 十二、中文电子字码机   今夏我在旅行中,收到波士顿城爱德公司(Itek cor-poration)发明中文电子字码机的消息,非常快慰。这部机器名为(Chicoder(即Chinese encoder之意),意思是一部电子机器,能将华文各字用打字机方法,打出电子号码的鉴孔纸带(punched tape),也能打出华文本字。我们知道鉴孔纸带是普通计算机及他种电信传达之基础。所有孔位就是依二元进位的信号(binary code signals),叫电子机器去工作,或计算,或传达,或印字,应用无穷,而可达到惊人的速度。这个试验,系美国空军主持,宗旨在发明由中文译成英文的翻译机器。但是既有了这部中文电子字码机,于印刷、打字、电传等用处很多。据该公司报告:“凡一切输入及输出(input,output)的工作,都可用这单位进行。如计算机用鉴孔纸带的输入,计算机用打字方式或纸带的输出,排出中文及日文,及利用现成的电讯工具电传及印出文字,都是这部中文字码机的正确设备的工作。”   简单的说明,凡是计算机或翻译机器,都有两个重要部分,叫做输入机及输出机。输入是由打字机员,将应要知道的消息告诉计算机;输出机是计算机算好,打出计算的成绩给你看。在翻译机器,你将要译的中文打在输入机,请他翻译。翻出来的英文,由机器用打字方式,打出来给你看。输入及输出,都是一部电子打字机。其中翻译部分,却是一部华英字典,所以这机器翻译也叫做lookup system,就如查字典。妙在今日科学发达,利用电子之灵速,叫你不敢相信。譬如俄、英翻译机器,里面是一部《俄英辞典》(自然都是电子信号),有三四十万条,只用磁性记在一张九吋直径的留声机片,而所占地位,仅是该留声机片外围宽约一时的圆圈而已。电子真用迅雷不及掩耳手段将那一字查到。如万一错误,太往前或太往后,又会自动回来觅到该字。所以这一部分称为storage and retrieval system,就是收录及检出系统,略如人身头脑的记忆,三十年前旧事,也不知用磁性记在神经何处,平时不理,一秒钟间,可以敢而出之。平常也讲“机器记忆”,其实机器有什么记忆,就是里面只要电子信号相符,便可毫厘不爽,登时一秒钟百分之几检出。翻译机器,还有一层麻烦,就是排字成句,这都要靠文法规则。我看俄、英翻译机器,打出来一段三五行,便须停一下约三十秒钟左右。这停下不动时,就是机器已将各字译出,却在那里“消化”一下,将俄文文法关系分析,再依英文文法排成句子。句子排好,再打一段出来。打出来成绩大概八九成文从字顺,有一两成须再用人工修改,成为完全通顺的英文。   两年前,国际商务机器公司(IBM),已先作一试验。所选的仅是华文一段两千字的文章。因为国语文法,到底未弄清楚,中文的辞犹未定,所以华英翻译机器,当尚有几年工作。那时的报告文详见《科学的美国人》。后来这公司的一班人退出,就聘于爱德公司,在那边进行,仍旧是美国空军资助及主持。因为输入输出皆须用华文打字机,打字机又须要有打字的键盘(keyboard)亦可称为钮盘。所以采用我所发明的“明快打字机”,这是由美国空军经过各方研究所指定的。那钮盘有制图说明,文见一九六三年夏的《科学的美国人》杂志。这明快打字机,不论笔顺,只论高低,所以该文中及此次爱德的报告都说“不懂中文的人,也可以于短期内,学会每分钟打出二三十字”。这是美国各方专家研究出来的共同的结论。明快打字的检字法,我想以后另文说明。   还有一点可以叙述的,就是摄影惊人的进步。我们知道现在美国侦察机由上空二三万尺照下来,地面上小如一粒足球大的东西,可以照相出来。明快打字机,将各字依首笔末笔形体分门别类,同首笔(如宀乚)及末笔形体(如乚小)的字,按字映在打字机前的小窗口。这部电子字码机把中文一万零五百字缩小,所占方位仅是二方英吋,但是由电子的作用,却能毫厘不爽对照出来,加以放大,映在窗口,清清楚楚。所以这部机器的说明书,说可以容华文三万字而不发生问题。自然,二吋见方的面积,再加一两吋,是不难的。   我对华文打字机及华文检字问题,可以说是自一九一六年起,经过五十年的思考,并倾家荡产为之。一九四八年打字机成,一九五一年,由美国麦根塔勒(Mer-genthaler Linotype)公司收买过去。这是第一架有钮盘的华文打字机。机器虽好,成本太大,价钱必高,所以麦根塔勒公司,永远不敢进行制造。此回无意中,由翻译机器之发明,而利用造成电子打字机,可谓了此夙愿。当然,这电子字码机,改用于电传打字机,及中文排印机,都成业已解决的问题。就中我想,还是中文照相排印机(photocomposition)将来影响于我们人生最大。凿孔纸带,每秒钟可印五个字,即一分钟三百字。我们想到西洋报馆所用高速度排印机(high—speed printer),用凿孔纸带印出来,一印出来同时印出二三十行,又回想我们的排字老法,真叫人感慨不胜。   这年来,纽约各日报,常常发生罢工问题。原因就是这些高速度排印机排的比人工快,工人遂发生饭碗问题,裁又不是,不裁又不是。这样闹得天翻地覆。有一家报馆,几乎要关门。人家机器印刷,已进步到这样程度,我们做梦也没梦到,感慨而又感慨。 第四辑 我的生活 一、回忆童年   我生于光绪廿一年乙未(一八九五年),就是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给日本那一年。我父亲是热心西学热心维新的人,所以家里一面挂着一幅彩色石印的光绪皇帝的像,一面挂着一个外国女孩子的像,堆着一个笑脸,双手拿着一顶破烂草帽,里边承着几粒新生的鸡蛋。我母亲爱它,所以挂起来。这便是我的家。我母亲针线红篮里,有一本不知怎样流到我家的美国妇女杂志,大概所谓Slick magazine,纸张是光滑的。母亲用那本旧杂志来放她的绣线。   影响于我最深的,一是我的父亲,二是我的二姐,三是漳洲的西溪的山水。最深的还是西溪的山水。父亲是维新派,又是做梦的理想家,替我做入柏林大学的梦。二姐是勉励我上进读书成名的人。以外我有一个温柔谦让天下无双的母亲,她给我的是无限无量恒河沙数的母爱,永不骂我,只有爱我。这源泉滚滚昼夜不息的爱,无影无踪,而包罗万有。说她影响我什么,指不出来,说她没影响我,又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大概就是像春风化雨。我是在这春风化雨母爱的庇护下长成的。我长成,我成人,她衰老,她见背,留下我在世。说没有什么,是没有什么,但是我之所以为我,是她培养出来的。你想天下无限量的爱,是没有的,只有母爱是无限量的。   这无限量的爱,一人只有一个,怎么能够遗忘?   我们家居平和县坂仔之乡,父亲是长老会牧师。坂仔又称东湖,在本地人,“湖”字是指四面高山围绕的平原。前后左右都是层峦叠嶂,南面是十尖(十峰之谓),北面是陡立的峭壁,名为石缺,狗牙盘错,过岭处危崖直削而下。日出东方,日落西山,早霞余晖,都是得天地正气。说不奇就不奇,说奇是大自然的幻术。南望十尖的远岭,云霞出没。幼年听人说,过去是云霄县。在这云山千叠之间,只促少年孩子的梦想及幻想。生长在这雄壮气吞万象的高山中,怎能看得起城市中之高楼大厦?如纽约的摩天,说他“摩天”,才是不知天高地厚,哪里配得上?我的人生观,就是基于这一幅山水。人性的束缚,人事之骚扰,都是因为没有见过,或者忘记,这海阔天空的世界。要明察人类的渺小,须先看宇宙的壮观。   又一使我不能忘怀的是西溪的夜月。我十岁,父亲就令我同我的三哥(憾庐)四哥(早殁)到厦门鼓浪屿入小学。坂仔到厦门不过一百二十里,但是船行而下,那时须三四天。漳洲西溪的“五篷船”只能到小溪,由小溪到坂仔的十二三里,又须换小艇,过浅滩处(本地人叫为“濑”)船子船女须跳下水,几个人把那只艇肩扶逆水而上。但是西溪五篷船是好的。小溪到龙溪,一路山明水秀,迟迟其行,下水走两天,上水须三天。幼年的我,快乐无比的享受这山川的灵气及夜月的景色。船常在薄暮时停泊江中。船尾总有一小龛,插几根香,敬马祖婆,有时也有关圣帝爷。中国平民总是景仰忠勇之气,所以关羽成为大家心悦诚服的偶像。在那夜色苍茫的景色,船子抽他的旱烟,喝他的苦茶。他或同行的人讲给我们听民间的故事。远处他船的篝灯明灭,隔水吹来的笛声,格外悠扬。   这又叫我如何看得起城市中水泥笔直的大道?   父亲是幽默成性,常在讲台上说笑话。但他也有义愤填胸之时。他身体是好的,是幼时穷苦练出来的。我幼时常看见他肩上的疤痕。我祖母也是强壮的;他曾经在本乡五里沙,用挑担的木棍(叫“禀担”)把男人赶出乡外。他告诉我们小时肩挑卖糖,天雨时祖母又赶紧炒豆,叫他挑卖豆仔酥。也因为监狱卖米,比较得厚利,也挑米到监狱去卖。祖母是基督教徒,洪杨之乱,祖父给“长毛反”抓去当挑夫,因此母子两人挣扎过活。父亲二十四岁,才入教会的神学院,中文自然是无师自通的。因此他常同情于穷家子。我母亲也是出身寒微之家。常立在大门,有过路挑柴卖菜的,她总是请他进来喝一碗茶休息。有一回乡绅作怪,县里包柴税。乡下人上山采柴,挑几十里路来平原卖。一挑可卖到一百二十文。这包税制度,是鱼肉乡民的,没有什么定税。坂仔有五天一次的市场,乡下人都来买卖。有一回父亲遇见那位乡绅,硬要卖柴的人,每挑纳七十文的税。父亲挺身出来,与乡绅大闹,并说要告到县里去。乡绅才销声匿迹而去。……   说到我二姐,是这样的。我进大学,是替她去的。二姐聪明美丽,想入大学而无法入大学。我们乡下的家,就是家庭学校。大约乡下人起来早,男孩子管洗扫,在家里井中汲水入水缸及灌园,女孩子管洗衣及厨房。那时我母亲已五十以上了,家里洗衣烧饭是她管的。暑假夏天,大家回来,早餐后就摇铃上课,父亲自己教,读的是四书《诗经》,以外是《声律启蒙》及《幼学琼林》之类。一屋子总是咿唔的读书声。我记得约十一时,我二姐必皱着眉头说她得烧饭或者有衣待洗去了。下午温习,日影上墙时,她又皱着眉头,说须去把晾的衣服收进来,打叠后,又须烧晚饭。她属虎,比我大四岁。我们共看林琴南译的说部丛书,如《福尔摩斯》、《天方夜谭》之类。还有一次,我们两人,口编长篇小说,随想随编,骗母亲取乐,并没有写下来,记得有一位法国侦探名为“库尔摩宁”,这是我们骗母亲的。   她鼓浪屿毓德女校毕业,就吵要上福州入学高造。这怎么可能呢?我父亲生六男二女,又好做梦,叫男孩子都受高等教育,自然管不到女的了,而且女大当嫁,是当时的风气。记得听父亲对朋友讲,要送二哥到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将漳州唯一的祖母传下来的房屋变卖来的。到了签字卖屋之时,一点泪滴在契约纸上。到福州上学,教会学校可免学费,但是单川资杂费一年就得至少六七十元。这就无法筹措。所以我二姐上进求学,是绝无希望的。   她那聪明的头脑,好读书的心情,我最晓得。她已二十岁了,不嫁何待。但是每回有人说亲,母亲来房中向她说,她总是将油灯吹灭,不同她讲。父亲在做狂梦,夜里挑亮床头的油灯,口吸旱烟,向我们小孩讲牛津大学怎样好,柏林大学是世界最好的大学。牧师的月收是廿四元,这不是做狂梦吗?(他看了不少上海广学会的新书,所以知道这些)。所以我的二姐就不得不牺牲了。   到了她二十二岁,我十八岁,要到上海圣约翰大学念书(钱是借来的),她要到山城结婚,葬了她求学的美梦。她结婚是不得已的,我知道。我们一家下船,父母送女子婚嫁,送小孩远行留学,同船沿西溪到那乡镇。未结缡之先,她由新娘子袄里的口袋拿出四毛钱含泪对我说:“和乐,你到上海去,要好好的念书,做个好人,做个名人,我是没有希望了。”这句话是不啻镂刻在我的心上,这读书成名四字,是我们家里的家常话,但这离别的情怀又不同了。那话于我似有千钧重的。   过了一年,我回家,沿路去看她。她的丈夫是追求她多年的中等人家的少年,家里薄有家产,婆婆也是非常自傲,娶得这一门媳妇,总算衣食无忧。她问到我学到什么英国话。我告诉她。匆匆行别,也诉不到多少衷曲。我秋天回上海,听见她得鼠疫死了,腹中有孕七月。她的坟还在坂仔西山墓地。 二、四十自叙   我生今年已四十/半似狂生半腐儒/一生矛盾说不尽/心灵解剖迹糊涂/读书最喜在河畔/行文专赖淡巴菰/卸下洋装留革履/洋宅窗前梅二株/生来原喜老百姓/偏憎人家说普罗/人亦要做钱亦爱/踯躅街头说隐居/立志出身扬耶道/识得中奥废半途/尼溪尚难樊笼我/何况西洋马克斯/出入耶孔道缘浅/惟学孟丹我先师/总因勘破因明法/学张学李我皆辞/喜则狂跳怒则嗔/不懂吠犬与鸣驴/掣绦啮笼悲同类/还我林中乐自如/论语办来已两载/笑话一堆当揶揄/胆小只评前年事/才疏偏学说胡卢/近来识得袁宏道/喜从中来乱狂呼/宛似山中遇高士/把其袂兮携其裾/又似吉茨读荷马/五老蜂上见鄱湖/从此境界又一新/行文把笔更自如/时人笑我真瞆瞆/我心爱焉复奚辞/我本龙溪村家子/环山接天号东湖/十尖石起时入梦/为学养性全在兹/六岁读书好写作/为文意多笔不符/师批大蛇过田陌/我对蚯蚓渡沙漠/八岁偷作新课本/一页文字一页图/收藏生怕他人见/姐姐告人抢来撕/十岁离乡入新学/别母时哭返狂呼/西溪夜月五篷里/年年此路最堪娱/十八来沪入约翰/心好英文弃经书/线装从此不入目/毛笔提来指腕愚/出洋哈佛攻文学/为说图书三里余/抿嘴坐看白璧德/开棺怒打老卢苏/经济中绝走德国/来比锡城识清儒/始知江戴与段孔/等韵发音界尽除/复知四库有提要/经解借自柏林都/回国中文半瓶醋/乱写了吗与之乎/幽默拉来人始识/音韵踢开学渐疏/而今行年虽四十/尚喜未沦士大夫/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   语堂   二十三年八月下旬自序于长江舟上   《四十自叙》诗是我于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十六日《论语半月刊》发表的。此诗作于一九三四年,实三十九岁时所作,强名四十,乃中国算法。诗中初言“一生矛盾说不尽”,亦耶亦孔,半东半西,所谓“卸下洋装留革履,洋宅窗前梅二株”,即去其所当去,留其所当留意义,不外自叙对联中“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意思。“尼溪”即尼采,我少时所好,犹不能为所笼络,何况马克斯。“孟丹”即法国MonBtaigne,以小品论文胜。此人似王仲任。《论衡》一书亦非儒亦非老,所言皆个人见地,与孟丹相同。孟丹所以可传不朽者以此。大概文主性灵之作家皆系如此,即“掣绦啮笼”还我自由之意。故乐于提倡袁中郎,《论语半月刊》所作文章,提倡袁中郎的很多。“会心的微笑”亦语出袁中郎。   第二段叙少时在龙溪平和县间,享受西溪之美,山林之乐。家住坂仔(号东湖),环顾高山峻岭,日与云霞为友。此后皆看不起平地之摩天屋。城市居民之“平地感”与我“高山感”格格不入,所以说“为学养性全在兹”,“兹”指坂仔高山,梦寐不能忘也。次叙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放弃毛笔,以自来水笔代之,与英文结不解缘,心好之甚。此段恋爱,至今不懈。然因此旧学荒废,少时自看袁了凡《纲鉴易知录》,看到秦汉之交,一入约翰,截然中止。羞耻,羞耻!以后自己念中文,皆由耻字出发,即所谓知耻近乎勇。以一个教会学校出身之人,英文呱呱叫,一到北平,怎么会不自觉形秽?知耻了有什么办法?只好拼命看中文,看一本最好的白话文学(《红楼梦》),又已做教师,不好意思到处问人,只在硫璃厂书肆中乱攒。什么书是名著,杜诗谁家注最好,常由旧书铺伙计口中听来。这是不是不愤不启,我不知道,但确含有愤意,愤我在教会学校给我那种不重中文的教育。耶教《圣经》中约书亚的喇叭吹倒耶利哥城墙我知道了,而孟姜女的泪哭倒长城我反不大清楚。怎么不羞?怎么不愤?所以这一气把中文赶上。自然学问无穷,到了留学德国,才看到《皇清经解》,就在音韵学钻。但又不能固守一门一科的学问,故又“踢开”音韵专门之学,而专文学著作。白璧德即哈佛教授(Irving Babbit),我与吴宓(雨僧)、娄光来共坐一条板凳听白教授将近代欧洲文明归罪于卢梭之浪漫主义。吴、娄后在南京办《学衡》,就是传布白教授之思想及文学批评,梅光迪也是白氏的门下。但我仍不能受白氏之笼络,而偏向于意大利之克罗遮(Groce),这也是主性灵一贯所致。①   ①《四十自叙》发表于《论语》半月刊第49期。《无所不谈合集》重刊此诗时,作者加了这一段序言。 三、言志篇   古人言士各有志,不过言志并不甚易。在言志时,无意中还是“载道”,八分为人,二分为己,所以失实,况且中国人有一种坏脾气,留学生炼牛皮,必不肯言炼牛皮之志,而文之曰:“实业救国”。假如他的哥哥到美国学农业,回来开牛奶房,也不肯言牛奶房之志,只说是“农村立国”。《论语·言志篇》,子路,冉求,公西华,各有一大篇载道议论,虽然经“夫子哂之”,点也尚不敢率尔直言,须经夫子鼓励一番,谓“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始有“春服既成”一段真正言志的话。不图方巾气者所必吐弃之小小志尚,反得孔子之赞赏。孔子之近情,与方巾气者之不近情,正可于此中看出。此姑且撇过不谈。常言男子志在四方,实则各人于大志之外,仍不免有个人所谓理想生活。要人挂冠,也常有一番言志议论,便是言其理想生活。或是归田养母,或是出洋留学,但这也不过一时说说而已。向来中国人得意时信儒教,失意时信道教,所以来去出入,都有照例文章,严格的言,也不能算为真正的言志。   据说古希腊有圣人代阿今尼思,一日正在街上滚桶中晒日,遇见亚力山大帝来问他有何所请。代阿今尼思客气的答曰:请皇帝稍为站开,不要遮住阳光,便感恩不尽了。这似乎是代阿今尼思的志愿。他是一位清心寡欲的人,冬夏只穿一件破衲,坐卧只在一只滚桶中。他说人的欲愿最少时,便是最近于神仙快乐之境。他本有一只饮水的杯,后来看见一孩子用手拿水而饮,也就毅然将杯抛弃,于是他又觉得比前少了一种挂碍,更加清净了。   代阿今尼思的故事,常叫人发笑,因为他所代表的理想,正与现代人相反。近代人是以一人的欲愿之繁多为文化进步的衡量。老实说,现在人根本就不知他所要的是什么。在这种地方,发见许多矛盾,一面提倡朴素,又一面舍不得洋楼汽车。有时好说金钱之害,有时却被财魔缠心,做出许多尴尬的事来。现代人听见代阿今尼思的故事,不免生羡慕之心,却又舍不得要看一张真正好的嘉宝的影片。于是仍有所请言行之矛盾,及心灵之不安。   自然,要爽爽快快打倒代阿今尼思主张,并不很难。第一,代阿今尼思生于南欧天气温和之地。所以寒地女子,要穿一件皮大氅,也不必于心有愧。第二,凡是人类,总应该至少有两套里衣,可以替换。在书上的代阿今尼思,也许好像一身仙骨,传出异香来,而在实际上,与代阿今尼思同床共被,便不怎样爽神了。第三,将这种理想贯注于小学生脑中,是有害的,因为至少教育须养成学子好书之心,书是代阿今尼思所绝对不看的。第四,代阿今尼思生时,尚未有电影,也未有Mickey Mouse的滑稽影戏画,无论大人小孩说他不要看Mickey Mouse,一定是已失其赤子之心,这种朽腐的魂灵,再不会于吾人文化有什么用处。总而言之,一人对于环境,能随时注意,理想兴奋,欲愿繁复,比一枯槁待毙的人,心灵上较丰富,而于社会上也比较有作为。乞丐到了过屠门而不大嚼时,已经是无用的废物了。诸如此类,不必细述。   代阿今尼思所以每每引人羡慕者,毛病在我们自身。因为现代人实在欲望太奢了,并且每不自知所欲为何物。富家妇女一天打几圈麻将,也自觉麻烦。电影明星在灯红酒绿的交际上,也自有其觉到不胜烦躁,而只求一小家庭过清净生活之时,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之人,也有一旦不胜其腻烦之觉悟。若西人百万富翁之青年子弟,一年渡大西洋四次,由巴黎而南美洲,而尼司,而纽约,而蒙提卡罗,实际上只在躲避他心灵的空虚而已。这种人常会起了一念,忽然跑入僧寺或尼姑庵,这是报上所常见的事实。   我想在各人头脑清净之时,盘算一下,总会觉得我们决不会做代阿今尼思的信徒,总各有几样他所求的志愿。我想我也有几种愿望,只要有志去求,也并非绝不可能的事。要在各人看清他的志操,有相当的抱负,求之在己罢了。这倒不是外方所能移易。兹且举我个人理想的愿望如下,这些愿望十成中能得六七成,也就可算为幸福了。   我要一间自己的书房,可以安心工作。并不要怎样清洁齐整。不要一位Story of San Michele书中的MadamoiBselle Agathe拿她的揩布到处乱揩乱擦。我想一人的房间,应有几分凌乱,七分庄严中带三分随便,住起来才舒服。切不可像一间和尚的斋堂,或如府第中之客室。天罗板下,最好挂一盏佛庙的长明灯,入其室,稍有油烟气味。此外又有烟味,书味,及各种不甚了了的房味,最好是沙发上置一小书架,横陈各种书籍,可以随意翻读。种类不要多,但不可太杂,只有几种心中好读的书,及几次重读过的书——即使是天下人皆詈为无聊的书也无妨。不要理论太牵强板滞乏味之书,但也没什么一定标准,只以合个人口味为限。西洋新书可与《野叟曝言》杂陈,孟德斯鸠可与福尔摩斯小说并列。不要时髦书,马克斯,T.S.Elliot,Jame Joyces等,袁中郎有言,“读不下去之书,让别人去读”便是。   我要几套不是名士派但亦不甚时髦的长褂,及两双称脚的旧鞋子。居家时,我要能随便闲散的自由。虽然不必效顾千里裸体读经,但在热度九十五以上之热天,却应许我在佣人面前露了臂膀,穿一短背心了事。我要我的佣人随意自然,如我随意自然一样。我冬天要一个暖炉,夏天一个浇水浴房。   我要一个可以依然故我不必拘牵的家庭。我要在楼下工作时,听见楼上妻子言笑的声音,而在楼上工作时,听见楼下妻子言笑的声音。我要未失赤子之心的儿女,能同我在雨中追跑,能像我一样的喜欢浇水浴。我要一小块园地,不要有遍铺绿草,只要有泥土,可让小孩搬砖弄瓦,浇花种菜,喂几只家禽。我要在清晨时,闻见雄鸡喔喔啼的声音。我要房宅附近有几棵参天的乔木。   我要几位知心友,不必拘守成法,肯向我尽情吐露他们的苦衷。谈话起来,无拘无碍,柏拉图与《品花宝鉴》念得一样烂熟。几位可与深谈的友人。有癖好,有主张的人,同时能尊重我的癖好与我的主张,虽然这些也许相反。   我要一位能做好的清汤,善烧青菜的好厨子。我要一位很老的老仆,非常佩服我,但是也不甚了了我所做的是什么文章。   我要一套好藏书,几本明人小品,壁上一帧李香君画像让我供奉,案头一盒雪茄,家中一位了解我的个性的夫人,能让我自由做我的工作。酒却与我无缘。   我要院中几棵竹树,几棵梅花。我要夏天多雨冬天爽亮的天气,可以看见极蓝的青天,如北平所见的一样。   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 四、我家的童仆阿芳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他是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孩子。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的聪明乖巧,确乎超人一等,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我得须先解释,我何以肯放阿芳在我们家里造反。在其他佣人所不敢为的事他居然可以为之而不受责斥。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这大概是他生平看到的第一架,已把他迷住了。在这个时候,书房每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传出来。有一天,打字机平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从此以后,我只好认他为一位聪明而无愧的同胞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外人学厦门话非天才不可,平常人总是退避三舍)。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与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像一切的天才,他生性就恨学堂。   这大概可以解释阿芳可以在家里造反的理由。但是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幸而他天真未失,还不懂得人世工作与游戏的分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大概因为阿芳喜欢炒鸡子,烧饭的老妈又是女人,只好听他吩咐。因为阿芳是看不起女人的。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从此厨房里又翻一新花样了。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阿芳你记得是十八。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这一天我板起面孔,不同他说话,我下了决心非整饬纪纲不可。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五、我的戒烟   凡吸烟的人,大都曾有一时糊涂,发过宏愿,立志戒烟,在相当期内与此烟魔,决一雌雄,到了十天半个月之后,才自醒悟过来。我有一次也走入歧途,忽然高兴戒烟起来,经过三星期之久,才受良心责备,悔悟前非。我赌咒着,再不颓唐,再不失检,要老老实实做吸烟的信徒,一直到老耄为止。到那时期,也许会听青年会俭德会三姑六婆的妖言,把他戒绝,因为人一到此时候,总是神经薄弱,身不由主,难代负责。但是意志一日存在,是非一日明白时,决不会再受诱惑。因为经过此次的教训,我已十分明白,无端戒烟断绝我们灵魂的清福,这是一件亏负自己而无益于人的不道德行为。据英国生物化学名家夏尔登(Haldane)教授说,吸烟为人类有史以来最有影响于人类生活的四大发明之一。其余三大发明之中,记得有一件是接猴腺青春不老之新术。此是题外不提。   在那三星期中,我如何的昏迷,如何的懦弱,明知于自己的心身有益的一根小小香烟,就没有胆量,取来享用,说来真是一段丑史。此时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倒莫明何以那次昏迷一发到三星期。若把此三星期中之心理历程细细叙述起来,真是罄竹难书。自然,第一样,这戒烟的念头,根本就有点糊涂。为什么人生世上要戒烟呢?这问题我现在也答不出。但是我们人类的行为,总常是没有理由的,有时故意要做做不该做的事,有时处境太闲,无事可作,故意降大任于己身,苦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把自己的天性拂乱一下,预备做大丈夫罢?除去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当日何以想出这种下流的念头。这实有点像陶侃之运甓,或是像现代人的健身运动——文人学者无柴可剖,无水可汲,无车可拉,两手在空中无目的的一上一下,为运动而运动,于社会工业之生产,是毫无贡献的。戒烟戒烟,大概就是贤人君子的健灵运动罢。   自然,头三天,喉咙口里,以至气管上部,似有一种怪难堪似痒非痒的感觉。这倒易办。我吃薄荷糖,喝铁观音,含法国顶上的补喉糖片。三天之内,便完全把那种怪痒克复消灭了。这是戒烟历程上之第一期,是纯粹关于生理上的奋斗,一点也不足为奇。凡以为戒烟之功夫只在这点的人,忘记吸烟乃魂灵上的事业;此一道理不懂,根本就不配谈吸烟。过了三天,我才进了魂灵战斗之第二期。到此时,我始恍然明白,世上吸烟的人,本有两种,一种只是南郭先生之徒,以吸烟跟人凑热闹而已。这些人之戒烟,是没有第二期的,他们戒烟,毫不费力。据说,他们想不吸就不吸,名之为“坚强的意志”。其实这种人何尝吸烟?一人如能戒一癖好,如卖掉一件旧服,则其本非癖好可知。这种人吸烟,确是一种肢体上的工作,如刷牙、洗脸一类,可以刷,可以不刷,内心上没有需要,魂灵上没有意义的。这种人除了洗脸、吃饭、回家抱孩儿以外,心灵上是不会有所要求的,晚上同俭德会女会员的太太们看看《伊索寓言》也就安眠就寝了。辛稼轩之词,王摩诘之诗,贝多芬之乐,王实甫之曲,是与他们无关的。庐山瀑布还不是从上而下的流水而已?试问读稼轩之词、摩诘之诗而不吸烟,可乎?不可乎?   但是在真正懂得吸烟的人,戒烟却有一问题,全非俭德会男女会员所能料到的。于我们这一派真正吸烟之徒,戒烟不到三日,其无意义,与待己之刻薄,就会浮现目前。理智与常识就要问:为什么理由,政治上,社交上,道德上,生理上,或者心理上,一人不可吸烟,而故意要以自己的聪明埋没,违背良心,戕贼天性,使我们不能达到那心旷神怡的境地?谁都知道,作文者必精力美满,意到神飞,胸襟豁达,锋发韵流,方有好文出现,读书亦必能会神会意,胸中了无窒碍,神游其间,方算是读。此种心境,不吸烟岂可办到?在这兴会之时,我们觉得伸手拿一支烟乃唯一合理的行为;若是把一块牛皮糖塞入口里,反为俗不可耐之勾当。我姑举一两件事为证。   我的朋友B君由北平来沪。我们不见面,已有三年了。在北平时,我们是晨昏时常过从的,夜间尤其是吸烟瞎谈文学、哲学、现代美术以及如何改造人间宇宙的种种问题。现在他来了,我们正在家里炉旁叙旧。所谈的无非是在平旧友的近况及世态的炎凉。每到妙处,我总是心里想伸一只手去取一支香烟,但是表面上却只有立起而又坐下,或者换换坐势。B君却自自然然的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似有不胜其乐之概。我已告诉他,我戒烟了,所以也不好意思当场破戒。话虽如此,心坎里只觉得不快,嗒然若有所失。我的神志是非常清楚的,每回B君高谈阔论之下,我都能答一个“是”字,而实际上却恨不能同他一样的兴奋倾心而谈。这样畸形的谈了一两小时,我始终不肯破戒,我的朋友就告别了。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我是凯旋胜利者,但是心坎里却只觉得怏怏不乐。过了几天,B君途中来信,说我近来不同了,没有以前的兴奋、爽快、谈吐也大不如前了,他说或者是上海的空气太恶浊所致。到现在,我还是怨悔那夜不曾吸烟。   又有一夜,我们在开会,这会按例星期一次。到时聚餐之后,有人读论文,作为讨论,通常总是一种吸烟大会。这回轮着C君读论文,题目叫做《宗教与革命》,文中不少诙谐语。记得C君说冯玉祥是进了北派美以美会,蒋介石却进了南派美以美会。有人便说如此则吴佩孚不久定进西派美以美会。在这种扯淡之时,室内的烟气一层一层的浓厚起来,正是暗香浮动奇思涌发之时。诗人H君坐在中间,斜躺椅上,正在学放烟圈,一圈一圈的往上放出,大概诗意也跟着一层一层上升,其态度之自若,若有不足为外人道者。只有我一人不吸烟,觉得如独居化外,被放三危。这时戒烟越看越无意义了。我恍然觉悟,我太昏迷了。我追想搜索当初何以立志戒烟的理由,总搜寻不出一条理由来。   此后,我的良心便时起不安。因为我想,思想之贵在乎兴会之神感,但不吸烟之魂灵将何以兴感起来?有一下午,我去访一位西洋女士。女士坐在桌旁,一手吸烟,一手靠在膝上,身微向外,颇有神致。我觉得醒悟之时到了。她拿烟盒请我。我慢慢的,镇静的,从烟盒中取出一支来,知道从此一举,我又得道了。   我回来,即刻叫茶房去买一盒白锡包。在我书桌的右端有一焦迹,是我放烟的地方。因为吸烟很少停止,所以我在旁刻一铭曰“惜阴池”。我本来打算大约要七八年,才能将这二英寸厚的桌面烧透,而在立志戒烟时,惋惜这“惜阴池”深只有半生丁米突而已。所以这回重复安放香烟时,心上非常快活。因为虽然尚有远大的前途,却可以日日进行不懈。后来因搬屋,书房小,书桌只好卖出,“惜阴池”遂不见,此为余生平第一恨事。 六、我买牙刷①   ①原题为《我怎样买牙刷》,有删节。   也许我应先叙述我何以有买牙刷的问题发生。幼时,不管有无牙刷,我是很快乐的。也记不清我幼时到底用过牙刷没有。这种问题,于幼童的世界是不算一回事,而且于西欧常在床上早餐的贵族阶级也是不算一回事;只有在知书识字一知半解的中等阶级,(无论何国),却常常发生而很普遍。闲话休提,不管我幼时有没有用过牙剧,我总是一直长大康健起来。我那时还不曾见过有刷毛不齐作犬牙状而末加一簇长毛的“预防”牌(Prophy-lactic)卫生文明牙刷,所以不曾上当,而心中也未尝有过丝毫的焦虑。如今才晓悟现代广告的欺骗我辈读书人,真要令人思之慨然,欲起而作一种社会革命了。   ……事实上,我的牙医朋友已经偷偷的告诉我,据他的专门经验而言,许多非买Prophylactic牙刷不可的有钱太太,根本就不懂得这牙刷的用法。这些有钱的太太们,正像李格(Stephen Leacock)所嘲谑的西方银行家,出门避暑,想到钓鱼,必另买一双涉水的高皮靴,另做一件不怕风雨的大衣,买到一根值十几元钱的、挂有转轮的、科学式的渔竿去钓鱼去。但是李格氏问,这些银行家会钓上鱼吗?真正的渔人,你只消给他一根竹竿,一条悬钩,他总会钓得鱼出来给你看。牙刷的道理也无过如此。   但是这些平常道理,是我经过用三年苦心研究最适宜最科学最卫生最文明的牙刷的经验,才研究出来。上边已经说过,我幼时是很快乐自在的。我并不要用牙刷,也不管牙刷上面之弯形角度是否与我的齿沿的圆弧相合与否。直到在某校时候,认识一位校医,才失了我天真的快乐。(这位校医不久以前已经自杀)他竟然告诉我:世上有这种毛病叫做齿龈脓肿,秘穴溃烂,文生博士病(Vincent’s disease)等。像一切中等阶级,我一面增加知识,一面恐慌起来。他说世上毛病,什九是由牙齿不洁来的。而且秘穴所生之毒质,如不及早觉察医治的,简直可以传入脑部,令人发狂——我简直可以进疯人院。从此以后,我便不复知平安快乐日子了,而从此我便开始研究最适宜最科学最文明最卫生的牙刷了。荏苒于今,已历三载,到了今日,才一无所得,空手回来。   不读书的人,总以为牙刷只是一根刷子,而要使用方便功效易见,刷毛应该是整齐的,与毛刷、衣刷、靴刷相同,正如一只椅子,总应该是四足齐平才合理。但是我生性有科学的好奇心,很注意有什么新奇花样。因为我正在寻求什么新奇的牙刷,看见预防牌的刷毛不齐,呈犬牙状,末端又有高起的一簇刷毛,遂引起我的注意,犹如我现在看见一只三足短一足长的凳子,也会特别注意。我看见说明书,说这刷毛毛面呈向内弯的形状,与我齿沿向外弯的弧形相合,觉得很有道理,遂即刻决定“这是我最合理最科学的牙刷了”。那时我选定的,是一根刷柄向内弯三十度的牙刷。过后也曾买过一支刷柄向外弯三十度的牙刷,而并没有遇见什么不测风云。于是使我猜疑,也许不向外亦不向内弯的直的刷柄才是最合理化的牙刷吧?   但是事实上,在两年中,我是预防牌的信徒,轻易不改我的主张,虽然我已觉察,只有末端高出的一簇毛是用得着的,因为他部的毛万不会与牙齿接触。恰巧有一天,我的叔父死了,遗留三百元给我浪费。我就想到牙刷问题。我跑进一间药房,由腰包里掏出一张五元钞票,掷在柜上,叫伙计将市上最贵的牙刷给我。伙计拿来的是韦思脱大医生的牙刷(Dr.West’s)价钱一元三角。不看犹可,一看我就恐慌起来。难道我两年来专受广告的欺弄吗?因为我发见这最文明最科学的牙刷刷毛的面是向外凸出,而不是向内凹进的弧形,正与我所相信的老牌相反;我发见这科学最近发明的成绩,末端并没有一簇高出的毛,反是两端毛短,中间毛长;说明书又告诉我韦思脱博士经过多年的试验,得到一个结论,说只有向外弯的牙刷才能与齿沿的内部的弧形相合。这有点像听见牛敦与恩斯坦各持异论,不免疑心有一人是错的。我带回这韦思脱博士试验的结论回来,一刷,发见不但齿龈的内沿刷得到,就是齿龈的外沿也一样的刷得到。我始恍然大悟。一跑出去,到最近的杂货铺用二十五个铜子买一支广东制造的平面直柄牙刷。回来之后用起来,感觉有刷毛整齐的牙刷刷过齿上的一种三年来所未有的快乐。这就是我从小长大健康快乐时所用的牙刷。   假如我买文明牙刷的这段历史像一幕悲剧,那末我寻求文明牙膏的经验,真如同一部一百二十四回小说。那些各牌牙膏、牙粉、牙水互相攻讦的广告,读了真令人眼花缭乱。简单的叙述起来,各种牙膏、牙粉、牙水我先后都已用过。我的经验包括Dr.Lyon’s Poagnesia,Pepsodent,Chlorodont,Kolynos,colgate,Listerine,Euthymol,I-pana各牌(家家说“惟我此家”货色是不害牙齿的)。我觉得用起来,无论哪一家都是一样,都不能伤损我生成洁白无疵的牙齿。我看见过化学室化验的证书,说某种牙膏于几秒钟能杀死几百万微菌(后来有医生告诉我,此家消毒水杀菌力不及盐水);有某家广告警告我“当心粉红的牙刷”,说是用错牙膏,齿龈脓溃的先兆(其实刷时用力,齿龈微出血,是当然的事);有的广告警告我,市上牙膏什九是完全无用的。我曾经因为见到有家广告说不可用牙粉,会伤牙齿,起了恐慌,置而不用,后来又看见Dr.Lyon’s的广告,说非牙粉刷不干净,“要学牙科医生给你刷牙时的榜样——用牙粉”乃又起恐慌,又起而用之。我曾经受Lambert医药公司的诱惑,说用利思特灵(Listerine)的牙膏一年中省下来的钱可以购买以下任何物品之一种:“七磅牛排;八磅火腿;八磅小羊排;两只鸡;十二条咖啡卷;十瓶果酱;二十包面粉;三十罐头空心粉”……然而用了一年之后,并不见得我的太太赠我这些礼物。   幸而不久我见出破绽了。有一回Colgate,大约是良心责备,十分厌倦这些欺人的广告,出来登一特别广告,问人家:“你因看见广告而受恐慌吗?”并说一句老实话:“牙膏的唯一作用只是洗净你的牙而已。”我想上天的意思也委实如此而已。这是初次的醒悟。第二次的醒悟,是看见Pepsodent的广告,更加良心发现,更显明的厌倦那些欺人的广告,公然说:“使你的牙齿健全的,并不是牙膏——是菠菜啊!”我真气炸了肺,一直跑去问一位牙科的朋友,请教他“到底牙膏有什么用处?”他只笑而不说。我知道他心里在说“你可怜的中等阶级啊!”我要求一个明白答复。   “什么!”我喊出来。“至少牙膏总能够洗净牙齿,不是吗?”“老兄啊!”他拍我的肩膀发出怜惜之意说。“你要明白,洗净你的牙齿是水及牙刷啊!牙膏不过使你洗时较觉芬香可口而像煞有介事而已。”   “那末,用一两点香蕉露也可以吗?”   “亏得你想出来,”朋友转怜为笑叹一口气说。   我们两人紧握双手,宛如手中握住一件天知地知尔知我知宇宙间的大秘密。 七、我不穿西装 ①   ①本文原题为《论西装》。   许多朋友问我为何不穿西装。这问题虽小,却已经可以看出一人的贤愚与雅俗了。倘是一人不是俗人,又能用点天赋的聪明,兼又不染季常癖,总没有肯穿西装的,我想。在一般青年,穿西装是可以原谅的,尤其是在追逐异性之时期,因为穿西装虽有种种不便,却能处处受女子之青睐,风俗所趋,佳人所好,才子自然也未能免俗。至于已成婚而子女成群的人,倘穿西装,那必定是他仍旧屈服于异性的徽记了。人非昏瞆,又非惧内,决不肯整日价挂那条狗领而自豪。在要人中,惧内者好穿西装,这是很鲜明彰著的事实。也不是女子尽喜欢作弄男子,令其受苦。不过多半的女子似乎觉得西装的确较为摩登一等。况且即使有点不便,为伊受苦,也是爱之表记。古代英雄豪杰,为着女子赴汤蹈火,杀妖斩蛇,历尽苦辛以表示心迹者正复不少。这种女子的心理的遗留,多少还是存在于今日,所以也不必见怪。西装只可当为男子变相的献殷勤罢了。不过平心而论,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在伦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   不知怎样,中装中服,暗中是与中国人之性格相合的,有时也从此可以看出一人中文之进步。满口英语,中文说得不通的人必西装,或是外国骗得洋博士,羽毛未干,念了三两本文学批评,到处横冲直撞,谈文学,钉女人者,亦必西装。然一人的年事渐长,素养渐深,事理渐达,心气渐平,也必断然弃其洋装,还我初服无疑。或是社会上已经取得相当身份,事业上已经有相当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装以掩饰其不通英语及其童骀之气时,也必断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所有例外,除有季常癖者,也就容易数得出来,洋行职员,青年会服务员及西崽为一类,这本不足深责,因为他们不但中文不会好,并且名字就是取了约翰,保罗,彼得,Jimmy等,让西洋大班叫起来方便。再一类便是月薪百元的书记,未得差事的留学生,不得志之小政客等。华侨子弟,党部青年,寓公子侄,暴富商贾及剃头师父等又为一类,其穿西装心理虽各有不同,总不外趋俗两字而已,如乡下妇女好镶金齿一般见识,但决说不上什么理由。在这一种俗人中,我们可以举溥仪为最明显的例子。我猜疑着,像溥仪或其妻一辈人必有镶过金齿,虽然在照片上看不出。你看那一对蓝(黑)眼镜,厚嘴唇及他的英文名字“亨利”,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溥仪在日本天皇羽翼之下,尽可称皇称帝。到了中国关内想要复辟,就有点困难。单那一套洋服及那英文名字就叫人灰心。你想“亨利亨利”,还像个中国天子之称吗?   大约中西服装哲学上之不同,在于西装意在表现人身形体。而中装意在遮盖身体。然而人身到底像猴狲,脱得精光,大半是不甚美感,所以与其表扬,毋宁遮盖。像甘地及印度罗汉之半露体,大半是不能引人生起什么美感的。只有没有美感的社会,才可以容得住西装。谁不相信这话,可以到纽约Coney Island的海岸,看看那些海浴的男妇老少的身体是怎样一回事。裸体美多半是画家挑出几位身材得中的美女画出来的,然而在中国之画家,已经深深觉得身段匀美的模特儿之不易得了。所以二十至三十五岁以内的女子西装,我还赞成,因为西装确可极量表扬其身体美,身材轻盈,肥瘦停匀的女子服西装,的确占了便宜。然而我们不能不为大多数的人着想,像纽约终日无所事事髀肉复生的四十余岁贵妇,穿起夜服,露其胸背,才叫人触目惊心。这种妇人穿起中服便可以藏拙,占了不少便宜。因为中国服装是比较一视同仁,自由平等,美者固然不能尽量表扬其身体美于大庭广众之前,而丑者也较便于藏拙,不至于太露形迹了,所以中服很合于德谟克拉西的精神。   以上是关于美感方面。至于卫生通感方面,更无足为西装置辩之余地。狗不喜欢带狗领,人也不喜欢带上那西装的领子,凡是稍微明理的人都承认这中古时代Sir Walter Raleigh,Cardinal Rioheliou等传下来的遗物的变相是不合卫生的。西方就常有人立会宣言,要取消这条狗领。西洋女装在三十年来的确已经解放不少,但是男子服装还是率由旧章,未能改进,男子的颈子,社会总还认为不美观不道德,非用领子扣带起来不可。带这领子,冬天妨碍御寒,夏天妨碍通气,而四季都是妨碍思想,令人自由不得。文士居家为文,总是先把这条领子脱下,居家而尚不敢脱领,那便是惧内之徒,另有苦衷了。   自领以下,西装更是毫无是处。西人能发明无线电飞机,却不能了悟他们身体只有头面一部尚算自由。穿西装者,必穿紧封皮肉的贴身卫生里衣,叫人身皮肤之毛孔作用失其效能。中国衣服之好处,正在不但能通毛孔呼吸,并且无论冬夏皆宽适如意,四通八达,何部痒处,皆搔得着。西人则在冬天尤非穿刺身之羊毛里衣不可。卫生里衣之衣裤不能无褶,以致每堆积于腹部,起了反抗,由是不能不改为上下通身一片之union suit。里衣之外,必加以衬衫,衬衫之外,必束以紧硬的皮带,使之就范,然就范不就范就常成了问题。穿礼服硬衬衫之人就知道其中之苦处。衬衫之外,又必加以背心。这背心最无道理,宽又不是,紧又不是,须由背后活动钩带求得适宜之中点,否则不是宽时空悬肚下,便是紧时妨及呼吸。凡稍微用脑的人,都明白人身除非立正之时,胸部与背后之直线总有不同,俯前则胸屈而背伸,仰后则胸伸而背屈。然而西洋背心偏偏是假定胸背长短相称,不容人俯仰于其际。惟人既不能整日挺直,结果非于俯前时,背心不得自由而褶成数段,压迫呼吸,便是于仰后时,背心尽处露出,不能与裤带相衔接。其在体材胖重的人,腹部高起之曲线既无从隐藏,背心之底下尽处遂成为那弧形之最向外点,由此点起,才由裤腰收敛下去,长此暴露于人世,而裤带也时时刻刻岌岌可危了。人身这样的束缚法,难怪西人为卫生起见,要提倡裸体运动,摒弃一切束缚了。   但是如果人类还是爬行动物,那裤带也不至于成为岌岌可危之势。只消像马鞍的腹带,绑上便不成问题,决不上下于其间。但人类虽然已经演化到竖行地步,西洋裤带却仍就假定我们是爬行动物。妇人堕胎常就是吃这竖行之亏,因为人类的行走虽然已取立势,而吾人腹部的肌肉还未演化改造过来,以致本为爬行载重于横脊骨上之极稳重设置,遂发生时有堕胎之危险。现在立势既成,妇人腹部股肉却仍是横纹,不是载重于肩旁。而男人之裤带也一样的有时时不得把握之势而受地心吸力所影响。唯一补救的办法,就是将裤带拚命扣紧,致使妨碍一切脏腑之循环运动,而间接影响于呼吸之自由。   单这一层,我们就可以看出将一切重量载于肩上令衣服自然下垂的中服是唯一的合理的人类的服装。至于冬夏四时之变易,中服得以随时增减,西装却很少商量之余地,至少非一层里衣一层衬衫一层外衣不可。天炎既不可减,天凉也无从加。这种非人的衣服,非欲讨好女子的人是决不肯穿来受罪的。   中西服装之利弊如此显然,不过时俗所趋,大家未曾着想,所以我想人之智愚贤不肖,大概可以从此窥出吧? 八、我的书斋①   ①原题为《有不为斋解》。   有客问“有不为斋”斋名用意何在,到底何者在所不为之列,这一问,倒给我发深省了。原来士人书斋取名都颇别致。一派是经师派,如“抱经”、“研经”、“诂经”、“潜研”之类。一派是名士派,所名多有诗意,如“涵芬”、如“庸闲”、如“双梅影”、如“水流云在”、如“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等。一派是经事的,如“三希”、如“铁琴铜剑”等。又一派是言志的,如“知不足”、“有恒心”、“知未信”。这些都带有点道学气味,而“有不为”恐怕只好归入此派。亦有言志而只用一字表出的,非常古雅,如“藏园”、“忆园”、“曲园”、“寄园”等,这大概是已有园宅阶级,所以大可以洁身自好,与世无争了。虽然这名有时也靠不住,如租界上有邨曰“耕读”,贫民窟有里曰“庆余”,野鸡巢有坊曰“贞德”,甚至大马路洋灰三楼上来一个什么“山房”,棋盘街来一个“扫叶”,本不是不可能的事,横竖不过起一个名而已,我们中国人想。“有不为”是有点道学气,我已说过。看来似乎反康有为,而事实不然。因为世上名称愈相反的,气质愈相近。试将反康与拥康者相比,反康营中曾经拥康者十有其六,而拥康党里曾经反康者,亦十有其八。如贞德坊之野鸡,庆余里之贫民,原来不过也是说说叫得好听而已。所以如孟子所说,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正可证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但是一人总有他所不为的事。朋友这样一问,使我不得不自己检讨一下。当时既不留心,盘查起来,倒也很有意思。我恍惚似已觉得,也许我一生所做过许多的事,须求上帝宽宥,倒是所未做的事,反是我的美德。兹将所想到,拉杂记下如下。   我不曾穿西装革履到提倡国货大会演说,也不曾坐别克汽车,到运动会鼓励赛跑,并且也不曾看得起做这类事的人。   我极恶户外运动及不文雅的姿势,不曾骑墙,也不会翻筋斗,不论身体上、魂灵上、或政治上。我连观察风势都不会。   我不曾写过一篇当局嘉奖的文章,或是选过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张首末得体同事认为满意的宣言。   也不曾发,也不曾想发八而玲珑的谈话。   我有好的记忆力,所以不曾今天说月亮是圆的,过一星期说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发誓抵抗到底背城借一的通电,也不曾作爱国之心不敢后人的宣言。也不曾驱车至大学作劝他人淬励奋勉作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训辞。   我不曾诱奸幼女,所以不曾视女学生为“危险品”。也不曾跟张宗昌维持风化,禁止女子游公园。   我不曾捐一分钱帮助航空救国,也不曾出一铜子交赈灾委员赈灾,虽然也常掏出几毛钱给须发斑白的老难民或是美丽可爱的小女丐。   我不曾崇孔卫道、征仁捐、义捐、抗日救国捐、公安善后捐、天良救国捐。我不曾白拿百姓一个钱。   我不好看政治学书,不曾念完三民主义,也不曾于静默三分时,完全办到叫思想听我指挥。   我不曾离婚,而取得学界领袖资格。   我喜欢革命,但永不喜欢革命家。   我不曾有面团团一副福相,欣欣自得,照镜子时,面上未尝不红泛而有愧色。   我不曾吆喝佣人,叫他们认我是能赚钱的老爷。我家老妈不曾窃窃私语,赞叹他们老爷不知钱从哪里来的。   我不曾容许仆役买东西时义形于色克扣油水,不曾让他们感觉给我买物取回扣,是将中华民国百姓的钱还给百姓。   我不曾自述丰功伟绩,送各报登载,或是叫秘书代我撰述送登。   也不曾订购自己的放大照相,分发儿子,叫他们挂在厅堂纪念。   我不曾喜欢不喜欢我的人,向他们做笑脸。我不曾练习涵养虚伪。   我极恶小人,无论在任何机关,不曾同他们钩心斗角,表示我的手腕能干。我总是溜之大吉,因为我极恶他们的脸相。   我不曾平心静气冷静头脑的讨论国事,不曾做正人君子学士大夫道学的骗子。   我不曾拍朋友的肩膀,作慈善大家,被选为扶轮会员。我对于扶轮会同对于青年会态度一样。   我不曾禁女子烫头发,禁男子穿长衫,禁百姓赛龙舟,禁人家烧纸钱,不曾卫道崇孔,维持风化,提倡读经,封闭医院,整顿学风,射杀民众,捕舞女,捧戏子,唱京调,打麻将,禁杀生,供大王,挂花车,营生圹,筑洋楼,发宣言,娶副室,打通电,盗古墓,保国粹,卖古董,救国魂,偷古物,印佛经,禁迷信,捧班禅,贴标语,喊口号,主抵抗,举香槟,做证券,谈理学…… 九、我的书架①   ①原题为《我的书室》,有删节。   且说M姚英写了一篇说她处理书室中书籍的方法的美妙的文章,那方法,同我的竟那么的巧合,要是我在这以前曾发表过只字关于我处理的方法,或以前曾同她见过面的话,我真要说她偷窃了我的文思。因此我在她这篇文章后面写了一篇很长的编者按语——我是希望编者们能在人家的文章后面写点长的按语。——说明她的理论与我的完全不谋而合。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只是一种共同的理论而已,这大致如下:   (转译她的文章)   当然,公共图书馆或学校图书馆择用一种编目的方法,把书籍按照规定一一标签分类,当是很好的,不论是依照杜威分类法或王云五分类法。但这办法对于一个穷书生是办不到的,他没有一部全套的图书馆版本来陈列起来,他往往在上海或南京住着一幢幢的弄堂房子。这种弄堂房子通常有一间会客室,二间客堂,二间卧室,二间浴室,如果他(或她)可以有一间书房,那已算是幸运的了。此外,他(或她)所收藏的有限的书籍通常都是按着个性的,大概是偏多于他(或她)所喜欢的作者的书,而其他的作者的书则较少。那么,他对于这些书又怎样来处理呢?   别人我不知道,但这是我的方法(我高兴这种从第三人称转到第一人称的说法,因为英文也不经心地忘掉了对于“我”及“我的”第二个词的性的区别。)我的方法是一种自然的方法。譬如说,当正在书桌前坐着的时候,接到了寄来的一本书或刊物,我便把它放在书桌上。假如正在看的时候有客来了,于是我便把它拿到客厅里去同我的朋友共读。如果那朋友走了,我忘记把它拿回来,我便让它去放在客厅里。但有时读得十分有味,我还不想睡觉,而只想舒散一回,那么我便把它拿上楼来在床上看。如果这书能抓住我的兴趣,我便读下去,但如果没兴趣了,我便可以随手把它当作枕头,这便是我所谓的自然方法,这可以约略给它下个定义为“把书籍随手置放的方法。”我甚至根本不能说的书有什么“适当”   的地方可放置。   这种方式的逻辑结果,当然是到处都是书籍杂志了。床上、沙发上、会客室里、食架上、自来水龙头边等等,有着一种在杜威或王云五的分类法中所不能获得的丰富印象。   这种方法有三个优点可以介绍。第一、有一种多样错综的美。因为这样一来书本都杂放在一起了,皮面精装本、纸面本、中文的、英文的、大而厚的巨册、轻巧的毛边书,有的有中世纪英雄的图案,有的有裸体的摩登女郎,全混合在一个智识的大拼盘中,包括了整个人类史的一个缩影。第二、有一种丰盛与多样的趣味。我让一本哲学书放在一部自然科学论文旁边,让一本幽默的小册子同一本意义堂皇的提倡道德的书籍并肩齐立。它们只是组成了一个杂色队伍,好像各自存着相反的意见,而在我的想象中作着一场荒唐无稽的争论而叫我开开心而已。第三、这种方法有一种十分便利的好处,因为如果一个人把他的全部书籍都放置在书房里,那么他在客厅里便分明无书可看了。用了这一种方法,我即使在厕所也可以增进智识了。   我要声明的,便是那是我个人的方法,我并不是要求别人的赞成或请他们照我这样做。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当我的客人们看见了我的生活方式时,往往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去问过他们,所以我也不知道那是不以为然的叹息呢,还是赞成的叹息……但我也不管。   上面的文章可以说是现在中国的小品文的一个好例子。这有中国古文的飘逸,又有现代文的亲切随便。下面便是我的编者按语的大要。我说:   我收到这篇来稿时,那题目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好像有人偷去了我的一件钜宝,当我读下去的时候,我大为惊诧地发现,我所喜欢的收藏与处置书籍的方法,已同时也被另一个独立的工作者发现了。所以我对于这一点怎么能不来说上几句呢?我知道读书是一件修养的事业,但自从读书受了大学里的入学登记人的支配之下后,这便退化成了一种便宜的,庸俗的,市侩的勾当了。收藏书籍本来也是一种修养的消遣,但现在,自从那些暴发户夹进到这个爱书的雅事中之后,情形可不幸改变了。这些人总是有着这个作家的全集,那个文人的全本,用漂亮的摩洛哥皮面装订着,保存在精致的玻璃橱中。但我看看他们的书架上,却一个拿去了书而留下的空位也没有,这事实表示这些书除了他们的仆人来清理拂拭之外,从来没有人碰过。书上没有卷边,没有指印,没有偶然落在上面的烟灰,没有仔细用蓝铅笔打着的记号,在书里也没有枫叶夹着,就只是许多没有裁开的书页。   所以看来即使收藏书籍也低落到一种俗态中去了。明××写过一篇读古玩的文章,说起收藏古玩的俗派,现在姚女士以这一点意思便进而说到藏书,我心下不禁怦然以喜。仿佛只有你觉得的意思,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别人会与你同感的。王云五的分类法用在公共图书馆中是很好的,可是这种方法对于一个穷书生的书房又有什么用处呢?我们必须要有一种不同的原则,这已有《浮生六记》的作者指了出来,那便是:“大中见小,小中见大,虚中见实,实中见虚。”这位作者的话,是说一个贫儒的家屋与庭园布置的,但这个原则在书籍的处置上也很适用。这个原则用的得当,你可以把一个穷书生的书房变为一处真真未经探索过的大陆。我的理论是:   书绝不应加以分类。把它们加以分类是一种科学,但不把它们分类则是一种艺术。你的一座五尺的书架本身就应该是一所小小的天地,把一本书集倚在一本科学刊物上,把一本侦探小说放在体育(Guyau)的书一起,便有这一种效果发生了。这样一布置,那五尺的书架便成为一座“丰富的”书架,可供你去玩味了。反之,如果书架上放了一部司马迁的《史记》,那么当你不想要看《史记》的时候,这书架对你便毫无意义了,这成了一座空无所有的书架,只是一副枯骨了。大家都知道女人的美是在于她们的神秘与乖巧,而像巴黎及维也纳等古城市之引人入胜,也因为在你住了十年之后,你还不能确知一条曲巷会发现什么。在书室,那情形也是如此。书室中也应当有一种神秘与乖巧,这种神秘乖巧,由于你决不能猜到几个月或几年前在那特殊的书架上有些什么。   所有的书都应有其个性,绝不应有一律的装订。所以我始终不高兴买什么《四部备要》或《四部丛刊》,所谓它们的个性,一半是由于它们的外貌,一半是由于那购买的环境。你也许在夏季旅行时随手在安徽的一个小镇上买来了那一本,也许这本书另有人出过比你更高的价钱。如果那些书买了来按照自然的方式放在书架上,你偶而看到一本王国维的《元剧史》,小小的一薄本。你像打猎一样的开始寻了,从上到下,从东到西,当你有所得时,你便是真正的得到了,不仅是拿着而已。你的眉头已经有了几滴汗珠,你感到像一次好运气的出猎中的猎人一样。也许你一直寻到地洞里。而正当你要看第三卷的时候,你发觉它又不见了。你站着,呆了一回,想着你不知把它借给谁了,没奈何地叹息一声,像一个小学生刚要抓到手的鸟儿却又让它飞了。这样,一层神秘与可爱的轻纱将永远笼罩着你的书室,你始终不会知道你会找到什么。总之,你的书室便将有一种女人的乖巧与大城市的秘密了。几年前我在清华遇见一位同事的教员,他有一个书室,这书室只有一箱书,但全是正式加了标签和分了类的从一到一千,照着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分类法。当我向他借一本《经济学史》时,他可以极为得意地马上告诉我那本书是“580.73A”。他很自傲他的“美国式的效率”。他是一个真正美国留学生,但我说这句话,并没有称赞的意思。 十、我杀了一个人①   ①原题为《冬至之晨杀人记》。   孔子曰,上士杀人用笔端,中士杀人用语言,下士杀人用石盘。可见杀人的方法很多。我刚会见一位客,因为他谈锋太健了,就用两句半话把他杀死。虽然死不死由他,但杀不杀却由我,总尽我中士之义务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虽不信耶稣,却守圣诞,即俗所谓外国冬至。几日来因为圣诞节到,加倍闹忙,多买不应买的什物,多与小孩打滚,而且在这节期中似乎觉得理应特别躲懒,所以《中国评论报》“小评论”的稿始终未写。取稿的人却于二十分钟内要来了。本来我办事很有系统,此时却想给他不系统一下。我想一人终年规规矩矩做事,到这节期撒一烂污,也没什么。就使《中国评论报》不能按期出版,中国也不致就此灭亡罢?所以我正坐在一洋铁炉边,梦想有壁炉观火的快乐,暂把胸中挂虑,一齐付之梦中炉火,化归乌有,飞上青天。只因素来安分成性,所以虽然坐着做梦,却是时向那架打字机丢眼色。结果,我明晓大义,躲懒之心被克服了,我下决心,正在准备工作。   正在这赶稿之时,知道有文章要写,却不知如何下笔,忽然门外铃响。看了片子,是个陌生客。这倒叫我为难,因为如果是熟客,我可以恭祝他圣诞一下,再请他滚蛋。不过来客情形又似十分重要。所以我叫听差先告诉来人,我此刻甚忙,不过如有要事,不妨进来坐谈几分钟。他说事情非常紧要,由是进来了。   这位先生,穿的很整齐,举止也很风雅,其实看他聚珍版仿宋的名片,也就知道他是个学界中人。他的颡额很高,很像一位文人学者,但是嘴巴尖小,而且眼睛渺细,看来不甚叫人喜欢。他手里拿着一个纸包。我已经对他不怀好意了。于是我们开始寒暄。某君是久仰我的“大名”,而且也曾拜读过我的“大作”。   “浅薄的很。先生不要见笑。”我照例恭恭敬敬的回答。但是这句话刚出口,我登时就觉不妙。我得了一种感觉,我们还得互相回敬十五分钟,大绕大弯,才有言归正传的希望。到底不知他有什么公干。   老实说,我会客的经验十分丰富。大概来客越知书识礼,互相回敬的寒暄语及大绕大弯的话头越多。谁也知道,见生客是不好冒冒昧昧,像洋鬼子“此来为某事”直截了当开题,因为这样开题,便不风雅了。凡读书人初次相会,必有读书人的身份,把做八股的功夫,或是桐城起承转伏的义法拿出来。这样谈话起来,叫做话里有文章,文章不但应有风格,而且应有结构。大概可分为四段。不过谈话并不像文章的做法,下笔便破题而承题,入题的话是留在最后,这四段是这样的:(一)谈寒暄,评气候;(二)叙往事,追旧谊;(三)谈时事,发感慨;(四)所要奉托之“小事”。凡读书人,绝不肯从第四段讲起,必须运用章法,有伏,有承,气势既壮,然后陡然收笔,于实为德便之下,兀然而止。这四段若用图书分类法,亦可分为(一)气象学,(二)史学,(三)政治,(四)经济。第一段之作用在于“坐稳”,符于来则安之之义。“尊姓”“大名”“久仰”“夙违”及“今天天气哈哈哈”属于此段。位安而后情定。所谓定情,非定情之夕之谓,不过联络感情而已。所以第二段便是叙旧。也许有你的令侄与某君同过学,也许你住过南小街,而他住过无量大人胡同,由是感情便融洽了。如果,大家都是北大中人,认识志摩,适之,甚至辜鸿铭,林琴南……那便更加亲挚而话长了。感情既洽,声势斯壮,故接着便是谈时事,发感慨。这第三段范围甚广,包括有:中国不亡是无天理,救国策,对于古月三王草将马二弓马诸政治领袖之品评,等等。连带的还有追随孙总理几年到几年之统计。比如你光绪三十年听见过一次孙总理演讲,而今年是民国二十九年,合计应得三十三年,这便叫做追随总理三十三年。及感情既洽,声势又壮,陡然下笔之机已到,于是客饭茶起立,拿起帽子,兀突而来转入第四段:现在有一小事奉烦,先生不是认识××大学校长吗?可否请写一封介绍信,总结全文。   这冬至之晨,我神经聪敏,知道又要恭聆四段法的文章了。因为某先生谈吐十分风雅,举止十分雍容,所以我有点准备。心坎里却在猜想他纸包里不知有何宝贝。或是他要介绍我什么差事,话虽如此,我们仍旧从气象学谈起。   十二宫星宿已经算过,某先生偶然轻快的提起傅君来。傅君是北大的高材生。我明白,他在叙旧,已经在第二段。是的,这位先生确是雄才,胸中有光芒万丈,笔锋甚健。他完全同意,但是我的眼光总是回复射在打字机上及他的纸包。然而不知怎样,我们的感情,果然融洽起来了。这位先生谈的句句有理,句句中肯。   自第二段至第三段之转入,是非常自然。   傅君,蜀人也。你瞧,四川不是正在有叔侄大义灭亲的厮杀一场吗,某先生说四川很不幸。他说看见我编辑的《论语》半月刊(我听人家说看见《论语》半月刊,总是快活),知道四川民国以来共有四百七十七次的内战。我自然无异辞,不过心里想:“中国人的时间实在太充裕了。”评论报佣人就要来取稿了。所以也不大再愿听他的议论,领略他的章法,而很愿意帮他结束第三段。我们已谈了半个多钟头。这时我觉得叫一切四川军阀都上吊,转入正题,也不致出岔。   “先生今日来访,不知有何要事?”   “不过一点小小的事,”他说,打开他的纸包。“听说先生与某杂志主编胡先生是戚属,可否烦先生将此稿转交胡先生。”   “我与胡先生并非戚属,而且某杂志之名,也没听见过。”我口不由心狂妄的回答,言下觉得颇有中士杀人之慨。这时剧情非常紧张。因为这样猛然一来,不但出了我自己意料之外,连这位先生也愕然。我们俩都觉得啼笑皆非,因为我们深深惋惜,这样用半个钟点工夫做起承转伏正要入题的好文章,因为我狂妄,弄得毫无收场,我的罪过真不在魏延踢倒七星灯之下了。此时我们俩都觉得人生若梦!因为我知道我已白白地糟蹋我最宝贵的冬至之晨,而他也感觉白白地糟蹋他气象、天文、史学、政治的学识。 十一、我的春园①   ①原题为《记春园琐事》。   我未到浙西以前,尚是乍寒乍暖时候,及天目回来,已是满园春色了。篱间阶上,有春的踪影,窗前檐下,有春的淑气,“桃含可怜紫,柳发断肠青”,树上枝头,红苞绿叶,恍惚受过春的抚摩温存,都在由凉冬惊醒起来,教人几乎认不得。所以我虽未见春之来临,我已知春到园中了。几颗玫瑰花上,有一种蚜虫,像嫩叶一样青葱,都占满了枝头,时时跳动。地下的蚯蚓,也在翻攒园土,滚出一堆一堆的小泥丘。连一些已经砍落,截成一二尺长小段,堆在墙角的杨树枝,由于雨后平空添出绿叶来,教人诧异。现在恍惚又过数星期,晴日时候,已可看见地上的叶影在阳光中波动。这是久久不曾入目的奇景,也正是“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时节。   但是园中人物,却又是另一般光景。人与动物,都感觉春色恼人意味,而不自在起来。不知这是否所谓伤春的愁绪,但是又想不到别种名词。春色确是恼人的。我知这有些不合理。但假定我是乡间牧童,那必不会纳闷,或者全家上下主仆,都可骑在牛背放牛,也必不至于烦躁。但是我们是居在城中,城市总是令人愁。我想“愁”字总是不大好,或者西人所谓“春疟”,表示人心之烦恼不安,较近似之。这种的不安,上自人类,下至动物,都是一样的,连我的狗阿杂也在内。我自己倒不怎样,因为我刚自徽州医好了“春疟”回来,但我曾在厨夫面前,夸赞屯溪风景。厨夫偏是徽州人,春来触动故乡情,又听我指天画地的赞叹,而事实上他须天天在提菜篮,切萝卜,洗碗碟,怎禁得他不有几分伤春意味?我的佣人阿经,是一位壮大的江北乡人,他天天在擦地板,揩椅桌,寄邮信,倒茶水,所以他也甚不自在。此外有厨夫的妻周妈——周妈是一位极规矩极勤劳的妇人,一天在洗衣烫衣,靠她两只放过的小脚不停的走动,却不多言语,说话声音是低微的,有笑时,也是乡女天真的笑,毫无城市妇女妖媚态——凡中国传统中妇人的美德,她都有了。只有她不纳闷,不烦躁,因为她有中国人知足常乐的心地,既然置身于小园宅,叶儿是那样青,树儿是那样密,风儿是那样凉,她已经很知足了。但是我总有点不平。她男人以前常拿她的工钱去赌,并且曾把她打得一脸紫黑,后来大家劝他,我立了一条“家法”,才不敢再这样蛮横。他老是不肯带她外出,所以周妈一年到头总居在家中。   但是我是在讲“春疟”。年青的厨夫,所来有点不耐烦,小菜越来越坏了,吃过饭,杯盘都交给周妈去洗,他便可早早悄悄的外出了。更奇的是,有一天,阿经忽然也来告半天假。这倒出我意外。阿经向来不告假的。我曾许他,每月告假休息一天,但是他未告过假。但是这一天,他说“乡下有人来,须去商量要事”。我知道他也染上“春疟”了。我说:“你去吧!但不要去和同乡商量什么要事。还是到大世界或新世界去走一遭,或立在黄浦滩上看看河水吧。”我露齿而笑,阿经心里也许明白我明白他的意思。   阿经正在告假外游时,却另有人在告假常来我家中走动。这是某书局送信的小孩。这小孩久已不来了,因为天天送稿送信,已换了一位大人。现在却似乎非由小孩来不可,就是没有稿件,清样,他也必来走一遭,或者来传一句话,或者来送一本杂志。我明白,他是住在杨树浦街上,所看见的只是人家屋瓦,墙壁,灰泥,垃圾桶,水门汀,周围左右一点也没有绿叶。是的,绿叶有时会由石缝长出,却永不会由水门汀裂缝出来的。现在世界,又没有放小店员去进香或上坟的通例。所以他非来我这边不可,一来又是徘徊不去,因为春已在我的园中,虽然是小小的园中。自然他不是来行春,他不过是来“送信”而已。   人以外,动物也正在发春疟,我的家狗阿杂向来是独身主义者,若在平日,住在家中,他倒也甚觉安闲自在。我永不放他出去,因为他没有挂工部局的狗领,我又不善学西人拉着他兜风去,觉得有碍观瞻。但是现在不行,我的园地太小了,委实太小了;骨头怎样多,他还是不满意。我明白:他要一个她,不管是环肥燕瘦,只要是个她便好了。但是这倒把我难住了。所以他也在发愁。   不但此也,小屋上的鸽子也演出一幕的悲剧。本来我们租来这所房子时,宅中有七八只鸽子,是以前的房客留下的。现只剩了一对小夫妇,在小屋上建设他们快乐小家庭。他们原打算要生男育女养一小家儿女起来,但是总不成功。因为小鸽出世经旬,未学走先学飞,因而每每跌死。那对少年夫妇歇在对过檐上眨眼儿悲悼的神情,才叫人难受。这回却似乎不同,聊有成功之希望了。因为小鸽已经长得有半斤重,又会跑到窗外,环观这偌大世界,并且已会扇几下翅膀儿。但是有一天阿经忽然喊着说“小鸽死了!”轰动了全家人等出来围问。这小鸽怎样死的呢?阿经亲眼看见他滚在地上而死。这条命案非我运用点福尔摩斯的本领查不出来。   我走上摸这死鸽项下的食囊。以前他的食囊总是非常饱满的,此刻却是空无一物。窠上尚有两枚鸽蛋。那只母鸽坐在窠中又在孵卵。   “你近来看见那只公的没有?”我盘问起来。   “有好几天不见了,”阿经说。   “最后一次看见是在何时?”   “是上礼拜三看见的。”   “唔!”我点首。   “你看见母鸽出来觅食没有?”   “母鸽不大出来。”   “唔!”我说。   我断定这是一桩遗弃妻子的案件。就是“春疟”作祟。小鸽确系饿死无疑。母鸽既然在孵卵,自然不能离巢觅食。“薄幸郎!”我慨叹的说。   现在丈夫外逃,小儿又死,母鸽也没心情孵卵了。这小家庭是已经破裂了。母鸽零丁孤独的歇在对过檐上片刻,顾盼她以前快乐的小家庭一回,便不顾那巢中的蛋,腾翼一飞,不知去向了。我想她以后再也不敢相信公鸽子的话了。 十二、我爱鸟而恶狗①   ①原题为《买鸟》。   我爱鸟而恶狗。这并不是我的怪癖,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我自自然然地有这种脾气,正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因为中国人喜欢鸟,可是要是你对他们谈到爱狗的事,他们便会问你道,“你讲甚么话?”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要去和畜生做朋友,要怀抱它,爱抚它。我只有一次突然明白这种对狗的同感,那是当我读门太做的《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 of San Michele”by Axel Munthe)的时候。   书上说他因为一个法国人踢狗而向那法国人决斗的那一个部分,当真的感动我。似乎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真的了解它,我几乎希望即时有一只猎狗来蜷伏在我的身边。不过这些只是受他一时文字的魔力罢了,现在离当初读门太的书的时候将近两年了,而那种对狗友的一点风雅豪情也早如槁木死灰了。我一生觉得最讨厌的时候是当我在一个美国朋友的客厅里的时候,一只圣伯纳种的大狗(St.Bernard,按此种壮丽敏锐之大狗原饲育于瑞士圣伯纳庵堂,因之得名)要来舐我的手指和手臂,表示亲昵,而更难堪的是女主人喋喋不休地要道出这只狗的家谱来。我想我那个时候一定像个邪教徒的样子,瞠目凝视着她,茫然找不出一句相当的话来对答。   “是我一个瑞士朋友直接从查利克(Zurich)带来的,”我的女主人说。   “唔,皮亚斯太太。”   “它的外祖父曾从阿尔卑斯山的雪崩中救出过一个小孩,它的叔祖是一八五六年国际赛狗会中得到锦标的。”   “不错!”   我并不是故意要失礼的,然而我恐怕那时候是真失礼了。我明白英国人都爱狗。可是讲起来英国人是样样都爱的。   他们连大牡猫都爱。   有一次我和一位英国朋友辩论这问题。   “这一切和狗做朋友的话全是胡说,”我说,“你们假装爱畜生。你们真会撒谎,因为你们嗾使这些畜生去追赶可怜的狐狸。你们为什么不去爱抚狐狸,叫它做‘我的小心肝宝贝’呢?”   “我想我可以解释给你听,”我的朋友回答道,“狗这种畜生,是怪善会人意的。它明白你,忠心于你,……”   “且慢!”我插嘴说。“我之所以恶狗,正因为它们这样善会人意的缘故。我是天生爱惜动物的,这可以用我不忍故意扑杀一只苍蝇这事实来证明。可是我厌恶那种假装要做你的朋友的畜生,走近来搔遍你的全身。我喜欢那种知趣的畜生,安分的畜生。我宁愿去爱只驴子……要爱惜狗吗?对的。可是为什么要爱抚它,要怀抱它呢?”   “啊,算了吧,”我的英国朋友说,“我不想叫你一定信服我的话。”于是我们便扯到别的题目上去。后来,我养了一只狗,这是因为我家庭情况的需要。我好好地叫人喂它,给它洗澡,让它睡在一间好好的狗屋里。可是我禁止它以搔遍我的全身来表示亲昵和忠实的一切举动。我真宁可死而不情愿学许多时髦女郎那样牵它在街上走。有一次我看见一个放了脚的江北老妈穿着一双高跟鞋,明显地是什么外国人家里的女仆,她一手拿着一根洋棍,一手拉着一只小猎狗。那真才是一大奇观哩!我不愿意把我自己装成这种怪模样。让英国人去拉狗吧。那才和他们有缘分,可是和我是无缘的。我出去散步的时候,也得走得成个模样。   可是我原来是要来谈鸟的,特别是谈我前天买鸟的经历。我有一大笼小鸟,不晓得叫甚么名字的,不过是比麻雀小一点。雄的红胸上有白花点。去年冬天为了种种缘故死了几只。我常想再去买几只来凑伴儿。那正是中秋节的那天。全家人都去赴茶会了。只剩下我和我的小女儿在家里。于是我便向她提议,我们还是到城里去买些小鸟吧。她很赞成。   城隍庙鸟市的情形怎样,凡是住在上海的居民都很晓得,用不着我来多说。我手里抱着我的女孩,走过那行人拥挤不堪的街道。那里是真爱动物者的天堂,因为那里不但有鸟,也有蛙,白老鼠,松鼠,蟋蟀,背上生着一种水草的乌龟,金鱼,小麻雀,蜈蚣,守宫,以及别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你该先去看那些路中地上卖蟋蟀的和包围着他们的那群小孩子,然后再去判定中国人到底是不是爱好动物的。我走进一家山东人开的鸟店,因为以前已经买过这种鸟,知道价钱,毫无困难地便买了三对。买价两元一角正。   店是在街道转角的地方。笼里大约有四十只那种小鸟,我们讲定了价钱,那人便开始替我拣出三对来。笼里的骚动扬起了一阵灰尘,我便站开点。到他拣鸟拣了一半的时候,已经有一大堆人围聚在店前了,街上闲游的人向来如此,也不足怪。等到我付了钱,把那小笼子提走的时候,我便变成注意的中心和众人妒羡的目标了。空气中飘浮着一层欢乐的骚动。“那是甚么鸟?”一位中年男子问我。“你去问店里的人,”我说。“它们可会唱?”另外一个人问。“多少钱买的?”第三个又问。我随便回答,像一个贵族似地走开了。因为我在中国群众中,是一个可骄傲的有鸟的人。那时有一种什么东西把群众连结起来,一种纯粹天然的本能的共通的欣喜,放出我们天下一家的同感,打破陌生人间缄默的壁垒。当然,他们有权利可以问我那些鸟怎样怎样,正如假使我当他们的面前中了航空奖券的头奖,他们也有同样的权利可以问我一样。   于是我便一手抱着我的小女儿一手提着鸟笼走过去。路上的人都转过身来看。假使我是那婴孩的母亲,我便会相信他们都在称赞我的婴孩了,可是我既然是个男人,所以我晓得他们是在称赞笼里的小鸟的。这种鸟可真这么希罕吗?我自己这样想。不,他们只是普通的爱鸟成癖而已。我跑上一家点心店里去。那时过午不久,时候还早,楼上空着。   “来一碗馄饨,”我说。   “这些是什么鸟?”一个肩上挂着一条手巾的伙计问。“来一碗馄饨和一碟‘白切鸡’,”我说。   “是,是。是会唱的?是不会唱的?”   “不会唱的。但是要快,我肚子饿着呢。”   “是,是,一碗馄饨!——一碟白切鸡!”他向楼下的厨房嚷着,或者不如说是唱着。“这些是外国鸟。”   “是吗?”我只是在敷衍。   “这鸟生在山上,山上,你晓得的,大山上。喂,掌柜,这是什么鸟?”   掌柜是一种管账的,他戴着一副眼镜,和一切记账的一样,是能看书会写字的男人,除了铜板和洋钱之外,你别想他对小孩的玩具或别的什么东西会发生兴趣。可是他一听见有鸟的时候,他不但答应,并且,叫我大大的惊异的是他竟移动着脚去找拖鞋了,离开柜台,慢慢地向我的桌子走来。当他走近鸟笼的时候,他那冷酷的脸孔融化了,他变成天真而饶舌的,完全和他那副相貌不称。然后他把头仰向天花板,大肚子从短袄下突了出来,发表他的判断。   “这种鸟不会唱的,”他神气活现地批评说。“只是小巧好玩,给小孩子玩玩倒呒啥。”   于是他便回到他那高柜台上去,而我不久也吃完那碗馄饨。   在我回家的路上也是一样。街上的人都弯着身子下去看看笼子里是什么东西。我走进一家旧书店里去。   “你们可有明版书?”   “你笼里那些是什么鸟?”中年的店主问。这一问叫三四个顾客都注意到我手里的鸟笼来了。这时颇有一番骚动——我是说在笼子外。   “给我看看?”一个小学徒说着,便从我的手里把鸟笼抢过去。   “拿去看个饱吧,”我说,“你们可有明版的书?”可是我再也不是注意的目标了,我便自己到书架上去浏览。一本也找不到,我便提了鸟笼走出店来,顿时又变成注意的中心了。街上的人有的向鸟微笑,有的向我微笑,因为我有那些鸟。   后来我在二洋泾桥叫了一辆云飞汽车乘回来。我记得很清楚,上一次我从城隍庙带一笼鸟回来的时候,车站里的办事员特意走出来看我的鸟。这一次他并没有看见,我也不想故意引起他的注意。可是当我踏上汽车的时候,车夫的眼睛看到我手提的小笼子了,而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脸孔顿时松弛了下来,他当真也变成小孩似的,正像上次买鸟时候的车夫一样,他对我十分的友好,打开话盒,我们谈话谈得很远,到了我到家里的时候,他不但把养鸟和教鸟唱歌的秘密都告诉我,并且连云飞汽车公司的全部秘密都说了出来,他们所有车辆的数目,他们所得到的酒资,他整个童年时代的历史,以及他可结婚的理由。   现在我晓得了,假使我有一天须现身在群气激昂的公众之前,想要消除一群恨我入骨欲得我而甘心的中国民众的怒气的时候,应该怎样办了。我只须提个鸟笼出来,把一只美丽的玉燕,或是一只善唱的云雀给他们看。你瞧罢!这比救火水龙管或是流泪弹效力还要神速,比德谟上但尼斯(DeBmosthenes)的一篇演说神通还要广大,而且结果我们都可以大家结拜把兄弟。 十三、我过新年 ①   ①原题为《记元旦》。   阴历新年是中国人一年中最大的节日,其他节日和它比较起来便显得缺少假日精神的整个性了。五天里面,全国的人都穿了最好的衣服,关上店门,闲荡着,赌博着,敲锣鼓,放爆竹,拜年,看戏。这是一个大好日子,每个人都憧憬着新年发财,每个人都高兴地添了一岁,准备向他的邻人说些吉利的话。   在新年中就是最卑贱的婢女也可大赦,而不愁挨打了,最奇怪的,那些终日操作的女人们也悠闲起来,嗑着瓜子,不愿洗衣煮饭,连菜刀也不肯拿。怠工的理由,是新年中切了肉就等于把好运切了,把水倒入沟中就等于把好运倒了,洗了东西,就等于把好运洗去了。一副副红对联贴在每一扇门上,都包含了鸿运,幸福,和平,昌顺,春兴等字样。因为这是大地春回的节日,也是生命财富回来的节日。   在庭院中,在街道上,一天到晚全是爆竹声和硫磺气味。父亲失去了尊严,祖父变得更可爱了,孩子们吹着口笛,带着面具,玩着泥娃。乡下女子穿了最好的衣服,跑上三四里路到邻村去看戏,一些绔绔少年便得乘此恣意调笑。这是一个妇女从煮饭洗衣的贱役中解放出来的日子。假如男人们饿了的话,他们可以吃几块油煎年糕,一碗有现成汤的鸡蛋面,或是到厨房里去偷几片冷鸡肉吃吃。   国民政府早已命令废除阴历新年,可是我们依旧过着阴历新年,大家拒不废除。   我是非常新派的,没有人能责我保守。我不但赞成格利高里历,我更赞成一年十三月,一月四周的世界历。换句话说,我的观点是很科学的,我的理解也是很合理的。可是也就是这科学的自傲,它受到严重的创伤了。因为在公认的新年里人们都只是佯为祝庆,毫无诚意,我是大大的失败了。我不要旧历新年,可是旧历新年终于在二月四日来到了。我的科学意识叫我不照旧历过新年,而我也答应我不会。我坚决的对自己说:“我决不让你跟下去。”然而,我在正月初头便感觉到旧历新年的来到了。当一天早餐时,仆人送来一碗腊八粥的时候,就清楚的提醒了我这天是十二月初八了。一星期后,仆人来预领他年底应得的额外工资。他告了半天的假,并给我看一包送给他妻子的新衣服。在二月一日到二日,我不得不把酒钱分给送信人、送牛奶人、车夫和书店童役。我觉得什么都来了。   二月三日,我依旧向自己说:“我决不过旧历新年。”那天早晨,妻叫我更换内衣。我说:“为什么?”   “周妈今天要洗你的衬衣,她明天不洗衣服了,后天也不洗,大后天也不洗。”为了人情,我无法拒绝。   这就是我下水的开始,早餐后,全家要到河边去,因为那边举行着一个很舒适的,可是违反政府不准遵照过旧历新年命令的野宴。妻说:“我们叫了汽车先去。你理了发再来好了。”我不想理发,可是坐汽车倒是挺大的诱惑,我不喜欢在河边跑,我喜欢坐汽车。我很想到城隍庙去替孩子们买些东西。我知道这是春灯的时节了,我要我最小的孩子去看看走马灯是什么东西。   我原不该到城隍庙去的。在这个时期到那里去,你会知道结果是怎样的。在归途上我发现我不但带了走马灯、兔子灯和几包玩具,还带了几枝梅花回家以后,我看到有人从家乡送了一盆水仙花,我的家乡因出产这种美妙馥郁的水仙而闻名全国。我不觉回忆到我的童年。当我接触到水仙的香味,我的思想便回到那红对联,年夜饭,爆竹,红烛,福建蜜橘,早晨的道贺和我那件一年只许穿一次的黑缎大褂。   中饭时,水仙花的香味使我想起了一种福建的萝卜糕。   “今年没有人再送我们萝卜糕了。”我不快地说。   “这是因为厦门没有人来。不然,他们是会送来的。”妻说。   “我记得有一次在武昌路的一家广东店里买到完全一样的糕,我想我还能找到它。”   “不,你找不到了。”妻挑战地说。   “我当然能找到。”我心有所不甘。   下午三时,我买了二斤半一篮年糕从北四川路乘公共汽车回家了。   五时,我们吃着油煎年糕,水仙花的馥郁香味充满着屋子,我惶恐地感觉到我已犯了戒条。“我不愿庆祝什么除夕,我今晚要去看电影。”我坚决地说。   “你怎么能够呢?我们不是已请了TS——先生来吃晚饭了吗?”妻问道。事情似乎弄糟了。   五时半,最小的孩子穿了红的新衣跑了出来。   “谁替她穿新衣的?”我责问。显然有些激动,但还庄严。   “黄妈替她穿的。”   六时,我发觉壁炉架上光亮地点着红烛,它们一层层的火焰向我科学意识上投来了胜利讽刺。这时,我的科学意识已经显得模糊低落而不真实了。   “蜡烛谁点的?”我又诘问。   “周妈点的。”是回答。   “蜡烛又是谁买来的呢?”我再问。   “什么,不是早晨先生自己买来的吗?”   “哦,我买的?”这是不可能的。不是我的科学意识使唤,这一定是什么别的意识。   我想这有些可笑,回想我早晨所作的可笑是不及我那时头脑和心志的互相冲突的来得可笑。立刻我被邻居的爆竹声从心理冲突中惊醒了来。这些声音一个连一个的深入我的意识中。它们是有一种欧洲人所不能体会的撼动中国人心的力量。东邻的挑战接着引起了西邻,终于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是不甘被他们击倒的。我从袋里抽出一元钞票,对我孩子说:   “阿经,拿去给我买些高升鞭炮,捡最响最大的。记住,越大越好,越响越好。”   于是我便在爆竹的“蓬——拍”声中坐下吃年夜饭了。而我却好像不自觉的感到非常的愉快。 十四、我的旅行   我照例地在汽艇刚要开走时,到达码头。我是去漳州的,那是我所想念的故乡。我多年没有回家,那个十二月的早晨重见故里田园,不觉喜出望外。厦门距漳州约三十五英里,沿新筑的汽车道坐汽车本来一时半可达。听说这就是自我离开大学以后国内交通的一种大改进。   我们本来是由厦门岛坐汽艇去漳州,舱内旅客共有二十余人,其中有两个女学生和一个南洋富商。那个商人年约四十,脸面显得油腻,辗转的显露着他的黄金手表与镶金烟斗,但他穿的是短袜子,使我想起厦门的天气是严冬。他说话时嗓音宏朗,似乎每个人都能够或应该听到。“沙利巴亚……暹逻……安南……沙里巴亚……”这些字好像圆滑的大理石珠子一颗一颗的从他的嘴里滚了出来。在他旁边坐的是一个女人,沉静温柔,相貌也不难看,但是手上带着金镯,脖上带着一条金链,链子前边挂着一个方盒,看去约有一斤多重。那两个女学生在羡慕着那个女人,不时吃吃而笑。她们肩上围着很厚的羊毛巾,好像西班牙女人一样。但是她们穿着短裙,因此人能看见的,只有羊毛巾和两条腿。她们与南洋商人的妻子,对比得很是十足。一个代表旧式中国,两个代表现代的中国。现代中国对着旧式中国窃笑。现代中国——或者还是说那个现代中国吧——留着剪短烫过的头发。   船行过厦门运河,常是困难的很。不过那天早晨天气晴和,水浪不作,只见海面波纹流动,悠然显露着笑意。经过一刻钟以后,我们到了嵩屿,那是大陆上汽车路的终点,那里有一壁悬崖矗立在海面之上,崖顶有一个白色的大油池,还有亚细亚石油公司的一所住宅。崖高约有三四十尺,就在那个晴和的早晨,海水仍然打在崖石上作响,在日光煦煦之下,崖身有如蓝紫色的一堵泥墙,下面渐呈赤土颜色,上端则为轻灰色,顶上蒙着一层绿色,空中则有青云急驰。这是一幅何等美丽的图画。但是在一个阴冽暴风之夜,一个人可以假想这就是格利尔巴索(Grillparzer)所作的Hero and LeanBder一剧中的布景。其中“Leander”要泅过水道,驾石而上,去向美丽的“Hero”唱情歌。我们只要运用一点想象力,可以把水道改为剧中黑利斯蓬海峡(现在土耳其的达达尼尔海峡),再把亚细亚石油公司的油池改为“Hero”会见“Leander”的塔,任他们的热情与风波一齐奔放。格氏本人如果一天早晨发现“Leander”在崖下洗澡,也是不为稀奇的事。   汽艇到了以后,我们买了车票,但是没有汽车可乘。那里有三辆汽车,但是都被军人挤满。听说公司共有十二辆汽车,八辆已被“军队”征用。“汽车都在哪里?”我问站长说。“在附近的一个村庄藏着,一会儿就会开来的。催是没有用的,等我们先把这些丘八(dhiupa)们打发了再说,不然我们就有多少汽车,也都会被他们占用的。”   兵士们走了以后,汽车开来了。乘客们都争先恐后的强夺座位,我侥幸的在首先开到的一辆车中占了一个前面座位。南洋商人与他的妻子和我同车而坐,但是那两个女学生却在另一辆车上:现代中国与旧式中国分手了。为时不久,我听得后边有人似乎在吵嘴。两个兵士没有买票上了车,查票员告诉他们去票房买半价的票,但是他们置之不理,说他们宁愿在车中买票。   “如果大家都在车上买票,售票亭还有什么用呢?”查票员说,“时间还早得很。”   使我惊奇的,那两个兵士各自愤怒地掏出一块钱来,交给查票员。   “福建这个地方真糟!”一个兵士用河南口音说:“交通不好。”   那个油腻的商人,也是没有买票上车的。“你要研究一下人的心理。”他说,很小心的引用“研究”与“心理”这两个新名词。“大家自然都愿意先占座位。”他有那种自作道理的本能,不愧是我们的一个邦人。   “福建这个地方真糟!”那个兵士又说,但是商人没有再说什么。   我们的旅程起初就不顺利。汽车将要开的时候,司机发觉脚板上的弹簧断了。因为他不谙机器,过了几分钟后还在那里捉弄。这个脚踏坏了,就没有法子移动齿轮。如果汽车开行以后,必须整个路程,只用第三档的齿轮。因为我们必须爬上爬下,这事有些令我沮丧,而且我感到一些不快,这种不祥之兆在开始了。   但是问题是怎样才能把车开动。他们不用绳拉,也许因为找不到,而用第二辆汽车从后边推动。后边的车子一撞,我们的车子一跳,车子的机器轧轧不已。像这样的损害车身,每年总会损害到百分之七十五。一会儿后,当车身转弯的时候,汽车陷入了路上的一处沙堆。那些女人和一个小女孩,都吓得不知所措,强要下车。司机偏说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一个车轮插入沙中,车身寸步难行。那个油腻的商人于是开口了,他说那个小孩如果愿意下车,应当有下车的“权利”(又一个新名词)。实际上我们全都下了车,以便减轻车子的重量。   最后,车子掉转过来了,于是我们又抢上车去。南洋商人建议——其实是在命令——每个人都应当原座不动。司机换了一个新的,他把发动机扭转一番之后,车子居然可以开行。但是一经开行之后,不能再使他停车。开行速度用的是第三档齿轮,全程都没有改变。当我看见前面有一山坡的时候,我就客气的问司机,怎样开上去?“使劲用每小时四十五英里的速度开上去。”他回答说。他说着是开上去了。凑巧一连有几处都是山地,他也都是一直使劲开上去,好像檀香山人乘着冲浪板破浪急驰。“很惊人的经验!”我向他称道的说。他是一个大胆鬼,一只眼睛红着,带着一顶像半个桔子似的毛织便帽。   这样行了好久,到了一个车站以后,有一些乘客下车。后来车子忽又不能开行,连引擎根本就转不动。   “互相帮助!”南洋商人叫着说。他让后来的一辆汽车拖着我们走。但是哪里有绳子呢?侥幸我们在车站上找到相当结实的一条麻绳,分成四条,把两辆汽车拴连起来,相距约有三十英尺。车子开行以前,有一个拿着某日本面粉公司印制的日历免费分送给车上的人,口里喊着“旧历本!旧历本!”大家于是群起抢夺,站长也跑出来拿了一份。旧历虽然已经成了废历,但是全国却都极需要它。   于是车又开行了。前边的车子拖着我们洋洋得意地驶着。可是很难使四条绳子长短齐一,因此全车重量通常总倚靠一条绳子而非四条。经过一个急转弯的地方下坡时,那条绳子忽然断了。于是只剩下三条绳子,但是因拴得并不比上次好,不久又有一条断了。只好把其余的绳子割短分开。于是绳子愈来愈短,最后两车相距只有二十英尺,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撞在一起,我担心得很。   “最好小心一点。”我向司机说。   “不要害怕,”红眼的大胆鬼司机回答说,“我自己也要命的。”   “但是你并没有结婚,我是结过婚的。”我反驳地说。这给了那个商人与其他乘客讲道的机会,他们终于胜了,于是我们放弃了到漳州吃午餐的念头。后来绳子又断了的时候,前边的车子独自去了,说定再来接我们到漳州去,我们站着不动。在等候的时候,大家谈起了旧厦漳铁路的好处。那条铁路很荣幸的曾被列入《大英百科全书》之中,可惜被福州的耗子与耗子的郎舅们吃了个精光。途经嵩屿之时,我看见火车上仍然有福州耗子嚼余的骨头,这就充分的证明,这些东西是不能供给别的耗子来咀嚼了,我记得我曾看见半个车厢的空架仍然在那里屹立着。我不知道美国出版的第十四版《百科全书》里边是否还曾保留那条铁路。如果仍然是有的话,那就应当把他删掉。耗子们早已把他的肉吃光了。   有一个故事说一个火车上的旅客,因为他要下车在饭馆中吃面,要求司机等他一会,司机告他说火车不能等候,但是如果他先吃完面,然后再赶上车来,那倒没有什么关系。   到两点钟的时候,那辆汽车来了,于是我们转车往漳州去。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忘记那个油腻商人和红眼司机的面孔。 第五辑 海外萍踪 一、临别赠言 ①   ①此为林语堂1936年应赛珍珠邀请举家赴美国时在旅途上(横滨舟次)所写下的篇什。发表于1936年9月16日的《宇宙风》第25期。   朋友送别,劝我把去国杂感写出来,寄回发表。我认为这是有意义的,不过题目太大了。为今日中国之民,离今日中国之境,应当有多少感想齐攒心头?不过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千绪万端,何从讲起?言简意赅,亦难完作。只是题目虽大,也有许多不便讲与不容讲的。周作人先生所谓第一句话不许说,第二第三句话说也无用(札中语)。我们可说的还是关于文学思想的方面。在国家最危急之际,不许人讲政治,使人民与政府共同自由讨论国事,自然益增加吾心中之害怕,认为这是取亡之兆。因为一个国决不是政府所单独救得起来的。救国责任既应使政府与人民共负之,要人民共负救国之责,便须与人民共谋救亡之策。处于今日廿世纪世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老话,总是不适用,不然何必普及教育。今日廿世纪之人,不使知之,便由也不大情愿。今日救国之方策何在,民知之否,不知也,而欲其在沉沉默默之中保存救国之兴奋,戛戛乎其难矣。事至今日,大家岂复有什么意见,谁能负起救亡大策,谁便是我们的领袖,谁不能负这责任而误国,谁便须滚蛋。此后今日之中国是存是亡之责,与其政府独负,不如与民共负,后来国家荣盛,才能与民同乐而不一人独乐。除去直接叛变政府推翻政府之论调外,言论应该开放些,自由些,民权应当尊重些。这也是我不谈政治而终于谈政治之一句赠言。   (一)文学——提倡幽默,本不必大惊小怪,然偏有惊之怪之者。不过平心而论,有因幽默而惊疑怪诧之人,便可证明幽默确有一部分人尚未懂得,而有提倡之必要。幽默为文学之一要素,与悲壮、激昂等同为中外名著所共有,只要眼光稍新的人,没有不承认的。中国幽默文学是否稍有可观,成败自不必以眼前论之,但根本上反对幽默,或谓因为幽默尚未成功,大家遂免努力,总难免中道统遗毒之嫌。由道统遗毒之深,更使人不得不感觉须赶速作破坏工作,揭穿虚伪的严肃文体,而易以较诚恳、较自然、较近情、较亲切的文风。我是赞成诚恳而反对严肃的。主张严肃之人,大概在家做父亲,也不肯和儿子说两句笑话。在诚恳、亲切、自然、近情的文风中,幽默必不期然而至,犹如改训话为谈心,幽默也必不期然而至。中国文章向来是训话式的,非谈心式的,所以其虚伪定然与要人训话相同。所以若谓提倡幽默有什么意义,倒不是叫文人个个学写几篇幽默文,而是叫文人在普通行文中化板重为轻松,变铺张为亲切,使中国散文从此较近情,较诚实而已。   提倡性灵,纯然是文学创作心理上及技巧上问题,除非有人在文学创作理论上,敢言作家桎梏性灵,专学格套,或摹仿古人,抄袭依傍,便可为文,本来不会引起什么争辩。我们今日白话已得文体之解放,却未挖到近代散文之泉源,所以看来虽是那末的新,想后仍是那末的旧。西方近代文学,无疑的以言志抒情程度之增加为特色,与古典文学区别。所谓近代散文泉源即在作者之思感比较得尽量而无顾忌的发挥出来。再推而广之,不论时代古今,凡著作中个人思感主张偏见愈发挥的,愈与近代散文接近,个人思感愈贫乏的,愈不成文学。即以此可为古今文学之衡量。所以孔子到黄河平常一个感慨“美哉水!……丘之不济此也命夫!”比“再斯可矣”较有文学价值,而“再斯可矣”又比“为政以德”较有文学价值,因为三思常人所赞成,孔子独反对之,到底是孔子比较有个人之思感。我们此后重评中国古人写作,也只好以此为标准。   总而言之,今日散文形体解放而精神拘束,名词改易而暗中仍在摹仿,去国外之精神自由尚远。性灵二字虽是旧词,却能指出此解放之路,故以着重性灵为一切文学解放基本之论。有人反对这种解放,那是道统未除,流毒未尽。性灵也好,幽默也好,都是叫人在举笔行文之际较近情而已。两者在西洋文学,都是老生常谈,极寻常道理。今日提倡之难,三十年后人见之,当引为奇谈。但是我仍相信此为中国散文演化必经之路。   (二)思想——中国今日举国若狂,或守株狂,或激烈狂,或夸大狂,或忧郁狂,看来看去都不像大国风度,早失了心气和平事理通达的中国文化精神。更可虑的,是失了自信力。这都不是好现象,但也都因国事日非,人心危急所致,又因新旧交汇,青黄不接所致。总而言之,乱世之音而已。思想我想是不健全的,整个而论,思想之健全,总不至如此乱嚷乱喊,稍有自信,也不至如此。拿这种态度来对付非常局面,如何了得。于此不能不提出这思想通达心气和平的老话来说。孟子言智仁勇三者为天下之达德,能达斯能勇。对付非常时期,诚然非坚毅不可,但坚毅既非暴虎冯河之勇,尤不是隔河观人暴虎,唱唱两声“坚毅”完事。勇字必由智字得来,古代儒家之勇毅,莫非由理明心通,而能遇事泰然。中国人必由历史之回顾,对自己文化精神所在,有深切的认识,然后对中国之将来始有自信。由自信始有勇毅乐观。号为“革命”、“前进”之徒,惴惴岌岌,怕人家说他落伍,一味抹杀中国旧文学,否认中国祖宗,我认为只是弱者之装腔;而军阀贪官开口仁义,闭口道德,一味复古,也只是黠者之丑态。在这种各走极端,无理的急进与无理的复古,都已各暴露中国文化精神理明心通态度之遗失。无论维新与复古,这样的国是不能存在的。中国文化精神别的不讲,宽大是有的。以前林琴南、辜鸿铭、胡适之、陈独秀同在北大讲学,因此今人叹北京大学之伟大,便只是这个宽大自由道理。中国古代称颂政治之清明,也是常说“政简刑轻”,使人人得安居乐业,也便是自由宽大之意。大国风度是如此的。中国要大家活下去,还得来这种宽大的精神。硁硁小人就是小人不宽大之意。无论哪一党派要负起救国责任,当留此宽大二字,否则一时炙手可热,日久必无成就。   关于思想,更有一端为我所最愁虑者,就是统制思想。不要以为德国俄国实行统制思想的愚民政策,我们便应该赶时髦也来统制思想。统制思想之祸莫甚于八股,而依我的定义,凡统制思想都可名之为八股。八股驱天下士人而置之笼中,流毒千余年(包括一切科学),吾人痛恨之,故打倒之。今幸生于千余年之后,闻得思想自由解放真道之后,复欲以新八股自茧茧人,真可谓见道不明信道不笃了。统制思想政策行后,其效果亦必同于旧八股,一国思想由清一色而刻板,由刻板而沉寂,由沉寂而死亡。在这普遍的沉寂中,自有读书干禄之徒,为讨政治饭碗,受你笼络,亦自有一二宁舍富贵不肯干禄之书生终笼络不来也。 二、初到美国   亢德兄:我是要写海外通信的,因为体裁自由些。伯訏由比国来信,谓已飞书叫琏儿去陪他,记旅中情绪甚好,已劝他写旅中杂感,寄投《宇宙风》。来美以后,奔忙一月,至此始得一点闲情,写此第一封长信。初住笨斯文尼亚省乡下一月,饱享异国村居的风味,饥来园中摘苹果,兴发涧上捉鱼虾,又时来纽约赴会,如此忙了一个多月,才搬入纽约新居……曾在好莱坞勾留四天,容后信细谈……   我现居纽约中央公园西沿七楼上,这是理想的失败。本想居普林斯顿大学附近,因原来我准备本年乡居,同小孩赤足遨游山林,练练身体——多美的理想呵!凡梦都是美的。然而第一没有中国饭店,第二纽约戏剧,美术,音乐看不到听不到,一来往返就费半天——结果又住城市。这与我十年居上海相同。现在打算回国定不住上海——但恐结果又住上海。   诸儿本季不入学,入学也学不到中文,由是课儿问题发生了。内子自己烧饭,诸儿分洗碗碟,这倒是在中国不易做到的。长女如斯到来美才第一次学炒鸡子,你说笑话不笑话?我们一个佣人也没有,只有一个中年妇每星期来两次洒扫房屋及洗衣服(按小时给钱)。但在美国管家极其方便,购物电话就送到,寄信楼上投入邮筒便了,打电报也拨拨电话机告诉电报局完事(月底算帐同电话账送来)……因此诸儿颇得真正教育。无双七点起来就到门外拿牛奶,拿报纸,拾掇房屋,揩拭椅桌,三女相如管倒烟灰,如斯管做咖啡,烧面包,我大约八点起来,吃早饭,看看报上中国消息(颇灵通,每日有AP及UP通信社,及各报特派驻华通信员来电),大约九时半开始和诸儿读书。   和诸儿读书是对的,教字不如和字好。所读者何不要紧,要在如何读法。要教如何读法,只好和他们读。如何吸收字句,如何细揣字义,如何随便删略不读,字义不识,字音不敢断定,如何检阅字典……因为我不对诸儿说《康熙字典》的字我都认识,或是说新字典各字的音读,及京音中入声字的分配,我是全知的上帝。连成吉思汗何时入主中原,拿破仑死于何年,我都说不知道,并且告诉她们学校教员也不记得。她们不等我说,她们也知道教员是教到哪课,看书才记得的,阅卷时有时还要翻书对一对——总而言之,我不是一部百科全书。但是既然大家不知道,只好大家去找。哪里去找?这学问就来了。她们知道有《历代名人生卒年表》,有《世界大事表》,有《辞源》,更浅的有《学生词典》。更要紧的是叫她们养成音义弄精确,纲领弄清楚的习惯。拿破仑死于一八一二或一八一五都不要紧,大概他十八世纪末叶及十九世纪初叶大闹欧洲,这要弄清楚。宋而元而明这个顺序是要弄清楚的。平仄四声也是近来才教的,她们在上海念了五六年书,还没人教她们平上去入。最要紧,还在指出书中的趣味,尝尝读书的快乐。   教什么呢?笑话的很,一点没有定规。今天英文,明天中文,今天唐诗,明天聊斋——今古奇观,宇宙风,冰莹自传,沈从文自传,当天报纸!忽讲历史,忽讲美国大选总统,忽讲书法,都没一定。她们各人带来学校规定课本。几种给我束之高阁。一本薄薄的地理,叫她们地图看清楚,余者我担保,回国临时要考时,念两天可及格;此刻念,那时也必忘掉,省出多少时间来念有用的书。而且看电影上各地风景就是念地理。……我的意思是每天一小时和她们讲学问,瞎讲,乱讲,元曲也念一点,琵琶行也已念过,李白的诗是按天抄写几首。她们喜欢就选读,不喜欢就拉倒——但是如果喜欢,就是心中真正的喜欢,这个喜欢,这个“好学”之“好”,就是将来一切学问的泉源。下半天是自由读书,随她们去看小说,宇宙风,西风。   我是落伍的。教她们选读“五种遗规”。内中如程畏斋《读书分年日程》,白居易《燕诗示刘叟》,陆放翁《过林黄中食柑子有感》,朱子《治家格言》,吕新吾《好人歌》都亲切有味,文字易明。做人道理也在里头,把做人与读书混为一谈。连《教女遗规》也教的,她们才知古代对女子的态度是如何。好,坏,都可尽量批评。古文,我最喜欢《虞初新志》及《文致》二书所选,因得其“致”便知其味,不至开卷昏昏。   我是下流的。庄子与西厢同等看待。韩文与宇宙风同等看待,而且在我看来,宁可少读韩文,不可少读现代通行文章。教小儿读书,不应离其思想见解知识太远。读通行杂志文进步易,读古文进步难。临名帖得益迟,临朋友来往书札得益速。你们几位朋友来信,不知几通已让小儿抄写了。凡物取其近则易明易晓。此理常人少知之者,而教育之失败常在此。而且书札到底是真迹,名帖怎样好也已失真,失真则神气不足,反不如平常张君李君一通手札来得活现。   英文也是下流的。不教名家作品,只同她们念晚报上罗斯福总统夫人每日纪录(My Day,by Eleanor Roo-sevelt,in N.Y.World—Telegram)——下流的很,平凡的很。所谈无非早晨会什么客,下午到哪儿赴会,家常琐屑,天气晴雨,一点也没有高论,一点也没有妙语。例如今日叫她们背诵之句是“车站人站的那么多,火车将开时,罗斯福只得请大家退几步,恐怕车开时,有人碰伤”。及“小孩都在窗外探头”。这有什么文学价值?一点也没有。但是如此英文基础会念好的。我叫她们把这整句的意思,试用英文讲出来,讲不出来再看书,看后再试讲,讲到全句顺口为限。一点也没有分数,没有甲乙丙丁。余者出门,走路,看戏,也乱看乱学,文学乎?不文学也。她们所学的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所取材之人生。不把读书时间与不读书时间分开,也是我的目的。宇宙就是一本大书,让她们去念。   作文题目也是下流的。没有救国论,“资本制裁”(此语曾见于商务所编小学公民读本),“自强不息”(上海某小学作文题目)。她们只写日记,一日一篇,范围绝对自由——叙事,游记,议论,私见,回忆,抒情,描写会话,刻绘人物,都可包入,都无限制。奇怪!成绩比学校所教的好。何以故?“真”字而已。今日小学作文写出来何以都是假小儿语?“然而天天玩耍,不顾学业,那么空费光阴,岂不可惜么?”这种千篇一律的陈腐假小儿语由何而来?由教科书来。教科书是大人写假小儿语来给真小孩读的,所以真小孩只好学大人的假小儿语,整个抄入文章里去。上段所引,即见于世界书局学生新尺牍。其给我的印象颇似厦门真正中国教士祷告时学讲西洋教士的假厦门话,而自命风流。   读者大约以为我发痴了。否则以为林某好发怪论。一国之中,不少教育专家,教育官长,专门委员,积多年之经验,与专科之知识,始定出今日学制来。子何人也?而独持异议!不是教育专家发疯,便是林某发疯。林某疯不疯,无从断定。世上疯人疯事是那么多,智愚贤不肖,也无大差别。林某前日见纽约报载恩斯坦之教育意见与己见相同,而乐与恩斯坦同跻疯人之列。恩斯坦十月十五日在纽约省大学高等教育纪念十周之演说词曰:   “人生及学校工作之最要动机在于工作之快乐,及知道这工作在社会之价值。依我看来,学校最要的工作,在于启发巩固青年这种灵机。   “这种学校对于教师期望他是此业中的一位艺术家。这种教师应当享有教材选择及教授方法的尽量自由。因为教师也是一样的,受外来的拘束压力就失了他工作的快乐。   “我要反对一种观念,说学校须直接教学生将来应世有用的知识及各种艺能。应世不是那么简单,可以由学校的专科训练学得来的。(林按:试将社会某成功者加以研究,而分析其成功之要素,有几样是专科训练所训练出来的?)   “此外,我认为将一个个人作一架死机械看待,是应加以反对的。   “学堂的宗旨,应当是期望青年离校时成个调和的人格(harmoniors personality),而不是个‘专家’。在某种方面,我想就是预备专门职业的学校也应如此。   “所最要的目标,不是学得专科知识,而是明辨是非及独立思想的普通能力。……   “如果青年由步行体操训练他的肌肉与耐力,他便能做以后任何劳力的工作。心灵技巧的训练也是如此。   “所以某滑稽家的名言是不错的。‘教育者,学校所习尽数送还先生以后之余剩也’(Education is that which remains after one has forgotten everything he  learned in school。)”(见十月十六日纽约《泰晤士报》) 三、海外通信   亢德兄:接到《宇宙风》四十九、五十、五十一期,内容精彩出我意外,冯陈自传俱为佳作,冰莹通信亦是名篇。最近来函未具时日,谅十一月间所发。黎厂在甬,海戈回渝,伯訏在英,我居留美,大杰久不得音问,一年间国事人事变幻万千,弟启行来美,岂料及此哉!未知回国河山无恙否?尔时上海又非此时之上海,卜居何地且无把握。倘能飞入四川,亦且成个样子。然战能长期,便可乐观,终必最后胜利。惟兄等此后说话不大方便而已。   此间有可报告者:一为纽约中国妇女救济会募捐助赈伤兵,主持其事者为王正绪夫人,协助者中国妇女十余人,昼夜办公。日前已汇去三万元,交蒋夫人。昨日开募捐大会,有程女士唱骂殿一剧,及化装、拍卖古物等,成绩亦不错。纽约华侨大都每星期日到中国区卖花戏龙,常有一日捐得三千元者。三月来美国华侨所捐已达三百万余元,洗衣铺饭馆多按月认捐多少,有洗衣工人将所储三千小币(值五分者)全数缴交中国银行,精神真可佩服。所望维何?岂非中国国土得以保存?国若不存,何以家为?此华侨所痛切认识者。二为美国抵制日货运动,主要全在抵制丝货。盖日本生丝百分之八十五销入美国,又占美国输入日货之大半,而丝货中尤以妇女丝袜(在美制造者)为主要。近日美国各大学女生及女大学生皆已不穿丝袜,而易以Lisle(细棉),Smith女子大学首倡其事,陆续发展。曾见电影,Rochester书院女生数百,由礼堂排队而出,手中各执一丝袜,扔入垃圾桶里。又西省男生宣言,不与穿丝袜之女生跳舞。其余日货,自在抵制之列。美国有数机关,现在进行此事,如非战大同盟是也。此同盟系工党,左派,及文人之“联合战线”,全国有三千多分会,料想抵制运动必逐渐发展。三,美国总统国务卿之政策,为上议员及“中立家”、“和平家”所制肘。此派和平家,极有组织,且专在华盛顿活动,以避免牵入漩涡为目的。且确为一部美人之主张。然一部则反是。上星期纽约《泰晤士报》长篇社论,痛斥“和平家”及“中立家”,题为《美国之袖手旁观》,谓美国今日失掉国际领袖地位,及比京会议之失败,皆由此辈和平家所致。昨日全页通信,十九皆赞成该报主张。和平家则出而辩护,谓并非反对国际合作。故二派之争,必随战事发展而相为消长也。究其根源,皆因“怕战”二字。然日美之战,全系梦呓;炸毙大使亦不战,毁辱国旗亦不战,杀死数十兵士(无论何方)亦不战,此可断言。故日美之战全是杞人忧天,弟曾向Bruce Bliven言之(渠为《新共和周刊》之主笔,主张中立之劲卒),渠亦首肯,并约为文辩之。   最引人注意之论调为Nathaniel Peffer,号称远东专家,适由中日回来,现在哥伦比亚教授远东时事。长文载Herper’s Magazine十二月号,其文大意谓此战之结果,无论胜败如何,日本必受重伤,所谓“Japan lones anyway”,此专为经济上立论。且谓日本将一蹶而居小国地位。其关键全在中国能抵抗长期到底与否。十一月廿八日又著文登《泰晤士报》,题为《中国已败乎?抑战事方开始乎?》,氏谓南京失守自无问题,且使假定日本进至汉口,亦只作真正战争之开始看。中国若能改变战略,而取游击,则日本至少须驻兵四十万于华境而仅取得要城铁路,而保守交通已大费事也。又一篇登十二月五日《泰晤士报》,以满洲为例,固知日本之征服华土,必恃驻扎重兵;且所得不偿所失,非能真征服中国也。(原文航邮寄上)   弟明年二月初离美赴欧;一则居此一年半,二则有话已皆说完,焦唇烂舌,美人听,听之,不听,亦听之。二月凉冬,稍住意法地中海沿岸。三月中旬,拟赴伦敦,英人同情中国,想精神上较痛快也。美国之同情,恐不值半文钱也。此后希望夏间可以回国,看情形而定。离美之前,须编完孔子集语,入Modern Library,即在美国“编《论语》”也。附上《泰晤士报》对弟新书评论。 四、我爱美国的什么   我们应该把这些一次写下来,这一来,我们一个外国作者提出的一切问题,都会有预备好的回答了。   这一切的爱和憎也许都是错的。说不定住得久一点,我们的见解便会改变了,或甚至爱起我们以前所恨的,而本来喜爱的都要憎恶了。那些新接触到一些东西时的兴奋,那些第一次的印象,感觉迷乱,以及新奇的惊异,要把它们再获得是不可能的。我不须心理学家把习性律告诉我——说人类的心性一旦习惯了后,善于忽视不合谐的东西,而终于一切东西都认为合理的,因为已经习惯了。   同样的,我并不要证实我的爱和憎,私人的爱和憎,都是一切你无须举出理由的东西。它们不过是私人的爱和憎罢了。我喜爱某些东西,因为我喜爱它们。如果有人问起我为什么喜欢它,我的回答是:“正因为我喜欢它。”   好,那么,我爱美国的什么,我憎的又是什么?(我仅仅要实行一下美国人的言论自由这一原则。)   在纽约,我最爱的是中央公园中的花岗石,它们那种峥嵘的韵调,跟崇山峻岩上所见的同样美丽;其次便是那些毛色光泽的栗鼠,第三,便是那些对于那些小栗鼠感到同样的兴趣的男男女女。我以为,像我那样对石头感到兴趣的人,一个也不会有——那些沉默的,永不变易的石头啊。   我喜欢吃热狗(Hot Dog),可是我总是不喜欢跟我一起吃它的那一种人。我很喜欢喝一杯番茄汁,可是最恨在那周围是一瓶瓶的消化药水,一包包的清肠片,一盒盒的阿司匹灵,以及堆得山一样高的沐浴肥皂、海绵、电烘面包器、牙刷、牙膏、不脱色的唇膏和剃须毛刷的地方喝它。我喜欢在鲁易与阿蒙餐室的地下室里吃生芹菜和蜜露西瓜,或是在奈狄克饭店的露天食摊上吃一顿,随便一样都可以。可是如果我有法子的话,决不要吃那些汽水店里的午餐。在那里,坐在那些会旋转的圆凳上,我既不能像一个美食家那样以一种宗教的热诚去对付他的食物,又不能像一个高高兴兴自由自在的流浪者那样,可是只是一个忙碌的纽约人,在宇宙间竟没有充足的空间,把一条手帕舒舒服服抽出来。如果我要伸欠一下(正如每一个人饱餐一顿之后,总要这样),我一定会仰翻跌倒。   关于无线电的一切东西,除了它的节目之外,我都喜欢。我一方面对于那种把优美音乐和艺术的享受带到家里来,那种空前未有的机会感到惊奇,同时对于优美音乐和艺术的享受感觉空前未有的难得。我对于那些神秘的电线,线圈、开关和真空管,以及那利用电线线圈和种种仪器从空气中把音乐收来的机匠感到无限地佩服;可是我对于那些神秘的电线,线圈,和真空管收到的音乐,却感到极度的轻蔑。美国人有的是恶劣的音乐,可是却有很好的收听音乐的东西。   我对于那种使欧洲丰富的音乐完全停止活动,惭愧地隐匿起来那种成功感到极度惊异。同样的,我对于大减价的广告感到欣悦,这是无线电节目中最好的一部分,因为只有这一部分才是老实的。   我爱那甜美的布本克梨和香喷喷的美国苹果,以及那丰满的响亮的美国人声调,和一切富于活力,丰满而健全的东西。我恨那稀薄的蛤蜊汤和那种柔弱的曲调,以及那些壮健的美国大学生哼出那种硬装出温柔多情的声调,总是把“你”和“您”两个字押韵。还有一切感染的,模仿的,制成的和定制的东西。   我喜爱那壮丽的美国菊花,正如中国的那样令人羡爱,我又爱第五街花店里的许多种类的兰花,可是我最恨许多花球的编扎法,完全缺乏有韵律的生气和别有风韵的对比。   我爱听在公园里不怕尘污而游戏着的小孩子响亮笑声,以及少女们好听的唤栗鼠的口哨声。我爱看见容貌纯洁的年轻母亲推着婴儿车子走着,和独身的女子躺在草地上打瞌睡,她们的面孔给报纸略略覆掩了,这一切都表现出人生的欢乐。可是我不喜欢看见男人和女人同躺在地上,在别人面前接吻。我爱那些黑人脚夫、信差、和电梯司机,无论在哪里,他们态度总是很好,霎霎眼睛带着笑容,可是我最怕看见那些板着面孔的黑人,戴着手套和覆鞋套,掮起文明的幌子到处走着。   我喜欢新英格兰州可爱少女的微笑,说话音调很美妙,我不爱看地下电车里的人们,下颚不停地动着,可是没有吐出烟的样子。   我喜欢地下电车,如果要载我到目的地,它总是走得那样快。可是当我放快脚步时,后面穿高跟鞋的金发姑娘却赶到我的前头,我便觉得惭愧。天啊!她要到哪里去呀?   我喜欢早晨坐地下电车时所见到的男男女女,他们饱睡之后,眼睛现出柔和的样子,面孔上喜气洋溢。可是在下午乘车时我便觉得很不舒服了,那时人们的面孔皱痕深深显露出来,眼色严厉,面孔崩紧。   有时我瞥见可爱的宁静的面孔、庄重的面孔、以及有生气的面孔;接着不谐合的情调来了,他们都走过去了,留下我立在一群双目灼灼,下颔突出,开口便说要成什么伟业,说起话来没有一点好声气的人们中间。   我又见到中年的主妇们从杂货店夹了一包包的东西出来,一路滔滔不绝地谈着生活的现实,谈得很有味,看到她们时使我感到快适,因为使我想起我的国家来了。有时我会见到一个可爱的、忧郁的、孤独的少女,没有人跟她谈话,我希望我能够看透她灵魂深处的幽情。   我看到朱颜白发的老人,我怀疑他一定跟我一样,正在浏览着人潮。接着,我却惊异地见到别的老人,他们口中总是埋怨着老,而行动却总是露出他们的精神仍旧很年轻的样子。   我常常觉得很有趣,即使在美国,男子也不常常立起来让座给女子。可是当我看见一个老人要立在那里,我便觉得很愤怒。   我认为五个孪生女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可是看到她们被人利用来赚钱,就感到惊诧了。我钦敬林白夫妇,看到摄影记者这样缠扰他们,不禁替他们叫苦。我是美国民主主义的信徒,对于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感到热心。可是我感到惊异,美国宪法中竟没有增加一条保护每一个美国公民,不受摄影记者和新闻记者的骚扰,保证他们有隐居的权利,只有这一种权利才使人生值得过过。   我钦敬美国的高尚人士,然而却替他们可惜,他们应对自己的教养和较佳的见解感到惭愧——我替他可惜,他们拘于成见,保护缄默,深恐跟普通人有异。我明白可是却也感到惊异,美国的政治舞台上,高尚人士几乎完全绝迹。   我对美国的民主政体和信仰自由感到尊敬。我对于美国报纸批评他们的官吏那种自由感到欣悦,同时对美国官吏以良好的幽默意识来对付舆论的批评又感到万分钦佩。   我常常对于美国商业上的客气和尽量使用“多谢你”这句话而感动。可是我常常对于“啊,是吗?”一语觉得好笑,因为这是一句把说话者的缺乏智慧隐藏起来的一句老套语。   我喜欢在黯淡灯光下进餐和在优秀的美国人家中幽静的宴会,可是每次参加鸡尾酒会(Cocktail Party)回来时总是弄到精疲力尽,因为在这种宴会中,体力的活动达到最高度,智力的活动却极度减低,在这种宴会中,你要跟一个不相识的的人谈起你不感兴趣的题目。正如搭错了十次火车,一连十次从曼赫顿车站回来,在完全白费,毫无目的地活动了一小时后,终于在宾西凡尼亚车站下车。   在鸡尾酒会上,你学会一面向着你的右边的房间这面的人挥手,一面微笑跟你的左边的人招呼,一面要对着你的面前正在跟你谈着哲学的太太,说着“啊,是吗?”   我对于肉汤钜子,猪肉大王,和鬃毛女小开把整座英国和法国的城堡,片砖只瓦地搬到美国来那种雅致颇能体会到,可是对于仿工厂式样而建筑的办公房屋,和仿办公房屋而建筑的住宅却不以为意。事实上,在纽约城里,我只看见商业巨头在工厂建筑内作事,男男女女都住在办公房屋里,可是从来没有看见美国家庭住在住宅里。   我佩服美国人的爱好古旧家具和地毯的雅兴,可是对于他们的家庭里,铬金属(Chromium)家具代替了木头家具的地位却感到痛惜。铬金属的家具对于家庭太过寒冷,对于灵魂太过坚硬了。在我看来白金发女郎、铬金属家具的家庭和铁皮罐头的灵魂这三者之间是很相似的。   我对于电视机、电器冰箱、真空扫尘器、以及电梯这些东西感到很高兴,可是我最恨看见一张床从一道似乎衣柜门那里落下来。我喜欢节省劳力的器具,可是痛恨一切节省地方的发明。   美国人的房屋是从有烟囱的小木屋发展出来的,其后改变成公寓式的住宅,其后又变成了旅行汽车。旅行汽车是美国人家庭从公寓式住宅的合理发展,因为曾有人替公寓下定义,说它是一个地方,家里的一些人在那里等待其他坐车出去的家人回来。所以,为什么不造一辆大些的汽车,使全家的人随时可以住在那里?美国人如果不小心,他们不久便要住到用板隔开的饼干箱里了! 五、我居纽约①   ①原题为《说纽约的饮食起居》。   住在纽约的中国太太喜欢纽约,成为宇宙之谜。始而百思不得其解,用心思维,才恍然大悟。没有问题,这奥妙在于“你自己来”四字,西文所谓do it yourself。中国太太住纽约,生活比较简单,比较独立,比较自由。要洗衣服,你自己来,何等简单。要买菜,你自己来,何等独立。要烧饭请客,你自己来,不仰他人鼻息,何等自由。要擦皮鞋,你自己来,这是何等自力更生。听人家说,这就是人类平等,“德谟克拉西”。   我居纽约,先后三十年,饱尝西方的物质文明。尝细思之,方便与舒服不同,个中有个分别。居美国,方便则有,舒服仍不见得。远东文明,舒服则有之,方便且未见得。电梯、汽车、地道车、抽水马桶,皆方便之类。电梯、汽车、地道车、抽水马桶,却不见得如何舒服。长途驱车,挤得水泄不通,来龙去马,成长蛇阵,把你挤在中间,此时欲速未能,欲慢不得,何尝逍遥自在,既不逍遥自在,何以言游。一不小心性命攸关,惊心吊胆,何来舒服。   地道车,轰而开,轰而止。车一停,大家蜂拥而入,蜂拥而出。人浮于座位,于是齐立。你靠着我,我靠着你,前为伧夫之背,后为小姐之胸。小姐香水,隐隐可闻,大汉臭汗,扑鼻欲呕。当此之时,汽笛如雷,车驰电掣,你跟着东摇西摆,栽前扑后,真真难逃乎天地之间。然四十二街至八十六街,二英里余,五分钟可达,分毫不爽,方便则有,舒服则未。   德谟克拉西,必自由平等,自由平等,必无佣人老妈。既已平等,何必老妈?于是烧饭,太太自己下厨,不靠别人,不受佣人的气。纽约太太,没有佣人问题,这是何等快活。由是上街买菜日劳,而烹调之术日进,又是何等可喜。大家就席,张太太恭维李太太:“你海参做得那么好?”“哪里!你的板鸭,才真够功夫。”由是操劳愈甚,精神愈好。平心而论,总比打麻将强。及至席终,端盘撤席,你自己来,客人亦急公好义,大家也来帮主妇忙,这是何等潇洒。而且操劳,于人身体是好的。   我向最忌狗领狗带,未知狗领束缚脖颈,是何道理。然入乡随俗,亦自不欲长衫大褂,招摇过市,触人耳目。张大千弟兄来纽约,仍穿中装;甘地游伦敦,仍然赤膊。他人可以,我则未能。然张大千乌髯可掬,威仪棣棣,自有其一副气象,令人肃然起敬。我何人斯,走一条街,没人认识,最是乐事。所以一生不敢做官,即忌此黑领带。一人至带黑领带时,已无甚可说。利锁名缰,害人最大,交头耳语,始当权要。东西皆是如此,不是为奇。我家居中服,出门西服。只要样样有一定挂处,三分钟内可以改装,毫无困难。以三分钟之麻烦,易数小时之舒服,仍是值得。东方男人穿裳,女人穿裤;西方男人穿裤,女人穿裳。今则西方小姐已改穿裤子,东方征服西方,是必然的事。   纽约中国菜馆林立,越来越多。杂碎之谣,虽然可恶,千年皮蛋,更属荒唐。然中国杂碎寻常味道,已经确胜西方,所以风行也不足怪。春卷、馄饨、麻菇鸡片(粤音拼作Moo Goo Gai Pien)西人已经耳熟能详。独中国人吃来,北方味少,广东味多,求真正北平东兴楼之醋溜鱼片,宫爆鸡丁,或四川的九曲回肠,干炒牛肉丝,几不可得。于是四川与江浙,混为一谈,江北与江南,菜馆无别。什么名菜,名存而实亡。香酥鸭香而不酥,回锅肉往而不回。天津馆可吃蟹壳黄,岭南春可叫涮羊肉。我走遍西半球,认为犹能保存真正北平菜者惟有巴西圣保罗。   西报评中菜,都是捧场,只有《纽约时报》食评,绝不敷衍,不买账。食评之事,美国尚未讲求,法国则不然。此《米师兰指南》(Guide Michelin)一书之所以可贵。此书每年一版,各酒馆茶楼之名菜名酒鉴赏极精,历历能详,以为食客指导。其余菜馆,超等者以一星,二星,三星别之。一星已经难得,三星全法国只有七八家。因为米师兰绝不敷衍,不买账,所以成为权威。升级降级,赏夺惟我独尊。所以列名超等,真不容易。或已得三星,稍为懈怠,明年立即降级。   法国人讲究吃,所以成此风俗。   做到不敷衍,不买账,也是不容易。食事如此,天下事莫不如此。流芳千古,青史留名,谁不愿意。唐朝许敬宗之流,便可买账,不但拍武则天之马,且可卖钱乱史实。孔子便不买账。笔则笔,削则削,门人不能赞一辞。所以吴子惧,而天下乱臣贼子皆惧。   不敷衍,不买账,孔子是第一人。 六、海外钓鱼①   ①此文由《谈海外钓鱼之乐》和《记纽约钓鱼》两篇删节组合而成。   夏天来了,又使我想到在海外的钓鱼之乐。我每年夏天旅行,总先打听某地有某种钓鱼之便,早为安排。因此瑞士、奥、法诸国足迹所至,都有垂钓的回忆。维也纳的多脑河畔,巴黎的色印外郊,湖山景色都随着垂纶吊影,收入眼帘,人生何事不钓鱼,在我是一种不可思议之谜。在台湾,因为种种因素,没有设备,所以也未成风气。淡水河中,游艇竟然绝迹,石门湖上,绿蓑青笠之男女无几,深以为憾。水上既无饭店,陌上行人甚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也许政府爱护老百姓,十分关怀,怕我们小民沉落水里去,那就不得而知了。然而白鹭云飞,柳堤倒影,这辜负春光秋色之罪,应该由谁去负责?或者暮天凉月之际,烟雾笼晴之时,流光易逝的一刹那,有谁拾取?或者良辰静夜,月明星稀,未能放舟中流,荡漾波心,游心物外,洗我胸中秽气,是谁之过?纵使高架铁路完成,而一路柳堤冷落,画舫绝迹,未免为河山减色。   使我最难忘的是阿根廷的巴利洛遮(Bariloche)湖。这是有名钓鳟鱼的好地方,地在高山,因为河山变易,这些鳟鱼,久已不能入海,名为Landlocked Salmon而与鲟鱼混种,称为Salmentrout。在北美的鲟鱼平常只有一二磅,大者三五磅,此地却有一二十磅的鲟鱼,及二三十磅鳟鱼。艾森豪故总统,也曾来此下钓,这是我的向导告诉我的。巴利洛遮湖,位在阿根廷与智利交界。南美安狄斯大山脉至此之势已尽,所以这个地方,虽然重峦叠障,却是湖山胜地,车船络绎往来无阻。这一带都是钓鲟鱼的好地方,越界到了巴利洛遮湖,遂成天然仙景。湖上有Llao—Llao饭店,导游指南称为世界风景第一。Llao—Llao坐落此山,正似一座出水芙蓉,前后左右,倚栏凭眺,碧空寥廓,万顷琉璃,大有鸿蒙未开气象。晨曦初拂,即见千峦争秀,光彩陆离。大概山不高而景奇,所以一望无际,层层叠叠的青峦秀峰与湖水的碧绿,阳光的红晕相辉映。又没有像瑞士缆车别墅之安插,快艇之浮动,冗杂其间,竟成与鹿豕游之鸿蒙世界。游客指南所称,果然名副其实。此地钓鱼,多用汽船慢行拖钓方法,名为Trolling。船慢慢开行,钓丝拖在船后一百余尺以外。钩用汤匙形,随波旋转,闪烁引鱼注意,所以不需用饵。我与内人乘舟而往,渔竿插在舷上,鱼上钩时,自可见竿摇动。这样一路流光照碧,寒声隐地寻芳洲,船行过时惊起宿雁飞落芦深处。夕阳返照,乱红无数,仰天长啸,响彻云霄,不复知是天上,是人间。   海钓与湖钓不同。阿京之东约一百五十哩,地名“银海”(Mar del Plata)是阿国人避暑海滨胜地。去岸十哩的海中,因为富有水中食物,是产鱼最多的一带。我单一人,雇一条汽船,长二丈余,舟子问我怕浪不怕浪,我说不怕。就在烟雨蒙蒙之时出发,船中仅我跟舟子二人。海面也没有大波浪,但是舟子警告我,回来逆浪,不是玩的。到目的地停泊以后,我们两人开始垂钓。也不用钓竿,只是手拉一捆线而已,果然天从人愿,钩未到底,绳上扯动异常,一拉上来,就是一线三根钩上,有鱼上钩,或一条,或三条。这样随放随拉,大有应接不暇之势,连抽烟的工夫都没有。不到半小时,舱板上尽是锦麟泼剌,已有一百五十条以上的鱼,大半都是青鬣。我说回去吧。舟子扔一套雨衣雨帽,叫我蹲在船板底。由是马达开足,真是风急浪高,全船无一隐藏之地。这是我有生以来钓鱼最满意的一次。到岸上捡得二篓有余,尽送堤上的海鲜饭店。这是一家有名的海鲜饭店,名为SpadavBecchia,打电话叫我太太来共尝海味,并证明渔翁不尽是说谎话的人。而在此场中,也可看到阿根廷国人集团唱歌,那种天真欢乐的热闹,为他国所难见到的。   纽约北及长岛,南接新泽西州,钓鱼的风气甚盛,设备也好。长岛近郊,如Creat Neck,Liule Neck,port Washington,到处港中渔船无数,而Port Washington,尤其是我过一夏天的地方。闲来,拿个铁筒,去摸蛤蜊,赤足在海滨沙上,以足趾乱摸。蛤蜊在海水中沙下一二寸,一触即是,触到时,用大趾及二趾夹上来,扔入桶中。同群的人,五六十尺外听到咕当一声,便知同伴又捡一个,其中自有乐处。所以这地的人常有烤蛤蜊的宴会,名为Clam—bake。长岛以北,尤近大洋,由此地出发入海的,多半意在鳘鱼,因为此去以北,直至Martha’s Vineyard,波士顿都是产龙虾及鳘鱼的佳地。我也曾在长岛北部过一夏天。螃蟹随海潮出入洲渚。站在桥上,看见螃蟹成群结队而来。只用长竿蟹网,入水便得。所以住此地的人,吃螃蟹不要钱。沿海一带,也不知有多少出海钓游的村落。地名常加quolque一音,即印第安人留下的土语,指海湾小港。   最有名的是近Coney Island的羊头坞(Sheepshead Bay),这是纽约全市的人常出海钓鱼的船坞,夏天一到,可有三四十只渔船,冬天也有十来条。船长八九十尺,一切设备都有,午餐总是三明治,汉堡煎牛肉及啤酒,热咖啡之类,船上钓竿、钓钩及一切的杂具应有尽有。鱼饵也由船包办。我们钓鱼的男女老少,大半是外行,今日钓什么鱼,用什么饵,钓钩大小,鱼出何处,都由船手帮忙指示,而到何处去钓,这几天有什么鱼,船主却是内行。早晨七时出发,一到船坞,就见多少船手站在岸上拉生意。船行约二小时,平常四时至五时可以登岸回家。每船约四五十人,各占钓位,以早到为宜。钓到大鱼时,全船哗然,前呼后应,甚是热闹,由水手拿长钩及网下手,以免鱼出水时,挣扎脱钩而去。   最好的是七八月间,所谓蓝鱼(Bluefish)出现之时。这是一种猛悍捕食他类的鱼。大概鲭鱼出现,蓝鱼跟着就来追逐。所以钓蓝鱼,有与鱼决斗的意味。凡钓鱼的人,最不喜欢温驯上来的鱼。若海底左目鱼之类,一上钩若无其事就拉上来。蓝鱼不然,一路挣脱,鱼力又猛,可能费尽气力,才能就范。稍静一下,又来奋斗,或者脱钩而去。及见水面,银光闪烁,拉你的线扯大圆圈,径可一二丈外。所以同船的人的钓绳,也给他搅得绊来绊去。那时钓上鱼要紧,等鱼上板,以后慢慢分个头绪,整理钓绳的纠葛。这蓝鱼上板时,仍然乱跳乱拨,挣扎到底,好不容易捉住。尤其是钓蓝鱼以夜间为宜。蓝鱼出现,海面上可有一百条船,成群结队停泊海面。夜来时,月明星稀,海面灯光辉然,另是一番气象。你休息时,或者鱼不吃饵时,尽管躺在船上,看樯影挂在星河,婆娑摇动,倒也可心神飘忽,翩翩欲仙。瞥然间船中响起,有人钓到大鱼,全船哗然。乃起来再接再厉,鼓起精神垂钓。   每逢星期日,海面可有数十条船,环顾三五里内,尽是渔艇。在夜色苍茫之下,灯火澈亮,倒似另一世界。记得一晚,是九月初,蓝鱼已少,但特别大。我与小女相如夜钓,晨四点回家,带了两条大鱼,一条装一布袋,长三尺余,看来像两把洋伞,惊醒了我内人。 七、我来台后二十四快事   金圣叹批《西厢》,拷红一折,有三十三个“不亦快哉”。这是他与朋友斫山赌说人生快意之事,二十年后想起这事,写成这段妙文。此三十三“不亦快哉”我曾译成英文,列入《生活的艺术》书中,引起多少西方人士的来信,特别嘉许。也有一位老太婆写出她三十三个人生快事,寄给我看。金圣叹的才气文章,在今日看来,是抒情派,浪漫派。目所见,耳所闻,心所思,才气横溢,尽可入文。我想他所做的《西厢记》序文“恸哭古人”及“留赠后人”,诙谐中有至理,又含有人生之隐痛,可与庄生《齐物论》媲美。兹举一二例,以概其余。   其一、朝眠初觉,似闻家人叹息之声,言某人夜来已死。   急呼而讯之,正是城中第一绝有心计人。不亦快哉!   其一、久欲为比邱,苦不得公然吃肉。苦许为比邱,又得公然吃肉,则夏日以热汤快刀,净割头发,不亦快哉!   其一、夏日早起,看人于松棚下锯大竹作筒用。不亦快哉!   仿此,我也来写来台以后的快事廿四条:   一、华氏表九十五度,赤膊赤脚,关起门来,学顾千里裸体读经,不亦快哉!   二、初回祖国,赁居山上,听见隔壁妇人以不干不净的闽南语骂小孩,北方人不懂,我却懂。不亦快哉!   三、到电影院坐下,听见隔座女郎说起乡音,如回故乡。   不亦快哉!   四、无意中伤及思凡的尼姑。看见一群和尚起来替尼姑打抱不平,声泪俱下。不亦快哉!   五、黄昏时候,工作完,饭罢,既吃西瓜,一人坐在阳台上独自乘凉,口衔烟斗,若吃烟,若不吃烟。看前山慢慢沉入夜色的朦胧里,下面天母灯光闪烁,清风徐来,若有所思,若无所思。不亦快哉!   六、赶酒席,座上都是贵要,冷气机不灵,大家热昏昏受罪,却都彬彬有礼,不敢随便。忽闻主人呼宽衣。我问领带呢?主人说不必拘礼,如蒙大赦。不亦快哉!   七、看电视儿童合唱。见一小孩特别起劲,张口大唱,又伸手挖鼻子,逍遥自在。不亦快哉!   八、听男人歌唱,声音摄气发自腹膜,喉咙放松,自然嘹亮。不亦快哉!   九、某明星打武侠,眉宇嘴角,自有一番英雄气象,与众不同。不亦快哉!   十、看小孩吃西瓜,或水蜜桃,瓜汁桃汁入喉咙兀兀作响,口水直流胸前,想人生至乐,莫过于此,不亦快哉!   十一、什么青果合作社办事人送金碗、金杯以为二十年纪念,目无法纪,黑幕重重。忽然间跑出来一批青年,未经世事,却是学过法律,依法搜查证据,提出检举。把这些城狐社鼠捉将官里去,依法惩办。不亦快哉!   十二、冒充和尚,不守清规,奸杀女子,闻已处死。不亦快哉!   十三、看人家想攻击白话文学,又不懂白话文学;想提倡文言,又不懂文言。不亦快哉!   十四、读书为考试,考试为升学,升学为留美。教育当事人,也像煞有介事办联考,阵容严整,浩浩荡荡而来,并以分数派定科系,以为这是办教育。总统文告,提醒教育目标不在升学考试,而在启发儿童的心智及思想力。不亦快哉!   十五、报载中华棒球队,三战三捷,取得世界儿童棒球王座,使我跳了又叫,叫了又跳。不亦快哉!   十六、我们的纪政创造世界运动百米纪录。不亦快哉!   十七、八十老翁何应钦上将提倡已经通用的俗字,使未老先衰的前清遗少面有愧色。不亦快哉!   十八、时代进步,见人出殡用留声唱片代和尚诵经。不亦快哉!   十九、大姑娘穿短裤,小闺女跳高栏,使者学究掩面遮眼,口里呼“啧啧!者者!”不亦快哉!   二十、能作文的人,少可与谈。可与谈的人,做起文章又是一副道学面孔,排八字脚说话。倘遇可与谈者,写起文章,也如与密友相逢,促膝谈心,如行云流水道来,不亦快哉!   廿一、早餐一面喝咖啡,一面看“中副”文寿的方块文字,或翻开新生报,见转载“艾子后语”,好像咖啡杯多放一块糖。不亦快哉!   廿二、台北新开往北投超速公路,履险如夷,自圆环至北投十八分钟可以到达。不亦快哉!   廿三、家中闲时不能不看电视,看电视,不得不听广告,倘能看电视而不听广告。不亦快哉!   廿四、宅中有园,园中有屋,屋中有院,院中有树,树上见天,天中有月。不亦快哉! 八、我是买东西的艺术家①   ①原题《论买东西》。   通常人的意见,认为一个捧书本的人不宜做买卖。此中似有至理。孔子说“富而可求”,虽然做马夫,他也愿意。的确,做生意有生意经,不懂这一行的人,投机无不失败。大贾富商,自有其天生的一副才干,何时应买进,何时应脱货,操纵自如,当机立断,自有其不可捉摸的天才。这是另一种的聪明,生而知者一类,别人学不来。我常买不当的东西,而不买所当买,或是买来人所认为无用之物。太太说我买东西做小交易不行,我委实不行,但是也自有我不行的道理。   人有理智,但未必是理性的动物。细想小时念书,数学并不觉得难,但是办事精明一道,实在不无遗憾。有些地方,买卖还价应该比开价少五六成,我总是比九折还价;要是还一半的价,我总开不出口。以前在国外与一家书局签定合同,也是非常“潇洒”,带几分书生本色,书局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大家是朋友,毫不计较,慨当以慷合同就签了。过了一二十年才明白朋友开书局也是为赚钱的,这损失的版税也就可观,但是已后悔无及了。年事渐长,阅历渐深,以后订合同,就没有“不治生产”那一套书生本色了。此是话外不题,单说我做小交易买所不当买的道理。   徜徉街头,看看店窗中陈列的货物,视而不买,自是一种乐趣,是居城市中人一种不花钱消遣的方法(英语叫做Window Shopping),因为不花钱,一看就可看几十家。但是因为看,有时就不免停足,饱享眼福。妇女闺秀过鞋店,没有不停足凝视的。有时感情冲动,由停足而跨进店门,就难保不买所不当买的东西了。我过文具店,五金杂货店也必停足。有一回我跨进五金店的门,买了一把锤子,一圈铜丝,和不少可用而不必要用的钢铁器物。原因很简单,起初倒无意要买什么。可是店主是一口真正的龙溪话。普通的闽南话,都有多少县分的腔调不同。生为龙溪人,听到真正的故乡的音调,难免觉得特别的温情。我们一谈谈到漳州的东门,又谈到江东大石桥,又谈到漳州的碱水桃、鲜牛奶,不觉一片儿时的欢欣喜乐,一齐涌上心头。谁无故乡情,怎么可以不买点东西空手走出去?于是我们和和气气做一段小交易,拿了一大捆东西回家。   “Y·T·你又买一把锤子。我们已经有一把。”   “一把找不到,还有一把。不是两把好吗?”   “铜丝铅条我们一大堆。又那些钳子、钉子、螺旋扛重器有什么用处?”   “一点没有用处。”   “那你买他做甚?”   “我不知道。”   人不能无常情,为故乡情而买不必用之物,是不可以理喻的。大概人家做生意,又不是向你乞贷,你心里高兴,又得到物件实惠,不能算花冤枉钱。花冤枉钱的,是走入洋行,有钱要买东西,偏偏遭人白眼不理。香港某家洋行,货色十分高贵,女店员是有名的十足洋奴,喜欢伺候洋大人,看见自己同胞,总是要理不理,令人生气。后来我要买一件需要的东西,装个神气,穿洋服,一进去就是打起洋大人吩咐家僮的架子,向女店员说一口漂亮的英语,果然得该店员帖帖服服的招呼。大概这种地方,少走为是。   买东西也是与小孩子接近的好机会。你在街上踱步,无故总不好意思和小孩子攀谈。人家在玩,一问一答就完了。大概十几岁小孩,能代父母管店的,都还不错。小孩子怎样调皮,也没有大人的阴诈虚伪。有一回在中山北路某文具店,有一个十二三岁小孩子看店,一说了错话,脸就红起来。我想非买他的东西不可,因为我知道脸红不能假的。于是我们成交二百多元。论理这一大堆的大信封、卷宗套子、尺、原子笔,都是家里已有的东西,不必买,无须买。然而买时小孩子一对黑漆的眼珠那么大,他也高兴,我也高兴。这是买东西的艺术,而我是买东西的艺术家。   人生在世,年事越长,心思计虑越繁,反乎自然的行为越多,而脸皮越厚。比起小孩子,总如少了一个什么说不出来的东西,少了一个X。就说求其放心吧,亡羊亡马可以求之,所亡的放心怎样求法,恐怕未必求得来。这是人生的神秘,也是人生的悲剧。我想还是留点温情吧,不然此心一放,收不回来,就成牛山濯濯的老滑巨奸了。   宋儒喜欢讲明心见性,以庄以诚求之,要除去物欲之蔽。无奈此心此性,总是空的,到了无蔽无欲的境地,便愈空无所有,而以庄以敬,反而日趋虚伪。就使你做到明心见性便如何,此颜习斋之所以不满于程朱之学而起了抗议。我想心不必明,性不必见,只看看小孩子好了。 九、记身体总检查   进医院,在女人是一种兴会,在男人,没有必要还是不进为是。我所见过的女人,进医院没有不是兴高采烈。在医院里她们可以逢旧友,结新欢,也可以交换新闻,互通消息,这不是很好的一件事么?再有谁来送花,谁来探访,日子就很好过了。记得有某夫人分娩,住院两星期,住的是两床一室的房间,两位夫人同一房。这两星期的时间,她们所增进的学问,真正胜读十年书了。   “Y·T·我们这样年纪的人,一年一次作身体总检查是应该的。荣民医院都是第一流的名医,设备又好。”   “这个我知道。比国际水准,都有过之无不及。”   “我们做一个总检查。要住院三天半。”   “总检查,”这三字声势浩大,有点像三军总检阅的神气。   我心中气馁。检查就是检查,何必来个“总”字。   “你住院,我不住院。”我说。   太太说我这个人怪,她深信无事时应作有事打算,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做法,还说什么“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话。因此我们各走极端,结果和和平平,各走其是。她住院,我受检查而不住院。   于是三军总检阅开始了。这不是验验血压,验血验尿,摸摸肚子而已。是把你整个身体的生理功能彻底检阅一下。就像一人进你屋子翻箱倒柜检查一下,清算一下。太太是对的,总清算一下总是无妨的,但是我以为多事。我屋里并没有隐藏耗子。   “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等你病倒了,已经悔不当初检验一下。”太太的聪慧的看法也可以说言之成理。“治病一斤不如防病一两,”我引用英语格言,附和她说。   但是心里还是抱着“以最少限度检查我的生理功能”为原则。比方说,我的肺功能很好,我自己知道,应不被检查之列。我对大夫说:“我的肝肾尽管检查,但是我的‘S形’(即大肠)无恙,豁免罢了。”大夫有点迟疑。我进一步说:“粪便检查也豁免罢。那样肮脏的东西,引不起我的美感。”   “这是你自己的事。”大夫说。   “不是这样讲。我是厦门人。粪便之为物,总使我想到陈六使。依厦门方音讲,这名字不大雅致。”大夫乃把“S形肠检查”一行划掉。   不知怎样,“肺功能”未曾划掉。一天早晨,我去验我的“肺功能”。这是一种侮辱。我华山都爬过了。在大学里,一英里赛跑也打破过纪录。谁怀疑我的肺功能?这大概是一种类似吹气球的试验,看谁气球吹的大。由是女士把我鼻子钳住,叫我嘴里含一块金属的东西,略如衔木受正刑的姿势,向大橡皮管拼命吹“吐,吐,吐——吸,吸,吸——吐,吸,吐,吸,吐吐吐吐吐,吸吸吸吸吸——先吐后吸——先吸后吐。”   我觉得有点傻,但是仍然服从到底。   “我的肺功能如何?”   “不怎样。你年纪也大了。”女助手轻描淡写的回答。大概比以前实在差了。但是不一定是年龄关系,是我在国外久,失了中国人吐痰二吸一吐雄壮的练习所致。我知道痰于肺功能效用,大有补助。   “心电图”有点特别。起初照常躺在床上,左右手左右脚都有电线盘住,躺着欣赏电流侦查机所画出来的曲线,倒也整齐可观。但是荣民医院特别仔细,还要让受检人作一次运动,然后再作一图。室中有两阶级的木梯,叫你一上一下,再翻身一上一下,回环登降,三分内需作四十次的登降。我就用起爬华山本领登降回环,倒也及格。这位女助手是有说有笑的。   “我比姚丽丽如何?”   “姚丽丽没来运动过。”   “你们这样检查。再检查三天,我包管生病了。”   我的消化功能无问题。除了橡皮鞋以外,我咽得下去,包管能消化下去。女医师让我喝一大杯白色流质,然后用X光透视我的胃作用,翻来覆去,都没问题。   “你的胃非常美。”女医师说。   “是么?”我说,心里有点怀才不遇之感,女医师可算是我的知己。   肝常可以出毛病,肝石可以隐伏胸中十几年不发觉,所以应用X光摄影,以防万一。这是在我“最低限度检查生理功能”原则之下所应有的一举。向来我不信中国医师开刀取肝石,取肾石。因为中国人,烹调术太长进,五味感太灵,看见胃,想到炒肚尖,看见肾,想到炒腰花,回头把我肝上锅尝尝,香脆可口,而忘记我的胆石。梁任公割去一个腰,受了无妄之灾。但是那天女助手很忙,所以我没敢问她,“请问女士,我的肝美不美?” 后记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林语堂在大陆曾一度受到不公正的评价和对待。随着大陆经济文化的全面改革开放和两岸关系的逐渐改善,这种不公正已日渐成为历史,人们开始重新认识林语堂,林语堂的文学创作以及他这个人终于作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的一部分,受到文学批评家、文学史研究者以及读者的普遍关注和重视。这是研究界与读书界的幸运,也是林语堂的幸运。   林语堂写有非常正规的自传作品,一为早年写的《林语堂自传》,一为晚年写的《八十自叙》,编辑一部《林语堂自传》当不算难事。但是,作为散文名家的林语堂,他的许许多多生动有趣的自传性散文,倘不能录入,那简直便是十足的遗憾。于是,编者采用了一些补救措施。所谓补救措施就是除了照录林语堂本人所著的自传作品外,另根据林语堂所撰自传性散文、回忆性散文以及小品文,新编一组“准”自传文字,名之曰:自传拾遗。   《自传拾遗》这组文字又分为五辑,第一辑为“我的信仰”,主要收录林语堂有关自己信仰和思想倾向表述的一些作品;第二辑为“关于幽默”,集中收录了林语堂本人认为十分重要的有关“幽默”的文章。正如他所说“幽默拉来人始识”,他是提倡幽默甚力的一个人,为此他得到了误解攻击,也获得了荣誉。可谓毁誉皆由幽默来,因此特辟一辑,从这组文字中可以看出他所提倡的“幽默”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第三辑为“我的工作”,大致上是他有关自己作品和编辑杂志的说明、介绍。《当代汉英词典》是林语堂晚年倾心最多的工作,中文打字机是他做了一辈子的一个梦,是他最丢不下的一个“工作”,这两件大事最终都有一个好的结局,林语堂可以放心离开人世了。最后两篇短文是谓“立此存照”;第四辑为“我的生活”,主要收录了林语堂叙述自己日常生活的小品文,藉此可以看出林语堂对人生、对生活幽默、达观的态度;第五辑为“海外萍踪”,这组文字,大致上反映出林语堂自一九三六年出国后至一九七六年去世前海外生活的雪泥鸿爪点点踪迹。   本书的编辑主要参考了以下版本:台湾开明书店印行的《无所不谈合集》;上海书店据初版本所影印的《翦拂集》、《我的话》;及近年所编《林语堂选集》(海峡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纪季英编《林语堂散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张明高、范桥所编《林语堂文选》(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版);台湾金兰出版社出版的《林语堂经典名著》等。在编辑和校勘中,得以上各种版本的帮助,在此谨向各位译者、编者和出版社深致谢忱!因为林语堂的作品涉及古今中外,尤其是他的英文作品,翻译甚困难,错误亦多。本书在编辑中尽力校勘,但肯定仍有不少的错误舛讹,希望读者批评指正。                               刘慧英   一九九四年七月 END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ho秀菜】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